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了千凰,麟儿一点也不惊讶,利索地跳下岩石。
千凰看着他缓缓走来,眼里闪过一丝迷蒙。
十四五岁的年纪,长及脚踝的银发闪耀如九天银河,青稚又精致的眉眼,肤白如雪,眼瞳赤红,额头一点朱红印记如火焰般灵动漂亮,那对藏在藏在发丝里的犄角可爱得让人直想把玩。
轻灵绝美的少年,美好得如画一般,与初见时一个模样,让她不由得看痴了。
“麟儿!”千凰张开双臂,少年乖巧地依偎在她的怀里。
千凰伸手摸着他的发丝,看到他银色的犄角,还是忍不住摸了摸,忽然感到少年伸手搂住了她的腰,脸颊更贴近了她。
“怎么了?”千凰问。
麟儿自她怀中抬起头,一贯清澈的眼神,竟有些深邃,“我不想你叫你姐姐了!”
千凰有些诧异,“怎么了?”
千凰是看着他变成人,又一点点长大的,小小的麟儿,一直叫她姐姐,一直叫到这么大,今日,却突然改口了,千凰怎么能不奇怪。
心里却涌起一抹希冀,不会是……
麟儿的眸色有些复杂,“我做了一个梦,梦到……”
麟儿的脸,忽然红了。
他还是这么腼腆可爱呢,千凰暗笑,忙追问,“梦到什么了?”
“梦到我跟你……”他咬着唇,似是有些难以启齿。
“我跟你怎么了?”千凰挑起他尖细地下巴,故意对他吹了口气。
果然,麟儿的眼眸瞬间多了一抹湿意,神情却有些哀怨。
这样子看的千凰更想欺负他了,但也看出了他的紧张,千凰忍住了,没有再捉弄他,正色道:“说吧,我认真听着呢!”
她端正了态度,麟儿反倒更不好意思了,倏然低下了头,嗓音也低了下去,“我梦见我们在一个营帐里,你给在我头上盖了一块红色的丝巾,我,我嫁,嫁给了你!”
最后一句话,他说的磕磕绊绊,千凰心里却暖暖的,眼里也泛起了水光。
她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呢。
麟儿会慢慢想起一切,就如闻人一般,不同的是,闻人是投胎转世,而麟儿,则是用原本的魂魄重塑**,这感情,初来懵懂,后而情深。
总归是,换她一个完完整整的麟儿。
瞧,他现在看她的眼神,不也带了男女的爱慕,只是,还太懵懂。
千凰靠近了他,没有收敛呼吸,任热气喷在他的脸上,举止间,亲昵极了,“然后呢?”
“然,然后――”话说一半,麟儿却怎么也不肯说了,只是整个脸都红透了,像一只煮熟的虾子。
千凰暗自摇头,好像比上辈子还要害羞呢,这也不行啊,因为,接下来,他们要……
“是不是这样呢?”说话间,千凰将唇轻轻印上他的,辗转吮吸,慢慢加深……
麟儿先是睁大了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吻着吻着,却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双手却紧紧抱住她的腰,像是落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将自己完完全全地交到了她的手中……
这就是梦中的事情呢,果然是很美好的……
这一次,两人并没有做的太多,只是吻得水深火热,难以自拔。
当天夜里,麟儿又做了梦,梦到的是以前的事。
千凰知道了,心里很高兴,觉得这样能帮助他恢复记忆,便时常和他亲热。
自那天后,麟儿便不再叫她姐姐,而是叫她凰儿!
麟儿看她的眼神,越来越温柔,越来越深情,他还是会害羞,跟她亲热的时候,却一点不忸怩,反而十分地顺从,这副温顺的小媳妇样儿,真是让千凰喜欢死了。
受够了压迫,千凰很想一展雌风。
两人在床上捣鼓得也越来越多,直到有一天,千凰终于忍不住和麟儿做了!
第二天一早,千凰睁开眼睛,望进的是一双温柔又熟悉的眼,像是承载了两世的深情,直望到了她的灵魂深处。
他低下头,主动吻上她的唇,虔诚地,温柔地,像是呵护世间独一无二的珍宝。
嗓音,比三月的春风还要醉人,情深似海。
他说,“凰儿,我爱你,永远爱你,谢谢你把我找回来!”
他抱她很紧,紧得让她痛了,千凰却笑哭了,将头搁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应了一声,“嗯……”
我的麟儿,终于回来了呵……
终于无事一身轻了,千凰觉得自己的生活真是前所未有的惬意啊!
只是,某些人似乎见不得她好,于是,某一日,把她叫过去,丢给她一个晴天霹雳。
莲镜说,“尚翎转世了,你去把他带回来。”
千凰僵硬着笑脸,傻傻地问道:“直接带回来行吗?”
莲镜斜了她一眼,“脑子没进水啊,怎么尽说糊涂话!”
千凰的假笑,枯萎了,气呼呼道:“你有话就直说,别尽拐弯抹角,我听不懂,到时候做错事,你可别怪我!”
莲镜白了她一眼,不急不缓道:“你觉得尚翎不值得你真心对待?还是,你真的一点也不爱他了!”
闻言,千凰心里一抽,沉默了!
莲镜继续说道:“两世为人,又忘却前尘,他的心,比你想的要软,况且,就算是以前的他,也并非对你无情。这一次,不会很棘手的。”
千凰的睫毛抖了抖,很久都没有说话,直到莲镜挥手让她下去,千凰才呆呆地往回走,天知道她的思绪飘到了哪里。
走到门口的时候,莲镜又幽幽地说了一句,“忘了跟你说了,弑天也转世了,这一世,他们会离得很近,你要去找尚翎,估计也少不得和他打交道。那个大魔头戾气未除,放任下去,不保来日卷体重来,三界好不容易才太平,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千凰顿住脚步,终于从呆滞状态回缓过来,死死瞪住莲镜。
某人却没有丝毫自觉,自顾自地开口,“记住,一定要尚翎心甘情愿地接受你才行,完不成任务就别回来了,早去早回,别太想我了!”
千凰终于破功,大吼道:“莲镜,你还是不是人了!”这也太不是东西了!
尚翎也就算了,难道,他还想让她牺牲自己去感化那个大魔头么?
莲镜莞尔,答案很欠扁,语气是一贯的高高在上,“我是神,而且还是天界最高级的神,又怎么可能是人呢!”
千凰的胸口强烈地起伏着,随时都要撕咬上来一样,最终却只留下咬牙切齿的三个字,“算你狠!”
我回来要是跟你上床,我千凰两个字就特么倒着写!
莲镜望着那人气呼呼的背影,幽幽叹了口气,眼神却有些高深莫测。
傻丫头,你若不和尚翎在一起,来日两日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终究会尴尬,苦的不是他,最终也累了你。何况,你又不是不爱他,只是不想承认罢了!
至于弑天,我看他未必对你无情,以他的性子,若是想通了,这辈子,绝对缠你到死。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生活就像qiang奸,不能反抗,那就享受。
反正,连孩子都生了,这便注定要纠缠一生,不如试着接受,这样,她会好过很多。
当然了,有了那个家伙在,他的生活也会多了很多的乐趣,真的是,好期待呀……
豫州城内,人流如梭,热闹非凡。
千凰穿一身普通的白衣,走在人群之中,神色很是迷茫。
应该就是这一代了,到底转世成什么人了啊!她决定了,要是没有遇见弑天,那她就一心一意感化尚翎,把他带回天界,就大功告成。
若是遇见弑天……应该,不会这么倒霉吧……
此时的千凰,样子有了很大的改变,美貌不足以前的十分之一,看上去也是个美人,却不如以前那么招摇了,虽然不时惹来行人的注目,倒也不至于招致太大的麻烦。这也是,千凰想要的结果。
走了一会儿,千凰还是走进了一间酒楼。
根据以往的经验,酒楼食各种八卦的聚集地,时下的流行话题总能在这里听到一些蛛丝马迹,自然也能得到一些对她有用的信息。
千凰觉得,如尚翎那般优秀的人,在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八卦中,那也是必须的主角啊!便如弑天,那也是天生的发光体。
千凰娴熟地要了几盘招牌菜,嘴里一边吃着,却耳听八方。
她的耳力,自是极好的,不用担心错漏什么消息。
听了一阵,还真让她听出了一点儿门道来,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里,有两个男人正在高谈阔论,谈的却是时下的八卦,不过,让千凰感兴趣的,还是这八卦的主角。
时下在豫州城闹的沸沸扬扬的,就是太守公子的婚事。
这太守公子,姓韩名溪,文雅俊秀,是豫州城的第一美男子,而且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也是豫州城第一才子,最难的是,这公子人好啊,生的一颗菩萨心肠,特别乐于助人。豫州城里,接受过他帮助的人,多不胜数啊。这口碑,那是比太守大人还要好。
总之,这韩溪自一出生便罩上了五彩光环,风光得紧,不过,据那些见过他的人说,人当这个豫州第一,有过之而无不及,若非他够低调,只怕会享誉全国。
就这么一个举世无双的佳公子,自然是全豫州城女子心中最佳的夫婿人选,可惜,人家早就订了亲了,还是指腹为婚。这个消息一出来,不知道碎了多少闺中少女的芳心,却无可奈何。
因为,跟他定亲的人,是豫州第一首富的女儿,谭芊芊!
------题外话------
还没想到两人怎么相遇啊,这样,也算写出了尚翎吧?
我会不会太坑爹了?吼吼,接下来收尾了!请几天假,放番外大结局!
千凰看着他缓缓走来,眼里闪过一丝迷蒙。
十四五岁的年纪,长及脚踝的银发闪耀如九天银河,青稚又精致的眉眼,肤白如雪,眼瞳赤红,额头一点朱红印记如火焰般灵动漂亮,那对藏在藏在发丝里的犄角可爱得让人直想把玩。
轻灵绝美的少年,美好得如画一般,与初见时一个模样,让她不由得看痴了。
“麟儿!”千凰张开双臂,少年乖巧地依偎在她的怀里。
千凰伸手摸着他的发丝,看到他银色的犄角,还是忍不住摸了摸,忽然感到少年伸手搂住了她的腰,脸颊更贴近了她。
“怎么了?”千凰问。
麟儿自她怀中抬起头,一贯清澈的眼神,竟有些深邃,“我不想你叫你姐姐了!”
千凰有些诧异,“怎么了?”
千凰是看着他变成人,又一点点长大的,小小的麟儿,一直叫她姐姐,一直叫到这么大,今日,却突然改口了,千凰怎么能不奇怪。
心里却涌起一抹希冀,不会是……
麟儿的眸色有些复杂,“我做了一个梦,梦到……”
麟儿的脸,忽然红了。
他还是这么腼腆可爱呢,千凰暗笑,忙追问,“梦到什么了?”
“梦到我跟你……”他咬着唇,似是有些难以启齿。
“我跟你怎么了?”千凰挑起他尖细地下巴,故意对他吹了口气。
果然,麟儿的眼眸瞬间多了一抹湿意,神情却有些哀怨。
这样子看的千凰更想欺负他了,但也看出了他的紧张,千凰忍住了,没有再捉弄他,正色道:“说吧,我认真听着呢!”
她端正了态度,麟儿反倒更不好意思了,倏然低下了头,嗓音也低了下去,“我梦见我们在一个营帐里,你给在我头上盖了一块红色的丝巾,我,我嫁,嫁给了你!”
最后一句话,他说的磕磕绊绊,千凰心里却暖暖的,眼里也泛起了水光。
她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呢。
麟儿会慢慢想起一切,就如闻人一般,不同的是,闻人是投胎转世,而麟儿,则是用原本的魂魄重塑**,这感情,初来懵懂,后而情深。
总归是,换她一个完完整整的麟儿。
瞧,他现在看她的眼神,不也带了男女的爱慕,只是,还太懵懂。
千凰靠近了他,没有收敛呼吸,任热气喷在他的脸上,举止间,亲昵极了,“然后呢?”
“然,然后――”话说一半,麟儿却怎么也不肯说了,只是整个脸都红透了,像一只煮熟的虾子。
千凰暗自摇头,好像比上辈子还要害羞呢,这也不行啊,因为,接下来,他们要……
“是不是这样呢?”说话间,千凰将唇轻轻印上他的,辗转吮吸,慢慢加深……
麟儿先是睁大了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吻着吻着,却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双手却紧紧抱住她的腰,像是落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将自己完完全全地交到了她的手中……
这就是梦中的事情呢,果然是很美好的……
这一次,两人并没有做的太多,只是吻得水深火热,难以自拔。
当天夜里,麟儿又做了梦,梦到的是以前的事。
千凰知道了,心里很高兴,觉得这样能帮助他恢复记忆,便时常和他亲热。
自那天后,麟儿便不再叫她姐姐,而是叫她凰儿!
麟儿看她的眼神,越来越温柔,越来越深情,他还是会害羞,跟她亲热的时候,却一点不忸怩,反而十分地顺从,这副温顺的小媳妇样儿,真是让千凰喜欢死了。
受够了压迫,千凰很想一展雌风。
两人在床上捣鼓得也越来越多,直到有一天,千凰终于忍不住和麟儿做了!
第二天一早,千凰睁开眼睛,望进的是一双温柔又熟悉的眼,像是承载了两世的深情,直望到了她的灵魂深处。
他低下头,主动吻上她的唇,虔诚地,温柔地,像是呵护世间独一无二的珍宝。
嗓音,比三月的春风还要醉人,情深似海。
他说,“凰儿,我爱你,永远爱你,谢谢你把我找回来!”
他抱她很紧,紧得让她痛了,千凰却笑哭了,将头搁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应了一声,“嗯……”
我的麟儿,终于回来了呵……
终于无事一身轻了,千凰觉得自己的生活真是前所未有的惬意啊!
只是,某些人似乎见不得她好,于是,某一日,把她叫过去,丢给她一个晴天霹雳。
莲镜说,“尚翎转世了,你去把他带回来。”
千凰僵硬着笑脸,傻傻地问道:“直接带回来行吗?”
莲镜斜了她一眼,“脑子没进水啊,怎么尽说糊涂话!”
千凰的假笑,枯萎了,气呼呼道:“你有话就直说,别尽拐弯抹角,我听不懂,到时候做错事,你可别怪我!”
莲镜白了她一眼,不急不缓道:“你觉得尚翎不值得你真心对待?还是,你真的一点也不爱他了!”
闻言,千凰心里一抽,沉默了!
莲镜继续说道:“两世为人,又忘却前尘,他的心,比你想的要软,况且,就算是以前的他,也并非对你无情。这一次,不会很棘手的。”
千凰的睫毛抖了抖,很久都没有说话,直到莲镜挥手让她下去,千凰才呆呆地往回走,天知道她的思绪飘到了哪里。
走到门口的时候,莲镜又幽幽地说了一句,“忘了跟你说了,弑天也转世了,这一世,他们会离得很近,你要去找尚翎,估计也少不得和他打交道。那个大魔头戾气未除,放任下去,不保来日卷体重来,三界好不容易才太平,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千凰顿住脚步,终于从呆滞状态回缓过来,死死瞪住莲镜。
某人却没有丝毫自觉,自顾自地开口,“记住,一定要尚翎心甘情愿地接受你才行,完不成任务就别回来了,早去早回,别太想我了!”
千凰终于破功,大吼道:“莲镜,你还是不是人了!”这也太不是东西了!
尚翎也就算了,难道,他还想让她牺牲自己去感化那个大魔头么?
莲镜莞尔,答案很欠扁,语气是一贯的高高在上,“我是神,而且还是天界最高级的神,又怎么可能是人呢!”
千凰的胸口强烈地起伏着,随时都要撕咬上来一样,最终却只留下咬牙切齿的三个字,“算你狠!”
我回来要是跟你上床,我千凰两个字就特么倒着写!
莲镜望着那人气呼呼的背影,幽幽叹了口气,眼神却有些高深莫测。
傻丫头,你若不和尚翎在一起,来日两日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终究会尴尬,苦的不是他,最终也累了你。何况,你又不是不爱他,只是不想承认罢了!
至于弑天,我看他未必对你无情,以他的性子,若是想通了,这辈子,绝对缠你到死。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生活就像qiang奸,不能反抗,那就享受。
反正,连孩子都生了,这便注定要纠缠一生,不如试着接受,这样,她会好过很多。
当然了,有了那个家伙在,他的生活也会多了很多的乐趣,真的是,好期待呀……
豫州城内,人流如梭,热闹非凡。
千凰穿一身普通的白衣,走在人群之中,神色很是迷茫。
应该就是这一代了,到底转世成什么人了啊!她决定了,要是没有遇见弑天,那她就一心一意感化尚翎,把他带回天界,就大功告成。
若是遇见弑天……应该,不会这么倒霉吧……
此时的千凰,样子有了很大的改变,美貌不足以前的十分之一,看上去也是个美人,却不如以前那么招摇了,虽然不时惹来行人的注目,倒也不至于招致太大的麻烦。这也是,千凰想要的结果。
走了一会儿,千凰还是走进了一间酒楼。
根据以往的经验,酒楼食各种八卦的聚集地,时下的流行话题总能在这里听到一些蛛丝马迹,自然也能得到一些对她有用的信息。
千凰觉得,如尚翎那般优秀的人,在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八卦中,那也是必须的主角啊!便如弑天,那也是天生的发光体。
千凰娴熟地要了几盘招牌菜,嘴里一边吃着,却耳听八方。
她的耳力,自是极好的,不用担心错漏什么消息。
听了一阵,还真让她听出了一点儿门道来,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里,有两个男人正在高谈阔论,谈的却是时下的八卦,不过,让千凰感兴趣的,还是这八卦的主角。
时下在豫州城闹的沸沸扬扬的,就是太守公子的婚事。
这太守公子,姓韩名溪,文雅俊秀,是豫州城的第一美男子,而且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也是豫州城第一才子,最难的是,这公子人好啊,生的一颗菩萨心肠,特别乐于助人。豫州城里,接受过他帮助的人,多不胜数啊。这口碑,那是比太守大人还要好。
总之,这韩溪自一出生便罩上了五彩光环,风光得紧,不过,据那些见过他的人说,人当这个豫州第一,有过之而无不及,若非他够低调,只怕会享誉全国。
就这么一个举世无双的佳公子,自然是全豫州城女子心中最佳的夫婿人选,可惜,人家早就订了亲了,还是指腹为婚。这个消息一出来,不知道碎了多少闺中少女的芳心,却无可奈何。
因为,跟他定亲的人,是豫州第一首富的女儿,谭芊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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