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该回去了。”一个姿色出众的妇人从远处走来,向在农田里劳作的两人叫道。这妇人叫周兰,而在农田里的是她丈夫和她的父亲:周二。
周兰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女孩看到自己的父亲,高兴的一个劲跑了上去。女孩父亲叫方大勇,个高体壮,五关湊合,是一个憨厚实在的老实人。看到女儿向他跑来,方大勇眉开眼笑,鞠下身子,将女儿抱起。
小女孩长得玲珑有致,粉嫩可爱,实为讨人喜欢。方大勇觉得自己最大的福气,就是能娶到如似玉的老婆,和生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儿,所以老实憨厚的他很是知足,没什么过多的奢望。
小女孩用袖子给自己的父亲擦额上的汗水,说道:“爹,饿不饿?娘己经做好饭菜,我们快回去吃吧。”
方大勇呵呵一笑,回道:“好,丫头一定还没吃吧,我们现在就回去。”
“她啊,是要等你们回去才行,还非要和我过来接你们。”周兰走来笑道。
方大勇一听,笑着说道:“丫头一定饿坏了吧。”
小女孩摇摇头道:“多饿也要等爹爹回来一起吃。”
“哎哟,瞧你这丫头,那外公就不等了?”这时周二走来,两手拿着农具,一脸慈爱的笑容。看的出他十分喜爱这外娚女。
“外公也一样啊。”小女孩嘻声笑道。
“呵呵。这才对嘛。”周二也随之而笑。
“好了,时候不早了,收拾收拾回去吧。”周兰说着,走到周二前。“爹,我来拿吧,你一把年纪了,这农活以后少做的好,免的伤了身子。”周兰说完接过周二两手上的锄头。
“呵呵,不碍事,我这老骨头还硬朗得很,这点活算不了什么。你爹我干了大半辈子,习惯了 ,不忙活浑身不自在。”周二回道。
如今的周二己是七旬老人,头发已白了大半,身型枯槁了许多,而他的老伴几年前过世了。现在的他和自己的小女儿与女婿住在一起;他有两子三女,两个儿子与他相处不好,心生隔阂;另两个女儿嫁到外村,几年都见不到一次面,所以他只能和小女儿一家住在一起,好在他这最小的女儿很孝顺,女婿又是个实在的老实人,相处得也十分和睦乐乎。
周兰有些无奈的笑了笑,她可不是头一次劝了。天已慢慢黑了下来,太阳早已日落西下,只有灰暗的红光挂在天边。收拾好后,一家人便要回去,可当他们正要走时,小女孩突然兴奋的喊起。
“灵哥哥。”
三人还没回过神来,小女孩己跑向所叫的人。而那个人,正是少年:黄灵。黄灵今年十六岁,身高近一米八,体格健壮,肤色偏黑,神情俊朗傲然,稳重;浑身上下散发一种刚烈之气,宛如是一个久经沙场的军士。
黄灵远远就看到了他们,此时见到小女孩向自己跑来,帅气的脸上有起微笑。小女孩名叫方兰儿,在山风村中续她母亲之后——将会成为最漂亮的女人,为此不少人家想讨为媳妇,上门提前提亲,但都被周兰委婉拒绝。
方兰儿很喜欢她这个口中的哥哥,因为黄灵救过她。那是四年前过节时,村里的小孩贪玩,竟把便炮绑在牛的尾后放响,结果受惊的公牛四处冲撞,而当时方兰儿和她的母亲刚好路过;方兰儿因为跑在前面,受惊的牛便奔向她一个人。突然来的危险让她母亲惊恐万分,毫无迟疑的冲上去,但已来不及。
就在那千钧一发之际,有人当在小女孩的前面,有身躯护着她。而那人正是黄灵,黄灵也因此受了伤。
事后,方兰儿的家人很是感激黄灵,方兰儿也更是如此。与是乎,一来二往,自然亲切了起来,特别是方兰儿,对黄灵这个她视为哥哥的人更是亲切无比,因此常常跑去找黄灵玩耍。
方兰儿二话不说的抱了上去,这让她的家人心中有说不出的怪味,因为方兰儿一天天成长,小时候倒没什么拘谨,可如今年龄再增长,是应要注意男女的礼节了,怎么可以随便与无血亲的人搂搂抱抱;虽然有恩,但也不予如此下去,这些对于墨守成规的乡下人来说,是很忌讳的。毕尽按年龄来说,黄灵可是个成人。当然,他们也不会因为这个而对黄灵有芥蒂,毕尽问题是在她们这里。
对于家人的想法,方兰儿哪会知晓,她早于习惯了这样的亲切方式,对她来说是正常不过。虽然如此,但黄灵是个沉思孰虑的聪明人,自然看出对方的感受,而他自已也是知道这一点。
黄灵很自然的推开方兰儿,笑道:“你们还没回去?”
“正要回去呢,我和娘来接爹爹和外公回去吃睌饭,刚要走就看到灵哥哥你。灵哥哥,你也和我们一起回去吃晚饭吧!”方兰儿说着,双手拉起黄灵。
黄灵有点为难,毕尽太多次了,免的让人觉得扙着有恩于人,无止境的占人便宜。
但推迟又不好推,这时,方兰儿的家人走了过来。周兰说道:“小灵子,今天去姐姐那吃晚饭,姐姐今天作了不少的好菜呢。”
小灵子,是村里的人给他起的小名。因为黄灵小的时候长得又白又嫩,机灵聪智,所以起了这小名。如今己是一个顶拔俊俏的少年了,皮肤也因为常年的日赛而偏黑。可不管怎样,还是个帅气的少年,对他有暗仪之心的女孩可不在少数。
黄灵一听,回道:“这。怎么好意思。”
“呵呵呵,黄灵兄弟你也太见外了,一顿饭而已,不就是加双筷子吗?”方大勇笑道。对他来说黄灵是他女儿的旧命恩,知恩图报是他作人的本份。再加上常往来,他早就把这个比他小的少年当成兄弟般看待。
虽然周兰夫妇不建意,倒是有人颇有厌烦,这人就是周二了。再周二看来,无论是过年,还是平常日子,三百六十五天里,有三分之一都是去他家盛饭的。不过,唯一让他能高兴起来的,就是黄灵每次上山回来后,都会给他们带点什么,所以周二的眼睛不自觉的看向黄灵身后的背篓。
“小灵子,今天又猎到啥东西了?!”
“爹,就一顿饭而已,你又想向人讨要东西啊。”周兰一旁颇为怨道。
“瞧你说的,你爹是那种贪图便宜的人吗?我就是问问罢了。”周二连忙说道,表情隐有尴尬之色。
其实不用说,黄灵也知道周二会问,于是卸下身后半人高的背篓,掀开上面的盖布时,突然的停了下来。他看向身边的方兰儿,犹豫了一下说道:“兰儿,里面的东西很吓人,如果你害怕,最好不要看!”
方兰儿一愣,一双大眼睛奇怪的眨了眨,似乎在想这吓人的东西是何物。而方家几人也好奇了起来,但他们很快想到什么,于是周兰将女儿拉开,不想让女儿看到过于血腥的东西。黄灵是打猎为生,沾点血是难免的。仅管方兰儿很好奇,不停的说自己不怕,但还是极不情愿的被母亲带走,拿着农具先行回家了。
周兰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女孩看到自己的父亲,高兴的一个劲跑了上去。女孩父亲叫方大勇,个高体壮,五关湊合,是一个憨厚实在的老实人。看到女儿向他跑来,方大勇眉开眼笑,鞠下身子,将女儿抱起。
小女孩长得玲珑有致,粉嫩可爱,实为讨人喜欢。方大勇觉得自己最大的福气,就是能娶到如似玉的老婆,和生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儿,所以老实憨厚的他很是知足,没什么过多的奢望。
小女孩用袖子给自己的父亲擦额上的汗水,说道:“爹,饿不饿?娘己经做好饭菜,我们快回去吃吧。”
方大勇呵呵一笑,回道:“好,丫头一定还没吃吧,我们现在就回去。”
“她啊,是要等你们回去才行,还非要和我过来接你们。”周兰走来笑道。
方大勇一听,笑着说道:“丫头一定饿坏了吧。”
小女孩摇摇头道:“多饿也要等爹爹回来一起吃。”
“哎哟,瞧你这丫头,那外公就不等了?”这时周二走来,两手拿着农具,一脸慈爱的笑容。看的出他十分喜爱这外娚女。
“外公也一样啊。”小女孩嘻声笑道。
“呵呵。这才对嘛。”周二也随之而笑。
“好了,时候不早了,收拾收拾回去吧。”周兰说着,走到周二前。“爹,我来拿吧,你一把年纪了,这农活以后少做的好,免的伤了身子。”周兰说完接过周二两手上的锄头。
“呵呵,不碍事,我这老骨头还硬朗得很,这点活算不了什么。你爹我干了大半辈子,习惯了 ,不忙活浑身不自在。”周二回道。
如今的周二己是七旬老人,头发已白了大半,身型枯槁了许多,而他的老伴几年前过世了。现在的他和自己的小女儿与女婿住在一起;他有两子三女,两个儿子与他相处不好,心生隔阂;另两个女儿嫁到外村,几年都见不到一次面,所以他只能和小女儿一家住在一起,好在他这最小的女儿很孝顺,女婿又是个实在的老实人,相处得也十分和睦乐乎。
周兰有些无奈的笑了笑,她可不是头一次劝了。天已慢慢黑了下来,太阳早已日落西下,只有灰暗的红光挂在天边。收拾好后,一家人便要回去,可当他们正要走时,小女孩突然兴奋的喊起。
“灵哥哥。”
三人还没回过神来,小女孩己跑向所叫的人。而那个人,正是少年:黄灵。黄灵今年十六岁,身高近一米八,体格健壮,肤色偏黑,神情俊朗傲然,稳重;浑身上下散发一种刚烈之气,宛如是一个久经沙场的军士。
黄灵远远就看到了他们,此时见到小女孩向自己跑来,帅气的脸上有起微笑。小女孩名叫方兰儿,在山风村中续她母亲之后——将会成为最漂亮的女人,为此不少人家想讨为媳妇,上门提前提亲,但都被周兰委婉拒绝。
方兰儿很喜欢她这个口中的哥哥,因为黄灵救过她。那是四年前过节时,村里的小孩贪玩,竟把便炮绑在牛的尾后放响,结果受惊的公牛四处冲撞,而当时方兰儿和她的母亲刚好路过;方兰儿因为跑在前面,受惊的牛便奔向她一个人。突然来的危险让她母亲惊恐万分,毫无迟疑的冲上去,但已来不及。
就在那千钧一发之际,有人当在小女孩的前面,有身躯护着她。而那人正是黄灵,黄灵也因此受了伤。
事后,方兰儿的家人很是感激黄灵,方兰儿也更是如此。与是乎,一来二往,自然亲切了起来,特别是方兰儿,对黄灵这个她视为哥哥的人更是亲切无比,因此常常跑去找黄灵玩耍。
方兰儿二话不说的抱了上去,这让她的家人心中有说不出的怪味,因为方兰儿一天天成长,小时候倒没什么拘谨,可如今年龄再增长,是应要注意男女的礼节了,怎么可以随便与无血亲的人搂搂抱抱;虽然有恩,但也不予如此下去,这些对于墨守成规的乡下人来说,是很忌讳的。毕尽按年龄来说,黄灵可是个成人。当然,他们也不会因为这个而对黄灵有芥蒂,毕尽问题是在她们这里。
对于家人的想法,方兰儿哪会知晓,她早于习惯了这样的亲切方式,对她来说是正常不过。虽然如此,但黄灵是个沉思孰虑的聪明人,自然看出对方的感受,而他自已也是知道这一点。
黄灵很自然的推开方兰儿,笑道:“你们还没回去?”
“正要回去呢,我和娘来接爹爹和外公回去吃睌饭,刚要走就看到灵哥哥你。灵哥哥,你也和我们一起回去吃晚饭吧!”方兰儿说着,双手拉起黄灵。
黄灵有点为难,毕尽太多次了,免的让人觉得扙着有恩于人,无止境的占人便宜。
但推迟又不好推,这时,方兰儿的家人走了过来。周兰说道:“小灵子,今天去姐姐那吃晚饭,姐姐今天作了不少的好菜呢。”
小灵子,是村里的人给他起的小名。因为黄灵小的时候长得又白又嫩,机灵聪智,所以起了这小名。如今己是一个顶拔俊俏的少年了,皮肤也因为常年的日赛而偏黑。可不管怎样,还是个帅气的少年,对他有暗仪之心的女孩可不在少数。
黄灵一听,回道:“这。怎么好意思。”
“呵呵呵,黄灵兄弟你也太见外了,一顿饭而已,不就是加双筷子吗?”方大勇笑道。对他来说黄灵是他女儿的旧命恩,知恩图报是他作人的本份。再加上常往来,他早就把这个比他小的少年当成兄弟般看待。
虽然周兰夫妇不建意,倒是有人颇有厌烦,这人就是周二了。再周二看来,无论是过年,还是平常日子,三百六十五天里,有三分之一都是去他家盛饭的。不过,唯一让他能高兴起来的,就是黄灵每次上山回来后,都会给他们带点什么,所以周二的眼睛不自觉的看向黄灵身后的背篓。
“小灵子,今天又猎到啥东西了?!”
“爹,就一顿饭而已,你又想向人讨要东西啊。”周兰一旁颇为怨道。
“瞧你说的,你爹是那种贪图便宜的人吗?我就是问问罢了。”周二连忙说道,表情隐有尴尬之色。
其实不用说,黄灵也知道周二会问,于是卸下身后半人高的背篓,掀开上面的盖布时,突然的停了下来。他看向身边的方兰儿,犹豫了一下说道:“兰儿,里面的东西很吓人,如果你害怕,最好不要看!”
方兰儿一愣,一双大眼睛奇怪的眨了眨,似乎在想这吓人的东西是何物。而方家几人也好奇了起来,但他们很快想到什么,于是周兰将女儿拉开,不想让女儿看到过于血腥的东西。黄灵是打猎为生,沾点血是难免的。仅管方兰儿很好奇,不停的说自己不怕,但还是极不情愿的被母亲带走,拿着农具先行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