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佛伸出右掌和拉尔森击掌为誓。胡佛接着说:“我判断克拉诺夫离开旧金山之后,一定去了纽约,就像上次卢卡她们追踪的时候一样,他会经由纽约的黑帮然后逃亡其它地方,只是我们眼下并不清楚他要去哪里,所以我们马上动身前往纽约,找到上次卢卡她们曾经遇到过的黑帮组织,我记得卢卡说过那个头目叫做科瓦布,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叫做马克西姆,我们去了纽约找到这两个人,就可以搞清楚克拉诺夫的行踪。”
“言之有理,如果我们判断失误,这个克拉诺夫恐怕就人间蒸发了。”
“不错,但是凡事都只能做出一种选择,你赞成我的理由吗?”
拉尔森点点头:“没问题,我们抓紧去纽约。”
说完两个人直奔机场,为了赶时间,放弃了自己驾车,那样装备更容易携带,但是眼下时间紧迫,没有办法。
“胡佛,你说克拉诺夫既然是逃跑,他不可能带着爱娃吧?”
“可是眼下找不到爱娃,无论她是生是死,我们只要找到克拉诺夫才能搞清楚,此外,无论她是否还活着,她心里最渴望的不就是杀死克拉诺夫给赛拉诺报仇吗?”
拉尔森沉思片刻:“当初如果我们帮着她杀了这个克拉诺夫,也就没有现在这么多事了,损兵折将,奥利维亚死了,丽萨要蹲大牢,爱娃生死未卜,只剩下卢卡和贝塔两个人。”
拉尔森一说这话,胡佛不由得埋怨起自己,当初爱娃想要报仇,那时机会比现在好得多,也容易的多。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不该阻拦她,我还是对她不了解,没想到她这么执拗。”
“之前,我们对她的过往了解的太少,要不是丽萨说起,我简直不敢相信,她曾经那么悲惨!原谅我这样说,胡佛!”
胡佛拍拍拉尔森胳膊:“拉尔森,别怎么说,我现在的感受也和你一样。”
“丽萨为什么要杀索菲亚,你怎么想的?”
“为爱娃报仇,还能为什么,在她看来,现在一切的不幸,根源都在索菲亚身上。爱娃作为女儿,她不可能做出弑母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
“所以丽萨替她去做了?她杀人之后本可以逃走,却选择留下来等待警察抓她,真是个倔强的女人。”
“她曾经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自从结识了爱娃之后,她最能理解爱娃的苦衷。”
“她的前夫听说是个警察,这事你知道吗?”
“你从哪里听来的?嗯?拉尔森?”
拉尔森显得有点不自然:“偶然又一次,我和丽萨单独在一起,她说起过。”
“人生本就不幸,更不幸的是女人的一生。”胡佛感慨道。
拉尔森没再说什么,只是茫然地点点头,表示他既不肯定也不否定。
“说点轻松的话题。拉尔森,比如乔治.克莱门特先生。”
“我一直很羡慕乔治,年轻的时候,家财万贯,没有压力,可以自由选择职业,做了一名战地记者,走遍了世界各地,见识了许多国家,民族,而且还能把这些见识用文字记录下来,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他的战地笔记畅销全世界,有无数的读者,仰慕者。”
“可是他也有烦恼。”胡佛低声说道。
“你指的是他曾经救过的那个孤儿伊里奇.库珀?”
“现在的扎耶夫。”胡佛补充道。
“一个被毫不相干的人解救的孤儿怎么会成为恐怖主义组织的领袖,简直他妈的没道理!”
“我也不理解,他这样的人,应该感恩戴德,感激这个世界才对!”胡佛愤愤地说。
“就算不感激,也不应该残害世界。”
傍晚时分,胡佛和拉尔森根据卢卡的描述来到纽约黑帮头目科瓦布的住所。经过几天的监视跟踪,很快就锁定了一个目标:马克西姆。理由很简单,科瓦布本人周围保镖众多,难以下手,反观马克西姆,他似乎很低调,只有一个同伴相随,可能是保镖,也可能是同伙儿。
胡佛和拉尔森一直跟踪他到他的住处,他们有所不知的是马克西姆有一个奇怪的嗜好,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去他家附近一家酒吧,既不是喝酒,也不是看脱衣舞,而是找同性伙伴。
两个人一直尾随马克西姆,马克西姆本人平常异常警觉,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当他找到:“意中人”的短暂时刻,这一短暂时间里,马克西姆会非常高调,非常张扬,与他平时判若两人。
当他与他的“情人”激情之后,上车返回住处,正当他摇摇晃晃哼着小曲,一步三摇走向门厅,胡佛和拉尔森在他身后一把把他推进去,连同他的保镖。
马克西姆长久以来,就像钟表的指针一样按部就班,突如其来的变故令他猝不及防,胡佛很快就控制了他,与此同时,拉尔森把他那个保镖打昏在地,嘴上贴了“封条”,身上用胶带捆得结结实实。
等到马克西姆缓过神来,他已经被绑在一把椅子上,为了不至于惊动周边的邻居,胡佛没有开灯,只依靠手机电筒的光亮照明,当然还有另一层意思,黑暗有利于造成被控制者的恐慌。
马克西姆长期从事地下工作,心里素质一流,短暂的惊恐之后,他就平静下来,他知道,来者一定是tat的人。他早就背熟了一套台词,用来应对这种“突发事件”,所以他几秒钟的调整之后,就能从容应对。他等待着“审问”。
胡佛观察着对方的反应,他觉得很诧异,一个黑帮的头目,面对突发事件,如此镇定,有点反常。但是他并没有多想,他心里想的是,尽快撬开对方的嘴巴,供出自己需要的情报。
所以他毫不迟疑,把小腿上的军刀拔出来,架在马克西姆的脖子上:“马克西姆,痛快点,爷是个爽快人,不喜欢拖泥带水,我来问你,克拉诺夫人在何处?”
马克西姆心里有点暗自惊喜:看来和tat毫无关系,他们只不过是黑社会的。想到这儿,马克西姆回答道:“朋友,大家都是道上混的,有什么话直说无妨。”
“我说的很清楚,克拉诺夫现在何处?既然你说了我们都是同类,我可以告诉你,我只问这一个问题,答对了,我走人,耍花招,我一刀宰了你,绝不为难你!”
“兄弟有话好说,克拉诺夫前几天确实来过,我也的确帮过他,如今他已经身在中东,绝没有半句假话。”
“中东哪里?”说着胡佛把刀尖刺进了马克西姆的肩周,他知道,没有点力度,得到的情报肯定是靠不住的。
“摩苏尔,弗雷德。我只知道这么多,我发誓!”
“你他妈的以为随便编点瞎话就能糊弄我?”胡佛不由分说,抓过他的手,攥住小拇指,把刀子压上去:“我先切断你一个最不重要的手指,接下来,一个接一个,直到大拇指,如果你还不说实话,就换另一只手接着来。”
说完,他轻轻用力,刀刃切入了马克西姆小拇指的表皮,到达骨头。
马克西姆连声喊着:“兄弟,我说的全是实话,摩苏尔,伊拉克,千真万确!”
拉尔森在一旁看着,心想:这种货,不让他疼一下,他怎么会说出实情?想到此,拉尔森一把夺过胡佛手里的刀,在他肋上就是一刀,“混蛋,敢和我们耍诈,下一刀直接刺进你心脏,狗东西!快说实话!”
马克西姆心里觉得好委屈,平心而论,他们只是想知道克拉诺夫的行踪,自己没有必要替他隐瞒。
“兄弟,我说的的确是真话,你不信,杀了我好了!”
胡佛在旁边察言观色,他判断马克西姆没有撒谎,所以他抬起右手,一掌砸向马克西姆颈部,他感觉得到对方昏迷过去,两个人走出房门,直奔机场。
路上拉尔森说:“不如直接杀了这个小子,反正也不是什么好鸟!”
胡佛摇摇头:“没有必要,黑帮混混多如牛毛。”
“言之有理,如果我们判断失误,这个克拉诺夫恐怕就人间蒸发了。”
“不错,但是凡事都只能做出一种选择,你赞成我的理由吗?”
拉尔森点点头:“没问题,我们抓紧去纽约。”
说完两个人直奔机场,为了赶时间,放弃了自己驾车,那样装备更容易携带,但是眼下时间紧迫,没有办法。
“胡佛,你说克拉诺夫既然是逃跑,他不可能带着爱娃吧?”
“可是眼下找不到爱娃,无论她是生是死,我们只要找到克拉诺夫才能搞清楚,此外,无论她是否还活着,她心里最渴望的不就是杀死克拉诺夫给赛拉诺报仇吗?”
拉尔森沉思片刻:“当初如果我们帮着她杀了这个克拉诺夫,也就没有现在这么多事了,损兵折将,奥利维亚死了,丽萨要蹲大牢,爱娃生死未卜,只剩下卢卡和贝塔两个人。”
拉尔森一说这话,胡佛不由得埋怨起自己,当初爱娃想要报仇,那时机会比现在好得多,也容易的多。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不该阻拦她,我还是对她不了解,没想到她这么执拗。”
“之前,我们对她的过往了解的太少,要不是丽萨说起,我简直不敢相信,她曾经那么悲惨!原谅我这样说,胡佛!”
胡佛拍拍拉尔森胳膊:“拉尔森,别怎么说,我现在的感受也和你一样。”
“丽萨为什么要杀索菲亚,你怎么想的?”
“为爱娃报仇,还能为什么,在她看来,现在一切的不幸,根源都在索菲亚身上。爱娃作为女儿,她不可能做出弑母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
“所以丽萨替她去做了?她杀人之后本可以逃走,却选择留下来等待警察抓她,真是个倔强的女人。”
“她曾经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自从结识了爱娃之后,她最能理解爱娃的苦衷。”
“她的前夫听说是个警察,这事你知道吗?”
“你从哪里听来的?嗯?拉尔森?”
拉尔森显得有点不自然:“偶然又一次,我和丽萨单独在一起,她说起过。”
“人生本就不幸,更不幸的是女人的一生。”胡佛感慨道。
拉尔森没再说什么,只是茫然地点点头,表示他既不肯定也不否定。
“说点轻松的话题。拉尔森,比如乔治.克莱门特先生。”
“我一直很羡慕乔治,年轻的时候,家财万贯,没有压力,可以自由选择职业,做了一名战地记者,走遍了世界各地,见识了许多国家,民族,而且还能把这些见识用文字记录下来,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他的战地笔记畅销全世界,有无数的读者,仰慕者。”
“可是他也有烦恼。”胡佛低声说道。
“你指的是他曾经救过的那个孤儿伊里奇.库珀?”
“现在的扎耶夫。”胡佛补充道。
“一个被毫不相干的人解救的孤儿怎么会成为恐怖主义组织的领袖,简直他妈的没道理!”
“我也不理解,他这样的人,应该感恩戴德,感激这个世界才对!”胡佛愤愤地说。
“就算不感激,也不应该残害世界。”
傍晚时分,胡佛和拉尔森根据卢卡的描述来到纽约黑帮头目科瓦布的住所。经过几天的监视跟踪,很快就锁定了一个目标:马克西姆。理由很简单,科瓦布本人周围保镖众多,难以下手,反观马克西姆,他似乎很低调,只有一个同伴相随,可能是保镖,也可能是同伙儿。
胡佛和拉尔森一直跟踪他到他的住处,他们有所不知的是马克西姆有一个奇怪的嗜好,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去他家附近一家酒吧,既不是喝酒,也不是看脱衣舞,而是找同性伙伴。
两个人一直尾随马克西姆,马克西姆本人平常异常警觉,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当他找到:“意中人”的短暂时刻,这一短暂时间里,马克西姆会非常高调,非常张扬,与他平时判若两人。
当他与他的“情人”激情之后,上车返回住处,正当他摇摇晃晃哼着小曲,一步三摇走向门厅,胡佛和拉尔森在他身后一把把他推进去,连同他的保镖。
马克西姆长久以来,就像钟表的指针一样按部就班,突如其来的变故令他猝不及防,胡佛很快就控制了他,与此同时,拉尔森把他那个保镖打昏在地,嘴上贴了“封条”,身上用胶带捆得结结实实。
等到马克西姆缓过神来,他已经被绑在一把椅子上,为了不至于惊动周边的邻居,胡佛没有开灯,只依靠手机电筒的光亮照明,当然还有另一层意思,黑暗有利于造成被控制者的恐慌。
马克西姆长期从事地下工作,心里素质一流,短暂的惊恐之后,他就平静下来,他知道,来者一定是tat的人。他早就背熟了一套台词,用来应对这种“突发事件”,所以他几秒钟的调整之后,就能从容应对。他等待着“审问”。
胡佛观察着对方的反应,他觉得很诧异,一个黑帮的头目,面对突发事件,如此镇定,有点反常。但是他并没有多想,他心里想的是,尽快撬开对方的嘴巴,供出自己需要的情报。
所以他毫不迟疑,把小腿上的军刀拔出来,架在马克西姆的脖子上:“马克西姆,痛快点,爷是个爽快人,不喜欢拖泥带水,我来问你,克拉诺夫人在何处?”
马克西姆心里有点暗自惊喜:看来和tat毫无关系,他们只不过是黑社会的。想到这儿,马克西姆回答道:“朋友,大家都是道上混的,有什么话直说无妨。”
“我说的很清楚,克拉诺夫现在何处?既然你说了我们都是同类,我可以告诉你,我只问这一个问题,答对了,我走人,耍花招,我一刀宰了你,绝不为难你!”
“兄弟有话好说,克拉诺夫前几天确实来过,我也的确帮过他,如今他已经身在中东,绝没有半句假话。”
“中东哪里?”说着胡佛把刀尖刺进了马克西姆的肩周,他知道,没有点力度,得到的情报肯定是靠不住的。
“摩苏尔,弗雷德。我只知道这么多,我发誓!”
“你他妈的以为随便编点瞎话就能糊弄我?”胡佛不由分说,抓过他的手,攥住小拇指,把刀子压上去:“我先切断你一个最不重要的手指,接下来,一个接一个,直到大拇指,如果你还不说实话,就换另一只手接着来。”
说完,他轻轻用力,刀刃切入了马克西姆小拇指的表皮,到达骨头。
马克西姆连声喊着:“兄弟,我说的全是实话,摩苏尔,伊拉克,千真万确!”
拉尔森在一旁看着,心想:这种货,不让他疼一下,他怎么会说出实情?想到此,拉尔森一把夺过胡佛手里的刀,在他肋上就是一刀,“混蛋,敢和我们耍诈,下一刀直接刺进你心脏,狗东西!快说实话!”
马克西姆心里觉得好委屈,平心而论,他们只是想知道克拉诺夫的行踪,自己没有必要替他隐瞒。
“兄弟,我说的的确是真话,你不信,杀了我好了!”
胡佛在旁边察言观色,他判断马克西姆没有撒谎,所以他抬起右手,一掌砸向马克西姆颈部,他感觉得到对方昏迷过去,两个人走出房门,直奔机场。
路上拉尔森说:“不如直接杀了这个小子,反正也不是什么好鸟!”
胡佛摇摇头:“没有必要,黑帮混混多如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