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会让你陷入脚踝的溪水,你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它的流动,但是不论再怎么用力跺脚,也阻挡不了它的流淌,只会让你被浸湿的地方变的更多。
商场那人只是一个阿彩做直播时候的一个粉丝,因为在街上偶然碰到了独自一人逛街的阿彩,才会跟上来搭讪。
但是他可能有些区分不清现实和网络了,所以这搭讪就渐渐变了味道。
网络最开始只是一种伪装,但是等到这个伪装占据了生活中太多比例的时候,那在生活中就会变得很容易撕开伪装了。
那人就是这样的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在被胖子他教训了一顿之后,那人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几人的生活之中了,那临走前撂下的一句狠话,看起来也就成了说说而已的空话。
事实上,本来也没有几个人当真。
胖子几人的生活依旧保持着常态,那人的事件也就只是一颗小石子,泛起了的涟漪但又很快就消失了。
生活还得继续。
胖子他的生活其实很匮乏,或者说,他的娱乐很匮乏。
除了在码头上工作,他就是一个人在家,后来认识了阿彩,才让他的生活多了一些乐趣。
码头上的工作总结来说,就是一个体力活,记货厢数目算钱,干得多拿的就多这话说起来倒是挺好听的,但是其实累死累活也总是会有一个饱和。
胖子现在就挺饱和的了,所以既然已经没有了向上的奔头了,那人就很容易懈怠。
刚刚卸完一艘船,胖子他来到了码头边上靠着一个木箱子抽烟。
阿权也走了过来,从胖子手里接过一根烟,蹲在他的旁边跟他一块吞云吐雾起来。
“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总是说海水是碧蓝碧蓝的,结果现在一看,纯粹是胡扯。”蹲着那里的阿权低头顺着码头边向下瞧着,那看上去不仅不是碧蓝,还因为垃圾太多反而显得有点绿的水面,出声说道。
“人家书上说的那海,那是得坐船好几天才能到的地方,这地方又不算什么大海。”胖子也跟着他低头瞧了一眼,结果刚低头就看到了一个飘过来的白色垃圾袋,漂啊漂啊的不知道会漂到哪里去。
“那天那小子后来没再去骚扰阿彩吧?”阿权问道。
“阿彩说没见过那小子了。”胖子回答道。
“其实你跟阿彩,也在一起相处了这么久了,互相就一直没考虑个结婚啥的。”阿权突然问道。
“想是想过。”胖子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出声说道:“但我现在这个情况,能不能养活自己都还另说呢,结婚?对我来说还是太遥远了些吧。”
“遥远什么!”阿权出声说道:“我可跟你说,这日子可以两个人以后慢慢往好了弄,可是这人,那真的就是错过了就是错过了,等真到了那时候,你可别后悔。”
胖子听完阿权的话,叼着烟,就低着头靠在那里,一时之间也没有了言语。
突然,他出声说道:“咱么自己创业吧!”
………………
……………………
对于一个演员来说,其实大多数演员都喜欢去演那种富有冲击性的角色,或是坏人,或是反派,虽然这些角色注定做不了主角,但是他们确实是最容易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的角色。
所以有很多时候会发生这么一种情况,一个演员,演配角的时候十分出彩,等到自己演起主角了,反而没有那么有特色了。
这就是因为角色性质不同所带来的表演侧重点不同。
癫狂、极致、病态、阴险、诡诈,这些个角色的特质总是会给角色带来其独特的标签化,让人们可以更好的从一部戏中把演员挑出来,然后大众就会把角色本身的出彩扣之以演技炸裂的头衔。
但是其实相比起以上这些角色而言,那些偏向于生活化、平常化的角色,反而才是最考验演技的,正是因为这类角色与生活的高度服帖,所以会给人一种,平淡如水,清风徐来你只能感受到舒爽,但是那个前提是你得觉得闷热,不然你就很容易忽视掉这阵清风。
所以这个难,就难在了这个平淡二字上。
如何把一个没有显著特色的角色演得让人觉得舒服,这才是这类生活化角色的最大难点。
因为相比起那些动不动就抢劫运钞车,在审讯室里面装逼的角色而言,这种角色与观众的距离更近,经历着的事情也是和观众差不多相似的日常,他们不是那种遥不可及的人,反而就像是生活中的你我及他,伸手就可以触碰到。
如何扮演好这样一个角色,对于一个演员来说,更是一件有挑战性的事情。
齐耳曾经跟温淳安谈话时提到过,对于他的这部毕业作品,温淳安的野心很大,这个野心,除了体现在剧本的剧作与拍摄技巧上之外,更多的,也体现在了演员的身上。
原版演员的表演,是导致《守谜》这部电影叙事混乱的主要因素之一。
这也是当初齐耳会选择主动找温淳安争取这个角色的原因。
他想要给自己一个挑战,一个可能看起来有些另类的,并不讨好的挑战。
进入第二幕后的剧情后,虽然胖子的生活并不算是如意,每天的日常或许也只是一些琐碎,但是正是这些琐碎,才是构成一个完整角色的重要因素。
胖子所说的创业,其实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那种创业,他只是和阿权离开了这混吃等死的地方,拿着二人不多的钱,孤注一掷的选择了做加盟商,而后推着一辆自制的小破车,每天往返于美食街与校门口之间。
虽然这份工作比之码头的工作还要劳累,但是却让胖子和阿权都觉得每天过的很充实,相比起之前时候每天除了搬卸货物时的忙碌,大多数时候连发呆都觉得无聊。
现在他们两人,怎么说也算是自己当家做主了。
当他们的摊位第六次日利润突破了一万元时,已经疲惫的快要虚脱的胖子拽着阿权去买了一个戒指。
“嫁给我吧。”他如此对阿彩说道。
商场那人只是一个阿彩做直播时候的一个粉丝,因为在街上偶然碰到了独自一人逛街的阿彩,才会跟上来搭讪。
但是他可能有些区分不清现实和网络了,所以这搭讪就渐渐变了味道。
网络最开始只是一种伪装,但是等到这个伪装占据了生活中太多比例的时候,那在生活中就会变得很容易撕开伪装了。
那人就是这样的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在被胖子他教训了一顿之后,那人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几人的生活之中了,那临走前撂下的一句狠话,看起来也就成了说说而已的空话。
事实上,本来也没有几个人当真。
胖子几人的生活依旧保持着常态,那人的事件也就只是一颗小石子,泛起了的涟漪但又很快就消失了。
生活还得继续。
胖子他的生活其实很匮乏,或者说,他的娱乐很匮乏。
除了在码头上工作,他就是一个人在家,后来认识了阿彩,才让他的生活多了一些乐趣。
码头上的工作总结来说,就是一个体力活,记货厢数目算钱,干得多拿的就多这话说起来倒是挺好听的,但是其实累死累活也总是会有一个饱和。
胖子现在就挺饱和的了,所以既然已经没有了向上的奔头了,那人就很容易懈怠。
刚刚卸完一艘船,胖子他来到了码头边上靠着一个木箱子抽烟。
阿权也走了过来,从胖子手里接过一根烟,蹲在他的旁边跟他一块吞云吐雾起来。
“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总是说海水是碧蓝碧蓝的,结果现在一看,纯粹是胡扯。”蹲着那里的阿权低头顺着码头边向下瞧着,那看上去不仅不是碧蓝,还因为垃圾太多反而显得有点绿的水面,出声说道。
“人家书上说的那海,那是得坐船好几天才能到的地方,这地方又不算什么大海。”胖子也跟着他低头瞧了一眼,结果刚低头就看到了一个飘过来的白色垃圾袋,漂啊漂啊的不知道会漂到哪里去。
“那天那小子后来没再去骚扰阿彩吧?”阿权问道。
“阿彩说没见过那小子了。”胖子回答道。
“其实你跟阿彩,也在一起相处了这么久了,互相就一直没考虑个结婚啥的。”阿权突然问道。
“想是想过。”胖子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出声说道:“但我现在这个情况,能不能养活自己都还另说呢,结婚?对我来说还是太遥远了些吧。”
“遥远什么!”阿权出声说道:“我可跟你说,这日子可以两个人以后慢慢往好了弄,可是这人,那真的就是错过了就是错过了,等真到了那时候,你可别后悔。”
胖子听完阿权的话,叼着烟,就低着头靠在那里,一时之间也没有了言语。
突然,他出声说道:“咱么自己创业吧!”
………………
……………………
对于一个演员来说,其实大多数演员都喜欢去演那种富有冲击性的角色,或是坏人,或是反派,虽然这些角色注定做不了主角,但是他们确实是最容易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的角色。
所以有很多时候会发生这么一种情况,一个演员,演配角的时候十分出彩,等到自己演起主角了,反而没有那么有特色了。
这就是因为角色性质不同所带来的表演侧重点不同。
癫狂、极致、病态、阴险、诡诈,这些个角色的特质总是会给角色带来其独特的标签化,让人们可以更好的从一部戏中把演员挑出来,然后大众就会把角色本身的出彩扣之以演技炸裂的头衔。
但是其实相比起以上这些角色而言,那些偏向于生活化、平常化的角色,反而才是最考验演技的,正是因为这类角色与生活的高度服帖,所以会给人一种,平淡如水,清风徐来你只能感受到舒爽,但是那个前提是你得觉得闷热,不然你就很容易忽视掉这阵清风。
所以这个难,就难在了这个平淡二字上。
如何把一个没有显著特色的角色演得让人觉得舒服,这才是这类生活化角色的最大难点。
因为相比起那些动不动就抢劫运钞车,在审讯室里面装逼的角色而言,这种角色与观众的距离更近,经历着的事情也是和观众差不多相似的日常,他们不是那种遥不可及的人,反而就像是生活中的你我及他,伸手就可以触碰到。
如何扮演好这样一个角色,对于一个演员来说,更是一件有挑战性的事情。
齐耳曾经跟温淳安谈话时提到过,对于他的这部毕业作品,温淳安的野心很大,这个野心,除了体现在剧本的剧作与拍摄技巧上之外,更多的,也体现在了演员的身上。
原版演员的表演,是导致《守谜》这部电影叙事混乱的主要因素之一。
这也是当初齐耳会选择主动找温淳安争取这个角色的原因。
他想要给自己一个挑战,一个可能看起来有些另类的,并不讨好的挑战。
进入第二幕后的剧情后,虽然胖子的生活并不算是如意,每天的日常或许也只是一些琐碎,但是正是这些琐碎,才是构成一个完整角色的重要因素。
胖子所说的创业,其实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那种创业,他只是和阿权离开了这混吃等死的地方,拿着二人不多的钱,孤注一掷的选择了做加盟商,而后推着一辆自制的小破车,每天往返于美食街与校门口之间。
虽然这份工作比之码头的工作还要劳累,但是却让胖子和阿权都觉得每天过的很充实,相比起之前时候每天除了搬卸货物时的忙碌,大多数时候连发呆都觉得无聊。
现在他们两人,怎么说也算是自己当家做主了。
当他们的摊位第六次日利润突破了一万元时,已经疲惫的快要虚脱的胖子拽着阿权去买了一个戒指。
“嫁给我吧。”他如此对阿彩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