绚丽的玫瑰花,漂亮的手链,酸酸甜甜的刨冰,跳跃在金湖粼粼碧波上的金色阳光,凤斌不时从湖里钓出来的石斑鱼和我们共撑的那把遮阳伞,连同我们的欢声笑语和他弯下腰给我系裙角的动作……一幅幅唯美的画面,宛若一个个色彩斑斓的琥珀,它们发着晶莹剔透的光,一起冰冻在我尘封的记忆里,恒久美丽。
一
一九九九年的冬天,济南的雪下得特别大,我应同学之约,踏着厚厚的积雪,登上了去广州的列车。
一路上,看着白皑皑的积雪渐渐地由厚变薄,我心里有种莫明的兴奋,也许是因为与生俱来的那种对大自然的热爱,当我看到遍地都是花红柳绿的景象时,立刻就喜欢上了这座素有“花城”之称的城市。
同学来接我,旁边还跟着一个男孩。他拍着他的肩膀给我介绍:“这是姚道秋,老乡,哥们儿!”我伸出手去说:“你好!”没想到他却来了一句:“我们公司帅哥多多,欢迎美女作家选择!”我瞅了一眼满脸阳光的同学,笑道:“衰哥还差不多!”他爽朗地大笑起来,似乎是个与我熟识多年的老友,将我的行李箱接过去。
车子载着我们从流花车站一路驶入白云区,在一个叫做麒麟新村的地方停下了。我惊叹于广州经济的发达,一个小小的村庄都发展的如此繁华,无怪乎广州名扬天下了。
进了屋子,才发现满屋里都是清一色的男士,这让我多少有点尴尬。就在一愣神的功夫,不知是谁带头拍起了巴掌,并且用了洪亮的声音说:“欢迎我们的美女作家!”我的头皮一阵发麻,耳朵开始发热,我想糟糕,脸肯定是红了!哪个该死的家伙喊的?我心里愤愤的,带了一种怨恨的目光,循着声音望去。
那是个卷头发的带有艺术家气质的男子,其实不说话,他也足可以傲立群伦了,但是偏偏我对相貌英俊的人向来不感冒。他用了至真至纯至美至柔的目光望着我,笑道:“咱们是老乡,以后叫我哥哥就行了!”
二
建化是个美丽窈窕的女子,当她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的眼睛不禁为之一亮。她语速很快,干什么事都和说话一样利落,常常令我自叹弗如。晚上睡觉的时候,她突然说起了一个叫凤斌的男子。
“我觉得那些人当中属凤斌最好了。”她将小脸一扬,齐耳的短发上挂满了骄傲,虽然我不知道她这骄傲是从何而来。
“哪个是凤斌啊?就是那个卷毛吗?”不知道是凭了怎样的一种感觉,我居然把“最好”那个词安到了他身上。
“哎呀什么卷毛啊?就是长得高高瘦瘦的,最帅最有味的那个!”建化皱着眉头,那样子好像是我亵渎了她最崇拜的偶像。
“哦,那个呀?有什么好的?我怎么没看出来?”想当然的,我还是坚持以为她说的那个人就是他。
建化好像火了,变着小脸说:“人家行啊!人家不比我们好啊?”她头一甩,不理我了。
我笑笑,知道她喜欢上我的“老乡哥哥”了。
三
“从小我就渴望能有个妹妹,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有种很强烈的愿望,我想保护你,想让你做我的妹妹,可以吗?”几天之后,凤斌就已经和我熟稔的像是老朋友了。当我们的目光穿越时空温柔相撞的一刹那,电光石火间,他说了这句话。
“我不需要哥哥,我有一个姐姐就够了,我姐姐对我很好的,就像长辈。”我软软的话语,想让他明白一个道理,也许暗恋他的女孩有许多,但是我并不是他的崇拜者。
“看着我的眼睛,你敢不答应!”他居然很好笑地威胁我,我呵呵一笑,扔下一句“以为你的眼睛很好看啊?你以为你是刘德华啊?!”扬长而去。
四
广州的确是个好玩的地方,我们经常成群结队的出去玩。每次出去玩的时候,姚道秋都会跟在我屁股后面,只要是看我动过的东西,他都会不动声色的给我买下来,吓得我再也不敢乱动人家的东西了。
“啊呀!姚道秋真好啊!他给你买了这么多好东东!”建化用纤细的手指拨弄着姚道秋给我买的那些礼物,拿了这个舍不下那个,我说:“喜欢的都拿去吧,没关系。”“啊呀真的?”建化两眼放光,不相信的再问一遍“我可真的拿了啊!”我淡淡地笑着,无所谓地说:“随便。”
姚道秋见了戴在建化腕上的手链,气得眼珠子都绿了。
“臭美什么?还一天换一根儿!”
建化故意把手举到他眼前,笑呵呵地说:“没办法,谁让你买这么多的?——哎,你还蛮有眼光的啊!”
五
我们正在吃饭,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同学去开门,随着门开,我听到那个向来稳重的同学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惊叫声“啊呀!”我们以为遇上了入室打劫的,全部“呼啦”一下站起来。
姚道秋抱着一大抱玫瑰走了进来。
他后面,还跟了我的两个男同学,他们也没闲着,也一人抱了一大抱鲜艳欲滴的红玫瑰,瞅着我乐。
“今天我们去军医大学玩,碰到一个卖玫瑰花的,我就全部买下来了。”姚道秋边说边找地方放花。
“我靠!这么大手笔啊?你这献给谁的呀?”同学看看我又看看他。
“这还用问吗?你傻啊?”姚道秋居然很难得的脸红起来。他抱着玫瑰,径直向我屋里走去。
“哎,你进我屋干嘛呀?”我突然生了气,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想起了那个口口声声要认我做妹妹的凤斌。
“给你把花插上啊!”他可能相信我不可能拒绝他,乐呵呵地推开了我的房门。
我早已在心里将凤斌诅咒了千遍万遍。此刻,他该和建化或者和与建化同样美丽的女子在一起吧?
待姚道秋出来,我们已经吃完了饭。我进了屋子,看见窗台上那个玲珑剔透的花瓶里,赫然插了三朵红的刺目的玫瑰花。
倘若没有爱的滋润,再美的花也了无颜色。
我拔出来,将那三朵玫瑰投向窗外。
三朵玫瑰,如同三位看破红尘的绝色女子,它们以生命中绝美的姿势,从四楼上飘然落下。
世间万物,任谁,都逃不出它的宿命吧?
六
我喜欢吃刨冰,酸酸甜甜的味道,像极了我那酸酸甜甜的心情。
姚道秋只要有空就会带我去“天然冰室”,那里不但刨冰做的好吃,而且还特有情调。
就在我们第N次在“天然冰室”吃刨冰的时候,凤斌突然出现了。
他兀自坐下,从摆在我们中间的花瓶里抽出一朵玫瑰花放在鼻子上闻了闻,很绅士地对姚道秋说:“她喜欢的人是我,不是你。”
瞬间,我看到了世上最绚丽的花朵。
七
“原来在我见你第一眼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了你。原本以为你是我梦寐以求的小妹,直到如今才知道,你就是我今生要找的那个人,我会用自己的生命来疼你,爱你。”凤斌让我看着他的眼睛,他说他的眼睛不会说慌。
还说什么呢?什么也不用说了,在这个喧嚣的尘世里,还有什么能比这份纯洁的感情更圣洁的呢?为了爱而爱,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也许这就是爱情的最高境界吧?
八
人的生命中,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定数。有时候,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在某个特定的地点,是会遇到某个特别的人的。就如前世里延续下来的那段若有若无的缘分,正因为它有着恍惚的不可确定性,所以在这看似无缘却有缘的相遇中,才会担心辜负了前世里修来的这次相会,所以才会在这短暂的相聚中,彼此怀了一种感恩的心情,用尽全力去珍惜。
凤斌喜欢钓鱼,我就陪着他,拿着渔杆和遮阳伞,去位于犀牛角西北部的金湖。那里三面环山,一面是金沙滩,还有别墅群,风光旖旎,景色怡人。
凤斌一只手搂着我,一只手拿着渔杆,我依偎在他怀里,一只手打着遮阳伞,一只手拿着狭长的水草,在石头的缝隙里钓小虾。
我们一人在耳孔里塞了一个小耳机,共同听着那首我最喜欢的歌:
“梦里听到你的低诉,要为我遮风霜雨露,梦里听到你的呼唤,要为我筑爱的宫墙,一句一句,一声一声,诉说着地老和天荒,一丝一丝,一缕一缕,诉说着地久和天长。梦里看到你的眼光,闪耀着无尽的期望,梦里看到你的泪光,凝聚着无尽的痴狂,一句一句,一声一声,诉说着地老和天荒,一丝一丝,一缕一缕,诉说着地久和天长。哦……天苍苍地茫茫,你是我永恒的阳光,山无棱天地合,你是我永久的天堂……”
爱情氤氲的画面是天下间的至美,在为数不多的渔人里,我们成为金湖岸边一道最靓丽的风景。
“哎,‘美餐’又咬钩了。”凤斌一脸兴奋,我静静地看着湖面,大气不敢出,生怕把我的“美餐”给吓跑了。
“啊呀,这么大啊!”我惊喜的大叫一声。一条又肥又大的石斑鱼自湖中腾空而起,随着凤斌的渔杆在空中划了一道美丽的弧线。我欢呼雀跃着,想去接鱼,可是鱼没有接到,鞋子却崴断了,人也跟着跌倒。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只是瞬间,我便滑向了湖边。就在万念俱灰之际,所幸被一块石头挡住了。
“磕着了没有?疼不疼?”凤斌心疼地看着我,我惊魂未定,委屈地说:“没事,就是鞋子断了。”眼里蓄满泪水。凤斌将我的长发拂到耳后,温柔地笑道:“咱们再买双更好的。”我点点头,噘着嘴巴,使劲将鞋扔到了金湖里。
人虽然没事,但是长裙却被湖水浸湿了。凤斌让我站起来,他弯下腰去,给我把裙角系上了一个蝴蝶结。这个动作,就像一个被定格了的特写镜头,在我记忆的脑海里,载浮载沉。
九
花开花谢间,转眼已五年。在这五年中,我怀了一个文学的梦,蝶一般地辗转于各个城市。每当倦了累了,就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冲一杯咖啡,放一曲音乐,在优美的旋律中,闭着眼睛,想起那些发生在花城的往事,以此来怀念我那段青葱的岁月,以及我那曾经那么美好的爱情。
一
一九九九年的冬天,济南的雪下得特别大,我应同学之约,踏着厚厚的积雪,登上了去广州的列车。
一路上,看着白皑皑的积雪渐渐地由厚变薄,我心里有种莫明的兴奋,也许是因为与生俱来的那种对大自然的热爱,当我看到遍地都是花红柳绿的景象时,立刻就喜欢上了这座素有“花城”之称的城市。
同学来接我,旁边还跟着一个男孩。他拍着他的肩膀给我介绍:“这是姚道秋,老乡,哥们儿!”我伸出手去说:“你好!”没想到他却来了一句:“我们公司帅哥多多,欢迎美女作家选择!”我瞅了一眼满脸阳光的同学,笑道:“衰哥还差不多!”他爽朗地大笑起来,似乎是个与我熟识多年的老友,将我的行李箱接过去。
车子载着我们从流花车站一路驶入白云区,在一个叫做麒麟新村的地方停下了。我惊叹于广州经济的发达,一个小小的村庄都发展的如此繁华,无怪乎广州名扬天下了。
进了屋子,才发现满屋里都是清一色的男士,这让我多少有点尴尬。就在一愣神的功夫,不知是谁带头拍起了巴掌,并且用了洪亮的声音说:“欢迎我们的美女作家!”我的头皮一阵发麻,耳朵开始发热,我想糟糕,脸肯定是红了!哪个该死的家伙喊的?我心里愤愤的,带了一种怨恨的目光,循着声音望去。
那是个卷头发的带有艺术家气质的男子,其实不说话,他也足可以傲立群伦了,但是偏偏我对相貌英俊的人向来不感冒。他用了至真至纯至美至柔的目光望着我,笑道:“咱们是老乡,以后叫我哥哥就行了!”
二
建化是个美丽窈窕的女子,当她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的眼睛不禁为之一亮。她语速很快,干什么事都和说话一样利落,常常令我自叹弗如。晚上睡觉的时候,她突然说起了一个叫凤斌的男子。
“我觉得那些人当中属凤斌最好了。”她将小脸一扬,齐耳的短发上挂满了骄傲,虽然我不知道她这骄傲是从何而来。
“哪个是凤斌啊?就是那个卷毛吗?”不知道是凭了怎样的一种感觉,我居然把“最好”那个词安到了他身上。
“哎呀什么卷毛啊?就是长得高高瘦瘦的,最帅最有味的那个!”建化皱着眉头,那样子好像是我亵渎了她最崇拜的偶像。
“哦,那个呀?有什么好的?我怎么没看出来?”想当然的,我还是坚持以为她说的那个人就是他。
建化好像火了,变着小脸说:“人家行啊!人家不比我们好啊?”她头一甩,不理我了。
我笑笑,知道她喜欢上我的“老乡哥哥”了。
三
“从小我就渴望能有个妹妹,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有种很强烈的愿望,我想保护你,想让你做我的妹妹,可以吗?”几天之后,凤斌就已经和我熟稔的像是老朋友了。当我们的目光穿越时空温柔相撞的一刹那,电光石火间,他说了这句话。
“我不需要哥哥,我有一个姐姐就够了,我姐姐对我很好的,就像长辈。”我软软的话语,想让他明白一个道理,也许暗恋他的女孩有许多,但是我并不是他的崇拜者。
“看着我的眼睛,你敢不答应!”他居然很好笑地威胁我,我呵呵一笑,扔下一句“以为你的眼睛很好看啊?你以为你是刘德华啊?!”扬长而去。
四
广州的确是个好玩的地方,我们经常成群结队的出去玩。每次出去玩的时候,姚道秋都会跟在我屁股后面,只要是看我动过的东西,他都会不动声色的给我买下来,吓得我再也不敢乱动人家的东西了。
“啊呀!姚道秋真好啊!他给你买了这么多好东东!”建化用纤细的手指拨弄着姚道秋给我买的那些礼物,拿了这个舍不下那个,我说:“喜欢的都拿去吧,没关系。”“啊呀真的?”建化两眼放光,不相信的再问一遍“我可真的拿了啊!”我淡淡地笑着,无所谓地说:“随便。”
姚道秋见了戴在建化腕上的手链,气得眼珠子都绿了。
“臭美什么?还一天换一根儿!”
建化故意把手举到他眼前,笑呵呵地说:“没办法,谁让你买这么多的?——哎,你还蛮有眼光的啊!”
五
我们正在吃饭,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同学去开门,随着门开,我听到那个向来稳重的同学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惊叫声“啊呀!”我们以为遇上了入室打劫的,全部“呼啦”一下站起来。
姚道秋抱着一大抱玫瑰走了进来。
他后面,还跟了我的两个男同学,他们也没闲着,也一人抱了一大抱鲜艳欲滴的红玫瑰,瞅着我乐。
“今天我们去军医大学玩,碰到一个卖玫瑰花的,我就全部买下来了。”姚道秋边说边找地方放花。
“我靠!这么大手笔啊?你这献给谁的呀?”同学看看我又看看他。
“这还用问吗?你傻啊?”姚道秋居然很难得的脸红起来。他抱着玫瑰,径直向我屋里走去。
“哎,你进我屋干嘛呀?”我突然生了气,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想起了那个口口声声要认我做妹妹的凤斌。
“给你把花插上啊!”他可能相信我不可能拒绝他,乐呵呵地推开了我的房门。
我早已在心里将凤斌诅咒了千遍万遍。此刻,他该和建化或者和与建化同样美丽的女子在一起吧?
待姚道秋出来,我们已经吃完了饭。我进了屋子,看见窗台上那个玲珑剔透的花瓶里,赫然插了三朵红的刺目的玫瑰花。
倘若没有爱的滋润,再美的花也了无颜色。
我拔出来,将那三朵玫瑰投向窗外。
三朵玫瑰,如同三位看破红尘的绝色女子,它们以生命中绝美的姿势,从四楼上飘然落下。
世间万物,任谁,都逃不出它的宿命吧?
六
我喜欢吃刨冰,酸酸甜甜的味道,像极了我那酸酸甜甜的心情。
姚道秋只要有空就会带我去“天然冰室”,那里不但刨冰做的好吃,而且还特有情调。
就在我们第N次在“天然冰室”吃刨冰的时候,凤斌突然出现了。
他兀自坐下,从摆在我们中间的花瓶里抽出一朵玫瑰花放在鼻子上闻了闻,很绅士地对姚道秋说:“她喜欢的人是我,不是你。”
瞬间,我看到了世上最绚丽的花朵。
七
“原来在我见你第一眼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了你。原本以为你是我梦寐以求的小妹,直到如今才知道,你就是我今生要找的那个人,我会用自己的生命来疼你,爱你。”凤斌让我看着他的眼睛,他说他的眼睛不会说慌。
还说什么呢?什么也不用说了,在这个喧嚣的尘世里,还有什么能比这份纯洁的感情更圣洁的呢?为了爱而爱,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也许这就是爱情的最高境界吧?
八
人的生命中,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定数。有时候,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在某个特定的地点,是会遇到某个特别的人的。就如前世里延续下来的那段若有若无的缘分,正因为它有着恍惚的不可确定性,所以在这看似无缘却有缘的相遇中,才会担心辜负了前世里修来的这次相会,所以才会在这短暂的相聚中,彼此怀了一种感恩的心情,用尽全力去珍惜。
凤斌喜欢钓鱼,我就陪着他,拿着渔杆和遮阳伞,去位于犀牛角西北部的金湖。那里三面环山,一面是金沙滩,还有别墅群,风光旖旎,景色怡人。
凤斌一只手搂着我,一只手拿着渔杆,我依偎在他怀里,一只手打着遮阳伞,一只手拿着狭长的水草,在石头的缝隙里钓小虾。
我们一人在耳孔里塞了一个小耳机,共同听着那首我最喜欢的歌:
“梦里听到你的低诉,要为我遮风霜雨露,梦里听到你的呼唤,要为我筑爱的宫墙,一句一句,一声一声,诉说着地老和天荒,一丝一丝,一缕一缕,诉说着地久和天长。梦里看到你的眼光,闪耀着无尽的期望,梦里看到你的泪光,凝聚着无尽的痴狂,一句一句,一声一声,诉说着地老和天荒,一丝一丝,一缕一缕,诉说着地久和天长。哦……天苍苍地茫茫,你是我永恒的阳光,山无棱天地合,你是我永久的天堂……”
爱情氤氲的画面是天下间的至美,在为数不多的渔人里,我们成为金湖岸边一道最靓丽的风景。
“哎,‘美餐’又咬钩了。”凤斌一脸兴奋,我静静地看着湖面,大气不敢出,生怕把我的“美餐”给吓跑了。
“啊呀,这么大啊!”我惊喜的大叫一声。一条又肥又大的石斑鱼自湖中腾空而起,随着凤斌的渔杆在空中划了一道美丽的弧线。我欢呼雀跃着,想去接鱼,可是鱼没有接到,鞋子却崴断了,人也跟着跌倒。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只是瞬间,我便滑向了湖边。就在万念俱灰之际,所幸被一块石头挡住了。
“磕着了没有?疼不疼?”凤斌心疼地看着我,我惊魂未定,委屈地说:“没事,就是鞋子断了。”眼里蓄满泪水。凤斌将我的长发拂到耳后,温柔地笑道:“咱们再买双更好的。”我点点头,噘着嘴巴,使劲将鞋扔到了金湖里。
人虽然没事,但是长裙却被湖水浸湿了。凤斌让我站起来,他弯下腰去,给我把裙角系上了一个蝴蝶结。这个动作,就像一个被定格了的特写镜头,在我记忆的脑海里,载浮载沉。
九
花开花谢间,转眼已五年。在这五年中,我怀了一个文学的梦,蝶一般地辗转于各个城市。每当倦了累了,就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冲一杯咖啡,放一曲音乐,在优美的旋律中,闭着眼睛,想起那些发生在花城的往事,以此来怀念我那段青葱的岁月,以及我那曾经那么美好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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