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麒麟之涅槃之火 第四章 归乡

小说:血麒麟之涅槃之火 作者:木百子 更新时间:2024-08-21 06:51:14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一。

  沂水如黄河般混沌不堪。王一沿着河畔行走,滔滔江水、波涛汹涌、顺流而下,也不知这江水能有多深。归乡途中,王一曾路过河北易水,那里的江水,也如这般浑浊。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这是刺杀秦王的荆轲曾唱过的歌谣。

  王一虽没读过什么书,但这易江之水,却也勾起了他对先烈的缅怀之情。王一哼着歌谣走在江边,码头就在他的不远处。那里停泊着往返两岸的船只,周围人声鼎沸,到处都是贩卖茶水糕点的小贩。

  “我得给老三和老四买点糕点。”

  王一有三个弟弟妹妹,老二是妹妹王玲,老三是弟弟王三,老四是最小的弟弟王末。王一的父亲也是穷苦的农民,没念过什么书,自然起不出什么好名字。老四名为王末而非王四,是因为四是“死”的谐音,叫起来不吉利。村民常常取笑王一的父亲,说他要是有了第八个孩子,会不会起名为“王八”。

  王一在小贩处买了一些糕点,又给父亲买了两瓶酒。在云南,王一卖了一个猫眼石,除去路上的盘缠,还剩了不少钱。一个猫眼石价值黄金百两、白银两千两。而这仅仅是它正常价格的十分之一。为隐秘交易,王一不得不降价出手。毕竟,区区一个无名小卒,出售价值千金的宝石,太过引人注目。

  “这下终于能翻身了。”

  王一想用剩下的钱买些地和家禽,多种点粮食。虽然不知行情如何,但加上他身上尚未出手的四个猫眼石,足够将整个葛洶店都买下来了。但是,他没有这么贪心,只要衣食不愁,也便也满足了。王一突然发现,卖酒的小贩神色异常。虽已过了八年,王一却依稀认出了这个小贩,而小贩却装作不认识他。

  “我的变化有这么大吗?”

  王一心里嘀咕了一下,却也没有主动跟小贩搭话。

  小贩将酒递给了王一。他接过酒便匆匆往家赶,想在天黑前到家。因此,他没能听到身后小贩们的议论声。

  卖糕点的小贩自言自语道。

  “这糕点,怕是没人有福消受了。”

  卖酒的小贩接着说道。

  “这酒总是需要的。”

  “恐怕还需要更多。”

  帐下有一个老者坐在长椅上喝酒,习惯性地摇了摇头,补充道。同行的几个老人也都点头附和。这时,树下坐着喝酒的几个年轻人,其中一个年轻了站了起来。老者没有看到,即便看到了,也不会多想。

  年轻人穿过贯穿高粱田的土路,径直走向邻村。高粱地如大海般无边无际,在湛蓝的天空下,被徐徐的微风吹拂着。放眼望去,这方圆十里,都不见一个人影。这,便是在山东随处可见的秋日景象。

  菖州土地贫瘠、河流浑浊、并不是一片宜居的土地。这里春夏因干旱而苦不堪言,冬日里则要忍受凛冽的寒风和漫天飞雪。环境恶劣,犹如犯人的流放地。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样的环境下,菖州人个个性格粗犷,加上这里生活着很多被流放的犯人、犯罪潜逃至此的人以及他们的后代。这里的人,能动手解决的,绝不用嘴解决,再小的事,不大打出手,决不肯善罢甘休。即便是威震天下的大镖师路过此地,也要遮其锋芒、降下镖旗、低调而过,否则随时可能成为菖州人的刀下之鬼。

  纵观天下南北十三省、中原四十九州,能与这菖州媲美的,恐怕只有广东佛山了。

  其当然,粗犷的人自有粗犷的优点。菖州人虽待人冷漠无礼,但一旦交心,却又极其重情重义。

  孙夫子便是其中之一。他的祖先因罪潜逃至此定居,到他已是第四代了。这种事在菖州很平常,人们无需为此遮遮掩掩。当然,这也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

  孙夫子年轻时一直在外漂泊,直到不惑之年才返回故乡。回到菖州时,他脸上多了一条刀疤、手指少了三根。人们虽心里疑惑、却也不敢细问,因此没人知道这几年,他在外都经历了什么。只知道论品行,他的凶恶绝不亚于他的祖先。回到家乡,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伯父讨要财产。原来,他的伯父霸占了父亲留给孙夫子的遗产。面对来势汹汹的孙夫子,伯父不但拒不归还,还将家里的壮丁派到了孙夫子那里。壮丁个个人高马大、手持凶器。

  孙夫子从外乡带回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位瘦小的老头。然而,当这个老头拧断八个壮汉的手腕后,便再也没人笑他瘦小。

  伯父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从江湖中请来了有名的黑道高手。这比他霸占侄子的财产还要恶劣。因此,当孙夫子将黑道高手打得跪地求饶时,即使孙夫子当场杀了伯父,人们也不会吃惊。

  然而,孙夫子并没有这样做。在抢回自己应得的财产后,他将伯父赶到了异乡,仅此而已。当然,他之所以受到当地人的尊敬,并非完全因为如此。

  一个月后,他将沦落外地的伯父接了回来,不仅归还了所有财产,还给了他利息,让他继续在此生活下去。

  “我只是想让大家知道,这些都是我应得的财产。”

  这件事后,他被村民视为真正的男子汉,人们从此便称呼他为大兄。岁月流逝,“大兄”已成为了满头银发的“夫子”。在此期间,他从未做过违反恩义道德的事,也从未做过唯利是图的事。因此,尽管他没有谋到一官半职、也非大富大贵之人,但在菖州,还没有他不能解决的事。

  青年走进了孙夫子家的院子里。这时,天色已近黄昏,晚霞将高粱地照得通红。

  “王一回来了。”

  孙夫子带来的老人,如今依然瘦小。人们都称呼他为“外乡人丁老二”。之所以是丁老二,是因为他自诩为丁家次子。而在他定居菖州30年后依然被人称为外乡人,是因为在这片土地上,不论生活时间的长短,外乡人始终都是外乡人。

  丁老二闻讯赶来,给了几个铜钱将前来报信的青年打发走了。他走进书房,继续与孙夫子下着那盘刚才未下完的棋。当前,双方在棋局的左下方展开了激战。深思熟虑之后,丁老二先手一着,占据了优势。这让孙夫子陷入了长时间的思考当中。这时,丁老二发话了。

  “听说王一回来了。”

  孙夫子佯装没听到,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才喃喃道。

  “我倒想看看他成了怎样的一个男子汉。”

  “他离开这里的时候,就已经是个铮铮铁骨的汉子了。毕竟,就算是为了家人,也没有人能够轻易放弃自己的一生。”

  孙夫子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他看着棋盘,似乎在想下一步棋要怎么走,接着又说道。

  “如果他向我求助,我不会拒之门外。”

  丁老二沉默不语,思索片刻,慢慢摇了摇头,说道。

  “很难想象他能向您求助,我敢打赌,他连仇家是谁都不知道。”

  孙夫子忍不住啧了啧舌。孙夫子第一次见到他,正是丁老二因赌博输了个倾家荡产之时。两人那时相识,从此便形影不离,如今也已过了三十个年头。丁老二戒赌,同样也过了三十年,却依然将赌挂在嘴边,着实令人无奈。

  “若真如此,倒也不值得我出手相助了。”

  孙夫子的意思很明显。如果王一登门求助,孙夫子不会袖手旁观,但若王一没有上门,孙夫子便不会介入到这段仇恨之中。这是他的一贯作风,也是他贯彻了七十年的人生准则。

  事实证明,酒贩的预言是错的。王一没有喝酒,只是瘫坐在了地上。脚下,本是他的家,本该一家人其乐融融生活在一起的温暖港湾,现如今,已被大火烧成了灰烬。

  王一坐在那里,直至太阳落下,又重新升起。

  二。

  清晨的露珠散发着刺骨的寒气,一把将王一拉回了现实。

  “到底是谁?到底为什么?”

  王一想了一夜,依然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眼前的废墟,明显是人为放火留下的痕迹,时间应该是三四个月前。土墙上的烧痕,在菖州凛冽大风的吹袭下,依然没有被消灭殆尽,便是最好的证据。废墟之中残存的旧碗,说明他们不是自发搬走的。王一的母亲和姐姐都是十分简朴之人,即使一夜暴富,也不会轻易扔掉任何尚能使用的旧家具。

  还有,就是王一在废墟里找到的一只箭。此箭白如狼牙,箭头作三脊形,布满小刺,俗称狼牙箭,盖言其锋利如狼之牙也。

  如此凶残的武器,在以野蛮著称的南蛮也鲜能见到。王一知道,此箭必定出自江湖。

  王一摇了摇头。

  “可是,王家与江湖素无瓜葛,又怎会遭此毒手?”

  有关江湖的传闻,王一也略有耳闻。江湖人素来视人命为草芥,使用这般武器也不足为奇。但是,他们有什么理由,一夕之间将王家几口屠戮殆尽呢?

  王一抬起头,呆呆地望着天空。太阳徐徐升起,将整片高粱地染得通红。

  张二老膝下有三子,老大名叫张大,老三名为张少。张家贫困,没有多余的土地分给儿子,因此儿子们成家后,依然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眼看吃饭的嘴越来越多,地却分毫没有增加,生活便变得越来越窘迫,而且丝毫没有改善的迹象。这时,张少抓住了一个能够改善全家人生活的机遇。

  张少是陈家庄管家陈老六的佣人。这一天,张少兴奋地找到大哥,说有机会能赚到大钱。据张少所说,事情并不难办,只是要出卖良心。

  张大思考良久,最终还是点头应允了下来。出卖了良心的张大,当天就拿到了一比巨款。对于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吃饱穿暖比什么都重要。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温饱尚未解决,何谈良心呢?张大拿了人的钱财,自然要替人分忧。而王一的到来,让张大重新审视了自己的良心。

  王一站在门口,将昨天买的糕点和酒递给了张大。

  “区区礼物,不成敬意,还望笑纳。”

  “你这么客气干什么……谢谢了。”

  中原社会讲究礼尚往来,菖州自然也不例外。面对王一的礼物,张大不好拒绝,便勉强收下了。过了一会儿,张大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道。

  “听说你去服兵役了,能安然回来,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是啊,我能活着,就已经是奇迹了。”

  “是啊,看见你还活着,我真替你高兴。”

  张大点了点头,心里却忍不住想,对于有些人来说,王一活着回来,可不是一件好事。或许,对他自己也是如此。

  “家……!”

  “家里的事……!”

  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闭上了嘴。一阵沉默后,张大轻咳了几声,先开口道。

  “家里的事,还请你节哀顺变。都是那帮可恨的家伙们……!”

  他们来无影,去无踪,没人看清他们的脸,也没人知道他们住在哪里。他们来的那日,村里似乎远远地传来了马蹄声,但很快便被夏日倾盆的大雨所淹没了,就连马蹄印都被雨水冲没了,只留下了一堆废墟与五具未寒的尸骨。

  事后,几个邻居前来收尸,将尚未烧尽的尸骨进行了火化,并将骨灰安置在了附近的庙堂里。没人想过要去告官,谁会在乎他们这些乡野村民的命呢?搞不好去告官的人还会被官府倒打一耙,这个险,没人愿意冒。

  安置骨灰的寺庙只有一个年老的和尚在管理。随着岁月的流逝,寺庙渐渐破败,烧纸留下的灰烬随风飘散,保存骨灰的佛龛门残破不堪,在风中摇曳着。在这里,王一静静地听张大说完了整件事,没有打断,也没有提问。听完,他便跪在了家人的骨灰前磕了几个头,转身向张大表达了谢意。

  之后,王一抬起头,看着张大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问道。

  “故事就说到这儿,现在告诉我真相吧!”

  突如其来的疑问,让张大大吃一惊,骇得说不出话来。他紧张地咽了咽口水,额头上冷汗直冒。他担心自己的心虚会被王一看出来,但眼下却也无力掩饰。除了嘴硬到底,他别无他法。

  “你可能误会了……!”

  张大看着王一的眼睛,那眼神似乎已经洞察了一切,这让张大不得不实话实说。

  “我弟弟在陈老六的家打杂……!”

  陈老六和王一家同在葛洶店的郊区,但生活条件却是天差地别。陈老六家被数十颗枝繁叶茂的大树环绕,外围有着天然的防风林。穿过防风林,便是一道三尺高的围墙。围墙内的建筑更是穷奢极欲,特别是屋檐上雕刻的蛟龙,鳞爪飞舞、双须飞动,好像要腾空飞去似的,好不气派。

  陈老六年近六十,家底颇厚的他,早已辞掉了陈家庄管家一职,在家颐养天年。而职位的空缺,自然是由他的儿子填补,替他老爹用那三寸不烂之舌,继续行那溜须拍马之事。

  王一坐在陈老六家防风林深处的树枝上,静静观察里面的一举一动。渐渐,暮色降临,银色的月光普照大地。王一已经在此坐了两个时辰了。此时的王一已经大体猜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但为掩人耳目,他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跑遍大街小巷,四处探听杀手的消息,还跑到酒肆作了一通醉酒消愁的模样后,才悄悄摸到了这里。

  他之所以这样做,一来是想让陈老六放松警惕,二来则是为了保护张大不受牵连。当然,一旦事发,他们总会千方百计的揪出泄密者。王一能做的,就是最大限度的减少张大的嫌疑。就算无法完全洗脱张大的嫌疑,王一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夜渐渐深了,月光透过树枝照了进来。王一缓缓起身,从随身行李中拿出了一把刀。这是他从云南带来的宽刀。云南到菖州路途漫漫,他备下这把刀用于防身,并一直留到了今天。

  王一持刀跳下了树枝,沿着房屋的倒影饶到了后院。他知道,陈老六的房间就在那里。他找到陈老六,一来是为了惩罚他没有信守诺言,二来则是为了探听更多消息。

  然而,翻越三尺高的围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王一虽身经百战,但却从未学过翻墙之术。幸好,他早已想好了应对之策。

  他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两根树枝,将树枝的一端绑了起来,并用另一根短树枝,将两根长树枝连在了一起,制成了一个简易的梯子。他将梯子靠在墙边,缓缓爬了上去,并将梯子放到了围墙的另一头,为逃跑做好了准备。

  夜色已深,四下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一丝灯光。王一躲在角落里,静静地回忆张大告诉他的,有关房屋格局的所有细节。终于,他知道了陈老六房间所在,便径直走了过去。王一站在门口,听到了里面传来的鼾声。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决定进去一探究竟。

  他轻轻拉了拉门,发现门被门闩拴住了。他将刀伸进门缝,挑开了门闩。

  咚的一声,门闩应声而落。王一迅速踹门而入,跑向床边。

  “谁?是谁……?”

  床上的人正要起身,却被王一一把用刀架住了脖子。

  “干,干什么?你是什么人?”

  陈老六嘴里不停的嘀咕,声音却小到只有身边的王一才能听到。显然,陈老六被眼前的利刃吓到了。

  “我是王一,你还还记得我吗?”

  “王,王一!听说你服完兵役回来了,但你来这儿干什么?”

  王一一把抓住了陈老六斑白的头发,与他四目对视。他加大了手上的力道,在陈老六的脖子上留下了一道血色的红印。王一瞪着他,眼中满是杀气。

  “我没时间跟你废话。说!当初说好的二十两银子为什么只给了十两?为什么派人杀我家人,烧我房子?还有,杀我全家的人到底姓甚名谁?”陈老六不停地转着眼珠,思索着怎样应付眼前这个不速之客。他不愧是老奸巨猾,在这个节骨眼上,依然能够冷静地思考何种回答对他自己最有利。

  当然,王一也不是吃素的。他看穿了陈老六的伎俩,一把将他从床上拽了下来,将刀柄塞进了他的嘴里,愤愤道。

  “当了这么多年陈家庄的狗,我知道你不会乖乖就范的。就算你老实交待,我也不能保证自己能放你一马。不过我告诉你,就算你不肯说,我也自有办法让你开口。如果你听明白了,知道该怎么做,就点点头!”

  说完,王一一把抓住陈老六的胳膊,向后一拽,他的胳膊就脱臼了。这一招,是王一在南蛮,跟一个有些三脚猫功夫的战友学会的。技术熟练的人,能在对方没有痛感的情况下瞬间完成这个动作。当然,眼下的王一没有那么熟练,也无需那么熟练。他恨不得将陈老六生吞活剥,又怎会在乎他痛不痛呢。

  这一拽,瞬间让陈老六痛得抽搐了起来。他瞪大了眼睛,眼珠子恨不得要从眼眶里滚落下来。被刀柄塞满的嘴长得更大了,但却始终叫不出声来。他不停地喘着粗气,忍受着肉体上极端的痛苦。

  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王一将痛得毫无还手之力的陈老六推倒在地,展开了他的双手,用刀柄朝着手指狠狠地砸了下去。

  被推到在地的陈老六使出浑身解数转过头,试图看清王一想要干什么。艰难地转过头后,眼前的一幕让陈老六陷入了更大的恐惧之中。

  王一尚未出手,陈老六就已经开始用力点头了。然而,王一没有理会。伴随着一声巨响,刀柄准确地砸在了陈老六的手指上,紧接着,又传来了第二声巨响。所谓十指连心。这锥心的疼痛很快便让陈老六口吐白沫,失去意识昏厥了过去,又再一次因痛苦而苏醒了过来。等他回过神来,王一的手已经高高举起,准备将第二根手指砸得粉碎。

  陈老六用力挣扎着,拼命点头,那孱弱的脖子,都快被他点断了。然而,他顾不得那么多了。只要能让王一停手,让他做什么他都愿意。

  王一看了陈老六一眼,高高举起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这么快就受不了了吗?看来你也不过如此。你这么老奸巨猾,不再断你一根手指,我不信你能说真话!”

  此话一出,陈老六开始拼命摇头。只要王一停手,他愿意立刻将事实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此刻,他多么希望王一能给他这个机会。

  被刀柄封住嘴的陈老六说不出话来,只能拼命摇头,又拼命点头。他想告诉王一自己愿意说出真相,又怕王一会错意,不知自己该点头还是摇头,便索性瞪大双眼看着王一,急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事实上,他已经泪流满面了。

  王一这才确信陈老六不敢耍花招,愿意说出事实的真相。对一个男人来说,特别是陈老六这样惯于发号施令的男人来说,流着泪说谎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你且先说说,说好的二十两银子为什么变成了十两?”

  陈老六喘着粗气,忍着锥心之痛,低声答道。

  “都是我的错,你杀了我吧。”

  王一皱了皱眉头,勾了勾手指示意陈老六看着自己,道。

  “我警告你,不要答非所问。天下人都知道这是你的错,天下人都知道你并非真心求死。我只听真话。如果你真心求死,我便成全你,这就送你上西天,如何?”

  “不,求求你了,饶了我吧!”

  此时的陈老六,已经全然顾不得自己的尊严了。眼下,对他来说,连求饶都成了一种奢侈。他开始将事实一五一十地道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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