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五六送来消息的时候,秦湘正坐在厨房门前的椅子上,教胡厨娘他们拆解蟹肉。

  秋高气爽,大闸蟹正当季。如何才能不辜负这一年一度的蟹季,当然是变着法的吃蟹啦!

  无论是清蒸,亦或是制成其他美味,都是秦湘的心头好。

  可她因怀有身孕,不能吃太寒凉的食物。即便螃蟹再美味,也只许她尝尝味道。

  偏偏有人不知道打哪里听说了秦湘爱吃蟹,特意挑选了品质上乘的大闸蟹,送了两篓子来。

  每一只都膏黄肥美,轻轻拨开,就能看到澄黄的色泽,简直是要勾的人口水都流下来。

  螃蟹的美味谁又能不爱,这些日子一茗居的螃蟹卖的也是极好的。

  富人喜爱,穷人却觉得麻烦。河里就能寻到的‘普通货色’,又没多少肉,哪里能够填饱肚子。

  这就是阶级决定了胃口,秦湘对此不作评论。

  与其说是穷人嫌弃螃蟹吃的麻烦,倒不如是觉得这种东西不仅没办法填饱肚子,还要耽误工夫。

  到了现代,螃蟹已成了一道普通不过的家常菜。举凡螃蟹上市的季节,无论是各大餐厅,亦或是水产市场,都是各色的螃蟹。

  这其中有真正的大闸蟹,亦有打着大闸蟹幌子的。不管如何,普通人也能接触到以前难以企及的鲜美。

  甚至不局限于时令,反季节的大闸蟹也不稀罕。

  秦湘念大学的时候,同班留学生也爱吃螃蟹,但他欣赏不了大闸蟹的美。说它瘦骨嶙峋,虽膏黄味美,却不值得为这一口鲜浪费时间。

  后来他被人带去吃了一回蟹宴,尤其虽宴席上的两道菜:一道蟹黄汤包,一道蟹黄拌面情有独钟,日后就成了大闸蟹的忠实拥趸。

  可见,大闸蟹的美味不是无人欣赏,而是没有寻到正确的方式。

  一茗居的螃蟹卖的好极了,甚至不拘大闸蟹。

  可惜,这个时代的货运并不发达。不然沿海地区有那么多的海鲜,足够人吃的满足。

  秦湘要留下时令的鲜美,就得穷尽手艺,发挥创意。

  她不是一位资深的美食家,也不是位厨艺达人,能够运用的只是华夏吃货们千百年来的经验。

  首先,就得成就一道蟹黄汤包。

  蟹黄汤包所需要的材料并不复杂,猪肉和螃蟹二者不可缺。

  大闸蟹本身并不富含油脂,需要用猪肉的香醇来调出螃蟹的鲜甜。与各色佐料拌匀,千万不要忘记加上切碎的猪皮冻。

  包裹在薄韧的面皮中,上锅蒸制。

  在这个过程中,蟹肉和猪肉会发生奇妙的化学反应。

  本来看起来是毫无关联的两种食材,在蒸汽作用的加持下,一点点的融合在一起。混合着肥美的汤汁,与融化的猪皮冻一点点滋润着干柴的馅料,让它们变得丰润,变得美味。

  待开锅后,面皮的香,蟹肉的香都被锁死。

  只有将包子抵在唇边,靠近鼻腔时才能嗅到这抹时令的鲜。

  轻轻在面皮上咬一个小口,唆一口香浓的汤汁,感受着鲜美在口腔中迸发,再品一口皮与馅料,才是极致之美。

  即便是不懂得欣赏大闸蟹的美,也要拜倒在这一只小小的汤包上。

  正如秦湘豪言宣告:这世上没人能拒绝螃蟹的美味,除非过敏。

  啊,那只要咬一口就能感受到的无上美味啊,偏偏……她不能吃。

  秦湘看着眼前的蟹肉,双眼散发着怨念的目光。

  为什么不将汤包做的再大一点,这样她就能尽情的吃个爽了。

  可惜……韩云霄不许。为了肚子里的孩子,秦湘也不敢拿自己的身体做试验。

  原身的身体已经很弱了,要真的因为她贪吃弄出个好歹来,她可就真的成了罪人了。

  就算再想吃,秦湘也只能咽着口水,权当望梅止渴了。

  唉,她不能吃就做给大家吃嘛。

  子言和彤彤人小,也吃不得太多螃蟹。不是还有韩云霄他们,两笼包子根本不够。

  该让人采买一些不太肥美,但价格便宜的螃蟹回来。蒸熟拆解后,直接熬成蟹黄油。至于那些品质好的,便做成更高品质的秃黄油,能够保存一年之久。

  螃蟹是一年四季都有,但蟹黄可不是一年四季都能享用。

  擅长料理各色食材的华夏人,几乎将对食物的烹饪进行到了极致。

  在不是时令的季节中,费尽心思的保存一抹鲜,是古人的智慧。在物质匮乏的年代,正是用了这种方式,才能保存他们想要的美味。豆子书城

  也因为一些阴差阳错,亦或是时光造就,却丰富了后人的餐桌。

  秦湘浮想联翩,满脑子都是奇思妙想,是美味,更是……饥饿。

  再过两日便是中秋了,届时还不知道会如何的热闹。

  可惜,她挺着颗肚子也不好乱跑,只能在家中,或是茶楼中赏玩景色了。

  “据说城中会放烟花,肯定很热闹。”胡厨娘满心期待的说:“还能求一支吉祥签。我去年就求了一支,是个上吉。这不,今年一整年都顺顺当当的。”

  “热闹倒是热闹,可就是有些危险。”孙厨娘挤眉弄眼的,一脸嫌弃的说:“去年中秋的时候,有贵人在城门上撒喜钱,也不过是铜板的。可一伙人一拥而上,直接酿了祸事。”

  陈厨子也跟着点头:“说来也是可笑,那喜钱加起来也不过是几捧铜钱,便是抢了去,连个烧饼都买不来。可为了几枚铜板,就枉送了性命,也不知该让人说什么好。”

  秦湘倒是不知还有这么一遭,可听三人说起来又是嫌弃,又是唏嘘的,倒也能理解。

  犹记得有年出了个新闻,某大城市的新年庆祝活动,在当地的广场上聚集了大批民众一同庆祝。结果因为人流压力过大,有许多民众在台阶处摔倒。后面的人不清楚前面的状况,结果一拥而上,便酿成了惨剧。

  因为这次的伤亡数庞大,才引起了大家的广泛重视。可笑的是,在这件事之前,国内就已经发生过多次踩踏事故,但因为传播速度慢,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伴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人们知悉新闻的速度也在逐渐加快,这才导致这次的广场踩踏事故得到重视。

  而那些无辜送命的人,不过是几次不合格的活动填下账单。

  “人多聚集的时候,还是远离人群比较好。”对于这个,秦湘倒是很有经验。经历过,也在新闻中见到过。“要是真的发生点儿什么,人那么多,情况比较混乱,谁都不能保证发生什么。”

  对此,众人也是纷纷赞同。

  其中,以杨厨娘最为肯定。

  “可不是,你们看看每年城中丢孩子的,不都是趁着年节上街玩把孩子丢了。拐子最聪明,专挑大街上都是人的时候。咱们当爹娘的,一出门还记得叮嘱自家孩子注意点周围。等人多了,就什么也顾不上了。”

  提到这儿,她不由唏嘘道:“我以前住的那条街有个疯婆子,就是上元灯会的时候把孩子丢了。她的夫君说都是她的错,婆家对她百般训斥,加上丢了孩子,就疯了。”

  明明是在说中秋节的庆祝活动,不知道怎么就拐到了普法上去。

  秦湘听着,也觉得好笑。

  这时,陈五六的声音响起。

  蟹肉刚好也拆完了,秦湘便施施然起身,说:“等我一会儿,马上就回来。”

  胡厨娘摆摆手,说:“我去把皮冻收拾了,不急不急。”

  府中的主子一向不把他们当下人看,甚至还肯教导他们厨艺。久而久之的,府中的庖厨便将秦湘也当作晚辈一般疼爱。当然,身份上还得拿捏着,可万万不敢真的把自己当了长辈。

  “查清了?”

  陈五六拱了拱手,说:“属下已派人一直跟着那人……”

  三禾记中,金千和对方解释,表示自己不可能这么快就把药下到面粉里,让他们多通融下。

  “小子,你记得……银子你拿了,事情要是办不成,可没好果子吃。”

  金千苦笑着点头:“您放心,我一定把事情给您办成。”

  那人这才点点头,糕点也要,转身就离开了铺子。

  金千盯着此人的背影,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幸亏他当时留了个心眼,去找了黑大厨。

  他也不清楚这些人是什么根底,反正找上门来时是对他以礼相待。可现在看来,根本就是把当成个冲锋陷阵的小卒子。一旦有任何闪失,第一个要舍弃的就是他。

  “幸好……”他没有被那些银子迷了眼。

  不然,他们前脚笑眯眯,后脚就得捅刀子了。

  那个穿着靛蓝袍子的男人一离开,陈五六派的人就悄悄跟了上去。靛青袍子的男人十分警觉,绕了好几次路。幸好他派的人很有经验,对西京城也熟悉,这才没有跟丢。

  眼见着男人进了一处民房,出来的时候又换了身衣裳。再跟上去,人已经出了西京城,径自去了京城。

  最后,他见到人进了周记布行。

  “周记的人?”

  这是秦湘没有预料到的。她本来以为要给三禾记下毒的人,必定也是开美食铺子的,甚至可能是和三禾记一样都是做点心的。可现在一听这意思,怎么跳出个卖布的?

  不过秦湘和周记早有纠葛,对方陷害三禾记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也未尝不可。

  她抿了抿唇,思考了半天,说:“暂且不要打草惊蛇。先将计就计,把人抓个正着。”

  “属下也正有此意。可现在已经知道了对方的来路,属下有些担忧。”

  “也许是我想多了,我怀疑他们不止用了金千一颗棋子,你们再好好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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