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换了气运后 10 独坐天明师郎铸刀(二)

小说:被换了气运后 作者:风歌且行 更新时间:2024-10-11 08:07:11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隔日一大早,师岚野就在院子里忙活起来。

  沉云欢因为先前一整晚都没睡,熬红了一双眼回去吃了他做的饭之后就开始睡,睡得不知天昏地暗,分明心绪不宁却偏偏没做什么不好的梦。途中她听见师岚野在院中走来走去,还进了屋子在她身边拿东西,窸窸窣窣的声音将她吵醒,但没过一会儿就又睡去。

  师岚野在她睡得很死的时候做了很多事,还去了镇子一趟,总之等沉云欢睡饱了起来时,就看见院子里多了一些东西。

  有一个被砖石围起来的台子,里面塞了很多木柴,噼里啪啦的火焰烧得正旺。边上还有一个高台,中间放着一块黑乎乎的东西,旁边则是铁锤,铁钳之类的工具,占了院子的一半。

  这些东西显然是山里没有的,毕竟师岚野这个破旧的屋子都是用木头搭建,这些砖石和铁具应该是他去镇上买来的。

  师岚野听到她起来的动静,将那黑乎乎的东西扔到火中,转头问道:“怎么起那么早?”

  天色灰蒙蒙,还没有亮,沉云欢往常会睡到天色大亮才起来。她刚睡醒,纵然精神已经休养好,但神色还很困倦,迷茫地看着院中的这些物件,一时忘记张口询问。

  师岚野只穿着一层薄薄的外衣,双袖挽起露出精瘦的双臂,在井边洗净了手,又给沉云欢倒了干净的水,自己去了厨房做饭。

  沉云欢一边洗漱一边盯着那烧得非常旺的台子瞧,炽热的温度隔了老远都能燎过来,烤得人热烘烘的。

  师岚野给沉云欢准备的早饭是面条,以熬了许久的大骨头做汤底,里面还放了几片肉,最后撒上葱花,端到沉云欢面前的时候,香味瞬间在院子里蔓延开。她坐在门槛处,面碗摆在小板凳上,挑着非常新鲜的面条朝师岚野好奇地张望。

  他站在火焰前,盯着那块被他扔进去的黑东西,时不时夹出来查看,已经烧得赤红。

  火烧得那么猛烈,往上蹿了几寸,沉云欢坐得远都感觉热,师岚野站在跟前却好像完全没有知觉。天色还不太亮,火光将师岚野笼罩住,原本白皙的脸映得满是红霞,再有一双沉静的黑眸点缀,竟别样的好看。

  “你要做什么?”沉云欢实在忍不住了,开口询问。

  师岚野拿起铁钳,将火焰里焚烧许久的东西夹出来,与方才不同,此时这东西竟隐隐泛着金光。他放在边上的台子,随后拿起铁锤,用力地在上面敲了一下,顿时金鸣炸响,火星四溅,就听他道:“铸刀。”

  沉云欢看着他开始用力敲打那块被烧成了近乎金色的东西,完全看不出是什么材质,但看起来很坚硬,师岚野的每一下都很重,手臂的肌理从单薄的衣中显现出来,手背隐隐浮现青筋。砸出的声响很刺耳,火星闪个不停。

  沉云欢喝着面汤,心道难道那些银子买不到一把好刀吗?若是光这些铸刀的工具和这块看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材料的黑铁就用光了所有的银子,那岂不是没有闲钱买很多糖棍了?

  不过很快她将面吃光后觉得很饱,暂时没有吃糖棍的欲望,因此并未惋惜这一点。

  转头看见师岚野将东西放火中继续烧,等烧成金色又拿出来砸,看起来是非常费力气的体力活,又想起先前给他摸骨的时候曾摸过他的手。

  他的手生得修长白皙,掌中只有一些薄茧,不像是做重活的手,甚至比仙琅宗任何一个剑修的手都要嫩,没想到连铸刀都会。

  这样的活沉云欢做过,非常耗费体力,并且总是被火烤着也受不了,不过之前沉云欢做的时候有灵力护体,师岚野却什么都没有,甚至火星溅在身上,会将他的衣裳灼烧出密密麻麻的小洞。

  沉云欢在边上看了许久,终于觉得自己现在有一点点游手好闲了,于是钻进屋子里把两人睡的干草地铺给收拾了一下。

  接下来的几日师岚野就不怎么外出了,专心在院中铸刀。

  因为火星容易毁了衣裳,他干脆脱了上衣锻刀,精壮胸膛映上火焰的霞光,臂膀随着动作将肌理完整呈现,腹部肌肉块块分明,腰身收窄,长发似泼墨,与白皙的肤色相映衬,年轻的身材相当漂亮。

  贫穷的人格外珍惜衣裳,沉云欢对此很理解,并且看在他非常劳累的份上,也提出过想要帮忙做活为他分担一点,比如洗衣服,或者将两人吃过饭后的碗给刷洗了。

  但师岚野并未答应,他以沉云欢的右手还需要上药以及井水寒凉等理由,不让她碰那些东西。

  时至今日,沉云欢不得不承认,她能从那么严重的伤势中恢复得那么快,师岚野的精心养护要占很大原因。沉云欢对毁了他床榻桌椅等事感到抱歉,并多次在夜晚入睡前表示自己以后会报答这些恩情。

  由于念念不忘,她甚至在迷迷糊糊的梦中都呢喃着。师岚野仔细听了听,大意是说日后她若吃肉,就少不了他一口汤喝。

  他侧过身子,看见沉云欢闭着眼睛,面容恬静地沉在夜色中,在睡觉时喜欢将手蜷缩成拳,像是习惯了在手里抓什么东西。

  睡前她的姿势还算规矩,经常背对着师岚野,将身体蜷缩起来,两人当间隔着几尺的距离,但是睡着之后她就放松很多,凡体让她畏惧寒冷,本能地追寻温暖,所以会朝师岚野贴近。

  不过师岚野总是起得很早,所以沉云欢至今都没发现这一点。

  师岚野知道她从前锦衣玉食,所居住的环境与这里是天壤之别,但沉云欢从来到这里之后从未抱怨过一句,甚至那些瘫痪在床榻上无法动弹的日子里,她都没有因为这里条件差而发过脾气,只有在他毫无眼色没有接上话夸赞她或者是将那些动物拒之门外时,她才会摆几个不好看的脸色。

  吃穿住行都可以将就,但给沉云欢的武器不可将就。

  正想着,沉云欢醒了,脸颊在盖在身上的衣袍处蹭了几下,皱着眉头说渴。

  昨晚的饭有些咸,因为是菌汤炖的鸡肉,她喝了很多汤,被渴醒。恍惚间师岚野起身出门,随后再进来时将一碗水递到她唇边,沉云欢迷迷糊糊地半坐起来捧着碗喝,冰凉甘甜的井水入口,很快就缓解了口渴。

  她半睁着困倦的眼睛朝外面看了一眼,天还没亮,于是顺手把碗递出去,舔了舔水润的唇瓣,又躺下来睡。

  师岚野却披衣起床,悄声出了屋子。

  如此起早贪黑,也足足用了七日才将刀铸造完整。

  最后一次淬炼时,冰冷的水里也烧起了火,大量的白烟腾空而起,将师岚野整个人笼罩其中。烟雾渐渐散去之后,那张总是波澜不惊的脸总算出现了些别的表情,乌黑澄明的眼眸里似乎浮上了隐隐笑意。

  紧接着就是开刃,打磨,制作刀柄。师岚野选取的材料是木头,不知从何处得来,总之是沉云欢在仙琅群山里从未见过的一种树木。木质如绸缎般的细腻,通体泛着金色的光泽和纹理,经阳光一照竟然十分闪亮。

  沉云欢什么样的宝贝都见过,一看就知道这不是山里随便挖的,问他从何得来,师岚野只说是从家里带来的,并未详细说出来历。

  他丈量了沉云欢的手掌,将手柄制作完成后与刀刃合二为一,在这日傍晚,总算是将刀铸成。

  刀刃长三尺,加上刀柄有三尺半。形状笔直,又细又长,大致看上去与剑很相似,然而刀背宽厚,刀刃被磨得极其锋利,刃尖呈斜状。

  通体似浓墨一般黑,刀背雕琢了腾飞的云纹,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繁琐图案,光线落在上面,照出来的黑竟是五彩斑斓的,配上金丝木柄,整把刀既是沉稳厚重,又显得绚烂无比。

  入手很轻,沉云欢握着刀柄反复看,双眸映了漫天霞光,亮得惊人,虽然没有赞不绝口地表达心情,但显然对这把新到手的武器喜欢得不行。师岚野站在边上,目光往她的眉眼描摹,将她的神色尽收眼底。

  这对沉云欢来说意义当然非同一般。

  这把刀是她亲眼看着铸成的,从一块黑乎乎的,看不出是什么材料的东西,经过师岚野这几日成千上万次锻打,灼烧,淬火,在沉云欢越来越期待的注视下,一点点变成如今的模样,成为她的新武器。

  “不敬。”沉云欢握着刀柄,指尖从光滑的刀身上轻抚而过,笑着道:“从今日起,你就是我的不敬。”

  那日坐在仙琅长阶下想了整整一夜,沉云欢在东方亮起的那一刹,决定从此放弃剑术,改练刀法。

  剑是百兵君子,因剑身轻薄,可用双刃,因此衍生了许多优美的身法和剑招,飘逸而潇洒,战斗时不落美观,所以如此好面子的沉云欢年幼时选择了练剑。

  而刀是百兵霸王,以砍劈为主,其他撩、刺、拦、斩等其他刀法都需刚劲有力,勇猛疾速,虽然比不上剑术优美,但刀法同样千变,灵活而致命,在战斗中远比剑更实用,这也是大多战场上选用刀为主兵器的原因。

  更重要的是,刀能够承载巨大的力量和打击,绝不会轻易折断,完全可以为现在的沉云欢砍出一条宽敞且辉煌的血路。

  师岚野的锻刀技术相当厉害,沉云欢怀疑他跟镇子上那个铁匠混了很长时间,锻造出来的这把黑刀毫不逊色于沉云欢以前见过的宝贝利器,只是不知刀刃是什么所制,她用指尖弹了两下,声响清脆明朗,刀锋轻鸣,似乎已经迫不及待为它的主人所用。

  沉云欢将刀举起,抬头仰望刀刃,越看越喜欢。

  满目赤红的火烧云下,墨黑的长刀散发着微光,锋利得仿佛将吹拂而过的春风都切割开来。

  正是万物复苏的时节,沉云欢笑着对师岚野说:“那就用你给我铸的刀,给参加春猎会的人露一手。”

  当然,还差最后一步,因为沉云欢得到新武器后爱不释手,睡觉都要摆在头边上,如此锋利的刀,师岚野都怕自己起身时不小心踩到,因此急需一个刀鞘。

  师岚野暂时没有合适的材料,在镇子上买了一块牛皮带回来做,只是这材料有限,尽管师岚野很想将它做得好看,但仍旧是灰扑扑的,看起来很破旧。

  好在沉云欢并不嫌弃,宝贝似的将刀合进去,睡觉时放在身边,与自己同床共枕。

  二月末,要启程的这日沉云欢难得起了个大早,看见天都还没亮,身边已经没有师岚野的身影。

  她穿好衣袍推门而出,早晨的气息很清冽,风中带着水汽儿,拂面而来让她顿时清醒不少,她洗漱过之后拿着刀就出了院子。

  本想着找一块地方练练刀法,却不想转来转去,竟无意间找到了师岚野。

  远远看去他站在几块石头边,身旁围绕着许多动物,先前擅自跑进屋里和仙琅长阶下陪伴沉云欢一夜的那些,还有一些沉云欢未见过的,已经成年的老虎和花豹,此时皆乖顺地坐在师岚野身边。

  师岚野着一袭黑色外袍,长发用蓝色的长发带半束,发丝披落肩头,额前的碎发被风撩起,一张脸在昏暗的天色下显得很白,看起来像文弱的书生。但他正在给身边的野兽喂食,庞大的白皮虎和强壮的花豹围在他身侧,像嗷嗷待哺的小猫小狗。

  沉云欢惊讶地走过去,唤道:“师岚野。”

  他侧头看来,轻描淡写地问道:“醒了?”

  沉云欢踏着山间的晨雾走过去,奇怪道:“你怎么跟这些山里的野兽那么熟识?”

  师岚野将手里的肉喂出去,顺道摸了两把白虎毛茸茸的脑袋,说:“它们都是我喂着长大的,所以与我亲近。”

  沉云欢恍然大悟,“难怪你房中总是来那么多的动物,是不是从前我没来的时候,它们也经常在那玩?”

  她一直都觉得奇怪,从前也不是招动物喜欢的体质,怎么会到了这里会被那么多动物围绕,原来它们都与师岚野相熟。

  她走上前,嘴上问着我可以摸吗,实际手已经伸出去,在白虎耳朵上捏来捏去。这只白虎看起来已经是成年体型,但性子格外乖顺,被摸了之后就只甩了甩耳朵,坐着不动。

  沉云欢与这些山中野兽玩了许久,也耽搁了练刀,而后才想到今日要出发,师岚野应该是来跟这些动物道别。

  春猎会在去年就定下了时间和地点,于今年三月末在豫州的汴京召开,等到春猎会结束,算上一来一回的时间,也要用上几个月。

  沉云欢摸着虎头,语重心长道:“你们已经长大了,应该学会自己找吃的,不能总是依赖别人。”

  一众动物显然听不懂,各做各的事。沉云欢觉得话说到这也就够了,又不是此生不再见,没必要在道别一事上浪费太多时间,她转头对师岚野道:“咱们回去吧,你该做早饭了,吃完之后我们就出发。”

  师岚野并未反对,二人回去后吃了屋子里的最后一点食材,然后收拾了几套衣裳,就这样轻装出发了。

  仙琅宗位于苏州地界,与汴京相隔千里,如今也没有什么便利的出行工具,只能在镇子上租了两匹马出发,幸好现在马行兴盛,待去了下个镇子也可以更换跑累的马。

  临行前,沉云欢和师岚野排队买糖棍。她此刻才了解到这个东西其实叫小人糖,每天都是熬糖现做,专门做给小孩子吃的,甚至在买的时候沉云欢身后还站着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孩,每个人手中都攥了一个铜板。

  沉云欢对这个名字很不赞同,一边表达希望老头将这糖改名字的想法,一边买走了老头手上的所有小人糖,惹哭了一大群小孩。

  两人的行李放在一起也没有多少,寒酸得可怜,一并放在师岚野的马背上。沉云欢咬着糖棍,身姿很潇洒地翻身上马,赤红的衣摆在空中划过好看的弧度,她的腰带做了暗扣,可置放合鞘的黑刀。

  沉云欢的衣着完全不比从前奢华,但衣服合身,颜色鲜艳,长发未梳髻,不过被红色头绳简简单单地高束着。她拽着缰绳,催马前行几步,身体一晃,丝绸般的墨发随风摆起来,颇有几分恣意。

  她回头时咬着嘴里的小人糖,笑眯眯地吓唬他,“师岚野,若是你慢了,我可不会停下来等你。”

  师岚野上马,动作也很娴熟,朝阳的金芒大片洒在他身上,照进眼里,黑眸也染上了一层金色,望着她,淡声道:“放心,必不会成为你的负累。”

  沉云欢应了声好,催马而动,二人趁着春光正好,一前一后离开了镇子,一路向西。

  现在外面不知多少人等着沉云欢的消息,想看她笑话的和向她寻仇的人同等多,此去前途未卜,若是灵力全无的她再外带上一个完全没有灵骨的师岚野去参加春猎会,与单刀赴会无甚差别,着实有点风险。

  但沉云欢向来是个幸运的人,在二人前往汴京的路上,走运获得了一个机缘。

  起因是他们在路过一个小城时,在马行里租赁新的马,打算随便买点东西垫垫肚子就离开,不在城中停留。

  当时沉云欢蹲在路边,脸色有些忧愁,因为才刚出发四天,她走之前所买的二十多个小人糖已经所剩无几,偏偏别的地方还没的卖。她将最后七个来来回回数了几遍,确认自己没有少数任何一个后,有点不高兴地等着师岚野付钱牵马出来。

  谁料对面的酒馆里传出来嘈杂声,隐隐竟然还夹杂着沉云欢的名字。

  沉云欢走到哪里都是名人,早就习惯了别人对她的议论,只是她耳朵一竖,十分精准地捕捉到一些“输、败”的字眼,于是马上喊着师岚野先别牵马,打算进酒馆看看究竟是怎么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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