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皇宫有点怪 120 番外三

小说:这个皇宫有点怪 作者:浅淡色 更新时间:2024-08-20 07:11:33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番外三

  该如何形容第一次见到那个姑娘时的心情呢?

  心脏砰砰砰跳个不停, 脸上不自觉的发热, 只是看着她红色的发绳, 看着她绿色的裙边都觉得羞耻, 却怎么也舍不得移开视线。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姑娘呢?

  眼睛里面仿佛装满了星星, 只要轻轻的眨一眨, 就能让人为她去划动银河, 采摘里面的星子,好去盈满她的眼睛。

  沈梧是第二天才知道,这个姑娘, 是村里秀才的独女,名字叫林香。

  秀才刚到迎柳村不久,暂且住在村中的东面, 因为沈梧家旁边有个空置的老屋, 于是就暂且先住在这里,等到村中的房子盖好了, 再住进去。

  正是鸟语花香的时节, 老屋空置了许久也不见潮湿, 沈梧就这样看着隔壁进进出出, 过了好一会儿, 一个姑娘走出了出来。

  清晨的阳光甚是明媚,小小的姑娘穿着一身绿裙子, 舒展的腰肢比村头的柳条还要细嫩,发梢上面的红绳子一甩一甩, 沈梧的心也跟着那发梢一甩一甩, 甩的仿佛都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体里了,而是跟着那姑娘,去到了隔壁。

  沈梧觉得,自己可能生病了。

  不然怎么心脏怎么会跳的这般快,脸颊,也这般热,甚至眼睛,都不由自己了呢?

  院中搬家累了,正在舒展腰肢的小姑娘好像感觉到了什么,目光向这边轻轻一扫,沈梧猝不及防之下,只来得及将头低下,却忘了自己仍然扒在墙头的双手。

  “哈哈哈……”

  沈梧听到姑娘的笑声,很清脆,就像是她的人一样娇嫩的声音,让他莫名的,脸色更烧了。

  这就是两个人的初遇了。

  林秀才家没有娘子,只有他与他的女儿相依为命,沿途走了许久,才终于决定在迎柳村安顿下来。

  里正对此表示十足的欢迎,当知道林秀才打算在这里长住的时候就更开心了,因为这可是秀才呀!

  整个迎柳村里面,学识最高的就只有里正了,然而里正自己,也只是个小小的童生而已,如今一个秀才要来到他们村中,怎么能让里正不欢迎呢?

  而当知道林秀才是个秀才的时候,村中的人表现出了比里正还要丰沛的热情,鸡蛋、蔬果、自家采摘的野货,应有尽有,不过短短两三天,就摆满了小小的庭院。

  沈梧的母亲也叫他去送了点东西,不多,不过是一篮子蔬果而已,都是自家种的,并不费钱财。

  沈梧初时还不明所以,但是想到这样说不定可以近距离见到那个姑娘,甚至还能数一数她的睫毛,嗅一嗅她的香气,沈梧就觉得自己这一趟必须去,所以拿着篮子就出了门。

  然而可惜的是,沈梧并没有见到他想见到的姑娘,只是见到了并没有多少书卷气反而有点像猎户的林秀才。

  将篮子递了过去,沈梧有些失落的回了家,对母亲的问话也有些淡淡的,林秀才怎么样?

  林秀才当然就是那样呀,也没有怎样啊。

  过了半晌,还是按捺不住,忍不住偷偷的又去墙头瞄了瞄,正好看到窗里的一抹绿意,像是林姑娘的裙衫。

  沈梧眼睛亮了起来,虽然只有那一抹,连个人影都看不全,但是沈梧还是看的津津有味,若不是母亲叫他吃晚饭,想必一天都不会腻。

  而直到三天之后,沈梧才知道母亲那天为什么这样问。

  因为里正想要林秀才给村中的孩子启蒙。

  村中的孩子很少有识文断字的机会,一是因为家中无财,光是笔墨的费用就供不起,更别提还有束脩要交了,二则是迎柳村中就没有出过童生以上功名的文人,而若是镇上,则路远,且镇上花费不小,所以整个迎柳村,除了里正一家勉强识字之外,剩下的都是一字不识的文盲。

  所以当知道村中终于来了一个林秀才、并且这个秀才并不打算考举人,而是在村中长住的时候,村民们都沸腾了。

  一定要把这个秀才留下来,若是这个秀才肯给村中小童启蒙的话,那就更好了。

  所以林秀才才会那么受欢迎呀,就连母亲都让沈梧去送礼物呢!

  其实沈梧从没有觉得不识字有什么不好,村中的人都是这样,祖祖辈辈也过来了,他们家虽然母亲身体不是很好,在他小时也有些艰难,但是在他十岁以后,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不管是下地干活还是养鸡养鸭,沈梧都是一把好手,他人聪明学的快,就算家中田亩不多,但是几年经营下来,也足够他与母亲生活。

  可是现在……他遇到了那个姑娘。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他想着那个姑娘柳条一样纤细的腰肢,想着姑娘满身的斯文书卷气,第一次开始有那么点自卑。

  他只是庄家孩子,如同这村中每一个孩子那样,只是比起人家来,他们家里面更不殷实,也不富足,这样的他,能带给姑娘什么呢?

  况且,他还不识字,就连姑娘说了什么话,他恐怕都接不上口吧。

  即使他们从开始到现在还一句话都未曾说过。

  所以,当听到母亲说,希望林先生能教导村中的蒙童的时候,沈梧第一次希冀,自己可以和林秀才一起识字。

  那样,是不是就能够离他喜欢的姑娘近一点呢?

  好在,林秀才真的是个很好的人,在里正提出的时候,林秀才立刻就答应了,甚至连束脩都不要多少,基本上村中所有的家庭都可以负担。

  村民沸腾了,母亲也十分高兴,虽然家中存粮并不多,但是那一点点束脩还是能拿得出的,只是日子要稍稍紧一点,但是这相对于识字来说,并不算什么。

  对于沈母的日子稍稍紧一点,对于沈梧来说却是没办法接受的,因为沈母的紧一点,意味着自己每次只吃一半的饭,而留给沈梧全部,沈梧怎么能接受呢?

  但是沈母在这方面有着非同一般的执拗,沈梧想了想,还是决定上山一次。

  打一些野味回来换取粮食,如今正是春天,万物初生的季节,野味也足够丰足。

  虽然山上有些危险,但是只要小心一点,不要深入,应该还是可以的吧。

  沈梧就这样悄悄的瞒着母亲,拿着柴刀上了山。

  山路曲折,好在最近没有下雨,路并不滑,也相对好走,沈梧在刚上山不久就看到了一只野鸡,顿时心喜。

  对于从小就琢磨着怎么打野味赚家用的孩子来说,一只野鸡并不算难捉,所以沈梧只花了不大的力气,就将它捉住了。

  放在背篓里,沈梧决定下山了,一只野鸡已经足够换取一点粮食了,撑过这段日子并不难,可是就在沈梧转身的那一刹那,一只野兔忽然窜了过来。

  沈梧眼睛一亮,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

  而就在沈梧想要给这个野兔也来一刀,赚一笔家用的时候,却忽然听到野兔身后传来的粗重的喘息声。

  声音低沉而又粗哑,还伴着沉重而凌乱的脚步声,沈梧几乎立刻僵直了身子,随后头也不回的就往山下跑。

  是野猪!

  沈梧对自己的记忆很有信心,只要被他见过的听过的就不会忘记,而野猪的声音,正是前年有一次跟随村人一起冬猎的时候听到过的,对野猪的大力气和那双大尖牙,沈梧可谓是记忆犹新。

  决不能被野猪追到,他打不过这个大块头的。

  只是被野兔耽误那一下,到底是有些晚了。

  粗重的喘息就在身后,沈梧拼命地跑,也没能甩开,就在慌不择路之下撞到了树干的那一瞬间,沈梧想了很多。

  有辛苦把他养大的母亲,有家中还抱着窝的两只老母鸡,有护院的胭脂鹅,还有那个,刚刚搬到他隔壁,他还来不及与她说一句话的,那个小姑娘。

  如果自己死了,她连自己的名字恐怕都不会知道,沈梧那一刻,感觉十分不甘心。

  如果真的能活下来,他一定要告诉她他的名字,沈梧,这样如果有一天自己离开了,她也会记得他的。

  一阵疼痛袭来,沈梧感觉自己可能要死了,就在他以为自己会被野猪顶了个对穿的时候,却听到了沉重的“碰”的重物倒地的声音。

  沈梧来不及思索自己为什么还没死,而是用仅剩的力气飞快的爬上树,而等到目光穿过树叶的一瞬间,沈梧感觉自己仿佛看到了奇迹。

  因为那个据说是读书很厉害的那个秀才,居然用一杆□□刺穿了野猪?

  从野猪的右眼挑进去,直直的穿过了野猪的整个下颚,从脖子里面穿了出来。

  而刚才重物落地的震动声,就是野猪倒地的声音。

  沈梧呆若木鸡。

  林秀才在将□□□□之后,才看向树上,语气询问道:“可有受伤?我看野猪刚才撞了你一下。”

  面对喜欢的小姑娘的父亲,沈梧莫名的有些不好意思,他跳下树来,本想潇洒的说句“没事”,但是首先却是一个趔趄,随后趴在地上起不来了。

  刚才紧张的时候还没注意到,如今放松下来,后背痛的简直不能忍,沈梧的“没事”是说不出来了,一句“哎哟”就已然先出口。

  “伤到了哪里,是后背吗?”

  林秀才蹲在地上,“你且先忍着点,我仔细看看。”

  随后就将沈梧拎起来,外衫一扒,就看到了后背两个重重的淤点。

  林秀才心中一凛,沈梧还想要撑面子的站起来,保证自己男子汉的尊严,穿好衣服回家,可是林秀才不过在那瘀点上一按,沈梧就忍不住哀嚎出声。

  “痛!痛痛痛痛痛!”

  “哪种痛?感觉一下,內腑可有痛处?骨头还没断。”

  沈梧呲牙咧嘴,“内腑不痛。”

  林秀才这才松了一口气。

  拉了沈梧一把,林秀才一边将外衫递给他一边说道,“没什么大事,但是要疼个十几天了,回去找个大夫开点散血化瘀的药膏抹一抹,将淤血按揉开才能好。”

  沈梧郁闷极了,不过上个山,不止被野猪追,还被喜欢姑娘的父亲看到了自己的糗样,沈梧都要没脸见人了。

  而伤到了身体就更让他郁闷了,母亲那边向来是不同意他进山的,这次还是偷偷出来的,若是被母亲知道,她定要伤心难过的。

  而且春耕就要开始了,他的伤总要有人帮他上药,不然若是不好,春耕可怎么办呢?

  再加上找大夫开药还需要的银钱,沈梧感觉自己简直大亏特亏了。

  沈梧一瘸一拐的将自己沿途掉落的背篓捡起来,林秀才在一边看着,总觉得担心,“我扶你下山。”

  沈梧想说不用,但是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一时逞强的后果就是耽误几个时辰,到时候天色晚了,母亲一定会担心。

  所以他只是默默的点了点头,小声的说道,“谢谢你。”

  林秀才意外的爽朗,听到声音忍不住笑道,“没事的,谁见到都会帮一把的。”

  “可是野猪怎么办?”

  这时候的村民们大多数还是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一顿肉,平时的时候鸡蛋都很少吃,野猪这样大的野物是极为少见的,如果拖回去,少说能卖上十几两银子。

  这比沈梧他们家所有的存银都要多了。

  不过沈梧也没有多羡慕,毕竟这都是靠林秀才的本事,要是他,想要干倒一只野猪,那是万万不能的,就算带着武器也很悬。

  林秀才也有些蹙眉,但是看着身边的小少年,林秀才只是稍微停顿了下就开口说道,“没关系,野猪先放在这里,我先送你下山。”

  “可是万一野猪被其他的野物拖走了怎么办?”

  小少年的担心让林秀才忍不住笑意,又摸了摸沈梧的脑袋才道,“不过一只野猪罢了,没事的。”

  沈梧瞪大了眼睛,不过,一只野猪,罢了?

  这可是十几两银子呢!

  从小就节俭的少年简直忍不了,顿时也顾不上自己后背疼了,“先把野猪拖下去吧,至于我,在这里等等也没关系的。”

  林秀才拿执拗的少年没辙,可是独自留少年在这里也不放心,于是两人商定下,只好由林秀才先将沈梧送到山脚,然后等林秀才将野猪送回村中之后再来接他。

  沈梧这下松了口气,不过是到山脚而已,费不了多少功夫,这么点时间,野猪也不会被其他东西拖走。

  “不过,你如果到村里面,可千万不要说我在山里的事情,不然被我娘知道了,我一定会挨骂的。”

  “你还知道自己会挨骂?”林秀才挑了挑眉头,表情满是面对不听话孩子的不满意。

  沈梧皱了皱鼻子,小声嘟囔道,“不是想赚点家用好交束脩给你嘛……不想让阿娘太辛苦。”

  沈梧的声音很小,甚至如果不是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连他自己都未必听得清,但是走在旁边的林秀才闻言却顿了顿,看向沈梧的面色多了几分温和。

  没有多耽误时间,林秀才在将沈梧放到山脚之后就折回去拖野猪,而直到这时,沈梧才知道林秀才的力气究竟有多大。

  因为林秀才一来一回的脚程居然比沈梧自己走的时候还要快。

  而沈梧这一等,就等了足足一个时辰,林秀才在村里被村民询问了一会儿,才找了个借口出来,而刚到山脚处,就看到某个少年趴在石头上,活像一只小乌龟。

  按捺住笑意,林秀才拍了拍沈梧的肩膀,“我们走吧?”

  “好。”

  休息了一会儿之后,后背已经没有开始那么疼,沈梧拿着背篓一瘸一拐,走了好一会儿,才犹豫的将自己之前想了好久的请求说出口,“林秀才,我可以请你帮我上药吗?”

  家里还有一点点跌打酒,就先不去大夫那里开了,顶一顶先用着,只是上药,不想让阿娘知道,就只有找人帮忙了。

  而村里的那些男娃,沈梧不知怎么,总是和他们玩不到一起去,而且他们也不是可以保守秘密的人,沈梧实在是无法信赖。

  林秀才在回村中一趟之后也知道了沈梧的背景,对于沈梧的小心思自然一眼就看出来,“不想让母亲知道?”

  “嗯。”

  乖巧的样子全然不像之前捉野鸡的灵巧和逃离野猪时候爆发的野性。

  “好。”

  孝顺的孩子总是值得嘉奖的。

  于是沈梧就这样到了林秀才的家。

  “香香,去将祛瘀的药膏拿来。”林秀才刚到家就喊道。

  原来,原来她叫香香吗?真好听……

  而等到绿衣裙的小姑娘终于从室内走出来的时候,沈梧已经僵在原地,一动都不敢动了。

  她、她她她看过来了!

  小姑娘的脸色焦急极了,她是知道自家爹爹早起去了山上的,眼下忽然要祛瘀的药膏,骇得林香完全注意不到其他,急急忙忙的问道,“哪里受伤了哪里受伤了,我去找大夫!”

  眼看着眼睛里就蓄满了泪水。

  林秀才对自家女儿简直是含在嘴里怕化了,一看自家乖女居然要哭,顿时手足无措的哄起来,“不是我不是我,香香别哭,是旁边的小哥,对,是旁边的这个小哥儿受了点伤,所以才要祛瘀药膏的。”

  林香这才注意到爹爹旁边还有其他人,想到自己刚才的样子被别人看到了,顿时羞窘的满面通红,但是对于自家爹爹的信誉又信不过,林香只好又鼓起勇气问道,“你好,真的是你受伤,不是爹爹伤了吗?”

  面对喜欢姑娘和他说的第一句话,沈梧整个人已经不知道在哪里了,脑子一片空白,但还是下意识的回答道,“是我。”

  林香眨眨眼,看着这个看起来有点冷冷的小哥儿,“我相信你。”

  沈梧感觉自己的心脏已经不是自己的了,整个人飘飘忽忽不知所措,喜欢的姑娘说相信他耶……

  还是林秀才感觉有些不对劲,当发现臭小子的眼神似乎有些太直的时候,冷着脸给了沈梧一个手肘。

  沈梧终于回过神来了,才发现林香小姑娘早就已经回屋了。

  “回神了吗?”

  沈梧有些尴尬的挠挠头,林秀才见了道,“回神就去上药吧。”

  看着林秀才手中的药膏,沈梧连忙推辞,“不不,不用了林秀才,我家里有跌打酒,我用那个就可以了。”

  林秀才蹙着眉头,“你的伤有些重,跌打酒的效用不好。”

  “没关系的。”

  见小少年还要推辞,林秀才忍不住说道,“跌打酒的味道很重,就算你不用母亲帮你上药,但是只要闻到味道,你母亲也会知道的吧。”

  这一击实在是又快又狠,沈梧再也想不出拒绝的理由,是啊,如果被母亲知道了,这一切隐瞒又有什么用呢?

  于是只好接受了林秀才的好意,只是心中的感激,却又加了几分。

  时光荏苒,林秀才的药膏效用实在是好,不到十天,原本淤黑的地方就已经完全看不出了,当林秀才正式宣布沈梧完全好了的时候 ,沈梧却并没有多高兴。

  因为好了之后,就没有理由再到林家,也没有理由看到他心爱的小姑娘了呀!

  虽然这几天每每他来的时候小姑娘都会避开,但是他也有偶尔看到小姑娘在偷偷的偷看他,绿色的裙裾出卖了可爱的小姑娘,以至于沈梧这几天每天都穿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就怕给小姑娘留下不好的印象。

  甚至偶尔还能得到小姑娘蒸的小糕点,就完全是意外之喜了。

  但是现在,他的伤已经好了,不能再拜托林秀才给他上药,也就没理由再来见他的小姑娘了。

  有点失落。

  沈梧失落的身影看的林秀才有点爽,别以为他不知道这几天臭小子总偷偷的瞄他家闺女,要不是这小子还算守礼,早就被他打出去了。

  如今终于走了,神清气爽。

  然而神清气爽了没几天,林秀才就又遇到了这个臭小子。

  因为迎柳村的小学堂,终于正式开始了呀。

  作为交了束脩的弟子,沈梧也是可以跟着林秀才读书的人啦!

  林香作为女孩子,当然不会和那些村中的男娃们一起上学,所以沈梧是见不到她的,但是作为林秀才的女儿,林香却会每天给林秀才送午饭。

  小小的绿裙裾的小姑娘,和村中所有的人都不一样,不说沈梧,就连旁边坐着的臭小子也都在偷偷的瞄着她,让沈梧看了有点郁闷。

  这是他喜欢的小姑娘呢,真想藏起来不被人看到觊觎。

  可是,这只是他喜欢的小姑娘,不是他的小姑娘呀!

  所以,努力成为能够配的上她的人吧……

  林秀才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少书卷气,但是实际上学识很丰富,给一群孩子启蒙绰绰有余,而知道得到知识来之不易,就连最调皮的孩子也被家里叮嘱不许捣蛋,所以林先生教孩子还是蛮轻松的。

  然而再轻松,也有很笨的学生,对比之下,在一众孩子里面几乎一骑绝尘的沈梧就显得那么与众不同。

  因为在第一天上课的时候林秀才就发现了,沈梧几乎过目不忘。

  林秀才原本还以为沈梧以前学过,所以才这般熟悉,但是很快林秀才就发现,沈梧并不是学过,能做到这些,是依靠本身的记忆力。

  怕自己是感觉错了,林秀才该特意考了下沈梧,沈梧对林秀才的查验十分紧张,唯恐自己不过关,没办法以后娶他的小姑娘,好在林秀才考的似乎蛮简单,沈梧轻松答好了。

  这比农活之类的真的要容易很多了。

  而林秀才也终于由此确定了,自己似乎认识了一个了不起的小家伙。

  于是对沈梧就更加看紧,教导的也比其他的学生要难得多。

  沈梧没有发现自己被开了小灶,就在林秀才以为会一直这样教导下去的时候,沈梧却忽然来请假。

  “为什么要请假?”林秀才不解。

  “因为春耕要开始了,家里的地需要我去帮忙。”

  他们家没有男丁,只有他和母亲,母亲身体又不好,他必须做更多才能养活一家人。

  林秀才怔了下,想到之前在村里听到的关于沈梧一家的事,眼里带着怜惜,同时,心里的一个决定,也逐渐成形。

  但是他并没有告诉沈梧,只是答应了他的请假,决定等到沈母回来的时候与她说。

  沈梧对见不到午间的小姑娘有点可惜,但是家里的事情还是要做的,很快就收拾好东西下地,和其他的成年男子做一样的活计,只是他要聪明些,总能用最小的力气完成最大的效率,比之那些成年男子也不差多少。

  此时的沈梧万万没想到,等到自己回家的时候,会有一个大惊喜在等着他。

  “拜林秀才为师?”

  沈梧瞪着眼睛,对眼前的情况很是不解。

  在他眼里,林秀才是很厉害的人了,那可是秀才呢,比里正还要厉害,而自己呢?

  不过是个乡下的娃,就算梦想着想要娶心爱的小姑娘,现在却一点资本都没有。

  这样的自己,怎么能拜林秀才为师?

  “是,小梧愿意吗?”

  沈梧当然是愿意的,但是他又有点迟疑,不知道林秀才为什么要收自己。

  沈梧是个早熟的孩子,凡事考虑总要比其他人要更多几分,林秀才早就看出,此时自然也想到沈梧的顾虑,摸了摸他的脑袋道,“不要妄自菲薄,你的天资很好。”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沈梧有了勇气,只是当抬起头的时候,声音又变得小小的,“可是我交不起束脩。”

  只是启蒙的束脩就那么多了,他还欠了林秀才的人情,若是正式弟子,束脩应该更多吧,他交不起的,更不想拖累母亲。

  林秀才轻笑了一声,“不用束脩,先生不缺那点钱。”

  沈梧有些羞愧,拜先生都要束脩的,可是这样好的机会他又不想错过,于是只好厚着脸皮点头,但是却在心里决定,等到以后有钱了,一定要补上先生的束脩。

  自家爹爹新收了弟子,林香自然也要看看的,就这样看到了曾经在家里出现过的有点冷峻的小少年。

  咦,原来是他呀!

  日常在自己喜欢的小姑娘面前手足无措的沈梧只能绷着脸,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形象已经变成了冷峻少年,还犹自在心里紧张着,她看我了,哎呀,怎么办,她还在看我,啊,绷不住了,心脏要跳出来了,怎么办怎么办?

  林秀才对自己新收的小徒弟不置可否,哼,就让这个臭小子穷紧张吧。

  做弟子和做学生的时候还是不一样的,做学生的时候,每日只要识些字就好,而做弟子,不止要练字,还要学会许多书籍,诸如四书五经。

  而除了这些,先生还会教导他一些其他的,在当下人看来是离经叛道的东西。

  像是这片大地是个圆的?

  在北边的北边还有金发碧眼的人类?

  男女应该平等?

  海的另一边还有国家?

  ……

  诸如此类许多许多,以至于沈梧常常怀疑自己的师父会不会是仙人,不然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而师父是仙人的话,那么林香是不是就是小仙女了呢?

  少年沈梧之烦恼林秀才是不知道的,小小的山村中日子也格外的平静,小小的少年长了一岁,两岁,和小小的少女愈发熟悉。

  他们曾在村头的大柳树下玩笑嬉闹,小小的绿色裙裾藏在树的后面,而纤细的手捂住了不知谁的眼。

  他们也曾在十五放花灯的时候,偷偷的拿走你的那一盏,然后努力实现彼此的愿望。

  他们还曾在小溪的边上一同摸鱼逗弄小虾,看着他们快速的游到石头的后面,咯咯直笑。

  他们也曾在傍晚,一同漫步在草地上,看漫天的萤火,如同初见时你的眼睛。

  就在沈梧以为日子会一直一直这样过下去,自己会在师父的教导下取得功名,然后娶自家的小仙女为妻的时候,征兵令却来了。

  北方打仗,兵丁奇缺,北部能征的人家都已经征走,如今,已然征到了中部。

  家中有门路的都在托关系,但是他们不过是小小的村人,再托关系,又能托到什么大人物呢?

  而沈梧还没来得及去考功名,因为林秀才原本打算压一下,务实基础,到时候若能得到小三元,则以后的路将会顺畅许多。

  可是这一切都只是在设想中了。

  因为沈梧也在征兵之列。

  林秀才有功名,自然不惧,但是他的功名只能庇护自己,沈梧却没有办法。

  沈母哭肿了眼睛,却也没能改变这个结局。

  “忘记我和你曾经讲过的兵法,这只能为将时用,当兵的时候,最重要的是,怎么活下来。”

  林秀才的话沈梧记牢了,林香也偷偷的跑出来,当知道事情已经成为定局的时候,她什么都没有多说,只说了三个字。

  “我等你。”

  沈梧带着母亲缝制的衣物和心爱的小姑娘送的荷包去了远方。

  军营里很苦,当兵也很苦,他们经常吃不饱饭,却还要训练,兵营中排资论辈很重,老人欺负新人常常都有,沈梧是从这里知道了,有时候聪明才智并没有什么用,重要的是,你的拳头。

  沈梧快速的开始蜕变,如果说最开始还有人敢欺负他,但是三个月后,这个新兵里面的刺头,已经没人敢于尝试和他比拼拳头了。

  这样的效果显而易见,他的待遇好了许多,但是缺点自然也有,就是得罪人太多,以至于被分到了先锋队。

  他们第一次上战场是在四月,草才刚刚冒出青色,就又被血染成漆黑的色泽,漫天都是血腥的气息,说不清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沈梧想吐,却吐不出来,但是手里却紧紧的攥着五个耳朵。

  那是他的军功。

  可是他辛苦赚下的军功最终也并没有扣在他的头上,而是被上司贪去了,他只得到了从先锋营退到二营的待遇。

  沈梧忍了。

  这样的日子日复一日,漫长的仿佛没有尽头,沈梧也逐渐从新丁变成了伍长,什长,最后到了百夫长。

  他们要打一场大仗了。

  没有背景的他带着同样没有背景的手下被分到了侧翼的突进的位置。

  也是很容易的死亡的位置。

  但是相比于先锋营正面突进,这个任务的死亡率已经低了许多。

  没有多加辩解,沈梧麻木的接了任务,其实他已经很少想他的母亲,他的小姑娘了,他怕自己想了,那么就再也没有和敌人拼死的勇气,在这个战场上,连死的勇气都没有,活的希望也就更加渺茫。

  沈梧以为这不过是一次普通的任务,但是没想到,在侧翼的位置上,他居然看到了被冲出来的敌方大将。

  或许当时是冥冥之中有人相助,或者其实那时候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总之,他杀了敌方的那个大将,提前结束了这场战争。

  军营里冒领战功的事情沈梧已经见过许多了,这次自然也是各位上司的,自己或许能得到一点银钱补偿,可是沈梧没想到的是,自己这一次居然没有被贪军功?

  而且自己居然还要上京去受封赏?

  而他后来才知道,这一次的战争不止是敌方大将死了,我方的大将——皇后的小舅子,也死于流矢,这样一好一坏的消息传了上去,上面还不知道是要赏还是罚呢,所以才会没人领他的军功。

  沈梧就这样到了上京城。

  皇宫很威严,沈梧的掌心冒着汗,当听到皇帝让他抬头的声音时,沈梧勉强忍着紧张抬起头,然后看到了一张与他极为相似的脸庞。

  皇上显然也是一惊,没想到这个小将居然与他如此相似,简直说是他的儿子都有人信。

  有了怀疑,自然就有调查,而让皇上和沈梧都没想到的是,他们居然真的是一对父子。

  多年前皇上游览到乡村,见到沈母貌美,强行春风一度,沈母家里得了银钱补偿,只是没想到,不过一夜就有了孩子,沈母家中日益嫌弃,最终沈母带着自己的孩子来到了迎柳村。

  皇上其实已经对沈母完全没有印象,这样的事情太多了,以至于想都无法想起,可是这是自己的儿子……还是有军功的儿子,当然要认祖归宗。

  儿子认祖归宗了,那么儿子的母亲,自己曾经的女人自然也不能在那种小山村,必须接回宫。

  于是沈梧就这样,全无反抗的,连带着自己的母亲,被安排了接下来的命运。

  在小小的山村之中,沈梧的光芒尚且可以掩盖,无人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天才,但是当到了皇宫之中,沈梧的天分就全然暴露了出来。

  皇子们都没有想到,这个不过外面回来的野种,居然有如此见识和学识,就连一笔字,说是大儒所教也使得,完全不似山野长大。

  此时还是重文轻武的,皇子们有了危机感,自然要将这个正在父皇心头的孩子排挤出去,于是沈梧就这样第二次从了军。

  有了一次,就有两次,而有了权力之后,很少有人再敢违抗他的命令,那么他的军事才华就完全的显露出来。

  林秀才曾经教授的各种计谋被活学活用,沈梧像是被插了翅膀一样,一飞冲天,所有对手都不是一合之敌,短短两年间,外敌几乎被横扫干净。

  上京的皇子们更坐不住了。

  想为要将人召回,但是父皇那边绝不会同意的,因为还有最后一个外敌没有打败呢。

  而如果最后一个外敌被打败了,那么皇位还轮得到他们吗?

  最后皇子们终于想到了宫中那个毫无存在感的,沈梧的母妃,沈氏。

  于是沈氏死了,沈梧回宫奔丧。

  沈梧忘了那一天究竟是怎么回到宫中的,只记得雪花特别冷,冷的他血液都要凝结了,甚至他连母妃最后一面都未见到,只有一个冷冰冰的墓碑。

  皇上没有任何的交代,只说了一句病死,沈梧要求追查,却被皇帝厌弃。

  他觉得这个儿子不识时务,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嫔妃,难道要他去找皇后贵妃的母家去讨要说法吗?

  于是不了了之。

  只是皇上不了了之,沈梧却不想不了了之,他的心中第一次有了野心。

  他有兵,却没有谋士,于是阔别三年,他第一次回到了迎柳村,跪到了他的先生的面前。

  “师父,求你助我。”

  林秀才没说什么,只是摸着沈梧的头,神色满是怜惜。

  沈梧通军事,却不通庶务,于是林先生替他掌管领地,招纳人才,广积粮,甚至出谋划策,让诸皇子自相残杀,与沈梧坐收渔翁之利。

  这样两年后,他们积蓄的实力终于足够,暗中建造的攻城车撞开了皇宫的大门。

  “为什么?为什么啊!”皇上不解,这是他看好又宠爱的儿子,他给他那么多赏赐,为什么这个儿子要谋反?

  “求求你,不要啊!”这是诸位嫔妃被拉住头发的哀嚎,她们对自己的境遇无比的害怕。

  “你这个野种,畜生!快放开我!”这是皇子们被拘住时愤怒的咆哮。

  沈梧只是笑了笑,随后一刀一刀,一条一条的血线在脚底下逐渐蔓延。

  “我为我的母亲报仇。”

  “我记得是你选择了我的母亲的死法。”一个耳朵被削去了。

  “我记得是你对着我母亲的尸体大笑。”一个手指被剁去了。

  “我记得是你说要将我母亲的尸体喂狗。”一个鼻子被削掉了。

  “我记得是你说我母亲的死亡不需要追究。”一个眼睛被剜去了。

  整个议政殿血流成河,沈梧不知道划了多少刀,直到眼前的人已经没有一个完整,他才慢慢的蹲下身,痛哭出声。

  林秀才在一边站着,无悲无喜,只是在沈梧崩溃的那一刻,上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只有此刻,才能看出这个看似强大而冷酷的人,其实,只是个孩子。

  还是个孩子。

  宫中的风暴结束了,沈梧以前所未有的血腥手段成为了这个国家的主人,许许多多的朝臣被清洗,不是没有人抗议,不是没有人反驳,不是没有人咒骂这是个昏君、暴君!

  但是这些人都死了。

  国家终于平静下来。

  沈梧的终身大事也开始被人关注。

  只是沈梧谁都不想娶,他只喜欢他的小姑娘,可是如今的他,满手血腥的他,已经配不上他的小姑娘了吧。

  毕竟,她那么娇,那么软,更需要一个温和宽厚的丈夫,而不是他这个样子。

  沈梧想,就这样吧,自己就这样也好,如果有另一个人将他推翻,他也毫无怨言。

  只是林先生却忽然来找他,只对他说了一句话,“她说了,她等你。”

  沈梧忽然崩溃。

  他怎么忘了,他的小姑娘在等他。

  他的小姑娘在等他。

  他怎么能让他的小姑娘等那么久……

  沈梧忽然驾马出宫,不休息,也不疲倦,就这样,一路从上京飞奔到了迎柳村。

  村东头的柳树又发了芽,新绿新绿的,就像是小姑娘的裙裾,漂亮的让他移不开视线。

  他看到了长大后的小姑娘,依旧娇俏,依旧美丽,依旧如同天上的星星一样,让他无法移开视线,只想接住她眼中的星光。

  “你愿意嫁给我吗?”

  沈梧拿着手中的荷包,正是当年她送他的那一个。

  “我愿意呀,你怎么迟到这么久,现在才来,我都等累啦!”

  “即使我不是个好人,我的手里沾满了血腥,也不介意吗?”

  “不介意呀。”

  小小的姑娘笑出了酒窝,靠在沈梧胸膛上的脸庞,格外的美丽。

  她怎么会不知道呢?

  只是相对于那些,她更心疼他,心疼他的一切。

  皇帝成亲了,新娘是皇后,至于皇后哪一家的?抱歉,不知道。

  只知道皇帝和皇后很好很好,好的不得了,直至这一生,都只有彼此相依为伴。

  这一辈子,沈梧上过战场,闯过北方,和自家的小姑娘一起出过海,更尝试过许多新奇而有趣的东西。

  但唯有一样东西,是沈梧没办法给予自家的小姑娘的。

  那就是长长久久。

  所以在离去之前,沈梧想要将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些,将大晋建设的更加强大一些,才能保护住他的小姑娘,让她一直那么无忧,那么幸福。

  如果时光一直这样下去,该有多好呢?

  林香也在想,如果一直这样下去,那该多好呢?

  只是命运总是这般无常,沈梧,你不知道的是,没有你在,何处无忧呢?

  以至于后来的后来,她学会了忘记,但是只有那午夜梦回的一声“香香”,让她总是情不自禁的,湿了枕巾。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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