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蠢狗!
易晓晓想尽了一切的可能性,这个庞然大物盯上了自己一定不会就此善罢甘休,如果这个时候没有人往这边来,她有可能被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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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晓晓满头大汗,她心里苦叫不跌,傅叶初啊傅叶初,你在哪呢,你再不来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忽然,从西厢门传来了脚步声,易晓晓悬到嗓子眼的心终于放下。
她以为这一切就此结束,然而她想错了。
就在她放松警惕时,那东西大叫了一声,猛的向她冲了过来!
“啊!”易晓晓惊叫!
她的叫声惊动了来的人,然而当他们把探照灯打向她这边时,已经为时已晚。
那东西已经将易晓晓扑倒在地了!
有忍不住捂住了眼睛。
跟在后面的男人神色一变,冷冽的双眸瞬间充满急色。
女孩的尖叫,让他的心揪成了一团!
迅速判断声音的方向,甩出盲杖。
细长的盲杖在月光下反射森冷的幽光!
“先生,我带你过去……”
肖检还没说完,他就步伐加紧的冲出人群,快步走到易晓晓身边。
挥起盲杖,正要往脚下打去,却听到“呼哧呼哧”还有女孩“咯咯”的笑声。最新最快更新,提供免费阅读
“……”傅叶初动作僵了僵,缓缓放下手,好看的墨眉拢起,俯视着躺在地上的一人一狗……
一只块头庞大的狼狗趴在易晓晓身上,脑袋在她身上胡乱的拱,伸出又大又厚的舌头舔她的脸,黑亮的眼睛里满满的愉悦和兴奋,就好像发现一个好玩的东西似得,欢喜的不得了。
易晓晓被大狼狗逗弄的痒痒,小身子乱扭着,嘻嘻哈哈的放声大笑。
“别,别……快停下来……”易晓晓伸出小手推开大狗头,眼睛无意一瞥,视线落在了立在她身边的男人身上。
“呃?”
男人静静地伫立,身材修长挺拔,他们之间一高一低的对视,他居高临下的姿态张扬着无人攀比的贵气。他的身影挡住了那一轮皎洁的弯月,因为逆光,所以看不清他的模样。
但空气中飘散着若有似无的青芝兰桂的香味,易晓晓便知道,一定是他。
她就知道,他一定会出来找她的。
不管她赌气跑多远,他一定会有办法找到她。
心情就这样安定了下来。
独自一人经历了寒冷和害怕,这一刻再见他,居然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
易晓晓心里的气顿时烟消云散。
大狼狗还趴在她身上,嗅到一股危险的气息,冲傅叶初亮起獠牙,凶神恶煞的叫了几声,仿佛在宣布自己的独占权。
这下倒是好笑了,一只狼狗要和傅叶初抢夺易晓晓。
傅叶初冷漠的睥睨,“自觉下来,我不杀生。”
“……”易晓晓狂汗,感情傅叶初还当真和狗较起劲来。
而站在一边随时准备出手的肖检和保镖也是吃惊又无语,他们高大上的傅先生平常一副高冷傲娇的模样,就是国家总统跟他说话,他也是惜字如金,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
一般的人他看不上,一般的劲他不会去计较。
可是,一只狼狗,一个畜生,竟然引起了他如此高度的重视!
狼狗生性凶猛,有狼一半的基因,怎么可能那么容易低头?
他一爪子拍在易晓晓的肩膀上,动作上霸气十足,充满气势的低叫着,似乎在警告男人,让他赶紧滚远点,这个好玩的女孩是它的!
傅叶初面不改色的盯着狼狗,将盲杖对着狗头。
突然,棍尖刺出一柄柳叶刀!
刀刃锋利无比,弹出来的一瞬间,几乎是贴着狼狗的头皮过去的,削去了一缕狗毛。
狼狗黑亮的眼睛里一下子流露出惊恐,“嗷”叫了两声,哀怨的低下了头。
也幸好这只狼狗通人性,知道什么是危险,懂得进退,否则它继续和傅叶初抢夺易晓晓,很有可能就命丧这里了。
一旦触碰到傅先生的底线,可就不是开玩笑的。
“滚下去!”傅叶初手持盲杖威逼着狼狗。
狼狗呜咽着,瞅了瞅身下的女孩,满满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易晓晓害怕傅叶初伤了它,赶紧出声制止,“你干嘛呀,它没有恶意,在跟我闹着玩呢。”
拍了拍狼狗的头,“快下去,重死了!”
狼狗被嫌弃,耷拉着脑袋从易晓晓身上下来。
这时,一个披头散发穿着打扮的不伦不类的男人赶了过来,看到狼狗的一瞬间脸色变化巨大,就和见到自己爱人一样无比激动。
他蹲下来抱着大狼狗,“美美,你怎么跑这里来了?担心死爸比了。”
狼狗乌黑的眼睛亮晶晶的,也是非常热情的回应。
“……”易晓晓额角滴汗,这两只,不会是要当众接吻吧……
真恶寒。
看来这个打扮的很像街头艺术家的男人是狼狗的主人,想必是发现自己的狗不见了,所以往这边找了过来。
不过……这种度假胜地,怎么会允许狗进来?
男人把狼狗教训了一顿,这才看向易晓晓和傅叶初。
他正了正色,客气的问:“我的狗没有伤到你们吧?”
傅叶初抿唇,一声不响,脸色不太好。
易晓晓摇头,嘿嘿笑着,“没有,就是你的狗太热情啦。”
“美美”又掉转了头,围着易晓晓转圈圈。
这重色弃主的举动让男人非常的不满,一把揪住狗耳朵将它拉了回来,狠狠的瞪了它一眼,“蠢东西给我好好呆着!”
旋即,男人看向易晓晓,半晌,忍不住噗嗤笑了。
“你笑什么?”易晓晓万分无语。
难怪这狗也这么奇葩,原来是有个奇葩的主人。
“小姐,你的晚餐吃了大肠?”
易晓晓的脸红了红,“你怎么知道?”
“因为美美也喜欢是吃大肠。”他的嘴角深深扬着,“它对大肠的味道特别敏感,想必你在吃的时候没有注意,溅到了哪里,所以它才会对你如此热情。因为不管是谁,它都会把沾有大肠味的东西都归为同类。”
“……”易晓晓石化,风中凌乱。
原来这一切的起因是因为大肠啊!
居然把她当成同类……还差点成为傅叶初的情敌……
易晓晓只想“呵呵”笑,“的确是条笨狗啊,肯定是因为家教不严,所以才犯蠢的。”
嘲讽完后,话锋一转,“不过这里禁止狗入内,你怎么把它带进来的?”
易晓晓想尽了一切的可能性,这个庞然大物盯上了自己一定不会就此善罢甘休,如果这个时候没有人往这边来,她有可能被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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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晓晓满头大汗,她心里苦叫不跌,傅叶初啊傅叶初,你在哪呢,你再不来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忽然,从西厢门传来了脚步声,易晓晓悬到嗓子眼的心终于放下。
她以为这一切就此结束,然而她想错了。
就在她放松警惕时,那东西大叫了一声,猛的向她冲了过来!
“啊!”易晓晓惊叫!
她的叫声惊动了来的人,然而当他们把探照灯打向她这边时,已经为时已晚。
那东西已经将易晓晓扑倒在地了!
有忍不住捂住了眼睛。
跟在后面的男人神色一变,冷冽的双眸瞬间充满急色。
女孩的尖叫,让他的心揪成了一团!
迅速判断声音的方向,甩出盲杖。
细长的盲杖在月光下反射森冷的幽光!
“先生,我带你过去……”
肖检还没说完,他就步伐加紧的冲出人群,快步走到易晓晓身边。
挥起盲杖,正要往脚下打去,却听到“呼哧呼哧”还有女孩“咯咯”的笑声。最新最快更新,提供免费阅读
“……”傅叶初动作僵了僵,缓缓放下手,好看的墨眉拢起,俯视着躺在地上的一人一狗……
一只块头庞大的狼狗趴在易晓晓身上,脑袋在她身上胡乱的拱,伸出又大又厚的舌头舔她的脸,黑亮的眼睛里满满的愉悦和兴奋,就好像发现一个好玩的东西似得,欢喜的不得了。
易晓晓被大狼狗逗弄的痒痒,小身子乱扭着,嘻嘻哈哈的放声大笑。
“别,别……快停下来……”易晓晓伸出小手推开大狗头,眼睛无意一瞥,视线落在了立在她身边的男人身上。
“呃?”
男人静静地伫立,身材修长挺拔,他们之间一高一低的对视,他居高临下的姿态张扬着无人攀比的贵气。他的身影挡住了那一轮皎洁的弯月,因为逆光,所以看不清他的模样。
但空气中飘散着若有似无的青芝兰桂的香味,易晓晓便知道,一定是他。
她就知道,他一定会出来找她的。
不管她赌气跑多远,他一定会有办法找到她。
心情就这样安定了下来。
独自一人经历了寒冷和害怕,这一刻再见他,居然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
易晓晓心里的气顿时烟消云散。
大狼狗还趴在她身上,嗅到一股危险的气息,冲傅叶初亮起獠牙,凶神恶煞的叫了几声,仿佛在宣布自己的独占权。
这下倒是好笑了,一只狼狗要和傅叶初抢夺易晓晓。
傅叶初冷漠的睥睨,“自觉下来,我不杀生。”
“……”易晓晓狂汗,感情傅叶初还当真和狗较起劲来。
而站在一边随时准备出手的肖检和保镖也是吃惊又无语,他们高大上的傅先生平常一副高冷傲娇的模样,就是国家总统跟他说话,他也是惜字如金,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
一般的人他看不上,一般的劲他不会去计较。
可是,一只狼狗,一个畜生,竟然引起了他如此高度的重视!
狼狗生性凶猛,有狼一半的基因,怎么可能那么容易低头?
他一爪子拍在易晓晓的肩膀上,动作上霸气十足,充满气势的低叫着,似乎在警告男人,让他赶紧滚远点,这个好玩的女孩是它的!
傅叶初面不改色的盯着狼狗,将盲杖对着狗头。
突然,棍尖刺出一柄柳叶刀!
刀刃锋利无比,弹出来的一瞬间,几乎是贴着狼狗的头皮过去的,削去了一缕狗毛。
狼狗黑亮的眼睛里一下子流露出惊恐,“嗷”叫了两声,哀怨的低下了头。
也幸好这只狼狗通人性,知道什么是危险,懂得进退,否则它继续和傅叶初抢夺易晓晓,很有可能就命丧这里了。
一旦触碰到傅先生的底线,可就不是开玩笑的。
“滚下去!”傅叶初手持盲杖威逼着狼狗。
狼狗呜咽着,瞅了瞅身下的女孩,满满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易晓晓害怕傅叶初伤了它,赶紧出声制止,“你干嘛呀,它没有恶意,在跟我闹着玩呢。”
拍了拍狼狗的头,“快下去,重死了!”
狼狗被嫌弃,耷拉着脑袋从易晓晓身上下来。
这时,一个披头散发穿着打扮的不伦不类的男人赶了过来,看到狼狗的一瞬间脸色变化巨大,就和见到自己爱人一样无比激动。
他蹲下来抱着大狼狗,“美美,你怎么跑这里来了?担心死爸比了。”
狼狗乌黑的眼睛亮晶晶的,也是非常热情的回应。
“……”易晓晓额角滴汗,这两只,不会是要当众接吻吧……
真恶寒。
看来这个打扮的很像街头艺术家的男人是狼狗的主人,想必是发现自己的狗不见了,所以往这边找了过来。
不过……这种度假胜地,怎么会允许狗进来?
男人把狼狗教训了一顿,这才看向易晓晓和傅叶初。
他正了正色,客气的问:“我的狗没有伤到你们吧?”
傅叶初抿唇,一声不响,脸色不太好。
易晓晓摇头,嘿嘿笑着,“没有,就是你的狗太热情啦。”
“美美”又掉转了头,围着易晓晓转圈圈。
这重色弃主的举动让男人非常的不满,一把揪住狗耳朵将它拉了回来,狠狠的瞪了它一眼,“蠢东西给我好好呆着!”
旋即,男人看向易晓晓,半晌,忍不住噗嗤笑了。
“你笑什么?”易晓晓万分无语。
难怪这狗也这么奇葩,原来是有个奇葩的主人。
“小姐,你的晚餐吃了大肠?”
易晓晓的脸红了红,“你怎么知道?”
“因为美美也喜欢是吃大肠。”他的嘴角深深扬着,“它对大肠的味道特别敏感,想必你在吃的时候没有注意,溅到了哪里,所以它才会对你如此热情。因为不管是谁,它都会把沾有大肠味的东西都归为同类。”
“……”易晓晓石化,风中凌乱。
原来这一切的起因是因为大肠啊!
居然把她当成同类……还差点成为傅叶初的情敌……
易晓晓只想“呵呵”笑,“的确是条笨狗啊,肯定是因为家教不严,所以才犯蠢的。”
嘲讽完后,话锋一转,“不过这里禁止狗入内,你怎么把它带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