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少年名为郑好养,是五阳县城首富五阳镖局大当家的独生子,与林昶同年,但两人像是天生的冤家,从小到大就没对付过,一个是首富之子,一个是县长公子,互相看不顺眼。要不是秦韵总在二人之中周旋,这两人非见面就掐架不可。
关于郑好养这个名字的来历,街坊们流传着一个说法。十五年前,迷信的五阳镖局大当家老来得子,好不容易生了个宝贝儿子,自然捧在手里都怕化了。但世事无常,天灾人祸说不定哪天就会降临,大当家每日都在害怕自己的儿子早夭,于是去求助五阳县最有名的算命大师。
那算命的神神叨叨好半天,又对着还是婴儿的郑好养贴了半天的符咒,最后掐指一算,说这大当家老来得子是上天垂怜,这儿子就是那天神转世,天神娇贵啊,不能多食人间烟火,怕是将来不好养活啊。
大当家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问解救之法,算命大师只说要些灵玉,他带这些灵玉去仙山道府祭祀,到时候上天自会给出答案。
大当家左思右想后,把心一横,给了算命大师好些灵玉。算命大师启程了,几个月后给大当家寄了一份信,信上说上天已经给出明示,既然怕养不活,干脆取名就叫好养吧。
那算命大师再也没有回到五阳县,但这郑好养的名字就这么确定下来,成为了郑好养的一块心病。
长大之后,“好养”之名经常被同龄伙伴们取笑,尤其以林昶为最。郑好养平日娇生惯养,自尊心极强,受不得半点委屈。于是恼怒之下,便自行地改了名,十分中二地改为了:郑无敌。
然而,这霸气名字似乎不被那些同龄“伙伴”们认可,依旧如往常一般取笑。
如今,郑好养总算找到了报复林昶的机会,只要林昶倒霉出糗,十只凤尾锦鸡他都不在乎。
“待会定要给他一个好看,让他知道本少爷的厉害,看他今后还敢不敢编排本少爷。至于秦韵,对不起了,哥哥也没办法,为了让林昶出丑,只好委屈你了。”一想到这里,郑好养的脸上就忍不住地绽放笑容。那笑容在旁人看来,有种奸人得道的感觉。
身边的小弟看着郑好养一会板着脸装酷,一会又忍不住发笑的表情,明白这位少当家心中所想,不禁劝道:“少当家,你想笑就笑,别憋坏了。”
郑好养狠狠地瞪了一眼小弟,干咳一声,对着对面几人喊道:“敢偷我家的鸡,被我抓了现行吧,哈哈,人赃并获,你们还有什么可以狡辩的。”
秦韵对老鬼说道:“老鬼,你一人做事可要一人当啊,你如今白吃了鸡,坑了我等,可不能在让我们几个再蒙受不白之冤了。”
老鬼努努嘴,头歪向一边,眼睛看着天空,丝毫不搭理秦云,竟开始哼起小曲来。
“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一碗鸡汤三个端,抢完肉来又抢汤……”
秦韵看着老鬼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只得无奈的摇头叹气,心中颇有种秀才遇见兵的感觉。
林昶的脑子可没有秦韵好使,此时被郑好养质问的站立难安,反驳的话语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林昶你也有今天,身为县长的公子竟然做出这等下流之事,真是丢尽了你们林府的脸面,哈哈哈哈,不知道待会林叔叔在公堂上见到自己的儿子会是什么表情。”还没说几句,郑好养又憋不住地笑起来了。
小弟们看着自己的少当家,内心不住地摇头,从来没见到少当家这么开心过,他以前是被欺负得有多惨,都快心理变态了。
“郑好养,这鸡不是我们偷得,是这贪吃老鬼偷的。”林昶不知道郑好养怎么老是抽风似的发笑,支支吾吾了半天,才指着一旁事不关己的贪吃鬼辩解,“再说了,你怎么证明是你家的鸡?”
“我叫郑无敌!”郑好养抓狂地喊道,“你可以打听打听,凤尾锦鸡在这五阳县城,只有我们镖局养着,你去年年夜饭上吃的那只还是我家送的呢。再说了,这么昂贵的东西我们镖局自然有备案,不信和我走一趟?”
林昶也不知该说什么,急得大喘气。
“请林公子,秦公子和我们衙门走一趟吧。”郑好养见状一挥手,十几位黑衣壮汉顿时围上前去,向秦云林昶逼了过去,那看热闹的街坊邻居见这架势纷纷让开。
“秦韵,这怎么办,要是县长真的在自家公堂上见到亲儿子,非得打死我不可,你脑子最好使了,一定要救救我。”林昶见郑好养如此认真,心里真的发憷了,因为他平生最怕这家教严厉的县长父亲了,若是真的被带去公堂,那后果自己都不敢想。
秦韵何尝不是,早已经把晚上父亲回来后,如何花式吊打自己的画面,在脑海里勾画了十几张。必须安抚住郑好养,于是强装镇定地说道:“慢着。”
那些黑衣壮汉显然也不想自己的少当家招惹是非,看见秦云似乎有话要说,也都立即停了下来。
秦韵拱手道:“无敌少爷。”
“嗯…………”郑好养听见秦韵唤自己为无敌少爷,竟然舒服地闭上眼回味,这四个字就好像在郑好养耳里化为了轻柔的春风。
一黑衣壮汉瞧见,立即低头在郑好养耳边说道:“少当家,要矜持!”
郑好养回过味:“秦韵,本少爷知道你狡猾,拍马屁对我没有用!”
秦韵一脸黑线,看了眼金主林昶,两人低声细语了一会儿,便对郑好养说道:“无敌少爷,你若是将这鸡卖于我们可好?我们愿出高价。”林昶在一旁小鸡啄米似的点头附和。
“我们不卖!这鸡可是极品,有价无市呢!”郑好养身边的小弟开口。
“这样如何。”秦韵走近郑好养,低声说道,“无敌少爷,你若是卖给我们,我保证这五阳县城,没人敢唤你为好养。”事实上,叫他郑好养的除了家里那迷信的亲爹,也就是秦韵,林昶为首的那几个伙伴。
自尊心极强的郑好养最大的心病就是这个乡巴佬一般的土味名字了。
此刻郑好养闻言眉头一动,心中犹豫。
林昶见郑好养犹豫不决,心中又想起老爹的凶狠模样,不禁在一旁急道:“郑好养,麻利的,这笔交易你多划算啊!”
“不卖!”听林昶这么一搅和,郑好养又气的不轻,敢情不叫好养还是你林公子的恩赐不成。心中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一定要好好治治这林昶,于是大声道:“本少爷不卖,跟我去见官!”
秦韵也被这情商极低的林昶气得不轻,赶紧准备上前劝导郑好养。
刚走两步,心中忽然觉得有股热浪翻腾,体内血液疯狂地往脑子倒流,全身似火烧一般热烈。于是就这么毫无征兆地两眼一翻,口吐白沫,浑身抽搐,直挺挺地倒在了郑好养面前。
郑好养顿时一蒙,他从小被父亲疼爱,从不走镖,连鸡都没杀过,平日只会学那走镖的镖师装凶狠,哪见过这样的的场面,惊吓道:“秦韵,你,你不至于吧。”
又推着身边的小弟道:“你快去叫郎中来,快。”
黑衣小弟见状慌忙对郑好养说道:“少当家,这小子装呢,这是拿命碰瓷啊。”
“啊……啊,装的?”
“没错,少当家,你看他面色红润,寻常人中风哪个不是面如白纸的?”另一人说道,“不过秦公子果然名不虚传,这招真是高啊,既化解了危机,又给了我们一个台阶下。我说少当家,这街坊们都看着呢,我们要是再不走,继续刁难他们,日后在城里可就落得一个仗势欺人的名声了。”
郑好养从小梦想着仗剑天涯,及其好面子重名声,于是清清嗓子,对着秦韵说道:“秦,秦韵,区区一只鸡,本少爷宽宏大量,你就吃了罢,我不与你计较。我还有功课,我……我先走了!”可郑好养场面话还没说完,就被小弟们一溜烟地架走了。
留下一群面面相觑的街坊们不知所措。
林昶回过味,边鼓掌边走到秦韵身前,喜笑开颜:“没想到啊没想到,秦韵你还有这等绝招啊,装得太像了,真看不出来你花花肠子还挺多,哈哈哈,高,实在是高,你看郑好养那怂样,吓的不轻啊!”
“呵呵,他哪是装啊!”贪吃老鬼刚唱完了一首小曲,心中自是畅快,此刻双手抱在胸前,悠哉道,“这小子好像真中毒了。”
“嗯?”林昶神情一变,跑到秦韵身边蹲下,发现他整个人身体烫得出奇,还在不断抽搐,急忙抱起秦韵,大喊道,“救人啊,救人啊!”
平安杂货铺门口顿时成了鸡飞狗跳的菜市场,那贪吃老鬼嘴角泛笑,隐匿消失于慌乱的人群之中。
……
当秦韵躺在卧室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屋外风雨飘摇,雷雨之声隆隆不绝于耳。
老爹秦南早已坐在秦云的床边,见秦云醒来,脸色一缓,松了一口气,轻声问道:“好点了吗?”
秦韵觉得心中血气依旧在翻滚,脑袋似要爆炸,迷迷糊糊地回答道:“好……好点了。”
“你这样子,哪像好多了。”秦南端起一碗药,吹了吹热气,一手扶起秦韵,一手将药碗移至秦韵的嘴边,“你昏迷地时候这药一直喂不下去,趁现在先喝点药吧。”
秦韵看了眼老爹,强忍着全身的难受,默默地把药喝完了。
其实对于自己的老爹,秦韵心中一直存有愧疚。
一直以来,在这无边无际的东灵洲大地之上,栖居着各色各样的种族,有数量众多,灵智高超的人族,也有数量稀少却神通广大的妖族。
人族与妖族是这片大地的主人,他们是统治者,占据着最好的资源,但在阴暗的角落里,有许多种族一直潜伏在暗中磨拳擦掌,等待时机。
他们各族虽然数量及其稀少,但众人拾柴火焰高,万余种形态各异的的种族在一起,组成了联盟,被统称为“万族”。
万族是人妖两族的死敌,他们与妖族不同。妖族需要从兽形开启灵智,再历经苦难的修炼,才能化成形人,只有修为及其高深的妖族才能让繁育的后代也有化人的天赋。
但万族不一样,他们从出生就和人族一样,拥有天赋和灵智,形态各异,不需要化人,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文字,拥有自己的审美和文化。
甚至有遥远的传说,人族本就是万族的一支!
传说久远已经不可考证,但就算传说是真的,在这宙宇茫茫中,主宰却注定只能有一个,人妖两族与万族在遥远的纪元发生了战争。
战争旷日持久,惨烈至极,但却终有胜负,万族最终失败了,残余的生灵被驱赶到东灵洲的最东边,最荒芜的土地上。
人族成为了主宰,就开始长久以来的奴役,将一些流落的万族之人或贩卖,或充军。
万族的一些残酷死士便组成了死徒教,他们信奉着死徒教与人族不死不休的教条,他们有像普通凡人一样的成员,也有修士般厉害的统领,昼伏夜出,无论平民或修士,只要是人族,必攻击。
而这小小的五阳县城,正是东灵洲大地上边缘之地大越国内,杭天府中的边缘小城。
只不过因为是贸易重镇,官府派了不少士兵,甚至有修士驻守在县城里,以防卫死徒教的袭扰。
尽管如此,依旧有骇人的袭击事件发生,六年前,秦韵七岁的时候,小城上遭遇了一次规模颇大的袭击。
那一次袭击,隔壁卖猪肉的张婆儿子被死徒教的人抓走至今毫无音信;张发财的清官老爹被死徒教之人数刀砍死,从此家道中落。
死徒教的修士与五阳县驻守的修士也发生了激战,战斗的余波产生了地震,波及到了平安杂货铺,秦韵是被母亲紧紧地护在身下,才侥幸获救。但自己的生母却因此魂归大地。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这或许是世间最残酷无情的法则。
秦韵依稀记得自己当年也受了重伤,被人从废墟救出后,一度伤重不治,连郎中都嘱咐秦南准备好后事。
可模糊的记忆之中,似乎有一幕,是一个陌生人喂了他一碗药水,当第二天醒来时,秦云就如获得重生一般,不但身体一夜复原,头脑也变得清明至极,聪慧无比。
所有人看到秦韵起死回生,都在啧啧称奇,道秦韵是得到仙人保佑了,秦家以后肯定会因祸得福,兴旺起来。
但秦南并不这么看,虽然对儿子的死里逃生感到欣慰,但妻子的死亡无疑打碎了他的内心。
秦韵在见到老爹在遭受重大打击后,性情大变,从此沉默寡言,当时就默默下定决心,他要给老爹荣华富贵。
于是发奋之下,开始熟读诗书礼乐,短短三年就考上了秀才,当时前来道贺巴结之人都挤满了院子,成为了整个县城最瞩目的明星。
可当他考上秀才的一刻发现,秦南并没有秦韵没有想象中的开心,他如往常般沉默,只是平淡地祝贺了秦云几句。
秦韵看见父亲那如死灰般没有改变的眼神,他明白了,在母亲化为尘土的那一刻,老爹的心其实就已经走了,他只是在为自己还没长大的儿子,努力地尽着父亲的义务。
从那以后整整三年,秦韵就陪着老爹在这小小的平安杂货铺做活,自己的理想也从当大官变成了餐馆老板。
就像杂货铺的牌匾一样,不求富贵,只求平安。
关于郑好养这个名字的来历,街坊们流传着一个说法。十五年前,迷信的五阳镖局大当家老来得子,好不容易生了个宝贝儿子,自然捧在手里都怕化了。但世事无常,天灾人祸说不定哪天就会降临,大当家每日都在害怕自己的儿子早夭,于是去求助五阳县最有名的算命大师。
那算命的神神叨叨好半天,又对着还是婴儿的郑好养贴了半天的符咒,最后掐指一算,说这大当家老来得子是上天垂怜,这儿子就是那天神转世,天神娇贵啊,不能多食人间烟火,怕是将来不好养活啊。
大当家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问解救之法,算命大师只说要些灵玉,他带这些灵玉去仙山道府祭祀,到时候上天自会给出答案。
大当家左思右想后,把心一横,给了算命大师好些灵玉。算命大师启程了,几个月后给大当家寄了一份信,信上说上天已经给出明示,既然怕养不活,干脆取名就叫好养吧。
那算命大师再也没有回到五阳县,但这郑好养的名字就这么确定下来,成为了郑好养的一块心病。
长大之后,“好养”之名经常被同龄伙伴们取笑,尤其以林昶为最。郑好养平日娇生惯养,自尊心极强,受不得半点委屈。于是恼怒之下,便自行地改了名,十分中二地改为了:郑无敌。
然而,这霸气名字似乎不被那些同龄“伙伴”们认可,依旧如往常一般取笑。
如今,郑好养总算找到了报复林昶的机会,只要林昶倒霉出糗,十只凤尾锦鸡他都不在乎。
“待会定要给他一个好看,让他知道本少爷的厉害,看他今后还敢不敢编排本少爷。至于秦韵,对不起了,哥哥也没办法,为了让林昶出丑,只好委屈你了。”一想到这里,郑好养的脸上就忍不住地绽放笑容。那笑容在旁人看来,有种奸人得道的感觉。
身边的小弟看着郑好养一会板着脸装酷,一会又忍不住发笑的表情,明白这位少当家心中所想,不禁劝道:“少当家,你想笑就笑,别憋坏了。”
郑好养狠狠地瞪了一眼小弟,干咳一声,对着对面几人喊道:“敢偷我家的鸡,被我抓了现行吧,哈哈,人赃并获,你们还有什么可以狡辩的。”
秦韵对老鬼说道:“老鬼,你一人做事可要一人当啊,你如今白吃了鸡,坑了我等,可不能在让我们几个再蒙受不白之冤了。”
老鬼努努嘴,头歪向一边,眼睛看着天空,丝毫不搭理秦云,竟开始哼起小曲来。
“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一碗鸡汤三个端,抢完肉来又抢汤……”
秦韵看着老鬼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只得无奈的摇头叹气,心中颇有种秀才遇见兵的感觉。
林昶的脑子可没有秦韵好使,此时被郑好养质问的站立难安,反驳的话语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林昶你也有今天,身为县长的公子竟然做出这等下流之事,真是丢尽了你们林府的脸面,哈哈哈哈,不知道待会林叔叔在公堂上见到自己的儿子会是什么表情。”还没说几句,郑好养又憋不住地笑起来了。
小弟们看着自己的少当家,内心不住地摇头,从来没见到少当家这么开心过,他以前是被欺负得有多惨,都快心理变态了。
“郑好养,这鸡不是我们偷得,是这贪吃老鬼偷的。”林昶不知道郑好养怎么老是抽风似的发笑,支支吾吾了半天,才指着一旁事不关己的贪吃鬼辩解,“再说了,你怎么证明是你家的鸡?”
“我叫郑无敌!”郑好养抓狂地喊道,“你可以打听打听,凤尾锦鸡在这五阳县城,只有我们镖局养着,你去年年夜饭上吃的那只还是我家送的呢。再说了,这么昂贵的东西我们镖局自然有备案,不信和我走一趟?”
林昶也不知该说什么,急得大喘气。
“请林公子,秦公子和我们衙门走一趟吧。”郑好养见状一挥手,十几位黑衣壮汉顿时围上前去,向秦云林昶逼了过去,那看热闹的街坊邻居见这架势纷纷让开。
“秦韵,这怎么办,要是县长真的在自家公堂上见到亲儿子,非得打死我不可,你脑子最好使了,一定要救救我。”林昶见郑好养如此认真,心里真的发憷了,因为他平生最怕这家教严厉的县长父亲了,若是真的被带去公堂,那后果自己都不敢想。
秦韵何尝不是,早已经把晚上父亲回来后,如何花式吊打自己的画面,在脑海里勾画了十几张。必须安抚住郑好养,于是强装镇定地说道:“慢着。”
那些黑衣壮汉显然也不想自己的少当家招惹是非,看见秦云似乎有话要说,也都立即停了下来。
秦韵拱手道:“无敌少爷。”
“嗯…………”郑好养听见秦韵唤自己为无敌少爷,竟然舒服地闭上眼回味,这四个字就好像在郑好养耳里化为了轻柔的春风。
一黑衣壮汉瞧见,立即低头在郑好养耳边说道:“少当家,要矜持!”
郑好养回过味:“秦韵,本少爷知道你狡猾,拍马屁对我没有用!”
秦韵一脸黑线,看了眼金主林昶,两人低声细语了一会儿,便对郑好养说道:“无敌少爷,你若是将这鸡卖于我们可好?我们愿出高价。”林昶在一旁小鸡啄米似的点头附和。
“我们不卖!这鸡可是极品,有价无市呢!”郑好养身边的小弟开口。
“这样如何。”秦韵走近郑好养,低声说道,“无敌少爷,你若是卖给我们,我保证这五阳县城,没人敢唤你为好养。”事实上,叫他郑好养的除了家里那迷信的亲爹,也就是秦韵,林昶为首的那几个伙伴。
自尊心极强的郑好养最大的心病就是这个乡巴佬一般的土味名字了。
此刻郑好养闻言眉头一动,心中犹豫。
林昶见郑好养犹豫不决,心中又想起老爹的凶狠模样,不禁在一旁急道:“郑好养,麻利的,这笔交易你多划算啊!”
“不卖!”听林昶这么一搅和,郑好养又气的不轻,敢情不叫好养还是你林公子的恩赐不成。心中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一定要好好治治这林昶,于是大声道:“本少爷不卖,跟我去见官!”
秦韵也被这情商极低的林昶气得不轻,赶紧准备上前劝导郑好养。
刚走两步,心中忽然觉得有股热浪翻腾,体内血液疯狂地往脑子倒流,全身似火烧一般热烈。于是就这么毫无征兆地两眼一翻,口吐白沫,浑身抽搐,直挺挺地倒在了郑好养面前。
郑好养顿时一蒙,他从小被父亲疼爱,从不走镖,连鸡都没杀过,平日只会学那走镖的镖师装凶狠,哪见过这样的的场面,惊吓道:“秦韵,你,你不至于吧。”
又推着身边的小弟道:“你快去叫郎中来,快。”
黑衣小弟见状慌忙对郑好养说道:“少当家,这小子装呢,这是拿命碰瓷啊。”
“啊……啊,装的?”
“没错,少当家,你看他面色红润,寻常人中风哪个不是面如白纸的?”另一人说道,“不过秦公子果然名不虚传,这招真是高啊,既化解了危机,又给了我们一个台阶下。我说少当家,这街坊们都看着呢,我们要是再不走,继续刁难他们,日后在城里可就落得一个仗势欺人的名声了。”
郑好养从小梦想着仗剑天涯,及其好面子重名声,于是清清嗓子,对着秦韵说道:“秦,秦韵,区区一只鸡,本少爷宽宏大量,你就吃了罢,我不与你计较。我还有功课,我……我先走了!”可郑好养场面话还没说完,就被小弟们一溜烟地架走了。
留下一群面面相觑的街坊们不知所措。
林昶回过味,边鼓掌边走到秦韵身前,喜笑开颜:“没想到啊没想到,秦韵你还有这等绝招啊,装得太像了,真看不出来你花花肠子还挺多,哈哈哈,高,实在是高,你看郑好养那怂样,吓的不轻啊!”
“呵呵,他哪是装啊!”贪吃老鬼刚唱完了一首小曲,心中自是畅快,此刻双手抱在胸前,悠哉道,“这小子好像真中毒了。”
“嗯?”林昶神情一变,跑到秦韵身边蹲下,发现他整个人身体烫得出奇,还在不断抽搐,急忙抱起秦韵,大喊道,“救人啊,救人啊!”
平安杂货铺门口顿时成了鸡飞狗跳的菜市场,那贪吃老鬼嘴角泛笑,隐匿消失于慌乱的人群之中。
……
当秦韵躺在卧室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屋外风雨飘摇,雷雨之声隆隆不绝于耳。
老爹秦南早已坐在秦云的床边,见秦云醒来,脸色一缓,松了一口气,轻声问道:“好点了吗?”
秦韵觉得心中血气依旧在翻滚,脑袋似要爆炸,迷迷糊糊地回答道:“好……好点了。”
“你这样子,哪像好多了。”秦南端起一碗药,吹了吹热气,一手扶起秦韵,一手将药碗移至秦韵的嘴边,“你昏迷地时候这药一直喂不下去,趁现在先喝点药吧。”
秦韵看了眼老爹,强忍着全身的难受,默默地把药喝完了。
其实对于自己的老爹,秦韵心中一直存有愧疚。
一直以来,在这无边无际的东灵洲大地之上,栖居着各色各样的种族,有数量众多,灵智高超的人族,也有数量稀少却神通广大的妖族。
人族与妖族是这片大地的主人,他们是统治者,占据着最好的资源,但在阴暗的角落里,有许多种族一直潜伏在暗中磨拳擦掌,等待时机。
他们各族虽然数量及其稀少,但众人拾柴火焰高,万余种形态各异的的种族在一起,组成了联盟,被统称为“万族”。
万族是人妖两族的死敌,他们与妖族不同。妖族需要从兽形开启灵智,再历经苦难的修炼,才能化成形人,只有修为及其高深的妖族才能让繁育的后代也有化人的天赋。
但万族不一样,他们从出生就和人族一样,拥有天赋和灵智,形态各异,不需要化人,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文字,拥有自己的审美和文化。
甚至有遥远的传说,人族本就是万族的一支!
传说久远已经不可考证,但就算传说是真的,在这宙宇茫茫中,主宰却注定只能有一个,人妖两族与万族在遥远的纪元发生了战争。
战争旷日持久,惨烈至极,但却终有胜负,万族最终失败了,残余的生灵被驱赶到东灵洲的最东边,最荒芜的土地上。
人族成为了主宰,就开始长久以来的奴役,将一些流落的万族之人或贩卖,或充军。
万族的一些残酷死士便组成了死徒教,他们信奉着死徒教与人族不死不休的教条,他们有像普通凡人一样的成员,也有修士般厉害的统领,昼伏夜出,无论平民或修士,只要是人族,必攻击。
而这小小的五阳县城,正是东灵洲大地上边缘之地大越国内,杭天府中的边缘小城。
只不过因为是贸易重镇,官府派了不少士兵,甚至有修士驻守在县城里,以防卫死徒教的袭扰。
尽管如此,依旧有骇人的袭击事件发生,六年前,秦韵七岁的时候,小城上遭遇了一次规模颇大的袭击。
那一次袭击,隔壁卖猪肉的张婆儿子被死徒教的人抓走至今毫无音信;张发财的清官老爹被死徒教之人数刀砍死,从此家道中落。
死徒教的修士与五阳县驻守的修士也发生了激战,战斗的余波产生了地震,波及到了平安杂货铺,秦韵是被母亲紧紧地护在身下,才侥幸获救。但自己的生母却因此魂归大地。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这或许是世间最残酷无情的法则。
秦韵依稀记得自己当年也受了重伤,被人从废墟救出后,一度伤重不治,连郎中都嘱咐秦南准备好后事。
可模糊的记忆之中,似乎有一幕,是一个陌生人喂了他一碗药水,当第二天醒来时,秦云就如获得重生一般,不但身体一夜复原,头脑也变得清明至极,聪慧无比。
所有人看到秦韵起死回生,都在啧啧称奇,道秦韵是得到仙人保佑了,秦家以后肯定会因祸得福,兴旺起来。
但秦南并不这么看,虽然对儿子的死里逃生感到欣慰,但妻子的死亡无疑打碎了他的内心。
秦韵在见到老爹在遭受重大打击后,性情大变,从此沉默寡言,当时就默默下定决心,他要给老爹荣华富贵。
于是发奋之下,开始熟读诗书礼乐,短短三年就考上了秀才,当时前来道贺巴结之人都挤满了院子,成为了整个县城最瞩目的明星。
可当他考上秀才的一刻发现,秦南并没有秦韵没有想象中的开心,他如往常般沉默,只是平淡地祝贺了秦云几句。
秦韵看见父亲那如死灰般没有改变的眼神,他明白了,在母亲化为尘土的那一刻,老爹的心其实就已经走了,他只是在为自己还没长大的儿子,努力地尽着父亲的义务。
从那以后整整三年,秦韵就陪着老爹在这小小的平安杂货铺做活,自己的理想也从当大官变成了餐馆老板。
就像杂货铺的牌匾一样,不求富贵,只求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