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光今天的欢乐豆后,泡面也吃完了,我打了个饱嗝,往嘴里叼了根烟,又套上了那件二十公斤的加重铅板训练服,准备出去跑跑步放空下脑子,毕竟昨晚的反常举动,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导致了我回到家里将近一天一夜都没闭眼的在思考这个问题。
我出门后,才把泡面桶扔进街上的垃圾桶,就听到身后有人喊我:“窦包,现在才四点多,你跑什么步呀,把门开开,回店里我跟你说点事。”
我瞥了他一眼那张猥琐的脸,无奈道:“有什么事回来说,在说了,干嘛要去非去店里,去小昭那不行吗,你小子不会又打算顺老子神油吧,你说你才三十多岁,天天用那玩意,看你油尽灯枯了跟谁哭去。”
这人外号叫断指,本命段志,极为的好色,因为一次任务起了色心,导致行动失败,为了惩罚自己,便切断了一节小拇指,他相当于我的经纪人,也是本团队的唯一对外接口人,贪婪、市侩却又心狠手辣。
断指说:“昨晚那票干的漂亮呀,整个Z省都轰动了。”
我把烟头弹了出去,对他说道:“赞美的话等我回来再说,你先去小昭那里等我吧,我去活动下身子。”
我的店在郊区的大学城中,这片生活区很大,不过在我们这条街,几乎除了餐馆、宾馆就是我的同行了,好在我们互相并不是冤家,因为这里有好几所大学,生意好的很,只是我的位置有些偏而已,不怎么好找,但这也正符合我的心意。
不怎么忙碌的白天,能让我有多一些的时间来眯觉。
由于在这里生活了很久,我和保卫处的那几个保安大叔混的很熟,打了招呼就直奔操场。
今天是周末,跑道上也有几个同学在挥洒着汗水,出于职业本能,我知道该怎样最大限度的消除自己的存在感,哪怕在跑动过程中遇到那种胸前的大白兔要蹦出来的女孩,我也不会多看一样。
因为我在擦鼻血。
这也是我喜欢在大学操场跑步的原因,太她妈养眼了。
有人说过,人总得有个爱好,就像于老师的抽烟、喝酒、烫头。
无论是健康的:音乐、运动、旅行或者大吃一顿。
还是恶习:黄、赌、毒。
你必须得有一个能让自己醉心于其中的事情。
奔波了一天,总得需要做一些令自己能完全放松下来的事情来转移注意力,好忘记一天的烦恼,起码要强迫自己忘掉,或者说要假装着忘掉。
我不会说那种自欺欺人的话,明天会比今天更可怕,日子也不会好起来的,只会越来越糟,但我们总得接受它的到来,努力的让自己开心一点。
奔跑的疲惫感,并没有让我的脑子完全清醒下来,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跑了多少圈,直到天色有些渐暗的时候,我才停下,直接躺在了塑胶跑道上。
本来在操场的学生们也都纷纷离去,直奔食堂,如果去晚了,可能就是阿姨不给你抖手,你也打不了多少菜汤了。
因为前天才下过雨,导致了跑道上有的地方水迹还没完全干透,我的身旁就有一洼脏水,加上泡在质量不怎么好的塑胶上,传来一阵很难闻的恶臭感。
一个鲤鱼打挺跃起身后,便在身上摸索起烟来,可是还没找到,这时听到一个悦耳的女孩子声音:“你在找烟吗,这里不让抽的哦!”
我说:“我知道,但是老烟民了,总是下意识的做出这种动作,不好意思,我现在就走。”
她笑了一下,很甜,很可爱。
然后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一盒万宝路,递给我说道:“这是我刚买的,我才抽了一根,不习惯,送你吧。”
我皱了下眉,接过烟,我不想莫名其妙和别人产生干系,但还是忍不住的问了出去:“你个小姑娘,不要碰这些东西,倒不是什么好与不好,只是随便就养成一种依赖是非常可怕的事情,要习惯克制那种感觉。”
我这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要和一个陌生人说这些。
女孩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伤感,对我说道:“我今天失恋了,他去了国外留学。”
我没在说什么,她却没有止住,一边看着夕阳一边对我说道:“他喜欢游戏,我陪他;他喜欢骑车,我陪他;他走了,我也想过去陪他。”
女孩停住了,眼泪流了下来。
我问她:“那你为什么还在这里?”
女孩说:“我是想去的,我在想他在国外会抽什么烟,我能不能适应他身上那个味道呢?所以买了一包万宝路,可抽下去第一口的时候,我被呛到了,等到流出眼泪后,我发现我根本不喜欢这个味道。就像,就像一直都是我在陪着他做一些他喜欢的事,可那些没有一样是我喜欢的,而我想做的事,却从来没有发生过。”
我问她:“假如,他没走呢。”
女孩看着我摇了下头,说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会什么时候发现这一点,但被呛的那一口让我明白了一件事:我喜欢过他,那是我内心最真挚的情感,关于这点我从未后悔过。但是,喜欢一上个人而又作为付出的那一方太痛苦了,如果可以的话,我会去选择一个喜欢我的人,因为,爱情虽然平等可也是自私的,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人的话,我就可以去享受自己喜欢的事情了。”
我没有恋爱过,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但当女孩说出这番话后,我明显的感觉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气息变了,变得有一丝丝的可怕。
果然,爱情是改变本性的催化剂。
我叹了口气后,对她说道:“走,我知道有一家食堂的小火锅特别好吃,我请你。”
女孩笑着点了下头,然后问我:“刚才我看到你鲤鱼打挺了,你身上的东西这么重,还能做到这点,好厉害呀。”
我心里冷冷一笑,又是一个贪恋我美貌,而不注重我灵魂的人,对于这种痴心妄想之徒,只有一句话:
“对不起,不约!”
我出门后,才把泡面桶扔进街上的垃圾桶,就听到身后有人喊我:“窦包,现在才四点多,你跑什么步呀,把门开开,回店里我跟你说点事。”
我瞥了他一眼那张猥琐的脸,无奈道:“有什么事回来说,在说了,干嘛要去非去店里,去小昭那不行吗,你小子不会又打算顺老子神油吧,你说你才三十多岁,天天用那玩意,看你油尽灯枯了跟谁哭去。”
这人外号叫断指,本命段志,极为的好色,因为一次任务起了色心,导致行动失败,为了惩罚自己,便切断了一节小拇指,他相当于我的经纪人,也是本团队的唯一对外接口人,贪婪、市侩却又心狠手辣。
断指说:“昨晚那票干的漂亮呀,整个Z省都轰动了。”
我把烟头弹了出去,对他说道:“赞美的话等我回来再说,你先去小昭那里等我吧,我去活动下身子。”
我的店在郊区的大学城中,这片生活区很大,不过在我们这条街,几乎除了餐馆、宾馆就是我的同行了,好在我们互相并不是冤家,因为这里有好几所大学,生意好的很,只是我的位置有些偏而已,不怎么好找,但这也正符合我的心意。
不怎么忙碌的白天,能让我有多一些的时间来眯觉。
由于在这里生活了很久,我和保卫处的那几个保安大叔混的很熟,打了招呼就直奔操场。
今天是周末,跑道上也有几个同学在挥洒着汗水,出于职业本能,我知道该怎样最大限度的消除自己的存在感,哪怕在跑动过程中遇到那种胸前的大白兔要蹦出来的女孩,我也不会多看一样。
因为我在擦鼻血。
这也是我喜欢在大学操场跑步的原因,太她妈养眼了。
有人说过,人总得有个爱好,就像于老师的抽烟、喝酒、烫头。
无论是健康的:音乐、运动、旅行或者大吃一顿。
还是恶习:黄、赌、毒。
你必须得有一个能让自己醉心于其中的事情。
奔波了一天,总得需要做一些令自己能完全放松下来的事情来转移注意力,好忘记一天的烦恼,起码要强迫自己忘掉,或者说要假装着忘掉。
我不会说那种自欺欺人的话,明天会比今天更可怕,日子也不会好起来的,只会越来越糟,但我们总得接受它的到来,努力的让自己开心一点。
奔跑的疲惫感,并没有让我的脑子完全清醒下来,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跑了多少圈,直到天色有些渐暗的时候,我才停下,直接躺在了塑胶跑道上。
本来在操场的学生们也都纷纷离去,直奔食堂,如果去晚了,可能就是阿姨不给你抖手,你也打不了多少菜汤了。
因为前天才下过雨,导致了跑道上有的地方水迹还没完全干透,我的身旁就有一洼脏水,加上泡在质量不怎么好的塑胶上,传来一阵很难闻的恶臭感。
一个鲤鱼打挺跃起身后,便在身上摸索起烟来,可是还没找到,这时听到一个悦耳的女孩子声音:“你在找烟吗,这里不让抽的哦!”
我说:“我知道,但是老烟民了,总是下意识的做出这种动作,不好意思,我现在就走。”
她笑了一下,很甜,很可爱。
然后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一盒万宝路,递给我说道:“这是我刚买的,我才抽了一根,不习惯,送你吧。”
我皱了下眉,接过烟,我不想莫名其妙和别人产生干系,但还是忍不住的问了出去:“你个小姑娘,不要碰这些东西,倒不是什么好与不好,只是随便就养成一种依赖是非常可怕的事情,要习惯克制那种感觉。”
我这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要和一个陌生人说这些。
女孩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伤感,对我说道:“我今天失恋了,他去了国外留学。”
我没在说什么,她却没有止住,一边看着夕阳一边对我说道:“他喜欢游戏,我陪他;他喜欢骑车,我陪他;他走了,我也想过去陪他。”
女孩停住了,眼泪流了下来。
我问她:“那你为什么还在这里?”
女孩说:“我是想去的,我在想他在国外会抽什么烟,我能不能适应他身上那个味道呢?所以买了一包万宝路,可抽下去第一口的时候,我被呛到了,等到流出眼泪后,我发现我根本不喜欢这个味道。就像,就像一直都是我在陪着他做一些他喜欢的事,可那些没有一样是我喜欢的,而我想做的事,却从来没有发生过。”
我问她:“假如,他没走呢。”
女孩看着我摇了下头,说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会什么时候发现这一点,但被呛的那一口让我明白了一件事:我喜欢过他,那是我内心最真挚的情感,关于这点我从未后悔过。但是,喜欢一上个人而又作为付出的那一方太痛苦了,如果可以的话,我会去选择一个喜欢我的人,因为,爱情虽然平等可也是自私的,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人的话,我就可以去享受自己喜欢的事情了。”
我没有恋爱过,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但当女孩说出这番话后,我明显的感觉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气息变了,变得有一丝丝的可怕。
果然,爱情是改变本性的催化剂。
我叹了口气后,对她说道:“走,我知道有一家食堂的小火锅特别好吃,我请你。”
女孩笑着点了下头,然后问我:“刚才我看到你鲤鱼打挺了,你身上的东西这么重,还能做到这点,好厉害呀。”
我心里冷冷一笑,又是一个贪恋我美貌,而不注重我灵魂的人,对于这种痴心妄想之徒,只有一句话:
“对不起,不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