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承认是指使你犯案了。”
徐恕刚到门口就平静的对黑祖光说。
对于一些嫌疑人,总是要用出其不意的审讯方法。
姜青蕊也在一旁保持着满脸严肃的表情,企图和徐恕站在一块向他施加压力。
“你在警察发现尸体的四天前杀死了李晓红,并且选择水库是为了模糊死者的死亡时间。”
徐恕说完这一句话之后便观察着黑祖光的表情。
后者并没有太大的波动,他是凶手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事情,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已经不想再多说什么,只等着下一步把他移交到法院判刑。
“而这一切的幕后主使,是李晓红的老板。”
他的话音刚落,黑祖光猛地抬头,不可置信的看着徐恕,没有料想到警方查到了这个地步。
他一直以来所想隐瞒的就是这个事情,对于他杀人并不在乎,如今被徐恕道破,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了。
黑祖光千算万算,都不会想到这是警方为了诈他,还以为是老板没有守住秘密,先一步把事情全部暴露出来,既然如此,他也没有必要在遮掩什么了。
“确实是他让我杀了李晓红。”
黑祖光说自己莫名其妙被他找上门,还以把出轨的事情告诉妻子为威胁,许诺了一堆事业上的诱人条件,以此来作为交换。
他说的每一条黑祖光都无法拒绝。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黑祖光说干就干,他成功的把车开到了水库里,成功的淹死了李晓红,在成功的逃了出来。
姜青蕊在心里直呼乔琳琳的推测有一大半是对的。
一切都像是做梦一样,当黑祖光回过神来时,事情已经办完。
他知道尸体的死亡时间会影响警方的判断,于是便赌上了这一次机会,真的成功了。
事成之后,老板先许诺给他一辆车。
黑祖光从李小红车上已经提前借取了车钥匙,绕开监控的范围,偷偷开到了一处偏僻的荒林里面,等到成功脱身,便拿出来正大光明的使用。
警方一直没有找到的车辆在他的手中,一切都能圆上。
但是有了人证,老板依旧拒绝承认他指使别人杀人。
“你们警察办案不是最强求证据吗?有本事拿证据给我看。”
老板这时已经放弃了伪装,露出了他真实的面孔,挑衅的看着警方,对他们无能为力的样子进行嘲笑。
“你们现在不能关我一辈子,就眼睁睁看着我出去吧!”
“你不会真的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吧。”
姜青蕊在旁边慢悠悠的说话,她一直保持安静,老板险些忘了还有他的存在。
“是又怎么样?”
姜青蕊在此刻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你当时因为不放心黑祖光办事,于是乎决定跟上去亲眼确认李晓红的死亡。”
“因为这个计划原定的是只有两个人,你不能出现在李小红的眼中,必须确保他们真的吵架。”
在老板越来越厌恶的目光中,姜青蕊继续说道:“你藏在了车的后备箱里面,每辆车的后备箱位置都会有一个机关,只要熟练掌握几次,就能轻而易举的从里面逃出来。”
这是一个很小的逃生技巧,是姜青蕊过几天无意间刷到的,结合黑祖光的话,正好派上了用场。
“当后备箱慢慢被水淹没的时候,你就知道黑祖光的计划成功了。”
“你顺理成章的逃了出来。”
老板听完后反而哈哈大笑,“你编的合情合理,要不是当事人是我,我都快相信了。”
他的反应在意料之中,姜青蕊也跟着老板微微一笑。
“你不是一直想要证据吗?巧了,我正好有。”
老板的脸上闪过几种复杂的表情,如果姜青蕊没有看手机抬头的话,可以看见他的脸此刻变成了调色盘。
手机里这时候播放出一段视频,是姜青蕊提前拿着老板和黑祖光的照片,找到了当时目击小偷的那个孩子。
“你那天晚上看到的,是这两个叔叔其中的哪一个呀?”
小孩子只是辨认了一眼,也可用手指着老板的照片,“就是他偷走了外套,大坏蛋。”
视频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已经足够说明一切。
“你身娇体弱,经不起深夜冷风的拷打,更别提浑身全湿,于是才想出了这个下三滥的偷窃办法。”
老板没有想到当时的行为全程被一个小孩子目睹,已经说不出什么辩驳的话来,只能干巴巴的说道:“我要见我的律师。”
在此之后,他一直是这一个态度。
姜青蕊还保留了一招后手,她敲开了老板娘的屋子,“我上次来的时候发现你们家里有监控,可以让我们看一下吗?”
她说的真切又诚恳,老板娘不为所动,她已经知道老板的消息,但摸不清警方现在掌握了什么情况。
她一直认为老公是被冤枉的,可是等了一晚上还没有回家,此刻焦急万分。
老板娘为了面子不选择到警局去寻找,被人传出去要挨笑话,望穿秋水的等着老板回来,没想到等到了上次的女警官。
“这是对你老公是否犯罪的关键证据。”
姜青蕊知道老板娘内心善解人意,“我只要看五分钟就好了,如果没有问题的话,你老公就能释放。”
“相反,他就会单上很严重的罪名。”
事到如今,老板娘什么结果都考虑过了,当别人真正说出来的时候,只是叹了一口气,“你来看吧。”
姜青蕊把时间调回李小红死亡的当天晚上,深夜里,老板狼狈的回到家中,身上正穿着他偷窃的外套。
他换好衣服之后,拿着外套出了门,路线正是他焚烧的地点。
人证物证现在都有了,老板看到之后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狡辩的,现在律师面对这副场面也没有办法让他脱身,只能努力的寻求减刑。
看见这时才算圆满的画了一个句号,老板和黑祖光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判刑,李晓红死亡的真正原因也公布于众。
徐恕刚到门口就平静的对黑祖光说。
对于一些嫌疑人,总是要用出其不意的审讯方法。
姜青蕊也在一旁保持着满脸严肃的表情,企图和徐恕站在一块向他施加压力。
“你在警察发现尸体的四天前杀死了李晓红,并且选择水库是为了模糊死者的死亡时间。”
徐恕说完这一句话之后便观察着黑祖光的表情。
后者并没有太大的波动,他是凶手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事情,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已经不想再多说什么,只等着下一步把他移交到法院判刑。
“而这一切的幕后主使,是李晓红的老板。”
他的话音刚落,黑祖光猛地抬头,不可置信的看着徐恕,没有料想到警方查到了这个地步。
他一直以来所想隐瞒的就是这个事情,对于他杀人并不在乎,如今被徐恕道破,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了。
黑祖光千算万算,都不会想到这是警方为了诈他,还以为是老板没有守住秘密,先一步把事情全部暴露出来,既然如此,他也没有必要在遮掩什么了。
“确实是他让我杀了李晓红。”
黑祖光说自己莫名其妙被他找上门,还以把出轨的事情告诉妻子为威胁,许诺了一堆事业上的诱人条件,以此来作为交换。
他说的每一条黑祖光都无法拒绝。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黑祖光说干就干,他成功的把车开到了水库里,成功的淹死了李晓红,在成功的逃了出来。
姜青蕊在心里直呼乔琳琳的推测有一大半是对的。
一切都像是做梦一样,当黑祖光回过神来时,事情已经办完。
他知道尸体的死亡时间会影响警方的判断,于是便赌上了这一次机会,真的成功了。
事成之后,老板先许诺给他一辆车。
黑祖光从李小红车上已经提前借取了车钥匙,绕开监控的范围,偷偷开到了一处偏僻的荒林里面,等到成功脱身,便拿出来正大光明的使用。
警方一直没有找到的车辆在他的手中,一切都能圆上。
但是有了人证,老板依旧拒绝承认他指使别人杀人。
“你们警察办案不是最强求证据吗?有本事拿证据给我看。”
老板这时已经放弃了伪装,露出了他真实的面孔,挑衅的看着警方,对他们无能为力的样子进行嘲笑。
“你们现在不能关我一辈子,就眼睁睁看着我出去吧!”
“你不会真的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吧。”
姜青蕊在旁边慢悠悠的说话,她一直保持安静,老板险些忘了还有他的存在。
“是又怎么样?”
姜青蕊在此刻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你当时因为不放心黑祖光办事,于是乎决定跟上去亲眼确认李晓红的死亡。”
“因为这个计划原定的是只有两个人,你不能出现在李小红的眼中,必须确保他们真的吵架。”
在老板越来越厌恶的目光中,姜青蕊继续说道:“你藏在了车的后备箱里面,每辆车的后备箱位置都会有一个机关,只要熟练掌握几次,就能轻而易举的从里面逃出来。”
这是一个很小的逃生技巧,是姜青蕊过几天无意间刷到的,结合黑祖光的话,正好派上了用场。
“当后备箱慢慢被水淹没的时候,你就知道黑祖光的计划成功了。”
“你顺理成章的逃了出来。”
老板听完后反而哈哈大笑,“你编的合情合理,要不是当事人是我,我都快相信了。”
他的反应在意料之中,姜青蕊也跟着老板微微一笑。
“你不是一直想要证据吗?巧了,我正好有。”
老板的脸上闪过几种复杂的表情,如果姜青蕊没有看手机抬头的话,可以看见他的脸此刻变成了调色盘。
手机里这时候播放出一段视频,是姜青蕊提前拿着老板和黑祖光的照片,找到了当时目击小偷的那个孩子。
“你那天晚上看到的,是这两个叔叔其中的哪一个呀?”
小孩子只是辨认了一眼,也可用手指着老板的照片,“就是他偷走了外套,大坏蛋。”
视频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已经足够说明一切。
“你身娇体弱,经不起深夜冷风的拷打,更别提浑身全湿,于是才想出了这个下三滥的偷窃办法。”
老板没有想到当时的行为全程被一个小孩子目睹,已经说不出什么辩驳的话来,只能干巴巴的说道:“我要见我的律师。”
在此之后,他一直是这一个态度。
姜青蕊还保留了一招后手,她敲开了老板娘的屋子,“我上次来的时候发现你们家里有监控,可以让我们看一下吗?”
她说的真切又诚恳,老板娘不为所动,她已经知道老板的消息,但摸不清警方现在掌握了什么情况。
她一直认为老公是被冤枉的,可是等了一晚上还没有回家,此刻焦急万分。
老板娘为了面子不选择到警局去寻找,被人传出去要挨笑话,望穿秋水的等着老板回来,没想到等到了上次的女警官。
“这是对你老公是否犯罪的关键证据。”
姜青蕊知道老板娘内心善解人意,“我只要看五分钟就好了,如果没有问题的话,你老公就能释放。”
“相反,他就会单上很严重的罪名。”
事到如今,老板娘什么结果都考虑过了,当别人真正说出来的时候,只是叹了一口气,“你来看吧。”
姜青蕊把时间调回李小红死亡的当天晚上,深夜里,老板狼狈的回到家中,身上正穿着他偷窃的外套。
他换好衣服之后,拿着外套出了门,路线正是他焚烧的地点。
人证物证现在都有了,老板看到之后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狡辩的,现在律师面对这副场面也没有办法让他脱身,只能努力的寻求减刑。
看见这时才算圆满的画了一个句号,老板和黑祖光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判刑,李晓红死亡的真正原因也公布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