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凡嘿嘿一笑。
“既然这样,那你何不去天雷镇走一趟呢?”
师雨童也有此想法,只是想着有林宇凡在便没有说。
“那二哥你...?”
林宇凡一笑。
为了获得更多的器魂,到了战场,他肯定会做一些违背原则的事,要是被师雨童知道了,难免损害他的高大正义的形象,最重要的是,他感觉一路过来,有人跟着他。
不用说,这个人肯定是唐彻那个老头,也是时候和他见面了。
“我就不去了,三天以后,咱们还是在天雾镇集合,如果我没来,你就去战场找我,如果你没来,我就去天雷镇找你。”
“好!”
二人下了楼,一个向南出镇,一个向北回酒馆。
林宇凡走了一会,见着没有人便停了下来。
“七师伯,出来吧!”
一阵风吹来,唐彻站在了前面墙头上,几天没见,竟然精神了许多。
“小子,你早发现我了?”
“你跟了那么多天,我不想发现你都难呀。”
“那为什么现在才让我出来?”
“刚才你也听见了,天羽之翼在天雷镇,我觉得你也没必要跟着我了,便让你出来了。”
唐彻鄙视一笑。
“小子,其实我早就知道你没有天羽之翼了。”
林宇凡直接反鄙视。
“那你跟我这么天做什么,不会是喜欢上老子了吧?”
唐彻一脸黑气。
“老夫来,主要是为了两件事,一是看你泄露天机没有,二是有一封信想托你带给小师妹。”
手凭空一抓,多了一封信,轻轻一掷,随风而来,飘到了林宇凡手中。
林宇凡接到手里。
“你怎么不亲自送?”
唐彻没有说话,转过身去,停了一下。
“如今我已尽知当年之事,再也不想回天岚宗了,你也务必小心,拿到师父送你的宝物之后,就快快离开,切莫太贪。”
身影一动,消失不见。
“喂,你把话说清楚,你师父什么时候送过我宝物了。”
突然想到了那张羊皮卷,差不多明白了,正要回头离开,却听唐彻声音远远传来。
“对了,还有那个锦囊,你也不用还给老夫了,就当是给你的回报,但你且要记住,忘记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
林宇凡后背一麻。
“切,老玻璃,老子跟你发生过什么了?”
口中虽如此说,心中倒也明白。
不能把林雨娇跟宋婉儿合体的告诉别人。
本想着偷看一下信的,又见上面有一个小小禁制,破很容易,可再布却难,只能作罢,沿途回到了酒馆。
伍哥几人等着他回来付钱,也没离开,还点了些牛肉和酒,这会正吃得欢,见了林宇凡过来,急忙起身。
“兄弟,你终于回来了,又有大事发生了。”
经过几天相处,林宇凡才知道这伍哥排行老三,原是个读书人,却不好好读书,天天就和人钻研宝藏、古籍什么的,几年下来,连最低等的应侍都没考上,最后只能以拾荒为生。
不过还保持着读书人应有的特点,总喜欢把小事说大。
林宇凡听了,也不觉奇怪。
“什么大事?”
“我听说青云门投降了。”
“扑!”
林宇凡一口酒喷了出来。
“什么?青云门投降了?那咱们去哪儿捡宝贝去?”
一句话把酒馆里所有人目光吸引了过来。
青云门不战而降,本是件天大的喜事,做为吃瓜群众,不能上战场挥洒豪情,只能嗨一下以示庆祝,却听到这么一句,那有不火的。
不过见着林宇凡一脸痞子样,估计也不是好惹的主,唯有投来鄙视的目光。
伍哥忙道:“兄弟,你小声一点,咱们还有得混。”
“怎么说?”
“青云门是投降了,可天刀门还在呢,天起宗那边也发了令,让邻近的天雷门、伏魔门前来支援天刀门,听说明儿一早,就会在天青云门下的五里坡一决雌雄!”
林宇凡精神大振,“那如此一来,这次参加的人数不是要增加好几倍了?”
伍哥也是一脸兴奋。
“这也就意味着,咱们能捡不少好东西了。”
“那还等什么呢?快走!”
付了银钱,在众人鄙视目光中,一行人出了门。
伍哥长年钻研宝藏,对于这地理水志知道的不少,偷了几匹马,一路抄近道,第二天天刚亮,几个人便摸到了五里坡。
远远望去,两队人马,一队白衣长剑,大概有两三千人,站在坡的北面,一队青衣大刀,大概有四千多人,站在坡的南面。
刀剑的光影映着初升的旭日,发出光闪闪的银光,勾起了众人的欲望。
只要这些刀剑的主人一死,便有可能成为他们的物品。
伍哥吞了一口口水。
“兄弟,看这阵势,今天的战斗一时半会结束不了,咱们先睡一会,养足了精神,一会好抢东西。”
他说的这个‘抢’并不是针对战场上的武者,而是针对于别的拾荒者。
五水门的这次大战空前盛大,消息早已传遍了衍州和泰州,各方拾荒者谁都不愿错过这百年难得一见的盛宴,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
就林宇凡闭目养神那么一小会,已前前后后来了十几波人,这些人中自然有人认识林宇凡,一些有武器的,便过来打招呼,随便让他帮忙取宝石。
只不过数量不多,等远方的喊杀声响远去时,他刚好分解了十把精良级武器,众人却已开始行动,拉五喊六的朝北坡冲去。
拾荒者的规矩很简单,先到者先得,后到者没得,为了获取最优的拾捡区域,众人谁也不让谁。
两边,欢呼声、呐喊声、辱骂声不断响起,场面不压于刚才的战斗。
战场之上,青衣弟子数目远远大于白衣弟子数目,预示着五水门首战必胜无疑,倒插的长剑长枪,沾染着主人和敌人的鲜血,映着已经红火的阳光,夹杂着血与汗的豪情,又意味着生命的逝去。
林宇凡一脚踹翻跑在最前面的拾荒者,带着跟上来的伍哥,冲向了死人最多的地方,血还未干,早到的火眼秃鹫和锯齿乌鸦却已经在分食他们的血肉。
“既然这样,那你何不去天雷镇走一趟呢?”
师雨童也有此想法,只是想着有林宇凡在便没有说。
“那二哥你...?”
林宇凡一笑。
为了获得更多的器魂,到了战场,他肯定会做一些违背原则的事,要是被师雨童知道了,难免损害他的高大正义的形象,最重要的是,他感觉一路过来,有人跟着他。
不用说,这个人肯定是唐彻那个老头,也是时候和他见面了。
“我就不去了,三天以后,咱们还是在天雾镇集合,如果我没来,你就去战场找我,如果你没来,我就去天雷镇找你。”
“好!”
二人下了楼,一个向南出镇,一个向北回酒馆。
林宇凡走了一会,见着没有人便停了下来。
“七师伯,出来吧!”
一阵风吹来,唐彻站在了前面墙头上,几天没见,竟然精神了许多。
“小子,你早发现我了?”
“你跟了那么多天,我不想发现你都难呀。”
“那为什么现在才让我出来?”
“刚才你也听见了,天羽之翼在天雷镇,我觉得你也没必要跟着我了,便让你出来了。”
唐彻鄙视一笑。
“小子,其实我早就知道你没有天羽之翼了。”
林宇凡直接反鄙视。
“那你跟我这么天做什么,不会是喜欢上老子了吧?”
唐彻一脸黑气。
“老夫来,主要是为了两件事,一是看你泄露天机没有,二是有一封信想托你带给小师妹。”
手凭空一抓,多了一封信,轻轻一掷,随风而来,飘到了林宇凡手中。
林宇凡接到手里。
“你怎么不亲自送?”
唐彻没有说话,转过身去,停了一下。
“如今我已尽知当年之事,再也不想回天岚宗了,你也务必小心,拿到师父送你的宝物之后,就快快离开,切莫太贪。”
身影一动,消失不见。
“喂,你把话说清楚,你师父什么时候送过我宝物了。”
突然想到了那张羊皮卷,差不多明白了,正要回头离开,却听唐彻声音远远传来。
“对了,还有那个锦囊,你也不用还给老夫了,就当是给你的回报,但你且要记住,忘记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
林宇凡后背一麻。
“切,老玻璃,老子跟你发生过什么了?”
口中虽如此说,心中倒也明白。
不能把林雨娇跟宋婉儿合体的告诉别人。
本想着偷看一下信的,又见上面有一个小小禁制,破很容易,可再布却难,只能作罢,沿途回到了酒馆。
伍哥几人等着他回来付钱,也没离开,还点了些牛肉和酒,这会正吃得欢,见了林宇凡过来,急忙起身。
“兄弟,你终于回来了,又有大事发生了。”
经过几天相处,林宇凡才知道这伍哥排行老三,原是个读书人,却不好好读书,天天就和人钻研宝藏、古籍什么的,几年下来,连最低等的应侍都没考上,最后只能以拾荒为生。
不过还保持着读书人应有的特点,总喜欢把小事说大。
林宇凡听了,也不觉奇怪。
“什么大事?”
“我听说青云门投降了。”
“扑!”
林宇凡一口酒喷了出来。
“什么?青云门投降了?那咱们去哪儿捡宝贝去?”
一句话把酒馆里所有人目光吸引了过来。
青云门不战而降,本是件天大的喜事,做为吃瓜群众,不能上战场挥洒豪情,只能嗨一下以示庆祝,却听到这么一句,那有不火的。
不过见着林宇凡一脸痞子样,估计也不是好惹的主,唯有投来鄙视的目光。
伍哥忙道:“兄弟,你小声一点,咱们还有得混。”
“怎么说?”
“青云门是投降了,可天刀门还在呢,天起宗那边也发了令,让邻近的天雷门、伏魔门前来支援天刀门,听说明儿一早,就会在天青云门下的五里坡一决雌雄!”
林宇凡精神大振,“那如此一来,这次参加的人数不是要增加好几倍了?”
伍哥也是一脸兴奋。
“这也就意味着,咱们能捡不少好东西了。”
“那还等什么呢?快走!”
付了银钱,在众人鄙视目光中,一行人出了门。
伍哥长年钻研宝藏,对于这地理水志知道的不少,偷了几匹马,一路抄近道,第二天天刚亮,几个人便摸到了五里坡。
远远望去,两队人马,一队白衣长剑,大概有两三千人,站在坡的北面,一队青衣大刀,大概有四千多人,站在坡的南面。
刀剑的光影映着初升的旭日,发出光闪闪的银光,勾起了众人的欲望。
只要这些刀剑的主人一死,便有可能成为他们的物品。
伍哥吞了一口口水。
“兄弟,看这阵势,今天的战斗一时半会结束不了,咱们先睡一会,养足了精神,一会好抢东西。”
他说的这个‘抢’并不是针对战场上的武者,而是针对于别的拾荒者。
五水门的这次大战空前盛大,消息早已传遍了衍州和泰州,各方拾荒者谁都不愿错过这百年难得一见的盛宴,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
就林宇凡闭目养神那么一小会,已前前后后来了十几波人,这些人中自然有人认识林宇凡,一些有武器的,便过来打招呼,随便让他帮忙取宝石。
只不过数量不多,等远方的喊杀声响远去时,他刚好分解了十把精良级武器,众人却已开始行动,拉五喊六的朝北坡冲去。
拾荒者的规矩很简单,先到者先得,后到者没得,为了获取最优的拾捡区域,众人谁也不让谁。
两边,欢呼声、呐喊声、辱骂声不断响起,场面不压于刚才的战斗。
战场之上,青衣弟子数目远远大于白衣弟子数目,预示着五水门首战必胜无疑,倒插的长剑长枪,沾染着主人和敌人的鲜血,映着已经红火的阳光,夹杂着血与汗的豪情,又意味着生命的逝去。
林宇凡一脚踹翻跑在最前面的拾荒者,带着跟上来的伍哥,冲向了死人最多的地方,血还未干,早到的火眼秃鹫和锯齿乌鸦却已经在分食他们的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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