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鹏熟悉剧情,他知道,金凤举在外面勾搭的女人,名字叫做晚香。
这晚香,似乎就是春香楼里的姑娘,也就是妓女。
晚香这个女人,可不简单,算是一个活脱脱的绿茶婊。
她一面在金凤举面前装纯情,装无辜,谎称做这个,是因为家中有什么年迈多病的老人,被逼无奈,需要钱用,这才不得不出来卖身。
这一下便勾起了金凤举的同情之心。
按理说,这金凤举也算是一个风月老手,大家少爷,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识过,没有赏玩过,怎么就中了晚香的道了呢?
这主要有两点。
第一,晚香装的好,那一副在金凤举面前,永远柔柔弱弱的样子,就差跪在金凤举身前,百般迎合伺候他了。
如此小女人的柔弱作派,一下子便激起了金凤举作为大老爷们的保护欲,觉得在眼前这个女人面前,大发雄威,非常有面子,非常爽。
是的,晚香这个女人,弄懂了金凤举的爽点。
第二,也是最关键的,那就是晚香长得极其漂亮,而且前凸后翘的,苗条的同时,也十分有料,自身条件太好了,金凤举仅仅只是看了晚香一眼,便被她的皮相深深吸引住了,无可自拔,色心大起,当天便和这位晚香在房内欢好了。
晚香把金凤举引上钩之后,便开始伙同窑子里的老鸨,一起变着花样的要钱,不是身体不舒服,就是家里老人重病,快死了,急需钱财治病,等等。
金凤举深陷在晚香清纯而又妩媚的风情中,哪里管得了这么多,立即慷慨解囊,每次都满足了。
到了最后,他甚至出了极高的价钱,帮着晚香赎了身,然后在外面买了一处宅子,把这个晚香豢养了起来,作为自己的外室。
在此期间,金凤举对待这个外室,真可以说是极好的,极尽讨好,要钱给钱,要人给人,把自己的老婆倒是完全冷落了。
可是,哪里知道,就在他去外地出差的短短三个月里,晚香便按捺不住,和四周一个野男人厮混上了,成日里混在一起。
这男人是个穷鬼,但是谁让晚香自己喜欢呢,两人一商量,便决定先弄一大笔钱,然后一起私奔。
走的时候,晚香几乎把屋子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都偷走了,包括金凤举保存在她这里的小金库,到了最后,当金凤举出差回来的时候,落得了一个人去楼空,钱财两尽的地步。
这也算是这位金大少爷咎由自取吧。
丁鹏算算时间,此时,这位金家大少爷,应该才刚刚与晚香勾搭上,你侬我侬的,难怪刚刚听说约见的地方是在春香楼,他的脸上会露出,难以掩饰的笑容呢。
他是觉得,自己可以正大光明的去会他的情人去了。
这原本就是金家的私事,丁鹏自然不会咸吃萝卜淡操心,去理会这些糟耙粑事情,说不定还会惹上一身腥呢,何必呢。
金家要落败,金家子弟要坠落,岂是他能够阻止的。
于是,丁鹏跟着金凤举,出了金府的大门。
在出了门口时,吴佩芳,也就是金凤举的老婆,问道:“咦,你刚回来就又要走?”
金凤举说道:“我出去是有正事,我约了一个朋友,他手上有房子要出售,我正准备带着丁少爷,一起去看房子,谈价钱呢。你不信,可以问丁少爷。”
金凤举说的也没有错,于是丁鹏点头道:“是的,我们是去看房子的,真是麻烦你们了。”
“不麻烦,不麻烦,”吴佩芳笑着说道,随后她看向金凤举,嘱咐道:“早去早回啊,别在外面逗留太久了。”
随后,她又抱怨了一句,“最近也不知道你在搞什么,总是早出晚归的,你那个清水衙门,有这么忙碌吗?怎么平日里,没有见你这么忙过?”
金凤举这些时日,为什么早出晚归,这还用说吗?
当然是因为,他去妓院,与那个晚香姑娘厮混在一起了嘛。
金凤举尴尬一笑,随口说了一句,“你这个妇道人家,懂得什么!”
说完,他便带着丁鹏,头也不回的走了。
说实话,吴佩芳算是一个标准的美女,身材饱满,容貌秀美,这样的老婆不陪,却竟是在外面玩弄那些肮脏的野花,这金凤举,真是没有品味。
说到底,应该是因为他们两个,很早便成婚了,在一起多年,早就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新鲜感了吧。
以至于如今,金凤举对待他这个貌美老婆,会如此冷淡漠视。
如果放在现代,他要是敢这么对待他老婆,女人肯定早就离婚,跟别人跑了,现代女人有多娇贵,相信诸位绅士应该感同身受。
因为男多女少,以至于让这些女人,被宠的尾巴都要翘起来了,一个个的,不可一世。
不过,在这个民国初年,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的思想,依旧严重,除非被逼到了绝境,否则像吴佩芳这样的女人,是绝对不会轻易离婚的。
她离了,娘家人也会觉得脸面尽失,而不会接纳她。
这便是为什么,不论是金家大少奶奶,还是金家三少奶奶,当她们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胡搞瞎搞的时候,第一时间,都没有选择离婚,而是隐忍了下来。
在她们看来,这些事情,都是再正常不过的,而且错的,不在男方,而是勾引她们男人的那些贱女人。
丁鹏还是第一次进入民国的青楼,说实话,他对于里面的样貌,倒是有些新鲜。
此时的金凤举,穿着一身西服,西装革履的,还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西装口袋里,还挂着一块怀表,看起来,像极了一个斯文败类。
而丁鹏和他的装扮,大同小异,唯一的区别,便是两人西装的颜色。
丁鹏穿的,是一身黑色西装,而金凤举的,是灰色的。
两人坐着丁鹏的车,在金凤举的指路下,一路向着北平一处繁华地段而去。
在路上,金凤举看着丁鹏车内的豪华装饰,有些地方,甚至用的是纯金,金凤举不由赞叹不已,觉得对方不愧是转眼间便能办起一座万人工厂的大亨,果然豪横。
来到春香楼,此时,因为还是白日,出来接客的姑娘不多,整个楼里,显得有些冷清。
在门口,丁鹏发现,这座春香楼,占地非常广大,四周都是红色漆木的柱子,显得很是古朴。
楼宇之间,挂着许多大红灯笼,这些应该是用来,晚上照明用的。
相信,到了晚上,当这些灯笼全都被一一点亮的时候,整个楼内的景象,将会变得十分好看。
两人刚进楼,便看见四周星星两两的,有些穿着旗袍的姑娘,被一些嫖客,搂抱着,进进出出。
这些嫖客,有些是已经完事了的,有些,则是刚进来,正准备潇洒的。
行走之间,这些男人自然不会老老实实的就这么走路,而是手掌在旗袍的岔口处,不断游走。
这便是旗袍的妩媚之处,它完美的把女人的身材勾勒了出来,引起男人的无限遐想,同时,还在大腿处开了一道岔口,若隐若现的,更为妩媚勾人。
正因为如此好处,民国的烟花之女,大多都是穿着一身艳丽的旗袍接客。
除了旗袍之外,这些女人的手中,也会拿着一些其他的物品,无比手绢,又比如折扇,这些小饰品,都能够提升她们的魅力。
金凤举看着来往的女孩们,不由满脸微笑着,眼神不停在这些露出来的白嫩大腿间扫来扫去,对着丁鹏评头论足着,显然,他应该是这里的常客了,对这里的一切,都十分熟悉。
到了春香楼的金凤举,和在金府时的金凤举,完全就像是两个人。
在金家,他衣冠楚楚,待人彬彬有礼,十分绅士。
不过当他进了这春香楼之后,那色眯眯的样子,给人一种放飞自我的感觉。
从他的眼神中丁鹏能够感受到,他特别喜欢这里。
相比之下,丁鹏便显得冷淡许多了。
他虽然也喜欢女人,但是喜欢的,是那些自尊自爱,如冷清秋、白秀珠、小怜这样的好女孩,而对于这些浪荡货色,他根本懒得搭理。
这就好比是,一个吃惯了鲍鱼海参的人,让他突然去吃萝卜白菜,他便不会再有胃口一样。
“凤举兄,你们来了!”
一个热情的男人声音从前方传来,随后,丁鹏看见,一个同样穿着灰色西服,还打着领带的年轻男人,兴冲冲的走了过来,他长得有些老气,留着一头披肩长发,颇有些像现代的一些玩摇滚玩乐队的人。
“这位应该便是丁少爷吧?久仰大名!”
这男人热情的握住了丁鹏的手,热情的握了握手,随后连忙把两人请入了他刚定下的一处包间。
包间内布置的非常雅致,有花瓶,有盆景,有各种红木家具,看起来华贵异常。
在正中间,摆着一张桌子,上面已经摆放了一席丰盛的酒菜,这些酒菜做的十分精美,犹如艺术品一般,看来,这价格,应该不菲。
缺钱,竟然还来这么贵的地方玩耍,足见这人平日里,该是有多么大手大脚。
像这么花钱,就算家财万贯,恐怕也花不了多久,便会破产。
在桌子旁,已经坐着了一个穿着旗袍,浓妆艳抹的女人,这女人有些姿色,身材也很丰腴,应该是这男人点的相好的。
男人坐在了那女人身旁,一边搂着那女人,把玩着女人的脸蛋,一边让金凤举和丁鹏二人坐下。
随后,他自我介绍了一番,他叫宋子文,是金凤举的同事,同样在财政部当差。
财政部可是个肥沃的差事,能够在这么优厚的地方当差,可见,这宋子文,应该还是有些人脉的。
宋子文看了一眼四周,突然拍着桌子,喊道:“人呢?”
这时,门外传来一个龟公的应和声:“来了来了来了……”
紧接着,一个有些秃顶,佝偻着背,大约四五十来岁的瘦弱男人走了进来,他对着宋子文点头哈腰的,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说道:“宋二爷,您有什么吩咐?”
宋子文说道:“我来了两个兄弟,快去给他们找两个姑娘过来陪酒!”
话音刚落,他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拍自己的脑袋,对着金凤举说道:“对了,我怎么忘了这一茬,金兄在这里是有个熟客的,叫什么来着,对了,晚香姑娘!”
他对着龟公说道:“去把晚香姑娘叫来,就说她的情哥哥,金公子来看她了。”
说到这里时,宋子文朝着金凤举,暧昧一笑。
金凤举哈哈一笑,对着龟公说道:“晚香今日在吗?如果在的话,便把她叫过来吧。”
龟公立即点头道:“在的,在的,她这些天,一直都巴巴等着金公子您呢,我这就去叫她。”
宋子文看向丁鹏,说道:“兄弟,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告诉我,我对这里非常熟悉,这里不错的姑娘,我几乎都认识,说出来,我给你推荐推荐。”
喜欢什么口味的?
丁鹏摇了摇头道:“我已经有爱人了,对于这些青楼女子,不感兴趣。”
金凤举在一旁插话道:“真是一个好男人!”
他对着宋子文介绍道:“你知道这位是谁吗?他便是今日,在整个京城,传的沸沸扬扬的,大才子,大善人,丁鹏,丁大作家!他写的《啼笑因缘》,你应该看过吧,最近在各大影院热映,听说反应很强烈的。”
宋子文大惊失色,他站了起来,瞪大了眼睛,看着丁鹏,惊叹道:“原来你便是丁大才子!你的电影,我看过了,我刚刚还纳闷,感觉您有些眼熟嗯,不就是《啼笑因缘》里,那个男主角嘛!啊呀,丁少爷,你那演技,真是绝了,你写的歌也很好听,这些天,我的凤娟一直在我枕头边上哼着这首歌呢!”
凤娟,便是他身旁的这个女人,他在这里的老相好。
一旁的凤娟听说他便是丁鹏,同样惊骇不已,吃惊程度,不下于宋子文,她有些激动的站起身来,说道:“丁先生,我太喜欢您演的《啼笑因缘》了,我身边的姐妹,有空的时候,都去看了您的这部电影……”
这晚香,似乎就是春香楼里的姑娘,也就是妓女。
晚香这个女人,可不简单,算是一个活脱脱的绿茶婊。
她一面在金凤举面前装纯情,装无辜,谎称做这个,是因为家中有什么年迈多病的老人,被逼无奈,需要钱用,这才不得不出来卖身。
这一下便勾起了金凤举的同情之心。
按理说,这金凤举也算是一个风月老手,大家少爷,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识过,没有赏玩过,怎么就中了晚香的道了呢?
这主要有两点。
第一,晚香装的好,那一副在金凤举面前,永远柔柔弱弱的样子,就差跪在金凤举身前,百般迎合伺候他了。
如此小女人的柔弱作派,一下子便激起了金凤举作为大老爷们的保护欲,觉得在眼前这个女人面前,大发雄威,非常有面子,非常爽。
是的,晚香这个女人,弄懂了金凤举的爽点。
第二,也是最关键的,那就是晚香长得极其漂亮,而且前凸后翘的,苗条的同时,也十分有料,自身条件太好了,金凤举仅仅只是看了晚香一眼,便被她的皮相深深吸引住了,无可自拔,色心大起,当天便和这位晚香在房内欢好了。
晚香把金凤举引上钩之后,便开始伙同窑子里的老鸨,一起变着花样的要钱,不是身体不舒服,就是家里老人重病,快死了,急需钱财治病,等等。
金凤举深陷在晚香清纯而又妩媚的风情中,哪里管得了这么多,立即慷慨解囊,每次都满足了。
到了最后,他甚至出了极高的价钱,帮着晚香赎了身,然后在外面买了一处宅子,把这个晚香豢养了起来,作为自己的外室。
在此期间,金凤举对待这个外室,真可以说是极好的,极尽讨好,要钱给钱,要人给人,把自己的老婆倒是完全冷落了。
可是,哪里知道,就在他去外地出差的短短三个月里,晚香便按捺不住,和四周一个野男人厮混上了,成日里混在一起。
这男人是个穷鬼,但是谁让晚香自己喜欢呢,两人一商量,便决定先弄一大笔钱,然后一起私奔。
走的时候,晚香几乎把屋子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都偷走了,包括金凤举保存在她这里的小金库,到了最后,当金凤举出差回来的时候,落得了一个人去楼空,钱财两尽的地步。
这也算是这位金大少爷咎由自取吧。
丁鹏算算时间,此时,这位金家大少爷,应该才刚刚与晚香勾搭上,你侬我侬的,难怪刚刚听说约见的地方是在春香楼,他的脸上会露出,难以掩饰的笑容呢。
他是觉得,自己可以正大光明的去会他的情人去了。
这原本就是金家的私事,丁鹏自然不会咸吃萝卜淡操心,去理会这些糟耙粑事情,说不定还会惹上一身腥呢,何必呢。
金家要落败,金家子弟要坠落,岂是他能够阻止的。
于是,丁鹏跟着金凤举,出了金府的大门。
在出了门口时,吴佩芳,也就是金凤举的老婆,问道:“咦,你刚回来就又要走?”
金凤举说道:“我出去是有正事,我约了一个朋友,他手上有房子要出售,我正准备带着丁少爷,一起去看房子,谈价钱呢。你不信,可以问丁少爷。”
金凤举说的也没有错,于是丁鹏点头道:“是的,我们是去看房子的,真是麻烦你们了。”
“不麻烦,不麻烦,”吴佩芳笑着说道,随后她看向金凤举,嘱咐道:“早去早回啊,别在外面逗留太久了。”
随后,她又抱怨了一句,“最近也不知道你在搞什么,总是早出晚归的,你那个清水衙门,有这么忙碌吗?怎么平日里,没有见你这么忙过?”
金凤举这些时日,为什么早出晚归,这还用说吗?
当然是因为,他去妓院,与那个晚香姑娘厮混在一起了嘛。
金凤举尴尬一笑,随口说了一句,“你这个妇道人家,懂得什么!”
说完,他便带着丁鹏,头也不回的走了。
说实话,吴佩芳算是一个标准的美女,身材饱满,容貌秀美,这样的老婆不陪,却竟是在外面玩弄那些肮脏的野花,这金凤举,真是没有品味。
说到底,应该是因为他们两个,很早便成婚了,在一起多年,早就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新鲜感了吧。
以至于如今,金凤举对待他这个貌美老婆,会如此冷淡漠视。
如果放在现代,他要是敢这么对待他老婆,女人肯定早就离婚,跟别人跑了,现代女人有多娇贵,相信诸位绅士应该感同身受。
因为男多女少,以至于让这些女人,被宠的尾巴都要翘起来了,一个个的,不可一世。
不过,在这个民国初年,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的思想,依旧严重,除非被逼到了绝境,否则像吴佩芳这样的女人,是绝对不会轻易离婚的。
她离了,娘家人也会觉得脸面尽失,而不会接纳她。
这便是为什么,不论是金家大少奶奶,还是金家三少奶奶,当她们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胡搞瞎搞的时候,第一时间,都没有选择离婚,而是隐忍了下来。
在她们看来,这些事情,都是再正常不过的,而且错的,不在男方,而是勾引她们男人的那些贱女人。
丁鹏还是第一次进入民国的青楼,说实话,他对于里面的样貌,倒是有些新鲜。
此时的金凤举,穿着一身西服,西装革履的,还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西装口袋里,还挂着一块怀表,看起来,像极了一个斯文败类。
而丁鹏和他的装扮,大同小异,唯一的区别,便是两人西装的颜色。
丁鹏穿的,是一身黑色西装,而金凤举的,是灰色的。
两人坐着丁鹏的车,在金凤举的指路下,一路向着北平一处繁华地段而去。
在路上,金凤举看着丁鹏车内的豪华装饰,有些地方,甚至用的是纯金,金凤举不由赞叹不已,觉得对方不愧是转眼间便能办起一座万人工厂的大亨,果然豪横。
来到春香楼,此时,因为还是白日,出来接客的姑娘不多,整个楼里,显得有些冷清。
在门口,丁鹏发现,这座春香楼,占地非常广大,四周都是红色漆木的柱子,显得很是古朴。
楼宇之间,挂着许多大红灯笼,这些应该是用来,晚上照明用的。
相信,到了晚上,当这些灯笼全都被一一点亮的时候,整个楼内的景象,将会变得十分好看。
两人刚进楼,便看见四周星星两两的,有些穿着旗袍的姑娘,被一些嫖客,搂抱着,进进出出。
这些嫖客,有些是已经完事了的,有些,则是刚进来,正准备潇洒的。
行走之间,这些男人自然不会老老实实的就这么走路,而是手掌在旗袍的岔口处,不断游走。
这便是旗袍的妩媚之处,它完美的把女人的身材勾勒了出来,引起男人的无限遐想,同时,还在大腿处开了一道岔口,若隐若现的,更为妩媚勾人。
正因为如此好处,民国的烟花之女,大多都是穿着一身艳丽的旗袍接客。
除了旗袍之外,这些女人的手中,也会拿着一些其他的物品,无比手绢,又比如折扇,这些小饰品,都能够提升她们的魅力。
金凤举看着来往的女孩们,不由满脸微笑着,眼神不停在这些露出来的白嫩大腿间扫来扫去,对着丁鹏评头论足着,显然,他应该是这里的常客了,对这里的一切,都十分熟悉。
到了春香楼的金凤举,和在金府时的金凤举,完全就像是两个人。
在金家,他衣冠楚楚,待人彬彬有礼,十分绅士。
不过当他进了这春香楼之后,那色眯眯的样子,给人一种放飞自我的感觉。
从他的眼神中丁鹏能够感受到,他特别喜欢这里。
相比之下,丁鹏便显得冷淡许多了。
他虽然也喜欢女人,但是喜欢的,是那些自尊自爱,如冷清秋、白秀珠、小怜这样的好女孩,而对于这些浪荡货色,他根本懒得搭理。
这就好比是,一个吃惯了鲍鱼海参的人,让他突然去吃萝卜白菜,他便不会再有胃口一样。
“凤举兄,你们来了!”
一个热情的男人声音从前方传来,随后,丁鹏看见,一个同样穿着灰色西服,还打着领带的年轻男人,兴冲冲的走了过来,他长得有些老气,留着一头披肩长发,颇有些像现代的一些玩摇滚玩乐队的人。
“这位应该便是丁少爷吧?久仰大名!”
这男人热情的握住了丁鹏的手,热情的握了握手,随后连忙把两人请入了他刚定下的一处包间。
包间内布置的非常雅致,有花瓶,有盆景,有各种红木家具,看起来华贵异常。
在正中间,摆着一张桌子,上面已经摆放了一席丰盛的酒菜,这些酒菜做的十分精美,犹如艺术品一般,看来,这价格,应该不菲。
缺钱,竟然还来这么贵的地方玩耍,足见这人平日里,该是有多么大手大脚。
像这么花钱,就算家财万贯,恐怕也花不了多久,便会破产。
在桌子旁,已经坐着了一个穿着旗袍,浓妆艳抹的女人,这女人有些姿色,身材也很丰腴,应该是这男人点的相好的。
男人坐在了那女人身旁,一边搂着那女人,把玩着女人的脸蛋,一边让金凤举和丁鹏二人坐下。
随后,他自我介绍了一番,他叫宋子文,是金凤举的同事,同样在财政部当差。
财政部可是个肥沃的差事,能够在这么优厚的地方当差,可见,这宋子文,应该还是有些人脉的。
宋子文看了一眼四周,突然拍着桌子,喊道:“人呢?”
这时,门外传来一个龟公的应和声:“来了来了来了……”
紧接着,一个有些秃顶,佝偻着背,大约四五十来岁的瘦弱男人走了进来,他对着宋子文点头哈腰的,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说道:“宋二爷,您有什么吩咐?”
宋子文说道:“我来了两个兄弟,快去给他们找两个姑娘过来陪酒!”
话音刚落,他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拍自己的脑袋,对着金凤举说道:“对了,我怎么忘了这一茬,金兄在这里是有个熟客的,叫什么来着,对了,晚香姑娘!”
他对着龟公说道:“去把晚香姑娘叫来,就说她的情哥哥,金公子来看她了。”
说到这里时,宋子文朝着金凤举,暧昧一笑。
金凤举哈哈一笑,对着龟公说道:“晚香今日在吗?如果在的话,便把她叫过来吧。”
龟公立即点头道:“在的,在的,她这些天,一直都巴巴等着金公子您呢,我这就去叫她。”
宋子文看向丁鹏,说道:“兄弟,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告诉我,我对这里非常熟悉,这里不错的姑娘,我几乎都认识,说出来,我给你推荐推荐。”
喜欢什么口味的?
丁鹏摇了摇头道:“我已经有爱人了,对于这些青楼女子,不感兴趣。”
金凤举在一旁插话道:“真是一个好男人!”
他对着宋子文介绍道:“你知道这位是谁吗?他便是今日,在整个京城,传的沸沸扬扬的,大才子,大善人,丁鹏,丁大作家!他写的《啼笑因缘》,你应该看过吧,最近在各大影院热映,听说反应很强烈的。”
宋子文大惊失色,他站了起来,瞪大了眼睛,看着丁鹏,惊叹道:“原来你便是丁大才子!你的电影,我看过了,我刚刚还纳闷,感觉您有些眼熟嗯,不就是《啼笑因缘》里,那个男主角嘛!啊呀,丁少爷,你那演技,真是绝了,你写的歌也很好听,这些天,我的凤娟一直在我枕头边上哼着这首歌呢!”
凤娟,便是他身旁的这个女人,他在这里的老相好。
一旁的凤娟听说他便是丁鹏,同样惊骇不已,吃惊程度,不下于宋子文,她有些激动的站起身来,说道:“丁先生,我太喜欢您演的《啼笑因缘》了,我身边的姐妹,有空的时候,都去看了您的这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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