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旁边,浪潮汹涌,海浪撞击在礁石上,发出轰然巨响,丝丝海风携带着沙粒,吹向坐落在海边的城市。
都市之中,老城区,一条显得略微有些破损的街道旁边,早餐小贩们正在接待客人。
和繁华的市中心相比,这里的老城区居住的都是穷人,房子和街道也比较老旧、破损,不过这里的人们也早已经习惯了这些。
走出老城区,在市中心内买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是老城区里许多年轻人的愿望。
此时,街道之内,一位身材高大的青年坐在早餐店的桌子上,对付着面前的一碗馄饨。
这个青年大概二十岁左右,寸头短发,面如刀削,身上披着一件合身的黑色大衣,大衣没有纽扣,可以透过敞开的大衣看见,他的上身穿着一件短背心。
很快,他将最后一口馄饨喝下,碗里早已见底,干干净净,连一点汤水都没有留下来。
“老板,再打包两份馄饨,结账。”
青年站起身,走到柜台旁边,从上衣的口袋中掏出钱包。
“好的,请稍等。”
过了一会,青年提着两袋馄饨,嘴里叼着从卖馄饨的小贩那里顺过来的汤匙,哼着不知道什么歌,走在路上。
就在这时………
呼!
一阵狂风刮过,一道身影夹杂在狂风之中,向着这黑衣青年袭击而去。
“嗯?”
青年目光一厉,停下脚步。
他的左手提着馄饨,于是便用空余的右手拿下叼在嘴里的汤匙,用力一震。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
这柄普普通通的塑料汤匙,突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大,体型疯狂增长,只是一瞬间,光是勺柄就达到了一米多长,而汤匙的勺身,更是像一个巨大的铁锣那样巨大。
紧接着,原本白色的塑料汤匙变成淡红色,闪烁着金属的色泽,形状不断变化,勺柄的一端变为铁棍,连接着锁链,另一头的勺身变成了巨大的铁锤,带着锋利的铁刺。
只是一个呼吸的时间,原本平凡无奇的塑料汤匙,瞬间变成了闪烁红芒的流星铁锤。
“给我死开!”
青年大喝一声,挥舞着手中的铁锤,向着那道躲在狂风之中袭来的身影狠狠砸去。
轰!
对方没有想到黑衣青年的反应竟然如此迅速,反应不过来,被铁锤砸中,身体瞬间变形,飞了出去。
砰砰!
对方摔在地上,滚了几圈,接着站起身来,变形破损的身体迅速恢复,只是一会,便恢复如初。
这个家伙,根本不是人类!
虽然它的体型和正常人相似,有着脑袋,有手有脚,但身体却是黑色的,体表闪烁着漆黑的流光,看起来充满不稳定性。
说是人类,其实更像是由漆黑的光团硬生生凝聚成的人形怪物。
“嗬嗬………”
漆黑怪人发出冷笑,语气怪异无比,声音听起来就像是电影里的丧尸发出的吼叫。
“该死的魔族,又来了。”
青年嘴角一咧,眼里闪烁着寒光:“我要给大哥和三弟送早餐去,没时间陪你玩啊,蠢货!”
说完,他再次挥动手中的铁锤,发出呼呼风声,隐隐之间有火光迸溅,声势骇人。
紧接着,火焰呼啸起来,缠绕在锁链上,将淡红色的铁锤染得通红,其温度之高,连空气都被扭曲。
“给我死!”
青年眼里爆射出锋利的红芒,将缠绕着火焰的铁锤砸去,如同火龙咆哮,吞噬而去,瞬间击中了漆黑怪人。
“吼啊!”
它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吼叫,就已经被火焰吞没,身躯都被铁锤砸得破裂开来,彻底消散无踪。
一丝黑光闪过,代表着对方已经死亡,死在了铁锤的爆裂力量之下。
“切………”
看见漆黑怪人连自己的一击都挡不下,黑衣青年冷笑一声,收回了铁锤。
敌人已经死亡,他没有必要再继续保持战斗形态,收回力量,而手中的流星铁锤也渐渐缩小。
很快,铁锤重新变回了汤匙,淡红的颜色也变回塑料的白色,再无之前半点威武的样子,而且汤匙的造型稍微有些扭曲,还有一部分被烧焦,已经无法使用。
青年也没有再次将这个汤匙叼在嘴里的打算,只是淡淡一挥手,将损坏的一次性塑料汤匙扔在街道旁的垃圾桶里,转身而去。
现在是早上六点,太阳才刚刚升起,而且这条街道也比较偏僻,平时没有人来,青年才敢如此放心的战斗。
不然的话,如果被路过的路人发现刚才这一切,那个路人估计会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说真的,那些普通人确实会妨碍到青年的战斗,所以他每次战斗的时候,都要找个无人的地方。
就比如刚才,青年早就已经发现了那个悄悄的跟在自己后面、企图袭击的漆黑怪人,于是他便特地走进这条无人的街道,把漆黑怪人给骗进来,然后对方忍耐不住,出手了。
然后,黑衣青年就顺手干掉对方,再带着早餐回家,这一切简直完美。
事实上,刚才那场战斗甚至没有资格称为‘战斗’,对于青年来说,这只是饭后运动而已。
刚刚吃完早餐,稍微做一下运动,有助于消化。
面对那个不知死活的漆黑怪人,他连十分之一的实力都没有发挥出来,就随随便便的解决掉了对方。
实在是太弱了,一点意思都没有,也只能算是饭后运动了。
青年提着两袋馄饨,走过偏僻无人的街道,再绕了几圈,走出城市的老城区,走进市中心之内,在一栋占地面积庞大的别墅面前停下脚步。
这是他的家。
没错,这个穿着黑色大衣的寸头青年其实是个有钱人,眼前的别墅、别墅内的豪车、古董以及银行的存款,就是最好的证明。
明明家里居住在繁华的市中心之内,离老城区很远,他却偏偏要在一大早上走到老城区里吃个早餐、买两袋馄饨,再绕一大圈回家,也是挺悠闲的。
这是黑衣青年的爱好,尽管他家请得起厨师,但他还是更喜欢老城区那群小贩做的早餐,甚至不惜为此绕远路。
其实他家里有汽车和摩托车,完全可以代替走路,但是他却选择凭着两条腿走到老城区,再绕回来,这也是他的爱好。
大清早上去散步,可比开车有意思多了。
走上前,黑衣青年敲了敲门:“大哥,开门,我回来了。”
都市之中,老城区,一条显得略微有些破损的街道旁边,早餐小贩们正在接待客人。
和繁华的市中心相比,这里的老城区居住的都是穷人,房子和街道也比较老旧、破损,不过这里的人们也早已经习惯了这些。
走出老城区,在市中心内买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是老城区里许多年轻人的愿望。
此时,街道之内,一位身材高大的青年坐在早餐店的桌子上,对付着面前的一碗馄饨。
这个青年大概二十岁左右,寸头短发,面如刀削,身上披着一件合身的黑色大衣,大衣没有纽扣,可以透过敞开的大衣看见,他的上身穿着一件短背心。
很快,他将最后一口馄饨喝下,碗里早已见底,干干净净,连一点汤水都没有留下来。
“老板,再打包两份馄饨,结账。”
青年站起身,走到柜台旁边,从上衣的口袋中掏出钱包。
“好的,请稍等。”
过了一会,青年提着两袋馄饨,嘴里叼着从卖馄饨的小贩那里顺过来的汤匙,哼着不知道什么歌,走在路上。
就在这时………
呼!
一阵狂风刮过,一道身影夹杂在狂风之中,向着这黑衣青年袭击而去。
“嗯?”
青年目光一厉,停下脚步。
他的左手提着馄饨,于是便用空余的右手拿下叼在嘴里的汤匙,用力一震。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
这柄普普通通的塑料汤匙,突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大,体型疯狂增长,只是一瞬间,光是勺柄就达到了一米多长,而汤匙的勺身,更是像一个巨大的铁锣那样巨大。
紧接着,原本白色的塑料汤匙变成淡红色,闪烁着金属的色泽,形状不断变化,勺柄的一端变为铁棍,连接着锁链,另一头的勺身变成了巨大的铁锤,带着锋利的铁刺。
只是一个呼吸的时间,原本平凡无奇的塑料汤匙,瞬间变成了闪烁红芒的流星铁锤。
“给我死开!”
青年大喝一声,挥舞着手中的铁锤,向着那道躲在狂风之中袭来的身影狠狠砸去。
轰!
对方没有想到黑衣青年的反应竟然如此迅速,反应不过来,被铁锤砸中,身体瞬间变形,飞了出去。
砰砰!
对方摔在地上,滚了几圈,接着站起身来,变形破损的身体迅速恢复,只是一会,便恢复如初。
这个家伙,根本不是人类!
虽然它的体型和正常人相似,有着脑袋,有手有脚,但身体却是黑色的,体表闪烁着漆黑的流光,看起来充满不稳定性。
说是人类,其实更像是由漆黑的光团硬生生凝聚成的人形怪物。
“嗬嗬………”
漆黑怪人发出冷笑,语气怪异无比,声音听起来就像是电影里的丧尸发出的吼叫。
“该死的魔族,又来了。”
青年嘴角一咧,眼里闪烁着寒光:“我要给大哥和三弟送早餐去,没时间陪你玩啊,蠢货!”
说完,他再次挥动手中的铁锤,发出呼呼风声,隐隐之间有火光迸溅,声势骇人。
紧接着,火焰呼啸起来,缠绕在锁链上,将淡红色的铁锤染得通红,其温度之高,连空气都被扭曲。
“给我死!”
青年眼里爆射出锋利的红芒,将缠绕着火焰的铁锤砸去,如同火龙咆哮,吞噬而去,瞬间击中了漆黑怪人。
“吼啊!”
它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吼叫,就已经被火焰吞没,身躯都被铁锤砸得破裂开来,彻底消散无踪。
一丝黑光闪过,代表着对方已经死亡,死在了铁锤的爆裂力量之下。
“切………”
看见漆黑怪人连自己的一击都挡不下,黑衣青年冷笑一声,收回了铁锤。
敌人已经死亡,他没有必要再继续保持战斗形态,收回力量,而手中的流星铁锤也渐渐缩小。
很快,铁锤重新变回了汤匙,淡红的颜色也变回塑料的白色,再无之前半点威武的样子,而且汤匙的造型稍微有些扭曲,还有一部分被烧焦,已经无法使用。
青年也没有再次将这个汤匙叼在嘴里的打算,只是淡淡一挥手,将损坏的一次性塑料汤匙扔在街道旁的垃圾桶里,转身而去。
现在是早上六点,太阳才刚刚升起,而且这条街道也比较偏僻,平时没有人来,青年才敢如此放心的战斗。
不然的话,如果被路过的路人发现刚才这一切,那个路人估计会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说真的,那些普通人确实会妨碍到青年的战斗,所以他每次战斗的时候,都要找个无人的地方。
就比如刚才,青年早就已经发现了那个悄悄的跟在自己后面、企图袭击的漆黑怪人,于是他便特地走进这条无人的街道,把漆黑怪人给骗进来,然后对方忍耐不住,出手了。
然后,黑衣青年就顺手干掉对方,再带着早餐回家,这一切简直完美。
事实上,刚才那场战斗甚至没有资格称为‘战斗’,对于青年来说,这只是饭后运动而已。
刚刚吃完早餐,稍微做一下运动,有助于消化。
面对那个不知死活的漆黑怪人,他连十分之一的实力都没有发挥出来,就随随便便的解决掉了对方。
实在是太弱了,一点意思都没有,也只能算是饭后运动了。
青年提着两袋馄饨,走过偏僻无人的街道,再绕了几圈,走出城市的老城区,走进市中心之内,在一栋占地面积庞大的别墅面前停下脚步。
这是他的家。
没错,这个穿着黑色大衣的寸头青年其实是个有钱人,眼前的别墅、别墅内的豪车、古董以及银行的存款,就是最好的证明。
明明家里居住在繁华的市中心之内,离老城区很远,他却偏偏要在一大早上走到老城区里吃个早餐、买两袋馄饨,再绕一大圈回家,也是挺悠闲的。
这是黑衣青年的爱好,尽管他家请得起厨师,但他还是更喜欢老城区那群小贩做的早餐,甚至不惜为此绕远路。
其实他家里有汽车和摩托车,完全可以代替走路,但是他却选择凭着两条腿走到老城区,再绕回来,这也是他的爱好。
大清早上去散步,可比开车有意思多了。
走上前,黑衣青年敲了敲门:“大哥,开门,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