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夫记之侯门长媳 第十六章 相遇

小说:选夫记之侯门长媳 作者:水墨青烟 更新时间:2024-08-19 12:47:35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来人出乎了林森的意料,一男一女,衣着锦绣,浑身透着一股子贵气,极为的眼生。

  不禁充满了防备,不知这二人与郑一鸣有何关系?

  水清漪看着眼前的人,并未曾见过。上下打量了一眼,他的体格与浑身散发的气息,令她断定这是常年征战沙场的人。

  水清漪看着他眼底的防备,自报家门:“我们来找珮儿。”

  林森皱了皱眉,水清漪与长孙华锦的名头听过,却是没有见过。心想他们也不敢糊弄人,于是将二人带上云景山。

  萧珮见到二人,极为的诧异。几步上前,将水清漪拥进怀中:“你可算来看我了!瞧你这没出息的,几次过门而不入,今日若不是林森将你放上来,我都不打算见你!”

  水清漪满心尴尬,当年追着花千绝跑,的确几次经过云景山与边陲,她都不曾与萧珮见上一面,愧疚的说道:“当初情非得已,还望你见谅。”

  萧珮不过说说而已,看着水清漪清减了不少,放开她道:“回来不打算走了?”

  “只是来看看你。”水清漪缓缓的笑道:“你呢?不打算回去了?”

  萧珮神色黯淡:“柳家我是回不去了。”

  水清漪一怔:“郑一鸣的人守在将军府门外?”

  萧珮颔首,目光森然的说道:“我如今是无暇收拾他,待边陲平定,我定要歼灭了他。”

  “只是孩子……”水清漪看着在窗口探头张望的小男孩,他的眉眼与郑一鸣极为的相像,一眼便知是谁家的孩子。不禁想到了小玥儿,他们都还那样小,需要父母的关怀。

  她极为的失职,如今却是不想要萧珮一直错下去。

  郑一鸣固然有错,孩子可以让他们相认。眼前是个聪慧的孩子,断然不会弃了萧珮,与郑一鸣在侯府生活。

  心思百转间,水清漪又觉得她多想了,萧珮有她自己的打算,看着远处的林森,试探的说道:“你总得给孩子一个爹,不打算让他与郑一鸣相认,何不给他找一个?”

  “知心、得心、放心的男人太少。”萧珮全然看透,这些情啊,爱啊,不过是徒增烦忧罢了。

  水清漪知道这一回郑一鸣伤透了萧珮,感情的事情,完全看缘分。萧珮很有主见,她自己也是一团糟,不能提供有用的意见。叹息道:“福祸旦夕,珍惜身边的一切,过好当下。”

  萧珮明白水清漪的意思,羡慕的说道:“你很幸运。”

  “可这份幸运,差点被我给弄丢了。”水清漪眸子里布满了沧桑,经历了这麽多,她明白孰轻孰重。

  萧珮心中感慨,长孙华锦他的这份心胸,注定他会是赢家。

  只可惜,她不会看人,所嫁之人,并非良缘。

  她无妨,可怜的是孩子。

  她不是看不见稚儿见到林森时,眼睛里的期待,希望她点头,告诉他林森是他的父亲。看到稚儿眼底的失望,她不是不心疼。但是有些事,不是你想要便能去做。她的性格是宁为玉碎,也不愿将就。

  从郑一鸣宿在南宫筱的院子里起,便断了多有的情份。

  “你就是太固执了。”水清漪不再多说其他,从长孙华锦手中将包袱拿了过来,递给稚儿道:“这是送给你的礼物。”

  稚儿没有收,看着萧珮,见萧珮点头,这才接了过去。

  “收了见面礼,喊一声干娘。”水清漪揉了揉萧稚的小脑袋,轻言细语道:“你还有一个小妹妹,下回你去西越的时候,带你见她可好?”

  萧稚睁大眼睛看着水清漪不说话。

  萧珮走过来,示意他自己去玩,对水清漪道:“这次回来,当真只是来看看我?”

  “你在东齐国,应该了解这里的形式。当初离开的匆忙,有些事并未处理好。伏筝呢?你可知她的下落?”水清漪没有忘记,伏筝当初可是救过她的命,她是长孙华锦的妹妹。

  “她这些年自己开了一间药铺子,文成侯大少爷文晋时常去看望她,想要娶她为妻,只是伏筝不曾松口。”萧珮觉得那个文晋不太靠谱,为人风流,喜怒不定,并非好相与之人。

  伏筝性子执拗,虽然什么都不说,全都放在心里,正因为此,才糟糕。

  水清漪一怔,伏筝对文晋也是有情丝在,她不肯松口,莫不是父兄不在,她不能自己做主?

  想到此,水清漪看向长孙华锦:“你可要寻个时机,去渐渐伏筝?”

  长孙华锦眉头微蹙,当年伏筝说过婚事由父母做主,长孙宏这几年并不曾回京,因此耽搁了伏筝的婚事。

  “不必了,我修书一封给她。”长孙华锦不想踏入东齐国这是非之地。

  “也好。”

  ……

  萧稚缠着林森带他去打猎,林森拗不过萧稚,带着他去了后山打猎。

  两个时辰过去了,林森猎到几只野鸡与两只兔子。

  萧稚脸上并没有多少笑容,瞪了林森手里的兔子好几眼:“我明明按照你的方法射箭,为何没有射中?”

  “那是你年纪太小,拉不开弓。”林森并未想到萧稚气没有消,还在纠结在拉弓射箭上:“你长大了,定能拉大弓,上战场杀敌!”

  “你小时候也拉不开弓箭?”萧稚好奇的问道。

  林森讪讪的挠着后脑勺,点头道:“我第一次拿弓箭的时候,十三岁了。等你十三岁,豹子都能猎到!”

  “兔子。”

  “嗯?”林森一时转不过弯来。

  “豹子那么凶险,我才不要,可以猎兔子就可以了!毕竟,我还是孝。”萧稚不可取的目光看着林森,小腰板儿挺直,大摇大摆的在前面走着。倏然,看着草丛里有一只灰白相间的兔子,兴奋的扑了过去。

  兔子一蹿,好几米外。

  萧稚倔脾气上来了,跑着追了过去。

  林森看了一眼地势,连忙喊道:“那里是下山,你别乱跑,危险!”

  萧稚全副心思被兔子给吸引住,哪里听林森的话?年纪虽小,伸手却是被萧珮操练的极为敏捷。几个后跟翻,追赶上兔子。伸手揪住了兔子的耳朵,萧稚得意洋洋,脚下踩空跌落了下去——

  “稚儿!”林森撇下手里的东西,电射般飞跃而下。

  “啊——”

  萧稚身子急剧的滚到了山底下,身子被刮伤了,却是没有磕碰着。眼见兔子要跑了,萧稚一个翻身,利落的去追。

  林森下来,只看到萧稚的背影,无奈的摇头,跟了上去。

  萧稚毕竟是孝子,一番折腾,体力早已不支。踩到一块石头,被绊倒了。

  “别追了,它跑到官道上去了。你娘叮嘱过,不许你下山。”林森警惕的看了一眼四周,并没有马车与行人,心里不禁松了一口气。“你脸上都刮伤了,你娘看见了,又要训人了!”

  萧稚倔强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目光死死的盯着不远处腿也受伤的小兔子,一瘸一拐的蹦跶。

  “我给你抓,你别动。”林森妥协的说道。

  萧稚并不买账:“你想娶我娘,所以讨好我?你别浪费时间了,我娘不会嫁给你。”

  林森吸了一口气,这熊孩子,欠收拾!

  “这话怎么说?”林森话一出口便后悔了,他怎么能和一个毛头孝计较?

  萧稚一副大人的口吻,理所当然的说道:“那是自然,乳母说我与爹爹相似,旁人都说我长的好看,那我爹爹肯定也是长的好的,阿娘都可以不要爹爹,又怎么看的上你?”

  林森切了一声,决定替萧珮教育这以貌取人的小毛头:“林叔叔长的也不差,你爹爹那是小白脸儿。你娘自然是喜欢林叔叔这样的人……”林森话未说完,萧稚已经跑远了。“站住,那边危险……”

  林森看到一辆马车疾驰而来,吓得心都要停止跳动,飞跃过去,马车在距离萧稚一米远的剧烈停住。

  马匹嘶鸣一声,在原地踏步。

  林森抱走萧稚,目光阴鸷的看着这辆马车,马车上挂着镇西侯府的牌子,心一沉,郑一鸣!

  转身要走,萧稚泥鳅一样,挣脱林森跑到马车下抓着被吓呆的兔子。得意洋洋的说道:“林叔叔,我抓到了!”从马车下爬出来,弄得满脸灰尘,看不清模样,只有一双眼睛,格外的清澈有神。

  林森凶神恶煞的瞪着萧稚,想要威慑他,带着他在马车上的人下来之前离开。

  方才拎起萧稚,马车帘子瞬然掀开。锦衣玉带的郑一鸣站在马车上,颇有些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二人。目光落在林森身上,缓缓的移开淡淡的扫了萧稚一眼。倏然,视线再度回到萧稚的身上。

  林森冷哼了一声:“怎么赶车的?冲撞到孩子有你好看!”说罢,冷着连训斥萧稚:“下回莫要乱跑,再有下次,让你娘狠狠收拾你!”

  萧稚一声不吭的看着马车上的郑一鸣,眼睛里有着好奇,摸了摸自己略微有些鹰钩的鼻子,张嘴要开口说话。

  林森心一沉,连忙捂着萧稚的嘴大步往回走。

  郑一鸣古怪的看着二人,出声道:“这位壮士且慢,请问云景山如何走?”

  林森随意的指着一条相反的路,带着萧稚头也不会的快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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