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滚,别坏了老子的好事,老子便放你一马。”躲过一刀之后,王子的自信心像是雨后的春笋,疯了一样的长。
莫守拙看着刀,脑海里迅速整理着记忆碎片上的刀法,一遍一遍地进行着演练。刀上没有气不怕,只要刀快,一样能杀了他。
莫守拙虽然没有用过刀,却用过匕首。用匕首的时候,他的速度很快。
在某些时候刀和匕首,是相通的。
莫守拙突然笑了一下,当然不是因为王子的话好笑,而是因为他想到了一个杀死王子的办法。
把刀当成匕首来用,一念及此,迅速翻转手腕,反手抓刀。
虽然有些重,远不如匕首那般灵巧,但以他的身手,杀了眼前这个家伙,莫守拙还是有一些自信的。
“老子还真不信这个邪,堂堂特种作战旅野狼战队的上等兵,精英中的精英,还杀不了你一个古代养尊处优的王子?”
见莫守拙没有走的意思,王子面色变得冷峻,双手抓刀,刀锋向前,开始向莫守拙逼近。
莫守拙不动,他在等待机会,一击必杀的机会。
王子前扑,长刀挥出,很快。
看得出来,王子在这把刀上,很是下了一些工夫。
在刀锋距离自己的前额不足半米时,莫守拙诡异地向右移动,躲过直劈过来的凌厉一刀。
移动之时,莫守拙猜测,下一刀,定然是拧转刀身,刀锋向右,紧随而至。
莫守拙猜对了,王子的刀果然如他想像般的向右劈了过来。
莫守拙不会再给王子劈出第三刀的机会,因为,第三刀是什么路数,他猜不到。
在不了解对方底细的情况下,拖得越久,对自己越是不力。
莫守拙的身体突然矮了半截,从刀身之下旋转而过,再站起来时,已是在王子的左前侧,距离不足一米。
双脚用力蹬地,身体向前蹿出,右手的刀以匕首杀人之招在王子的喉间划过。
速度很快,快得令人不可思议。
然后王子死了。
一具强壮的身体轰然倒地,倒地之时,喉间如爆裂般地窜出了一股子鲜血,一双眼睛,犹还大大地睁着,似乎不相信,也不敢相信,他就这么死了,死得如此之快。
莫守拙看着已然气绝的王子,心想,刚穿越过来就杀了一个王子,也不知道历史上这个王子是怎么死的。要是绵诸部落的王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自己岂不是一过来就把人家的历史给改变了?
女孩被吓呆了。
一刀杀人,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就算她听过莫守拙的名字,知道他是赢氏部落的守护者,但这么轻易地就杀了一个人,一个地位极其高贵的王子,女孩的小心脏,还是有些受不了。
树林外响起了尖厉的哨声,监军士兵发现了树林中的战斗,迅速发出了警报。
采石场上的士兵纷纷朝着小树林跑来。
“他们人多,你快跟我走。”小女孩急急地说道,说完,转头就跑。
莫守拙当然知道此地不可久待,在刀法不熟的情况下,杀一个人已是侥幸,若是多来几个士兵,自己恐怕就得留在这里了。
他可不想死,他得想办法回到那个文明世界去。
小女孩的奔跑速度出奇地快,莫守拙用上了全部的力气,却依然落在了后面。
奔跑数里,身后追逐的士兵早已不见了踪影,女孩这才停下来,脸不红气不喘。莫守拙跟着停下,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地喘着气,用气喘如牛这个词来形容,一点不过。
“你,你怎么跑得这么快。”
“我从小就跑得快,部落里没有人能追上我。”女孩不以为然地说道。
“我靠,武装五公里越野我十八分半就能跑完,自以为速度已经够快,跟你一比,倒是小巫见大巫了。凭你这速度,要是参加全运会,指不定能拿个全国冠军。”莫守拙有些无奈地说道。
“你说什么我听不明白。”女孩仰着小脸说道,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极有灵性。
莫守拙挥挥手,“我怎么说你可能都听不明白,干脆别问了,我问你几个问题,这个地方叫什么名字?”原主的记忆碎片上,没有关于这个地方的名字。
“石碾。”
“石碾?”莫守拙摇摇头,“没听说过,历史书上好像也没有记载。”
“你是赢氏部落人,怎么会不知道石碾这个地方?”女孩似乎觉得不可思议。
“有些事情跟你说不清楚,你先回答我的问题,现在的大周,是东周还是西周?”莫守拙接着问道,有些事情,他得尽快弄明白,不能总是这么稀里糊涂的。
哪天有了机会穿越回去,跟那帮子屌丝吹牛的时候,也得把时间,地点,人物,故事情节统统说个明白不是?要不他们不会相信。
女孩摇摇头,“我只知道大周王朝。”
“好吧!我不这样问了,大周王朝按纪年分为西周和东周是后来历史学家们的界定,你肯定不知道。我问你,大周王朝的京都是不是叫镐京?”
“是。”
“那就是西周了。”莫守拙肯定地说道,“大周王朝现在的君王叫什么名字?”
“姬宫湦。”
“周幽王姬宫湦,西周王朝的最后一代君王。”莫守拙说道,脑袋飞速地转了转,记起来周幽王姬宫湦在位时间是公元前781年至公元前771年,看来他穿越过来的西周纪元,大概就是在这个时间段里。
“我再问一个问题,你属于哪个部落?西戎部落?”
女孩咧嘴一笑,“你的问题可真多。”
“是,我现在满脑袋都是问题,后面还有很多。”
“我们的部落名叫大骆部落,是赢氏部落的一个分支,部落的族长名叫赢非,我们部落的所有人,都为大周王朝养马。”
“赢氏部落我知道,为大周王朝养马这事我也知道。”莫守拙说道。昨天夜里,他刚刚从《老秦人》那本书中看过,赢氏部落是老秦人的先祖,赢氏部落的第一个王叫赢非子,封地在秦邑,其后经赢侯,赢公伯,赢仲三世,到了赢也时代,因率兄弟五人及麾下兵马配合西周军队击败西戎有功,被周宣王封为西垂大夫,封地在犬丘。赢氏部落现在的王叫赢开,赢也的次子,仍然是西垂大夫,并未进入诸侯之列,不受大周王室重用。
莫守拙看着刀,脑海里迅速整理着记忆碎片上的刀法,一遍一遍地进行着演练。刀上没有气不怕,只要刀快,一样能杀了他。
莫守拙虽然没有用过刀,却用过匕首。用匕首的时候,他的速度很快。
在某些时候刀和匕首,是相通的。
莫守拙突然笑了一下,当然不是因为王子的话好笑,而是因为他想到了一个杀死王子的办法。
把刀当成匕首来用,一念及此,迅速翻转手腕,反手抓刀。
虽然有些重,远不如匕首那般灵巧,但以他的身手,杀了眼前这个家伙,莫守拙还是有一些自信的。
“老子还真不信这个邪,堂堂特种作战旅野狼战队的上等兵,精英中的精英,还杀不了你一个古代养尊处优的王子?”
见莫守拙没有走的意思,王子面色变得冷峻,双手抓刀,刀锋向前,开始向莫守拙逼近。
莫守拙不动,他在等待机会,一击必杀的机会。
王子前扑,长刀挥出,很快。
看得出来,王子在这把刀上,很是下了一些工夫。
在刀锋距离自己的前额不足半米时,莫守拙诡异地向右移动,躲过直劈过来的凌厉一刀。
移动之时,莫守拙猜测,下一刀,定然是拧转刀身,刀锋向右,紧随而至。
莫守拙猜对了,王子的刀果然如他想像般的向右劈了过来。
莫守拙不会再给王子劈出第三刀的机会,因为,第三刀是什么路数,他猜不到。
在不了解对方底细的情况下,拖得越久,对自己越是不力。
莫守拙的身体突然矮了半截,从刀身之下旋转而过,再站起来时,已是在王子的左前侧,距离不足一米。
双脚用力蹬地,身体向前蹿出,右手的刀以匕首杀人之招在王子的喉间划过。
速度很快,快得令人不可思议。
然后王子死了。
一具强壮的身体轰然倒地,倒地之时,喉间如爆裂般地窜出了一股子鲜血,一双眼睛,犹还大大地睁着,似乎不相信,也不敢相信,他就这么死了,死得如此之快。
莫守拙看着已然气绝的王子,心想,刚穿越过来就杀了一个王子,也不知道历史上这个王子是怎么死的。要是绵诸部落的王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自己岂不是一过来就把人家的历史给改变了?
女孩被吓呆了。
一刀杀人,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就算她听过莫守拙的名字,知道他是赢氏部落的守护者,但这么轻易地就杀了一个人,一个地位极其高贵的王子,女孩的小心脏,还是有些受不了。
树林外响起了尖厉的哨声,监军士兵发现了树林中的战斗,迅速发出了警报。
采石场上的士兵纷纷朝着小树林跑来。
“他们人多,你快跟我走。”小女孩急急地说道,说完,转头就跑。
莫守拙当然知道此地不可久待,在刀法不熟的情况下,杀一个人已是侥幸,若是多来几个士兵,自己恐怕就得留在这里了。
他可不想死,他得想办法回到那个文明世界去。
小女孩的奔跑速度出奇地快,莫守拙用上了全部的力气,却依然落在了后面。
奔跑数里,身后追逐的士兵早已不见了踪影,女孩这才停下来,脸不红气不喘。莫守拙跟着停下,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地喘着气,用气喘如牛这个词来形容,一点不过。
“你,你怎么跑得这么快。”
“我从小就跑得快,部落里没有人能追上我。”女孩不以为然地说道。
“我靠,武装五公里越野我十八分半就能跑完,自以为速度已经够快,跟你一比,倒是小巫见大巫了。凭你这速度,要是参加全运会,指不定能拿个全国冠军。”莫守拙有些无奈地说道。
“你说什么我听不明白。”女孩仰着小脸说道,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极有灵性。
莫守拙挥挥手,“我怎么说你可能都听不明白,干脆别问了,我问你几个问题,这个地方叫什么名字?”原主的记忆碎片上,没有关于这个地方的名字。
“石碾。”
“石碾?”莫守拙摇摇头,“没听说过,历史书上好像也没有记载。”
“你是赢氏部落人,怎么会不知道石碾这个地方?”女孩似乎觉得不可思议。
“有些事情跟你说不清楚,你先回答我的问题,现在的大周,是东周还是西周?”莫守拙接着问道,有些事情,他得尽快弄明白,不能总是这么稀里糊涂的。
哪天有了机会穿越回去,跟那帮子屌丝吹牛的时候,也得把时间,地点,人物,故事情节统统说个明白不是?要不他们不会相信。
女孩摇摇头,“我只知道大周王朝。”
“好吧!我不这样问了,大周王朝按纪年分为西周和东周是后来历史学家们的界定,你肯定不知道。我问你,大周王朝的京都是不是叫镐京?”
“是。”
“那就是西周了。”莫守拙肯定地说道,“大周王朝现在的君王叫什么名字?”
“姬宫湦。”
“周幽王姬宫湦,西周王朝的最后一代君王。”莫守拙说道,脑袋飞速地转了转,记起来周幽王姬宫湦在位时间是公元前781年至公元前771年,看来他穿越过来的西周纪元,大概就是在这个时间段里。
“我再问一个问题,你属于哪个部落?西戎部落?”
女孩咧嘴一笑,“你的问题可真多。”
“是,我现在满脑袋都是问题,后面还有很多。”
“我们的部落名叫大骆部落,是赢氏部落的一个分支,部落的族长名叫赢非,我们部落的所有人,都为大周王朝养马。”
“赢氏部落我知道,为大周王朝养马这事我也知道。”莫守拙说道。昨天夜里,他刚刚从《老秦人》那本书中看过,赢氏部落是老秦人的先祖,赢氏部落的第一个王叫赢非子,封地在秦邑,其后经赢侯,赢公伯,赢仲三世,到了赢也时代,因率兄弟五人及麾下兵马配合西周军队击败西戎有功,被周宣王封为西垂大夫,封地在犬丘。赢氏部落现在的王叫赢开,赢也的次子,仍然是西垂大夫,并未进入诸侯之列,不受大周王室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