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有些人从小就与众不同。
林建安就是这样的人,他现在已经跑到清岭村以南80多里的大山深处,对于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来说,已经很有胆识了。不过不是一个人,朱见恒跟着他。
这是林建安从清岭村出来的第四天了,早上天刚亮,林建安很饿,只是身上的干粮已经不多了,树下的野猪一家四口就是他的希望。
昨天和朱见恒挖了半天的陷阱就在野猪左边7、8尺的地方,可是它们就是不过去,眼见就要往另一侧走了。
打是打不过的,可是再不动手,就啥都没有了。
林建安决定冒险一博。看准位置,将手里早就准备好的石头往野猪与陷阱相反的方向扔去,石头发出砰的一声大响。计划果然成功,一家四口受到惊吓,真的往陷阱方向跑去。只是上天似乎与林建安做对,野猪跑的方向是对了,可是只有一只最小的掉进去了,只够塞牙缝,主要口粮却擦着陷阱边跑了。
林建安很失望,这下真的不能再往南走了。又有点愤怒,还有没有点舔犊之情了?自己的崽掉坑里了都不过去看一眼。
要不是以前的先生也就是朱见恒的老爹朱日和说过,从清岭村一路向南,翻过大山脉,有更大平原、城镇,可避胡锋。要不是为了找到一个可以让家人平静生活让小弟安全长大的地方,他跑进山里干吗?只是村里除了老弱病残也没什么人了,以前村里的猎人及壮年都在保护家人抵御胡人的过程中被杀的差不多了,除了他还能跑出来也没别的人了。
一路行来,除了山还是山,老虎黑熊都见过了,人是一个没见着。
朱见恒仰面躺在山脚夹沟的树下,清秀的脸上还有可见的泪痕,嘴里有气无力对靠在另一课树上的林建安说:
“建安哥,咱回去吧,昨天晚上吃的那些青果子今早全吐了,没力气了,吃的也快没了,再不走,你给小弟抓的灰兔子都要死了,早知道还不如把它吃了,我难受!”
经过几天跋涉,林建安那多次被老爹推出来向村民炫耀的浓眉大眼里也有着深深的疲惫,出了一口气,回头看了看家乡方向。
从密林缝隙中细密透出的已逐渐升起的朝阳阳光映射在林建安眼中,眼神中有犹豫彷徨,也有溺爱,然后渐渐平静坚定。
伸手撸了撸杂乱的头发,慢慢从怀里掏出来5、6个干饼,用一块麻布缠绕包裹了下,伸手递给了朱见恒。
“阿恒,昨天在山坡上我看见了太阳落下方向有烟气,我想再过去看看,你就在这,别多吃,实在受不了再吃,如果明天响午哥没回,你…就回家吧!还记得路不?”
“建安哥,我怕,路记不大清。”
“就沿这条沟往回走,走2天,就看见我们放兔子的山洞,再往左手的沟走3天,就能回家了。嗯记得把兔子给小弟带回去。”
“建安哥,你会回来吧?”
“嗯!把东西放下,说了现在别吃,不然回不去了,记得路。”
林建安转身向前行去,走了大概十几步,又转身回来,从怀里掏出贴身的小刀,递给朱见恒,看着他的眼睛。
“阿恒,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没回来,你会帮我照顾小弟吧?”
“建安哥,你得回来,我害怕”
“记得兔子!”
林建安手里提着锈迹斑斑的柴刀,转身向前,身披朝阳,没再回头。
不知道又翻过了几座山,趟过了几条沟,疑似有烟火那个方向的正前方似乎已没了路。
这是一座陡峭的山,没有上山的路,山下沟谷向两侧延伸,沟内藤蔓密布,偶有青蛇穿行。
林建安紧紧握了下柴刀,慢慢向右侧稍缓的坡脚前行,一路劈开挡路藤蔓,沟越来越宽,藤蔓倒不见少,只是逐渐出现了较大树木。
林建安很小心,身边没有人,不能被毒蛇咬,因此速度并不快。天渐渐快黑了,林建安有点着急也很饿,天黑前找不到路就麻烦了,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
突然左前方似乎有了点动静,林建安一时心急加快速度,没注意到右侧有一被藤蔓遮住的数尺见方的大坑,右脚踩空,身体倒了下去,幸好从小练武,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极快,右手及时在坑边藤蔓上搭了一下,没有头下脚上栽下去,左脚挂在坑壁藤蔓上,右脚踩到坑里什么东西上。林建安惨叫了一声,声音在幽静的深谷中传得很远,回音阵阵。
林建不到十岁就跟随大人上山打猎采草药,对山里的狩猎陷阱很熟悉。他知道这个坑是个陷阱,他踩中的东西是生铁猎夹,铁猎夹尖刺已刺入肉中,血流不止,幸好脚筋没太大事,虽然极疼,泪流不止,林建安却有点开心,既然有陷阱,附近就有人烟,前路依然迷惘,但不用死了。
林建安艰难缓缓放下左脚,剥开藤蔓,强忍疼痛,一点一点慢慢掰开捕兽夹,撕开身上相对干净处的麻布衣,绑在腿上,以前不是没受过伤,处理并不犹豫复杂。
远处有了动静,树木晃动,草蔓分离,还传来一阵阵狗叫声,看来自己的惨叫声传的很远。
真的很好,很强大。林建安拿起了柴刀。
“你是谁?从哪里来,是南边的梆子吗?”
林建安知道梆子就是山匪的意思。声音很好听,很清脆,是个女孩,年纪不大,应该不是山匪。
“问你话呢!快说,小心我射死你!”
林建安转头望去,一条狗舌头差点舔脸上。
狗见人转过来,狗急忙倒退到两丈外主人身边,呲牙咧嘴,咆哮不停。主人不高,林建安估计就自己肩膀高,梳两条辫子,头上缠着布条,手里拿着一把土弓对着自己,穿着浅色麻布衣,天色已渐晚,树荫下看不清面目。
林宝很羡慕,他一直想要一把猎弓,他有一个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骑弓手,射胡人、射山匪、射野兽。可惜村里的猎户在胡乱时早早死去,本有的几把猎弓也早已毁去。
“小妹妹,我叫林建安,从北边清岭村来的,我不是山匪,是…”
“乱叫什么,说这么多干什么,把手里刀放下扔掉,不然我就射你!那个什么傻安,你踩坏了我的陷阱,猎物也没有,你就是我的猎物了。唉,说不定晚饭都没吃的了。慢慢爬起来,别乱动。”
看来没听清自己的名字,就记了个安字。林建安轻轻放下柴刀,感觉一阵眩晕,也许是流了很多血的缘故,也可能是饿的,更可能是終于见到了活人,心里放松下来,不再崩那么紧。
“我受伤流了很多血,很饿很渴,你能帮我一下吗?”
林建安毕竟才十三四岁,有点变声也不多,虽然看不清,听声音也知道年纪很小。山里的姑娘是很纯朴的,犹豫了一会儿,便扔过来一根草绳。
林建安慢慢爬出去,伏在地上好一会儿,才坐起来,腿上布条很显眼,粘满血迹。
警惕性还是有点低啊,和我们山外不一样,不过我是好人。林宝终于看清了她,微微笑了一下。
很清秀,真好看。
林建安就是这样的人,他现在已经跑到清岭村以南80多里的大山深处,对于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来说,已经很有胆识了。不过不是一个人,朱见恒跟着他。
这是林建安从清岭村出来的第四天了,早上天刚亮,林建安很饿,只是身上的干粮已经不多了,树下的野猪一家四口就是他的希望。
昨天和朱见恒挖了半天的陷阱就在野猪左边7、8尺的地方,可是它们就是不过去,眼见就要往另一侧走了。
打是打不过的,可是再不动手,就啥都没有了。
林建安决定冒险一博。看准位置,将手里早就准备好的石头往野猪与陷阱相反的方向扔去,石头发出砰的一声大响。计划果然成功,一家四口受到惊吓,真的往陷阱方向跑去。只是上天似乎与林建安做对,野猪跑的方向是对了,可是只有一只最小的掉进去了,只够塞牙缝,主要口粮却擦着陷阱边跑了。
林建安很失望,这下真的不能再往南走了。又有点愤怒,还有没有点舔犊之情了?自己的崽掉坑里了都不过去看一眼。
要不是以前的先生也就是朱见恒的老爹朱日和说过,从清岭村一路向南,翻过大山脉,有更大平原、城镇,可避胡锋。要不是为了找到一个可以让家人平静生活让小弟安全长大的地方,他跑进山里干吗?只是村里除了老弱病残也没什么人了,以前村里的猎人及壮年都在保护家人抵御胡人的过程中被杀的差不多了,除了他还能跑出来也没别的人了。
一路行来,除了山还是山,老虎黑熊都见过了,人是一个没见着。
朱见恒仰面躺在山脚夹沟的树下,清秀的脸上还有可见的泪痕,嘴里有气无力对靠在另一课树上的林建安说:
“建安哥,咱回去吧,昨天晚上吃的那些青果子今早全吐了,没力气了,吃的也快没了,再不走,你给小弟抓的灰兔子都要死了,早知道还不如把它吃了,我难受!”
经过几天跋涉,林建安那多次被老爹推出来向村民炫耀的浓眉大眼里也有着深深的疲惫,出了一口气,回头看了看家乡方向。
从密林缝隙中细密透出的已逐渐升起的朝阳阳光映射在林建安眼中,眼神中有犹豫彷徨,也有溺爱,然后渐渐平静坚定。
伸手撸了撸杂乱的头发,慢慢从怀里掏出来5、6个干饼,用一块麻布缠绕包裹了下,伸手递给了朱见恒。
“阿恒,昨天在山坡上我看见了太阳落下方向有烟气,我想再过去看看,你就在这,别多吃,实在受不了再吃,如果明天响午哥没回,你…就回家吧!还记得路不?”
“建安哥,我怕,路记不大清。”
“就沿这条沟往回走,走2天,就看见我们放兔子的山洞,再往左手的沟走3天,就能回家了。嗯记得把兔子给小弟带回去。”
“建安哥,你会回来吧?”
“嗯!把东西放下,说了现在别吃,不然回不去了,记得路。”
林建安转身向前行去,走了大概十几步,又转身回来,从怀里掏出贴身的小刀,递给朱见恒,看着他的眼睛。
“阿恒,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没回来,你会帮我照顾小弟吧?”
“建安哥,你得回来,我害怕”
“记得兔子!”
林建安手里提着锈迹斑斑的柴刀,转身向前,身披朝阳,没再回头。
不知道又翻过了几座山,趟过了几条沟,疑似有烟火那个方向的正前方似乎已没了路。
这是一座陡峭的山,没有上山的路,山下沟谷向两侧延伸,沟内藤蔓密布,偶有青蛇穿行。
林建安紧紧握了下柴刀,慢慢向右侧稍缓的坡脚前行,一路劈开挡路藤蔓,沟越来越宽,藤蔓倒不见少,只是逐渐出现了较大树木。
林建安很小心,身边没有人,不能被毒蛇咬,因此速度并不快。天渐渐快黑了,林建安有点着急也很饿,天黑前找不到路就麻烦了,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
突然左前方似乎有了点动静,林建安一时心急加快速度,没注意到右侧有一被藤蔓遮住的数尺见方的大坑,右脚踩空,身体倒了下去,幸好从小练武,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极快,右手及时在坑边藤蔓上搭了一下,没有头下脚上栽下去,左脚挂在坑壁藤蔓上,右脚踩到坑里什么东西上。林建安惨叫了一声,声音在幽静的深谷中传得很远,回音阵阵。
林建不到十岁就跟随大人上山打猎采草药,对山里的狩猎陷阱很熟悉。他知道这个坑是个陷阱,他踩中的东西是生铁猎夹,铁猎夹尖刺已刺入肉中,血流不止,幸好脚筋没太大事,虽然极疼,泪流不止,林建安却有点开心,既然有陷阱,附近就有人烟,前路依然迷惘,但不用死了。
林建安艰难缓缓放下左脚,剥开藤蔓,强忍疼痛,一点一点慢慢掰开捕兽夹,撕开身上相对干净处的麻布衣,绑在腿上,以前不是没受过伤,处理并不犹豫复杂。
远处有了动静,树木晃动,草蔓分离,还传来一阵阵狗叫声,看来自己的惨叫声传的很远。
真的很好,很强大。林建安拿起了柴刀。
“你是谁?从哪里来,是南边的梆子吗?”
林建安知道梆子就是山匪的意思。声音很好听,很清脆,是个女孩,年纪不大,应该不是山匪。
“问你话呢!快说,小心我射死你!”
林建安转头望去,一条狗舌头差点舔脸上。
狗见人转过来,狗急忙倒退到两丈外主人身边,呲牙咧嘴,咆哮不停。主人不高,林建安估计就自己肩膀高,梳两条辫子,头上缠着布条,手里拿着一把土弓对着自己,穿着浅色麻布衣,天色已渐晚,树荫下看不清面目。
林宝很羡慕,他一直想要一把猎弓,他有一个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骑弓手,射胡人、射山匪、射野兽。可惜村里的猎户在胡乱时早早死去,本有的几把猎弓也早已毁去。
“小妹妹,我叫林建安,从北边清岭村来的,我不是山匪,是…”
“乱叫什么,说这么多干什么,把手里刀放下扔掉,不然我就射你!那个什么傻安,你踩坏了我的陷阱,猎物也没有,你就是我的猎物了。唉,说不定晚饭都没吃的了。慢慢爬起来,别乱动。”
看来没听清自己的名字,就记了个安字。林建安轻轻放下柴刀,感觉一阵眩晕,也许是流了很多血的缘故,也可能是饿的,更可能是終于见到了活人,心里放松下来,不再崩那么紧。
“我受伤流了很多血,很饿很渴,你能帮我一下吗?”
林建安毕竟才十三四岁,有点变声也不多,虽然看不清,听声音也知道年纪很小。山里的姑娘是很纯朴的,犹豫了一会儿,便扔过来一根草绳。
林建安慢慢爬出去,伏在地上好一会儿,才坐起来,腿上布条很显眼,粘满血迹。
警惕性还是有点低啊,和我们山外不一样,不过我是好人。林宝终于看清了她,微微笑了一下。
很清秀,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