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竹斜街,青云阁侧对,院落尽头。”江晓俞又确认了一下,看了看没错,迈步进了院。
帝都的胡同小院是静谧而又热烈,杂乱而又安闲的,一条条窄窄的胡同相互穿插交织着,随便从哪儿拐进去,时光与岁月的流逝便一下子都撇在了身后,迎面而来的是久违的宁静和恬淡。
看着这些有些年份的红砖青瓦,和角落里堆了不知多久的陈年杂物,有时也会让人冒出个念头:东西,老的也挺好。
院子里是静悄悄的,门帘遮掩的房内肯定有人,但听不见人语。干枯的藤蔓缠绕在矮墙头,在晚风中稀疏摇曳,残缺的上马石,早已淡忘了当年主人的风光。有句古话叫“浮生若寄”,说白了就是“马马虎虎的瞎混”,现在想来似乎挺适合胡同里这种生活哲学,干脆把来世今生这种大烦恼化成豆汁焦圈炸酱面的小确幸,别的,管他呢。
“往事不可回,来者犹……犹……可犹……”江晓俞犹了半天,也没想起后面是什么。难得触景生情想要抒发一下人生感慨,受自身词汇量的限制,最后也只能说一句:“这院真棒!”
再往前走就快到头了,空气中传来一股二锅头的味道,大叔挺能喝呀,江晓俞心想。顺着酒味再找,左手边有一间小平房亮着灯,透过玻璃看,里边隐隐有个胖大叔靠窗坐着,面前桌上有瓶有盏。
江晓俞上前敲门:“您好!”
“来喽~~”回答的声音拖得挺长,感觉大叔心情不错,喝美了。一阵拖鞋踢踏的声音,“吱纽儿……”一声门开了。
大叔显然没少喝,脸都红了,人还是白天那个人,但一身打扮实在是判若两人——老头儿专用的跨栏背心显然历尽沧桑,肩带已经细若游丝,正面还有几个“枪眼”,大红裤衩挺鲜艳,侧面“x京xx中”的斑驳字迹已经看不清了,脚底下蓝色塑料拖鞋布满岁月铭刻的裂纹。
江晓俞看着想笑,心说你白天人模狗样的,看来也挺辛苦的,不过再一想,要是穿这身去古籍书店上班,那就只能往行为艺术方面解读了。
但就在下一刻,江晓俞彻底愣住了,准确的说,是吓住了——胖大叔的脸蛋子上滋出了几根红毛!
可能是刚被蚊子叮了,大叔抬手挠挠脖子后头,手背上也是一片红毛。
江晓俞吓得腿肚子直哆嗦,脑子里一片空白,突如其来的情况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往后退了两步,转身拔腿就跑。大叔喝得微醺,面色迷离,刚反应过来人已经没影了。
江晓俞一路上魂不守舍,简直是“逃”回了家。
一进门,江毛毛就冲他唔哩哇啦地不知道说着什么,经过这几天的观察,江晓俞也有点明白了,每当它说话发音很清晰的时候,其实它根本不明白自己说的是什么,只是不知道从哪学了个声音——昨天它还学了拖拉机启动的声音,简直满分,让江晓俞感觉自己睡在了大街上。而当它呜啦呜啦不清不楚的时候,才是真要说话,只是发音还太不标准,听不明白罢了。
今天江晓俞没有心思跟它聊天,伸手揉了揉江毛毛的小毛头,就上床躺下了,刚才发生的事他必须仔细琢磨琢磨。
刚躺下没一会,又坐起来了,江毛毛以为他要跟自己玩,眯眼笑着,“niania”叫着,还真有点认了这个主人的感觉。江晓俞拍了拍它,把电视给它打开了,自己则从作业本上撕下来一张纸,端坐在桌前。
他在纸上竖着画了一条直线,把空间分成左右两半,然后在左边写上“好人”,右边写上“坏人”,开始用他朴素的方法,分析今天遇到的大叔。
“着装得体”,他想着大叔白天在琉璃厂的形象,先写在了左边,但是想了一会又都给划掉了,在右边重新写上“衣冠禽兽”,还在后边打了一个问号。
“字写的好看,不像坏人”,他又在左边写下一句,过了一会觉得自己写的这叫神马理由,又给划了。
“身上有红毛,是妖怪”,他在纸的右边重重的写下,然后还在上面使劲画了几个圈。可是托着脑袋看了一眼江毛毛,这也是一身蓝毛。
“衣着朴素”,他想起晚上大叔那一身打扮,差点没乐出来,这条写在了左边。
“二锅头”,江晓俞仔仔细细想了半天,似乎无论在哪,坏人喝的一律都是“那样儿”的酒。他又回想了一下,“嗯,红星,五十六度,清香型”,也写在了左边——他家老江喝最多的就是这个,小江同学虽然滴酒不沾,但也闻了十几年,早记在心里。
从头再检阅一遍刚写的“案情分析”,江晓俞气得想打自己,写的这都是啥,赶紧团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又伸手拿过来数学练习册,果然,两分钟后困意袭来……
第二天到了学校,刚一进班尘重大老远就冲江晓俞打招呼:“江丧快来,看我的新抽的橙卡!”
江晓俞知道他就是想显摆,根本不看,撂下一句话就回座位了——
“矮玛这位小伙子,人不可貌像啊。”
尘重刚想得意,又觉得这话听着有点不对劲,坐下越想越不对劲……
这一天江晓俞根本听不进去老师讲的都是什么,满脑子都是古书跟胖大叔。
要说害怕,确实有一点。但一路机缘巧合,江毛毛帮自己找到的那本书,诱惑力实在太大了,要是能解读出来,书里的内容以这样一个少年澎湃的想象力来说,绝对是无法抗拒的。
放了学又该去快咖啡了,今天排了班。江晓俞依然是浑浑噩噩,机械性的完成工作。就连聋哑少女那桌,都没顾上过去创造搭讪的机会。
说到这得补充一下,江晓俞工作的这个快咖啡,紧挨着一所聋哑学校,经常有几个女生放学后会来光顾,一边喝咖啡,一边用手语交流。江晓俞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只是路过,惊鸿一瞥便不能自持了,站在街对面看了半天。之后一有机会就往这边跑,最后甚至来应聘做了兼职,就是为了经常能见到。
其中一个染了棕红色头发的女生,用手势和表情彼此安静交流的样子,看在江晓俞眼里便是十足的优雅。他非常欣赏这种残缺美,不对,其实并不能说是残缺,上天创造的一切都是它原本该有的样子,这就是十足的美。
但这种美跟何芝诺那种不一样,何芝诺身上的是贤妻良母、居家偕老的美,而她身上的则是一种完全不带人间烟火气的美,一个眼神便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江晓俞心里分得清,欣赏绝不等于惦记,自己可不是大猪蹄子。
仙气少女跟江晓俞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但也算是有几面之缘,江晓俞整个晚上心事重重的样子也都被看在了眼里。
等到下班的时候,江晓俞站在咖啡店门口犹豫再三,狠了狠心,还是决定二进宫——再去一趟杨梅竹斜街,因为实在是不甘心,再说了,万一上次是自己眼花了呢?
再进小院,这次闻不见酒味了,行至院落尽头,大叔穿得一丝不苟,在小屋里正襟危坐。看江晓俞来了,忙起身把人迎进了屋,表情动作都是一派儒雅风范,让人抗拒不得。待人一进屋,却把屋门锁了……
“您这是……”江晓俞看大叔锁了门,有点不知所措。
“我这不是怕你又走了么,昨日我一高兴多喝了几杯,没想到……吓着你了吧?”大叔面色热情温暖,说出来的话却让江晓俞越琢磨越觉得浑身发冷。
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背后靠在门框上,才知道已经没有退路了,江晓俞脸色煞白。大叔看在眼里,却像没事一样:“先不忙,你再仔细看看我。”
话刚说完,大叔的脸上和耳朵上长出了一层细密的红色绒毛,皮肤上还泛着蓝光——如果离近了仔细看,能看出那些其实是红色的羽毛。一抬手,胳膊上也都是:“你看我是什么?”
“你是大粽子……”江晓俞颤抖着回答,声音里都带了哭腔。这回真是自投罗网,江晓俞想跑也跑不了,离亲身体验什么是“吓尿”就差一点了。
大叔对江晓俞的回答并不满意,一伸手,手指变得像丹顶鹤的爪子一般:“你再仔细看看,我是什么?”
江晓俞哪还敢仔细看,用余光飞快扫了一眼,话已经说得前言不搭后语:“鬼……鬼……盗墓日记鬼点灯我都看过,你就是大……红毛大粽子……”
大叔对江晓俞的回答极其失望,一使劲就变回了普通人的样子。坐在包浆折叠桌的上首,指着另外一边的折叠凳:“来,坐这儿。”
江晓俞看大叔收了神通,心想自己一条小命没准能保住,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点头哈腰的就坐过来了,屁股只在椅子上坐了一个边缘,相当懂事。看二锅头和酒杯都在桌上,心想这个自己太拿手了,伺候了老江十几年,拧开酒瓶盖就给大叔倒了满满一杯。
大叔一看倒乐了,傻小子还是懂点事,端起酒杯一仰脖就干了,话匣子这就打开了。
帝都的胡同小院是静谧而又热烈,杂乱而又安闲的,一条条窄窄的胡同相互穿插交织着,随便从哪儿拐进去,时光与岁月的流逝便一下子都撇在了身后,迎面而来的是久违的宁静和恬淡。
看着这些有些年份的红砖青瓦,和角落里堆了不知多久的陈年杂物,有时也会让人冒出个念头:东西,老的也挺好。
院子里是静悄悄的,门帘遮掩的房内肯定有人,但听不见人语。干枯的藤蔓缠绕在矮墙头,在晚风中稀疏摇曳,残缺的上马石,早已淡忘了当年主人的风光。有句古话叫“浮生若寄”,说白了就是“马马虎虎的瞎混”,现在想来似乎挺适合胡同里这种生活哲学,干脆把来世今生这种大烦恼化成豆汁焦圈炸酱面的小确幸,别的,管他呢。
“往事不可回,来者犹……犹……可犹……”江晓俞犹了半天,也没想起后面是什么。难得触景生情想要抒发一下人生感慨,受自身词汇量的限制,最后也只能说一句:“这院真棒!”
再往前走就快到头了,空气中传来一股二锅头的味道,大叔挺能喝呀,江晓俞心想。顺着酒味再找,左手边有一间小平房亮着灯,透过玻璃看,里边隐隐有个胖大叔靠窗坐着,面前桌上有瓶有盏。
江晓俞上前敲门:“您好!”
“来喽~~”回答的声音拖得挺长,感觉大叔心情不错,喝美了。一阵拖鞋踢踏的声音,“吱纽儿……”一声门开了。
大叔显然没少喝,脸都红了,人还是白天那个人,但一身打扮实在是判若两人——老头儿专用的跨栏背心显然历尽沧桑,肩带已经细若游丝,正面还有几个“枪眼”,大红裤衩挺鲜艳,侧面“x京xx中”的斑驳字迹已经看不清了,脚底下蓝色塑料拖鞋布满岁月铭刻的裂纹。
江晓俞看着想笑,心说你白天人模狗样的,看来也挺辛苦的,不过再一想,要是穿这身去古籍书店上班,那就只能往行为艺术方面解读了。
但就在下一刻,江晓俞彻底愣住了,准确的说,是吓住了——胖大叔的脸蛋子上滋出了几根红毛!
可能是刚被蚊子叮了,大叔抬手挠挠脖子后头,手背上也是一片红毛。
江晓俞吓得腿肚子直哆嗦,脑子里一片空白,突如其来的情况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往后退了两步,转身拔腿就跑。大叔喝得微醺,面色迷离,刚反应过来人已经没影了。
江晓俞一路上魂不守舍,简直是“逃”回了家。
一进门,江毛毛就冲他唔哩哇啦地不知道说着什么,经过这几天的观察,江晓俞也有点明白了,每当它说话发音很清晰的时候,其实它根本不明白自己说的是什么,只是不知道从哪学了个声音——昨天它还学了拖拉机启动的声音,简直满分,让江晓俞感觉自己睡在了大街上。而当它呜啦呜啦不清不楚的时候,才是真要说话,只是发音还太不标准,听不明白罢了。
今天江晓俞没有心思跟它聊天,伸手揉了揉江毛毛的小毛头,就上床躺下了,刚才发生的事他必须仔细琢磨琢磨。
刚躺下没一会,又坐起来了,江毛毛以为他要跟自己玩,眯眼笑着,“niania”叫着,还真有点认了这个主人的感觉。江晓俞拍了拍它,把电视给它打开了,自己则从作业本上撕下来一张纸,端坐在桌前。
他在纸上竖着画了一条直线,把空间分成左右两半,然后在左边写上“好人”,右边写上“坏人”,开始用他朴素的方法,分析今天遇到的大叔。
“着装得体”,他想着大叔白天在琉璃厂的形象,先写在了左边,但是想了一会又都给划掉了,在右边重新写上“衣冠禽兽”,还在后边打了一个问号。
“字写的好看,不像坏人”,他又在左边写下一句,过了一会觉得自己写的这叫神马理由,又给划了。
“身上有红毛,是妖怪”,他在纸的右边重重的写下,然后还在上面使劲画了几个圈。可是托着脑袋看了一眼江毛毛,这也是一身蓝毛。
“衣着朴素”,他想起晚上大叔那一身打扮,差点没乐出来,这条写在了左边。
“二锅头”,江晓俞仔仔细细想了半天,似乎无论在哪,坏人喝的一律都是“那样儿”的酒。他又回想了一下,“嗯,红星,五十六度,清香型”,也写在了左边——他家老江喝最多的就是这个,小江同学虽然滴酒不沾,但也闻了十几年,早记在心里。
从头再检阅一遍刚写的“案情分析”,江晓俞气得想打自己,写的这都是啥,赶紧团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又伸手拿过来数学练习册,果然,两分钟后困意袭来……
第二天到了学校,刚一进班尘重大老远就冲江晓俞打招呼:“江丧快来,看我的新抽的橙卡!”
江晓俞知道他就是想显摆,根本不看,撂下一句话就回座位了——
“矮玛这位小伙子,人不可貌像啊。”
尘重刚想得意,又觉得这话听着有点不对劲,坐下越想越不对劲……
这一天江晓俞根本听不进去老师讲的都是什么,满脑子都是古书跟胖大叔。
要说害怕,确实有一点。但一路机缘巧合,江毛毛帮自己找到的那本书,诱惑力实在太大了,要是能解读出来,书里的内容以这样一个少年澎湃的想象力来说,绝对是无法抗拒的。
放了学又该去快咖啡了,今天排了班。江晓俞依然是浑浑噩噩,机械性的完成工作。就连聋哑少女那桌,都没顾上过去创造搭讪的机会。
说到这得补充一下,江晓俞工作的这个快咖啡,紧挨着一所聋哑学校,经常有几个女生放学后会来光顾,一边喝咖啡,一边用手语交流。江晓俞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只是路过,惊鸿一瞥便不能自持了,站在街对面看了半天。之后一有机会就往这边跑,最后甚至来应聘做了兼职,就是为了经常能见到。
其中一个染了棕红色头发的女生,用手势和表情彼此安静交流的样子,看在江晓俞眼里便是十足的优雅。他非常欣赏这种残缺美,不对,其实并不能说是残缺,上天创造的一切都是它原本该有的样子,这就是十足的美。
但这种美跟何芝诺那种不一样,何芝诺身上的是贤妻良母、居家偕老的美,而她身上的则是一种完全不带人间烟火气的美,一个眼神便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江晓俞心里分得清,欣赏绝不等于惦记,自己可不是大猪蹄子。
仙气少女跟江晓俞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但也算是有几面之缘,江晓俞整个晚上心事重重的样子也都被看在了眼里。
等到下班的时候,江晓俞站在咖啡店门口犹豫再三,狠了狠心,还是决定二进宫——再去一趟杨梅竹斜街,因为实在是不甘心,再说了,万一上次是自己眼花了呢?
再进小院,这次闻不见酒味了,行至院落尽头,大叔穿得一丝不苟,在小屋里正襟危坐。看江晓俞来了,忙起身把人迎进了屋,表情动作都是一派儒雅风范,让人抗拒不得。待人一进屋,却把屋门锁了……
“您这是……”江晓俞看大叔锁了门,有点不知所措。
“我这不是怕你又走了么,昨日我一高兴多喝了几杯,没想到……吓着你了吧?”大叔面色热情温暖,说出来的话却让江晓俞越琢磨越觉得浑身发冷。
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背后靠在门框上,才知道已经没有退路了,江晓俞脸色煞白。大叔看在眼里,却像没事一样:“先不忙,你再仔细看看我。”
话刚说完,大叔的脸上和耳朵上长出了一层细密的红色绒毛,皮肤上还泛着蓝光——如果离近了仔细看,能看出那些其实是红色的羽毛。一抬手,胳膊上也都是:“你看我是什么?”
“你是大粽子……”江晓俞颤抖着回答,声音里都带了哭腔。这回真是自投罗网,江晓俞想跑也跑不了,离亲身体验什么是“吓尿”就差一点了。
大叔对江晓俞的回答并不满意,一伸手,手指变得像丹顶鹤的爪子一般:“你再仔细看看,我是什么?”
江晓俞哪还敢仔细看,用余光飞快扫了一眼,话已经说得前言不搭后语:“鬼……鬼……盗墓日记鬼点灯我都看过,你就是大……红毛大粽子……”
大叔对江晓俞的回答极其失望,一使劲就变回了普通人的样子。坐在包浆折叠桌的上首,指着另外一边的折叠凳:“来,坐这儿。”
江晓俞看大叔收了神通,心想自己一条小命没准能保住,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点头哈腰的就坐过来了,屁股只在椅子上坐了一个边缘,相当懂事。看二锅头和酒杯都在桌上,心想这个自己太拿手了,伺候了老江十几年,拧开酒瓶盖就给大叔倒了满满一杯。
大叔一看倒乐了,傻小子还是懂点事,端起酒杯一仰脖就干了,话匣子这就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