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农夫家中一定有草叉和猪圈一样,大人物家中一定会有武器和训练场。贝格宁男爵的训练场在城堡后面,是一处占地很大的空地,用胸口高的木栅栏围起来,中间是平整的没有石子的细土,周围的架子上摆满了各种长短不一种类齐全的剑,小臂长的带钝刺的铁皮木棒,顶端连着一到数个小刺球的链枷、链锤,士兵们钟爱的钉头锤和许多不开锋的斧刃组成的硬头锤,面对盔甲,用剑是愚蠢的行为,因为剑根本砍不破厚重的防御,除非是穿甲剑,所以,混战最称手的兵器,一种是斧子,另一种就是这个硬头锤:不但不怕卷刃而且还能砸瘪铠甲。顺便一提,许多神殿的牧师佩带硬头锤,当作象征身份的权杖。手斧大概是最古老的武器之一了,除了出现在战场上还出现在劳作的农夫手中,士兵经常选择斧代替剑当作肉搏时的近身武器。矛斧如同一把短戟般,是单双手都可以握持的沉重武器。除了凶猛的劈砍外,尖锐的前沿和矛头也可以用来推、刺、扎,在室内战斗中往往是占据优势的主要武器。特别是守城的一方。它和卫士斧特别适合在高处向下劈杀,尤其是在城堡的旋梯上——这种旋梯最早就是在城堡中,防止敌人万一冲进堡来的时候最大限度地拖延时间而设计的。搏斗斧则比较另类,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尖锐突出的前端,可以用来刺杀敌人。搏斗斧和大剑一直以来都是肉搏战武器中的主流。
另一边则摆着长兵器,战戟似斧非斧,似枪非枪,单纯作为武器来说,它实在是太沉重了,但它的威力是绝对理想,斧子的砍杀,枪头的突刺,镰钩的钩啄,一器三用,把它的强悍早已刻印在所有人的身上和心上。骑枪长六英尺左右,硬木制的枪身在手的位置有护手,后部有配重,长杆头安装尖锐的金属锥体。使用时放在马鞍上制出的枪托孔中,以在冲锋时吸收刺杀的冲击力。龙刀枪在长枪的柄上装上大剑的刃,虽然冲刺的杀伤力远不如骑枪。但是,在冲进敌阵后却是可怕的砍杀武器。尤其是混战中的它实在是令人闻风丧胆。三叉戟本来是一种渔具,也是农民使用的草叉,和大镰、链枷一样,当领民必须作战时,这是非常容易得到的武器。
最后一面摆满大大小小的盾牌,小圆盾是木制小型盾牌,橡木最佳,因为传说中山下之王就是用橡木盾进行防御,从而大获全胜的。小圆盾绑在手腕上,防御面积虽不大却是非常坚固。骑士盾这种木制、包厚皮革,用金属加固的盾牌,有塔式平顶和鸢式尖顶两种,有些盾牌为了方便战士在左手握盾牌遮挡身体时的观察,在一面加工出一个半圆形的凹槽,供冲锋时候窥视用。鸢盾长将近五英尺,上部椭圆,下部变尖,由轻、厚又有弹性的木材制成,四周包裹铁片,中央把手处有半球型的金属突出。因其防御面积大,所以往往由重步兵和骑兵使用,在战场上很受欢迎。
两个青年男子正在训练场中对战,长剑激烈碰撞,火星四迸,年轻人挥舞着长剑,横扫直劈,大开大阖,一剑快似一剑,对面的年轻人目光炯炯,经验丰富,把他每一个攻势都挡回去,敏捷地跳来跳去,不断地避开铺天盖地的进攻。只见二人越来越激烈,年轻人剑法变化无常,忽快忽慢,剑势如霹雳一般,对面的年轻人的长剑此刻也尽量不与他相交,只是闪避游斗,雅各伯一声低喝,长剑挥出,对面的年轻人李寻欢脚步一滑,后退了三四英尺,年轻人的剑已随着变招,笔直刺出,而对方往下一格就躲开了,太阳悬在正当中,踏起的黄尘似云非云,似雾非雾的低低浮绕在四条腿边际,翻腾着像一条拉长的烟幕,越走越热,汗从他们的头上流下来,豆大一颗的掉在地上。这时年轻人左手扶着右腕,刃口自下向上掠起,左手成钩,身子微微向后一坐,对方也出招迅捷,翻转长剑,向上挺举,一声脆响,两人各向后退了几步。他挺剑向那人刺去,对方当即挥剑架开,二人你一剑,我一剑,片时间又对了二十余剑,飞尘也越来越厚了,粘住着他们的有汗的脸膛,使人窒息得不得不张开口来舒气。这种缠斗终于使得年轻人失去耐心,疲倦像跳蚤爬上身体,越来越多,竟快爬满了,他渐渐露出了好些破绽,呼吸也不均匀,粗短不一,他前后左右挥舞长剑,想唬住对面,不料对方仍如开始一样刚劲有力,一面防卫一面进招架,现在他使出加倍敏捷的手法来,年轻人指望结束战斗,不想力道过老,一剑被荡开收不回来。对面的年轻人抓住机会,如蛇般猛然弹起,突破对手的防御,伸起自己手里的剑一剑架在他的颈中。年轻人身子一下子僵住了,后仰着,下巴快要抵进脖子里,右臂弯曲抬起,右手无力下垂,仿佛不能承受剑的重量,剑尖朝下,一动也不敢动。
“你输了,雅各。”对面的年轻人收起长剑,笑着说道。
雅各伯是一个精致的人儿,轮廓鲜明,长长的睫毛,性感的嘴角,脖子又长又光,好象圆柱,身材略微有些单薄,上衣粘满泥土,被汗浸透了,紧紧贴在后背,黄里透着点红,似乎还闻得到一股馊味儿。他也不着恼,直起上身,把长剑递给仆人,捋了捋前额上掩覆着的湿法,和他刚才的对手肩并肩立着,一同往外走。他略带遗憾的笑着说道:“不愧是我发誓要超越的男人,今天是第三十二次输给你了,真讨厌,你就不会让我一次吗,邓格拉斯。”
原来他的对手是他。
“你要记住,剑士是不能虚伪的,要坚持自己的正义,违背自己剑道的人,剑也会抛弃他。”邓格拉斯的金黄色胡子遮住了他大半瘦削的脸,但并不能遮掩他严肃的态度,“你想超越我,就不应该央求我让你,你要坚持磨练,培养为实现目标而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从小事做起锻炼自己的意志。诚然,轰轰烈烈的斗争和险恶的环境能磨练人的意志,但是平凡的生活也能磨练人的意志。你应注重从生活的一切方面锻炼意志,如遵守制度,独立完成任务,做事有始有终,坚持锻炼身体,待人始终如一,等等,坚强的意志就是在无数件小事中逐步培养起来的。”
“好了,好了,你怎么比子爵大人还讨厌。”雅各伯显得不耐烦。
“蒂娜小姐好像不太开心。”两人走出训练场,邓格拉斯换了一个话题。
“你所有的话题都会回到同一个话题上。”雅各伯显然知道他的心思,其实,不但他知道,恐怕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的知道,他笑着,“其实也没什么,不过就是三姐大出风头,她觉得被冷落了,过几天就好了,没有什么大不了。”
“哼,都是因为那个叫维克多的旅行者。”
“我不知道,我也不了解,你知道,整个晚会我都没和他说几句话,我对他也不感兴趣,”雅各伯突然起了兴趣,兴致勃勃的继续说道,“不过,他带着的那个小女孩,那个叫玛丽的小女孩,我倒是挺喜欢的。不知怎么的,见到她,我突然燃起了一股男人的感觉。你知道,我好久没有那种冲动的感觉了,不知怎么的就昏了头,又是扮牛又是做羊的逗她开心,到现在,所有人都在取笑我,说我把家风都丢弃了,简直是博尔济吉特家之耻。可惜,玛丽太害羞了,除了旅行者,谁都不亲近。”他又是懊怅又是惋惜的直摇头。
“不知道你发现没有,玛丽称呼旅行者为‘先生’,说明他们不是父女,她也不称呼为‘父亲’或‘老师’,说明他们没有任何亲缘关系。想想也是,他是个孤身流浪汉,怎么可能有家庭。”
“这有如何?”他不解。
“这说明这个女孩是他买来的或者其它方法骗来的,你想想,他一个人大男人带个小女孩干什么?肯定有坑脏恶心的私欲。”邓格拉斯厌弃的说道。
雅各伯猛地站起来,“不行,他不能这样!”
“是的,他不能,”邓格拉斯说道,“你应该在领地和附近领地查查,看有没有失踪孩子的事件,如果有,那他就是罪犯,无权带走玛丽。他自称从黑森林而来,我是绝不信的,我们都清楚,黑森林是多么的危险,进去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
“你说的对,我应该去调查一番,”雅各伯点点头,“如果他是坏人,玛丽岂不是糟了,就算不是,他一个流浪汉,跟着他流浪,她的未来是什么样的悲惨世界,还不如留下来,留在我身边。对!谢谢你,你提醒了我,邓格拉斯,我不能待在这儿了,我得马上弄清楚!”说完,他匆匆走了,不浪费一点时间。
邓格拉斯望着雅各伯匆匆离去的背影,阴恻恻笑了。
维克多仍旧留在教堂,和缩成一团的老牧师在一起。今天,他们迎来一个满脸恐惧的忏悔者,他跪在老牧师的脚下,头埋在他的膝盖中,瑟瑟发抖。维克多记得他好像叫汤姆,是一个其貌不扬的中年人,每天都穿着褴褛不堪的衣服,从教堂前穿过。一束光从窄小的窗子射进来,照在满面慈祥的老牧师苍老的脸上,稀疏的白发放佛是光的散射,皱纹在光下非常清晰,蜿蜒的沟壑里一道道深邃的阴影,把整张脸切割的支离破碎。光洒在他塌陷的双肩上,他的手放在汤姆的后背上,抚慰着他。他知道,他非常激动,他已经垮了,只有他才能赐予他安宁,现在他唯有等待,过一会儿,他就会把一切原原本本的告诉他了。汤姆头发缠结,里头爬满虱子,背上剧烈发抖,他竭力安静自己的心神,但很难做到。那束光像沸水浇在他的背上,让他不能自己。老牧师的声音就象在天上荡漾,一遍一遍将祷文背诵,注意力集中到赎罪的祈祷上来,他从各种骚动不安的思想中摆脱出来,他带着抽掣的动作,神经质的表情,灰白的脸色,深陷的眼窝,胆怯的、游离的目光望着直视着他的老牧师,他开始用一种很低的、迟疑的、不明朗的声调说话了,“牧师大人……”他由于时常啃青草果腹,所以牙齿磨损严重,颗颗都绿得招眼,闻着像阴沟的味道,嗫嗫嚅嚅的,几不可闻的说着,“我有罪!”
“我们每个人都有罪,孩子,这没什么可悲的。”老人低沉而和蔼的声音像带了奇异的魔力抚慰着萎顿不堪的信徒。
“是吗?”
“是的!”他肯定的说,“每个人都有罪,每个人都能得到救赎,但前提是他真心的、虔诚的悔改。说吧,孩子,说出你所犯的罪,在地母的注视下,你的罪孽都将得到宽恕。”
“牧师大人,”他看着他,眼睛混浊,呈深棕黄色,没有瞳孔,“我,我快看不见了,我要变成瞎子了,救救我!我,我要瞎了……”他带着颤声,发着哭腔,激动的无以复加。
“真是不幸,但这不行!”老牧师摇着头,“你没有说出你的罪,这只是你的果,有因才有果,你的果已经结下,前因一定非常沉重,以至于要夺走你的眼睛,让你没法再见光明,平复些,慢慢来,说出你的罪孽,我们一起祈祷,乞求地母的原谅,犯了错的孩子也是地母的孩子,她不会放任你不管的,只要你诚心悔过。”
“我,我,我……”农夫汤姆终于心一横,闭上眼睛,扭着头,颤抖地大声说道,“我偷窥了克里斯蒂安娜小姐的裸体,就在那一天,小姐骑着马从我家门前经过,我躲在门…门后的缝隙…全…全看到了!”
另一边则摆着长兵器,战戟似斧非斧,似枪非枪,单纯作为武器来说,它实在是太沉重了,但它的威力是绝对理想,斧子的砍杀,枪头的突刺,镰钩的钩啄,一器三用,把它的强悍早已刻印在所有人的身上和心上。骑枪长六英尺左右,硬木制的枪身在手的位置有护手,后部有配重,长杆头安装尖锐的金属锥体。使用时放在马鞍上制出的枪托孔中,以在冲锋时吸收刺杀的冲击力。龙刀枪在长枪的柄上装上大剑的刃,虽然冲刺的杀伤力远不如骑枪。但是,在冲进敌阵后却是可怕的砍杀武器。尤其是混战中的它实在是令人闻风丧胆。三叉戟本来是一种渔具,也是农民使用的草叉,和大镰、链枷一样,当领民必须作战时,这是非常容易得到的武器。
最后一面摆满大大小小的盾牌,小圆盾是木制小型盾牌,橡木最佳,因为传说中山下之王就是用橡木盾进行防御,从而大获全胜的。小圆盾绑在手腕上,防御面积虽不大却是非常坚固。骑士盾这种木制、包厚皮革,用金属加固的盾牌,有塔式平顶和鸢式尖顶两种,有些盾牌为了方便战士在左手握盾牌遮挡身体时的观察,在一面加工出一个半圆形的凹槽,供冲锋时候窥视用。鸢盾长将近五英尺,上部椭圆,下部变尖,由轻、厚又有弹性的木材制成,四周包裹铁片,中央把手处有半球型的金属突出。因其防御面积大,所以往往由重步兵和骑兵使用,在战场上很受欢迎。
两个青年男子正在训练场中对战,长剑激烈碰撞,火星四迸,年轻人挥舞着长剑,横扫直劈,大开大阖,一剑快似一剑,对面的年轻人目光炯炯,经验丰富,把他每一个攻势都挡回去,敏捷地跳来跳去,不断地避开铺天盖地的进攻。只见二人越来越激烈,年轻人剑法变化无常,忽快忽慢,剑势如霹雳一般,对面的年轻人的长剑此刻也尽量不与他相交,只是闪避游斗,雅各伯一声低喝,长剑挥出,对面的年轻人李寻欢脚步一滑,后退了三四英尺,年轻人的剑已随着变招,笔直刺出,而对方往下一格就躲开了,太阳悬在正当中,踏起的黄尘似云非云,似雾非雾的低低浮绕在四条腿边际,翻腾着像一条拉长的烟幕,越走越热,汗从他们的头上流下来,豆大一颗的掉在地上。这时年轻人左手扶着右腕,刃口自下向上掠起,左手成钩,身子微微向后一坐,对方也出招迅捷,翻转长剑,向上挺举,一声脆响,两人各向后退了几步。他挺剑向那人刺去,对方当即挥剑架开,二人你一剑,我一剑,片时间又对了二十余剑,飞尘也越来越厚了,粘住着他们的有汗的脸膛,使人窒息得不得不张开口来舒气。这种缠斗终于使得年轻人失去耐心,疲倦像跳蚤爬上身体,越来越多,竟快爬满了,他渐渐露出了好些破绽,呼吸也不均匀,粗短不一,他前后左右挥舞长剑,想唬住对面,不料对方仍如开始一样刚劲有力,一面防卫一面进招架,现在他使出加倍敏捷的手法来,年轻人指望结束战斗,不想力道过老,一剑被荡开收不回来。对面的年轻人抓住机会,如蛇般猛然弹起,突破对手的防御,伸起自己手里的剑一剑架在他的颈中。年轻人身子一下子僵住了,后仰着,下巴快要抵进脖子里,右臂弯曲抬起,右手无力下垂,仿佛不能承受剑的重量,剑尖朝下,一动也不敢动。
“你输了,雅各。”对面的年轻人收起长剑,笑着说道。
雅各伯是一个精致的人儿,轮廓鲜明,长长的睫毛,性感的嘴角,脖子又长又光,好象圆柱,身材略微有些单薄,上衣粘满泥土,被汗浸透了,紧紧贴在后背,黄里透着点红,似乎还闻得到一股馊味儿。他也不着恼,直起上身,把长剑递给仆人,捋了捋前额上掩覆着的湿法,和他刚才的对手肩并肩立着,一同往外走。他略带遗憾的笑着说道:“不愧是我发誓要超越的男人,今天是第三十二次输给你了,真讨厌,你就不会让我一次吗,邓格拉斯。”
原来他的对手是他。
“你要记住,剑士是不能虚伪的,要坚持自己的正义,违背自己剑道的人,剑也会抛弃他。”邓格拉斯的金黄色胡子遮住了他大半瘦削的脸,但并不能遮掩他严肃的态度,“你想超越我,就不应该央求我让你,你要坚持磨练,培养为实现目标而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从小事做起锻炼自己的意志。诚然,轰轰烈烈的斗争和险恶的环境能磨练人的意志,但是平凡的生活也能磨练人的意志。你应注重从生活的一切方面锻炼意志,如遵守制度,独立完成任务,做事有始有终,坚持锻炼身体,待人始终如一,等等,坚强的意志就是在无数件小事中逐步培养起来的。”
“好了,好了,你怎么比子爵大人还讨厌。”雅各伯显得不耐烦。
“蒂娜小姐好像不太开心。”两人走出训练场,邓格拉斯换了一个话题。
“你所有的话题都会回到同一个话题上。”雅各伯显然知道他的心思,其实,不但他知道,恐怕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的知道,他笑着,“其实也没什么,不过就是三姐大出风头,她觉得被冷落了,过几天就好了,没有什么大不了。”
“哼,都是因为那个叫维克多的旅行者。”
“我不知道,我也不了解,你知道,整个晚会我都没和他说几句话,我对他也不感兴趣,”雅各伯突然起了兴趣,兴致勃勃的继续说道,“不过,他带着的那个小女孩,那个叫玛丽的小女孩,我倒是挺喜欢的。不知怎么的,见到她,我突然燃起了一股男人的感觉。你知道,我好久没有那种冲动的感觉了,不知怎么的就昏了头,又是扮牛又是做羊的逗她开心,到现在,所有人都在取笑我,说我把家风都丢弃了,简直是博尔济吉特家之耻。可惜,玛丽太害羞了,除了旅行者,谁都不亲近。”他又是懊怅又是惋惜的直摇头。
“不知道你发现没有,玛丽称呼旅行者为‘先生’,说明他们不是父女,她也不称呼为‘父亲’或‘老师’,说明他们没有任何亲缘关系。想想也是,他是个孤身流浪汉,怎么可能有家庭。”
“这有如何?”他不解。
“这说明这个女孩是他买来的或者其它方法骗来的,你想想,他一个人大男人带个小女孩干什么?肯定有坑脏恶心的私欲。”邓格拉斯厌弃的说道。
雅各伯猛地站起来,“不行,他不能这样!”
“是的,他不能,”邓格拉斯说道,“你应该在领地和附近领地查查,看有没有失踪孩子的事件,如果有,那他就是罪犯,无权带走玛丽。他自称从黑森林而来,我是绝不信的,我们都清楚,黑森林是多么的危险,进去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
“你说的对,我应该去调查一番,”雅各伯点点头,“如果他是坏人,玛丽岂不是糟了,就算不是,他一个流浪汉,跟着他流浪,她的未来是什么样的悲惨世界,还不如留下来,留在我身边。对!谢谢你,你提醒了我,邓格拉斯,我不能待在这儿了,我得马上弄清楚!”说完,他匆匆走了,不浪费一点时间。
邓格拉斯望着雅各伯匆匆离去的背影,阴恻恻笑了。
维克多仍旧留在教堂,和缩成一团的老牧师在一起。今天,他们迎来一个满脸恐惧的忏悔者,他跪在老牧师的脚下,头埋在他的膝盖中,瑟瑟发抖。维克多记得他好像叫汤姆,是一个其貌不扬的中年人,每天都穿着褴褛不堪的衣服,从教堂前穿过。一束光从窄小的窗子射进来,照在满面慈祥的老牧师苍老的脸上,稀疏的白发放佛是光的散射,皱纹在光下非常清晰,蜿蜒的沟壑里一道道深邃的阴影,把整张脸切割的支离破碎。光洒在他塌陷的双肩上,他的手放在汤姆的后背上,抚慰着他。他知道,他非常激动,他已经垮了,只有他才能赐予他安宁,现在他唯有等待,过一会儿,他就会把一切原原本本的告诉他了。汤姆头发缠结,里头爬满虱子,背上剧烈发抖,他竭力安静自己的心神,但很难做到。那束光像沸水浇在他的背上,让他不能自己。老牧师的声音就象在天上荡漾,一遍一遍将祷文背诵,注意力集中到赎罪的祈祷上来,他从各种骚动不安的思想中摆脱出来,他带着抽掣的动作,神经质的表情,灰白的脸色,深陷的眼窝,胆怯的、游离的目光望着直视着他的老牧师,他开始用一种很低的、迟疑的、不明朗的声调说话了,“牧师大人……”他由于时常啃青草果腹,所以牙齿磨损严重,颗颗都绿得招眼,闻着像阴沟的味道,嗫嗫嚅嚅的,几不可闻的说着,“我有罪!”
“我们每个人都有罪,孩子,这没什么可悲的。”老人低沉而和蔼的声音像带了奇异的魔力抚慰着萎顿不堪的信徒。
“是吗?”
“是的!”他肯定的说,“每个人都有罪,每个人都能得到救赎,但前提是他真心的、虔诚的悔改。说吧,孩子,说出你所犯的罪,在地母的注视下,你的罪孽都将得到宽恕。”
“牧师大人,”他看着他,眼睛混浊,呈深棕黄色,没有瞳孔,“我,我快看不见了,我要变成瞎子了,救救我!我,我要瞎了……”他带着颤声,发着哭腔,激动的无以复加。
“真是不幸,但这不行!”老牧师摇着头,“你没有说出你的罪,这只是你的果,有因才有果,你的果已经结下,前因一定非常沉重,以至于要夺走你的眼睛,让你没法再见光明,平复些,慢慢来,说出你的罪孽,我们一起祈祷,乞求地母的原谅,犯了错的孩子也是地母的孩子,她不会放任你不管的,只要你诚心悔过。”
“我,我,我……”农夫汤姆终于心一横,闭上眼睛,扭着头,颤抖地大声说道,“我偷窥了克里斯蒂安娜小姐的裸体,就在那一天,小姐骑着马从我家门前经过,我躲在门…门后的缝隙…全…全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