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俩前后两脚出门,方向相反,速度也截然不同。
一个怀着借钱的沉重心思,脚步走得很慢,几乎是一步一下犹豫。
昨天晚上,良老爹想了很久,想了很久也没能想出自己的家里到底有哪个算是富贵亲戚。
最后他只能决定,先找自己的几个老朋友开口,借一下他们家的余粮。
然后到秋收结束,用自己的粮食还债,忍一忍冬天也就过去了。
毕竟不管怎么说,小混蛋也是自己的儿子,是老良家的独苗。
只要小混蛋争点气,努力钻进寻隐山的门下,到时候不说出人头地,起码也能三餐不愁,之后攒点钱,娶个婆娘,也好为老良家开枝散叶。
这样算下来,哪点不比在农村做个农民强?
天天累死累活地挣口饭吃。
想到这里,老爹的脚步顿时又轻快了许多,那张老脸,也变得有些黑到发亮。
至于良天赐,他和老爹不同,老爹的脚步向着村内,他的脚步则是努力地朝着村外赶去。
为了避免他那刀子嘴、豆腐心的老爹借钱速度太快,良天赐只能拿出全身的气力奋力奔跑,像一只轻盈的蝴蝶。
只一纵,便纵出两丈远,再眨眨眼,已经有十丈开外。
如此的行进速度,不到一刻钟,良天赐就已经来到了村口的老杨树底下。
抱着包袱,良天赐倚靠在树上,若无其事地叼起了草根。
“怪了,这小胖子,怎么还不过来?”
焦心地等待着,时间一点一滴流过,清晨的雾光在朝阳的驱赶下,变得蒙蒙如纱,一点即破,而那贝有金的身影,却比朝阳都要姗姗来迟,迟迟不肯冒出。
直到小半个时辰后,才看见一道臃肿的身影奋力地朝着村口跑来。
“小混蛋!”
急急忙忙地,贝有金颤着一身福肉来到良天赐面前,胸口上还抱着一轮玉盘大小的圆形包裹,上来二话不说,直接把包裹塞进到良天赐的怀里。
“小混蛋!这可是我家里最值钱的东西了!”
“最值钱的东西?!”
良天赐惊得合不拢嘴,摸着怀中包裹的轮廓,脑袋有点发震。
“我听说,贝家有个传家宝,是当年发家老祖贝阡陌从南疆的客商手里淘换来的,通体形如满月,雕着兰芝甘草,拿在手上,还能闻到有百花的香气,所以名为——香月……”
端在鼻尖上,良天赐轻轻一嗅,顿时间香气满怀,良天赐整个人如陶醉在花海中。
“妙!妙不可言啊!”
良天赐叹道,接着才反应过来,抬手就给贝有金一个爆栗。
“你怎么把自己的传家宝都给拿出来了?!是不是想让人以为本大爷在诈骗你们家的宝贝?!”
“哎呦!”
贝有金吃疼地摸着脑袋,嘟着肉脸不满地委屈到。
“小混蛋,不是你说要去寻隐山,然后问我借钱的嘛!我想了想,你这到了寻隐山,人事肯定少不了,一般的金银珍珠人家又看不上,所以这才把香月给你,好让你能顺利拜师。”
“原来你是这么想的。”良天赐有些意外,稍后不由地仰天大笑起来,“哈哈哈…好一颗为兄弟两肋插刀的赤朱心,妙哉!妙哉!有金啊,你可真是个妙人!”
“赤猪心?妙人?”贝有金费解地轻念着,“这是在骂我还是在夸我?”
“来来来,有金,我和你说。”良天赐把包裹递还了回去,“我这次去寻隐山,只要路费,不用人事!”
“不行吧!人事人事,是人都得这点事,你不准备怎么行?”
“放心,我自有分寸!”
说罢,在贝有金狐疑的眼神中,良天赐熟练地伸手在他身上摸动起来,从贝有金那圆滚滚的肚皮上,摸出钱袋,信手颠出了十两,一分不多一毫不少。
“这十两,是我借你的,以后一定还你。对了,我要的纸和笔呢?”
“带了带了!”
虽然不明所以,但贝有金还是麻利地从背后掏出了纸笔墨砚。
“小混蛋,你要这个干吗?你又没上过学堂。”
“没上过学堂就不能会写字了?迂腐!嘿嘿…既然你这么浅见,那我就天才一把给你看!”
说完,铺纸研磨,良天赐大笔一挥,洋洋洒洒的数百字一气呵成,待到墨气稍干,便收起交给目瞪口呆的贝有金说道,“你把这封信带给我老爹,他老人家不识字,就麻烦你多费心一下,念给他听。”
“一定,一定!”
“嗯!那我走了,你也好好保重!待我衣锦还乡,一定和你把酒言欢!”
摆摆手,良天赐潇洒离去,好似他原本就是红尘中的一名浪子,只是在这小小的小柳村中,小小地逗留了片刻。
怔怔地,贝有金才喃喃道,“我爹说,我还没娶媳妇,还不能喝酒……”
此时,一人远行,一人远眺,天色才逐步大亮。
在村子里打转了一圈,疲倦的良老爹才怀揣着三两二分钱银子,低着脑袋,有气无力地推开家门。老爹的双唇嗫嚅着,等了很久才吐出话来,“小混蛋!给老子滚出来,该准备赶路了!”
“哼!天赐已经出去很久了。”
良老娘一脸埋怨地靠在门口,脸色不善地说道,“都怪你,没事和孩子闷什么气!现在好了,孩子好不容易有点心思,全叫你给吓没了!”
“这…这我哪知道啊!”
被老伴说得气软,良老爹发愁地直挠后脑袋。
他心里嘀咕着,这种情况该怎么补救?打儿子倒是顺手,劝儿子还真没有过!
气氛僵持着,门外,悠悠地响起一阵敲门声。
“有人在家吗?良老爹在家吗?”
“谁啊!”连忙仓皇地逃离庭院,良老爹去到门口迎人,“是贝少爷啊!今天赶这么早?”
“良老爹,天赐托我给你带点东西。”
从怀中掏出信纸和小包银两,贝有金双双交付到良老爹的手上。
摸着钱袋,又攥着信纸,不识字的良老爹急得两眼发红,四十年过去了,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甭提通篇的离别之意。
“老爹,天有点晒,太阳底下您大概是看不清,我眼力好,还是由我来念一遍给您听吧。”
贝有金主动要求着,接过信纸,朗朗开腔。
“吾父亲启,今闻前程有光,子不得不量身而动。
子虽年幼,但亦知农耕之要在于辛勤操劳,不可荒废度日。恰逢金秋谷收,乃农忙之要时,故不能以远忧而忘近虑。
望父莫予忧心。
天赐虽不才,但亦灵活巧变,此去寻隐,短短百十里路,想来不消三五光景,便能窥见成败,若成,当以快马疾箭,不成,则返之。
综上,盼父当以农耕为要,稍作耐心,待儿消息归来,再做情绪。
此处,先三拜,拜父安心,又三拜,拜母安心,再三拜,拜不别之羞。良天赐亲笔!”
“这…这是小混蛋写的?怎么写得那么叫人听不懂呢?”良老爹难以置信,接着又喜笑颜开,“我家小混蛋,都学会写字了!”
一个怀着借钱的沉重心思,脚步走得很慢,几乎是一步一下犹豫。
昨天晚上,良老爹想了很久,想了很久也没能想出自己的家里到底有哪个算是富贵亲戚。
最后他只能决定,先找自己的几个老朋友开口,借一下他们家的余粮。
然后到秋收结束,用自己的粮食还债,忍一忍冬天也就过去了。
毕竟不管怎么说,小混蛋也是自己的儿子,是老良家的独苗。
只要小混蛋争点气,努力钻进寻隐山的门下,到时候不说出人头地,起码也能三餐不愁,之后攒点钱,娶个婆娘,也好为老良家开枝散叶。
这样算下来,哪点不比在农村做个农民强?
天天累死累活地挣口饭吃。
想到这里,老爹的脚步顿时又轻快了许多,那张老脸,也变得有些黑到发亮。
至于良天赐,他和老爹不同,老爹的脚步向着村内,他的脚步则是努力地朝着村外赶去。
为了避免他那刀子嘴、豆腐心的老爹借钱速度太快,良天赐只能拿出全身的气力奋力奔跑,像一只轻盈的蝴蝶。
只一纵,便纵出两丈远,再眨眨眼,已经有十丈开外。
如此的行进速度,不到一刻钟,良天赐就已经来到了村口的老杨树底下。
抱着包袱,良天赐倚靠在树上,若无其事地叼起了草根。
“怪了,这小胖子,怎么还不过来?”
焦心地等待着,时间一点一滴流过,清晨的雾光在朝阳的驱赶下,变得蒙蒙如纱,一点即破,而那贝有金的身影,却比朝阳都要姗姗来迟,迟迟不肯冒出。
直到小半个时辰后,才看见一道臃肿的身影奋力地朝着村口跑来。
“小混蛋!”
急急忙忙地,贝有金颤着一身福肉来到良天赐面前,胸口上还抱着一轮玉盘大小的圆形包裹,上来二话不说,直接把包裹塞进到良天赐的怀里。
“小混蛋!这可是我家里最值钱的东西了!”
“最值钱的东西?!”
良天赐惊得合不拢嘴,摸着怀中包裹的轮廓,脑袋有点发震。
“我听说,贝家有个传家宝,是当年发家老祖贝阡陌从南疆的客商手里淘换来的,通体形如满月,雕着兰芝甘草,拿在手上,还能闻到有百花的香气,所以名为——香月……”
端在鼻尖上,良天赐轻轻一嗅,顿时间香气满怀,良天赐整个人如陶醉在花海中。
“妙!妙不可言啊!”
良天赐叹道,接着才反应过来,抬手就给贝有金一个爆栗。
“你怎么把自己的传家宝都给拿出来了?!是不是想让人以为本大爷在诈骗你们家的宝贝?!”
“哎呦!”
贝有金吃疼地摸着脑袋,嘟着肉脸不满地委屈到。
“小混蛋,不是你说要去寻隐山,然后问我借钱的嘛!我想了想,你这到了寻隐山,人事肯定少不了,一般的金银珍珠人家又看不上,所以这才把香月给你,好让你能顺利拜师。”
“原来你是这么想的。”良天赐有些意外,稍后不由地仰天大笑起来,“哈哈哈…好一颗为兄弟两肋插刀的赤朱心,妙哉!妙哉!有金啊,你可真是个妙人!”
“赤猪心?妙人?”贝有金费解地轻念着,“这是在骂我还是在夸我?”
“来来来,有金,我和你说。”良天赐把包裹递还了回去,“我这次去寻隐山,只要路费,不用人事!”
“不行吧!人事人事,是人都得这点事,你不准备怎么行?”
“放心,我自有分寸!”
说罢,在贝有金狐疑的眼神中,良天赐熟练地伸手在他身上摸动起来,从贝有金那圆滚滚的肚皮上,摸出钱袋,信手颠出了十两,一分不多一毫不少。
“这十两,是我借你的,以后一定还你。对了,我要的纸和笔呢?”
“带了带了!”
虽然不明所以,但贝有金还是麻利地从背后掏出了纸笔墨砚。
“小混蛋,你要这个干吗?你又没上过学堂。”
“没上过学堂就不能会写字了?迂腐!嘿嘿…既然你这么浅见,那我就天才一把给你看!”
说完,铺纸研磨,良天赐大笔一挥,洋洋洒洒的数百字一气呵成,待到墨气稍干,便收起交给目瞪口呆的贝有金说道,“你把这封信带给我老爹,他老人家不识字,就麻烦你多费心一下,念给他听。”
“一定,一定!”
“嗯!那我走了,你也好好保重!待我衣锦还乡,一定和你把酒言欢!”
摆摆手,良天赐潇洒离去,好似他原本就是红尘中的一名浪子,只是在这小小的小柳村中,小小地逗留了片刻。
怔怔地,贝有金才喃喃道,“我爹说,我还没娶媳妇,还不能喝酒……”
此时,一人远行,一人远眺,天色才逐步大亮。
在村子里打转了一圈,疲倦的良老爹才怀揣着三两二分钱银子,低着脑袋,有气无力地推开家门。老爹的双唇嗫嚅着,等了很久才吐出话来,“小混蛋!给老子滚出来,该准备赶路了!”
“哼!天赐已经出去很久了。”
良老娘一脸埋怨地靠在门口,脸色不善地说道,“都怪你,没事和孩子闷什么气!现在好了,孩子好不容易有点心思,全叫你给吓没了!”
“这…这我哪知道啊!”
被老伴说得气软,良老爹发愁地直挠后脑袋。
他心里嘀咕着,这种情况该怎么补救?打儿子倒是顺手,劝儿子还真没有过!
气氛僵持着,门外,悠悠地响起一阵敲门声。
“有人在家吗?良老爹在家吗?”
“谁啊!”连忙仓皇地逃离庭院,良老爹去到门口迎人,“是贝少爷啊!今天赶这么早?”
“良老爹,天赐托我给你带点东西。”
从怀中掏出信纸和小包银两,贝有金双双交付到良老爹的手上。
摸着钱袋,又攥着信纸,不识字的良老爹急得两眼发红,四十年过去了,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甭提通篇的离别之意。
“老爹,天有点晒,太阳底下您大概是看不清,我眼力好,还是由我来念一遍给您听吧。”
贝有金主动要求着,接过信纸,朗朗开腔。
“吾父亲启,今闻前程有光,子不得不量身而动。
子虽年幼,但亦知农耕之要在于辛勤操劳,不可荒废度日。恰逢金秋谷收,乃农忙之要时,故不能以远忧而忘近虑。
望父莫予忧心。
天赐虽不才,但亦灵活巧变,此去寻隐,短短百十里路,想来不消三五光景,便能窥见成败,若成,当以快马疾箭,不成,则返之。
综上,盼父当以农耕为要,稍作耐心,待儿消息归来,再做情绪。
此处,先三拜,拜父安心,又三拜,拜母安心,再三拜,拜不别之羞。良天赐亲笔!”
“这…这是小混蛋写的?怎么写得那么叫人听不懂呢?”良老爹难以置信,接着又喜笑颜开,“我家小混蛋,都学会写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