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纵的青春 第四章 半路遇到美女

小说:放纵的青春 作者:当年沧海 更新时间:2024-08-03 10:34:15 源网站:顶点小说
  就在我为男人女人的哲学问题破费脑筋时,有一个大方的女孩映入了我的眼帘:柔顺的黑发披及肩头,合身的t恤配浅色的牛仔裤,再加上完美的身材,简直是无可挑剔的背影。不过,正面如何呢?希望不是恐龙啊,否则就可惜了背影。

  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我决定冒险一次。

  我盯着她的背影,快走两步,眼看就要挨上了,然后假装不小心碰了她一下。我赶紧说:“对不起,对不起……”趁机瞅了她一眼,结果是,我呆了,并且浑身燥热。

  简直是看了就能让人流鼻血的美女,合体的衣服将女子的上半身紧紧的包裹了起来,丰满而笔直的双腿,正是大多数的男人所向往的那一种。虽然看不出衣服包裹之下胴体的风景,但是从胸前的坚挺之上,就隐约可以感觉得到。

  我曾将美女分为几个等级:一看就想落荒而逃,恨少长几条腿的,是属于恐龙级的;看上去没有什么感觉,淡得如同白开水,是属于平常级的;看上去想亲近,却不能让人心动的,是属于普通级的;一看就有感觉的,是属于养眼级的;看上去不但有感觉,心里还有邪恶念头的,是属于尤物级的;而那种看了以后鼻血狂喷,就算是前面有刀山火海,也再所不惜想要一亲芳泽的,就属于极品级了。

  毫无疑问,眼前的这个女子简直就是一个高级别的尤物。

  随着自己靠近女子,一股淡淡的幽香,从女子的身上散发了出来,弥散在了空气之中,那好闻的香味,让我的心儿微微一酥,像被电到一样,就差瘫在地上了。

  再看女子,她的那双眼睛因为惊讶而更加动人了,微微开启的嘴唇让我如痴如醉。我幻想着一见钟情,幻想着她是我的另一半,幻想着她说出三个字“我爱你”。那样的话,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自豪的人了。

  “嗨,没毛病吧,被撞傻了?”

  一语怒斥惊醒梦中人,但愿我的一脸花痴样没有吓坏这位美女。

  “奥,对不起啊,没撞坏你吧?”

  “没事,不用这么客气,本小姐还不至于那么弱不禁风。我说没关系了啊,你没听见?”

  “是吗?那就好,那就好。”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那还不让开,你别挡我的路啊!”

  我靠,我正好站在路中央,好像是要打劫似的,还自诩是北京好市民呢,见了美女就走不到道,真给首都人民丢脸啊。

  “抱歉,实在是抱歉,刚才走的太急了。”

  “是吗?”她露出了不屑的笑容。

  估计她是明白我的所作所为了,不过,她笑起来更好看了。我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我赶紧抹了一下嘴巴,不至于再让美女看不起。

  “对了,问你一下,去景园,怎么走啊?”

  “景园啊,不远了,你去办事,还是找亲戚?”我搭讪道。

  “你话挺多啊,我可以不回答吧。”

  我靠,挺冷艳啊,把我当坏人了,我突然想捉弄她一下。于是,给她指了一条绕远的路。

  “可以,可以,我只是随便问问的。我经常去景园的,顺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过了前面的路口,右拐,就看见大门了。”我满脸堆笑,这捉弄美女原来很爽啊。

  “谢谢啊。”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我为自己的恶作剧在心里偷笑,不过,也有一些失落,不知道这一别,以后还会再见到她吗?我问自己。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也没要她的电话号码,这人海茫茫的,想再次相遇,怕是比买彩票中500万都难。

  因为是周末,我们一家人聚在一起,其乐融融。妈妈在厨房忙的不亦乐乎,爸爸打下手。我呢,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看着他们俩的热乎劲,真让人羡慕啊。

  我肯定以及确定,什么二奶、小三这些字眼不会出现在我家,但有时人们往往会被表象所迷惑,一些本以为不会发生的事情会冷不丁地降临在身边。我怎么也想不到父母的恩爱会有终结的一天。

  当一桌丰盛的饭菜便摆在桌子上时,妈妈宣布开饭。

  “今天是什么日子啊?这么隆重”我问道。

  “今天是我们结婚20周年纪念日。”妈妈美滋滋地说。

  “太好了,祝贺你们二老白头偕老,和和美美。”

  “谢谢了,给我们准备礼物了吗?”爸爸问。

  “对不起啊,老爸。我忘了,回头一定补上。”

  “好啊,我最希望你把成绩提上来,好让我直起腰来走路,在同事面前也有炫耀的资本啊。”爸爸语重心长地说。

  “是啊,良良,都高三了,你小时候挺聪明的,相信你现在也差不了。”妈妈附和着说。

  这些话,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我。

  童年的时光是最让人难忘的,童年是一串珍珠,每一颗都记录着我们的一个个微笑,一份份快乐;童年是一段动听的乐曲,每一个音符里都洋溢着纯真欢乐;童年是一杯暖暖的咖啡暖人心房,更是一杯茶让人回味无穷。不同的成长历程,不同的童年时光定格在流失的岁月里,点点滴滴都让人难以忘怀,虽然已时隔多年,但那一幕幕的画面却依然清晰的浮现在我的眼前。

  我的童年是在我奶奶家度过的。那时,我爸妈由于工作忙,就把我放在了乡下的奶奶家,他们只是在放大假的时候,才来奶奶家看我。

  那时的我真是一个稀有动物,不光是爷爷奶奶疼我,连村里的人们也对我很好。在他们眼里,城里人永远都是有出息的,就像我爸一样,能考上大学,在城里上班,当作家,还能找城里的媳妇。所以,在我爸的光环下,我像“佛”一样被村里人们“膜拜”,有滋有味地活着。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村里的一伙小伙伴。我们经常在一起玩过家家的游戏,我一直扮演爸爸的角色。因为爸爸必须是有钱人,在他们眼里,我是最有钱的。(奶奶经常给我零花钱)而春妮则扮演我的媳妇,当时,她在我眼中是最漂亮的,在我们幼小的心里便有这种有钱人才能娶漂亮女人的观念,真是可怕。

  现在,我还记得我扮演皇帝,春妮演皇后的情景。

  当时,我们躺在草垛上,幸福的好像全世界都是我们的了。

  “良良,你长大后会娶我做你的媳妇吗?”

  “当然会了,我一定把你娶到城里,还要给你买高楼,买汽车。”我信誓旦旦地说。

  “好,我只做你的媳妇。”

  春妮把我抱住了,我也抱紧了她,就像电视上演的一样。

  “不行,我怕你变心,我们拉勾。”春妮一把推开了我。

  我们拉勾以后,又抱在了一起,春妮还说要给我生好几个小孩。我们一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现在,我还记得当时的感觉,很幸福。只是我的小弟弟涨涨的,有一种想尿尿的感觉。当时,由于不好意思,我没有和春妮说。她那双天真的眼睛和微红的脸永远留在了我的记忆里。

  后来,我就进城了。在进城那天,我死活要带春妮一起走,但最终没能如愿,一场生离死别后,我离开了生活5年的农村。

  前不久,听说她嫁人了,在农村,女孩嫁人都很早,也不知她还记不记得我了。

  也许,她忘了。

  这个儿时的梦,也如尘封的记忆一样,遥远而不可及了。不过,我永远忘不了第一次抱紧她,永远忘不了第一次那种想尿尿的感觉。

  在城里,没有了春妮,没有了蓝天,只有那些陌生的人和陌生的噪音和那经常伴随左右的雾霾。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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