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走李造的想法,落空了。
别说赶走李造了,现在行军队伍又一次壮大,巫和岩石一副赖着不走的态度,用行动表明自己要和部落的生死站在一起。
赶不走,骂不回。反正任由李顿发火,他们依然我行我素地跟着。对此,年轻的首领毫无办法。
甚至巫还拍着他骨瘦如柴的胸口保证道:“放心,我有足够的自保能力。”
这话不假,可问题是李顿是清楚巫说的意思,对方是有自保的能力,可这种能力是在森林里,面对野兽。在战场上,刀剑无眼,可不是野兽能够比拟的。前者只能说是生存能力,后者后者才是战场生存能力,少了两个字,概念却截然不同。
不过,巫可能也不是说假话,李顿想起在来的路上,他和岩石也遇到了炎虎。当初他和炎虎对视的时候,那是无知者无畏,可当李顿听说如果独自一人,连部落最强的雷巨都没有十足把握保命的时候,才明白自己当时的处境有多么危险。
怪不得炎虎离开的时候,所有人的脸上都有种劫后余生的轻松。
“叔,你不是说来的路上遇到了炎虎吗?”
巫点头道:“没错,不过……”
岩石作为亲身经历者自然也有发表意见的资格,他插话道:“首领,那头炎虎傻得很,就一个劲的吼叫,丝毫没有森林之王的气势。可也赖着不走,要不是叔的手段……”
就算是吼叫,炎虎遇到了猎物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后退,毕竟在它们的食谱里,人是高级食材之一,哪里会轻易放弃。加上在李顿这里,炎虎没有机会饱餐一顿,遇到了两个落单的族人,怎么能够不下嘴?
“是……”
岩石刚想要说原因,就被巫打断道:“岩石你去跟着战士们训练去,这里不用你帮忙。”
岩石嘴角一苦,他在战士中间不受待见是显而易见的。自从被雷巨从狩猎小队中开革之后,更处处躲着这帮骄傲的,只会炫耀武力的肌肉男。可这一次,他不得不再一次融入战阵之中,毕竟让他看守行李和补给的话,这家伙恐怕会气地自杀,这是毛孩子做的事,让一个健康的战士去做,这是羞辱。
可等岩石走开之后,巫就是不说他是用什么办法摆脱炎虎的血盆大口,这已经成了一个谜。
训练继续着,岩石的加入,让弓箭手的位置增加了一个。对于变异的【鸳鸯阵】,这不会妨碍阵法的运行,只要岩石跟得上,完全没有问题。本来阵法中的弓箭手位置就太少,多一个人,会让盾牌手轻松不少。
岩石诧异地发现,原本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的部落战士,并没有奚落他,反而沉默以对,但没有故意冷落他的感受。
总觉得不对劲,岩石心里想着。耳畔是雷巨代替李顿发出的指令,前进,疾奔,砍杀……在训练之中,弓箭手几乎没有任何发挥的余地。岩石如同一个木头人似的,跟着战阵前进,后退,飞快地拉动弓弦……
枯燥而乏味的动作,却并没有让蛮牛的战士叫苦连天,要是在平日里,这帮人早就联合抵制了,就算是李顿是部落首领,估计到时候说话也不好使。
可现在……
自从李顿宣布了明日开拔的命令之后,所有人心里的绳都被拉紧了。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一件事。
要打仗了!
不是明天,就是后天。
这是蛮牛在李顿担任首领的第一战,也是所有战士的第一战。那次偷袭火魔人的战斗被所有参加的战士自动忽略了,偷袭毕竟是偷袭,不算战争,只能是乘人不备的下手。这是蛮牛战士所不齿的。实际上,就算是偷袭的那一次,雷巨在发动攻击的时候还是大喊了一声,等于是提前暴露了自己的藏身位置,给对方反应和应战的准备时间。可惜即便如此,十多个火魔人在几个蛮牛战士面前也不够看的,一通乱砍之后,以摧枯拉朽的胜利宣告了蛮牛的勇猛。
没有哪个人会和自己的小命过不去,他们心里更清楚,如果战败……结局很可能是蛮牛覆灭。当然以蛮牛部落作死的先祖来说,这都不是个事,打仗嘛!死就死了,要是赢了呢?
反正打不过敌人,是自己该死,打的过还不去打,那是懦夫。蛮牛的人最恨的不是仇家,而是部落里的懦夫。
所以,雷虎明知道自己肯定打不过猛,可为了彰显自己的勇气和永不服输的斗志,他挑战了蛮牛的第二条好汉。结局是他被对方踩在脚下,因为呼吸不畅憋地都快翻白眼了,还咬着牙艰难道:“我没输。”不是输不起,而是斗志永远不熄灭。
不管是这种性格是傻也好,憨也罢。反正李顿也不太反感,至少手下勇猛些对他来说并不是坏事。反而如果他生在苍鹰部落,那可能就要坐蜡了。他甚至还要对整个部落大动干戈,用来培养他们强者的气质。一个首领竟然会让战士放下武器的部落,很难让人相信这还是一个生活在蛮荒的部落。
找来格桑,后者随手抹去了脸上的汗水,湿答答的头发黏在了额头和脖子上,格桑甚至没有发现,他已经和半个月前被蛮牛部落刚刚救回来的时候已经判若两人。可他依旧在蛮牛战士之中处于垫底的存在,就连岩石的忍耐力也要比他强上不是一星半点。对于身体的打熬,他渐渐地习惯了。毕竟底子在,说不上辛苦,甚至在身体的劳累之下,让他可以释放一些内心的痛苦。
“首领,找我?”
自从李顿和炎虎的对峙之后,格桑在称呼李顿的时候刻意将李顿的名字忽略掉。拥有一个能够用勇气来鼓舞部落的首领是一个部落的幸运,而苍鹰部落却一直没有这样的幸运。
他们富足,满足,却失去了蛮荒人该有的勇猛。
李顿摊开了从背囊中取出的桦树皮,上面是用兽血和矿物研磨之后混合的墨水勾勒出来的地图。很简陋,去能够让熟悉这片山林的人一眼就看出周围的地势。
“明天就要出发了,我们直接穿过森林,在傍晚的时候抵达这个位置。中间就连吃饭喝水都将在行军中度过,你要有所准备。”李顿说着,将手指在白头山下的一个点。要是之前的李顿,这么强度的行军奔袭,肯定坚持不下来。如果说是穿越前的那个李顿,半道上累地尿血也不是不可能。可现在……他完全有自信能够完成这趟行军,甚至在抵达目的地之后,视情况而定是否要发动攻击。
“这里?”格桑有点暗暗吃惊,并非他故意吃惊,而是距离太远。中途难道就不休息吗?
李顿见格桑疑惑,开口道:“蛮牛的战士在成年之后要求带着食物和补给,不休息行军三天三夜。这是对一个合格战士最基本的体力要求,现在食物补给已经足够了。而水源在周围根本就不缺,但是如果在森林逗留时间太长,可能会被火魔人警觉。兵贵精而不在于多,兵贵快而不在于久,奔袭战是累一点,但对方也会失去防备,是我们最好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所以……我们抵达苍鹰部落的营地之后,就可能投入战斗。而我找你的原因不是询问白头山的情况,该知道的我都已经清楚了。现在你看着我的眼睛,我要问你的是,你的身体能够应付这样的强度的作战和奔袭吗?”
“天哪,这群疯子,会死人的。”格桑在心底里哀嚎道。
别说赶走李造了,现在行军队伍又一次壮大,巫和岩石一副赖着不走的态度,用行动表明自己要和部落的生死站在一起。
赶不走,骂不回。反正任由李顿发火,他们依然我行我素地跟着。对此,年轻的首领毫无办法。
甚至巫还拍着他骨瘦如柴的胸口保证道:“放心,我有足够的自保能力。”
这话不假,可问题是李顿是清楚巫说的意思,对方是有自保的能力,可这种能力是在森林里,面对野兽。在战场上,刀剑无眼,可不是野兽能够比拟的。前者只能说是生存能力,后者后者才是战场生存能力,少了两个字,概念却截然不同。
不过,巫可能也不是说假话,李顿想起在来的路上,他和岩石也遇到了炎虎。当初他和炎虎对视的时候,那是无知者无畏,可当李顿听说如果独自一人,连部落最强的雷巨都没有十足把握保命的时候,才明白自己当时的处境有多么危险。
怪不得炎虎离开的时候,所有人的脸上都有种劫后余生的轻松。
“叔,你不是说来的路上遇到了炎虎吗?”
巫点头道:“没错,不过……”
岩石作为亲身经历者自然也有发表意见的资格,他插话道:“首领,那头炎虎傻得很,就一个劲的吼叫,丝毫没有森林之王的气势。可也赖着不走,要不是叔的手段……”
就算是吼叫,炎虎遇到了猎物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后退,毕竟在它们的食谱里,人是高级食材之一,哪里会轻易放弃。加上在李顿这里,炎虎没有机会饱餐一顿,遇到了两个落单的族人,怎么能够不下嘴?
“是……”
岩石刚想要说原因,就被巫打断道:“岩石你去跟着战士们训练去,这里不用你帮忙。”
岩石嘴角一苦,他在战士中间不受待见是显而易见的。自从被雷巨从狩猎小队中开革之后,更处处躲着这帮骄傲的,只会炫耀武力的肌肉男。可这一次,他不得不再一次融入战阵之中,毕竟让他看守行李和补给的话,这家伙恐怕会气地自杀,这是毛孩子做的事,让一个健康的战士去做,这是羞辱。
可等岩石走开之后,巫就是不说他是用什么办法摆脱炎虎的血盆大口,这已经成了一个谜。
训练继续着,岩石的加入,让弓箭手的位置增加了一个。对于变异的【鸳鸯阵】,这不会妨碍阵法的运行,只要岩石跟得上,完全没有问题。本来阵法中的弓箭手位置就太少,多一个人,会让盾牌手轻松不少。
岩石诧异地发现,原本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的部落战士,并没有奚落他,反而沉默以对,但没有故意冷落他的感受。
总觉得不对劲,岩石心里想着。耳畔是雷巨代替李顿发出的指令,前进,疾奔,砍杀……在训练之中,弓箭手几乎没有任何发挥的余地。岩石如同一个木头人似的,跟着战阵前进,后退,飞快地拉动弓弦……
枯燥而乏味的动作,却并没有让蛮牛的战士叫苦连天,要是在平日里,这帮人早就联合抵制了,就算是李顿是部落首领,估计到时候说话也不好使。
可现在……
自从李顿宣布了明日开拔的命令之后,所有人心里的绳都被拉紧了。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一件事。
要打仗了!
不是明天,就是后天。
这是蛮牛在李顿担任首领的第一战,也是所有战士的第一战。那次偷袭火魔人的战斗被所有参加的战士自动忽略了,偷袭毕竟是偷袭,不算战争,只能是乘人不备的下手。这是蛮牛战士所不齿的。实际上,就算是偷袭的那一次,雷巨在发动攻击的时候还是大喊了一声,等于是提前暴露了自己的藏身位置,给对方反应和应战的准备时间。可惜即便如此,十多个火魔人在几个蛮牛战士面前也不够看的,一通乱砍之后,以摧枯拉朽的胜利宣告了蛮牛的勇猛。
没有哪个人会和自己的小命过不去,他们心里更清楚,如果战败……结局很可能是蛮牛覆灭。当然以蛮牛部落作死的先祖来说,这都不是个事,打仗嘛!死就死了,要是赢了呢?
反正打不过敌人,是自己该死,打的过还不去打,那是懦夫。蛮牛的人最恨的不是仇家,而是部落里的懦夫。
所以,雷虎明知道自己肯定打不过猛,可为了彰显自己的勇气和永不服输的斗志,他挑战了蛮牛的第二条好汉。结局是他被对方踩在脚下,因为呼吸不畅憋地都快翻白眼了,还咬着牙艰难道:“我没输。”不是输不起,而是斗志永远不熄灭。
不管是这种性格是傻也好,憨也罢。反正李顿也不太反感,至少手下勇猛些对他来说并不是坏事。反而如果他生在苍鹰部落,那可能就要坐蜡了。他甚至还要对整个部落大动干戈,用来培养他们强者的气质。一个首领竟然会让战士放下武器的部落,很难让人相信这还是一个生活在蛮荒的部落。
找来格桑,后者随手抹去了脸上的汗水,湿答答的头发黏在了额头和脖子上,格桑甚至没有发现,他已经和半个月前被蛮牛部落刚刚救回来的时候已经判若两人。可他依旧在蛮牛战士之中处于垫底的存在,就连岩石的忍耐力也要比他强上不是一星半点。对于身体的打熬,他渐渐地习惯了。毕竟底子在,说不上辛苦,甚至在身体的劳累之下,让他可以释放一些内心的痛苦。
“首领,找我?”
自从李顿和炎虎的对峙之后,格桑在称呼李顿的时候刻意将李顿的名字忽略掉。拥有一个能够用勇气来鼓舞部落的首领是一个部落的幸运,而苍鹰部落却一直没有这样的幸运。
他们富足,满足,却失去了蛮荒人该有的勇猛。
李顿摊开了从背囊中取出的桦树皮,上面是用兽血和矿物研磨之后混合的墨水勾勒出来的地图。很简陋,去能够让熟悉这片山林的人一眼就看出周围的地势。
“明天就要出发了,我们直接穿过森林,在傍晚的时候抵达这个位置。中间就连吃饭喝水都将在行军中度过,你要有所准备。”李顿说着,将手指在白头山下的一个点。要是之前的李顿,这么强度的行军奔袭,肯定坚持不下来。如果说是穿越前的那个李顿,半道上累地尿血也不是不可能。可现在……他完全有自信能够完成这趟行军,甚至在抵达目的地之后,视情况而定是否要发动攻击。
“这里?”格桑有点暗暗吃惊,并非他故意吃惊,而是距离太远。中途难道就不休息吗?
李顿见格桑疑惑,开口道:“蛮牛的战士在成年之后要求带着食物和补给,不休息行军三天三夜。这是对一个合格战士最基本的体力要求,现在食物补给已经足够了。而水源在周围根本就不缺,但是如果在森林逗留时间太长,可能会被火魔人警觉。兵贵精而不在于多,兵贵快而不在于久,奔袭战是累一点,但对方也会失去防备,是我们最好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所以……我们抵达苍鹰部落的营地之后,就可能投入战斗。而我找你的原因不是询问白头山的情况,该知道的我都已经清楚了。现在你看着我的眼睛,我要问你的是,你的身体能够应付这样的强度的作战和奔袭吗?”
“天哪,这群疯子,会死人的。”格桑在心底里哀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