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穿未]以身相许 66.第 66 章

小说:[古穿未]以身相许 作者:悄然花开 更新时间:2024-08-20 12:04:25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宋宜安,我爱你。qiuyelou”盛霄从上面跳下来,身上带着反重力装备,完全不用担心会砸在地上,操作得当的话更不用担心脸会先着地。

  手里还捧着很大一束鲜花,单膝跪在宋宜安面前,仰着笑脸将手里的鲜花送过去。早先这边的动静就已经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这会儿周围围着一圈的人,大家一起跟着起哄:“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宋宜安忍不住脸红,伸手接了那一大束的鲜花,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毫无意外,里面放着锦盒。宋宜安抬手拿出来,盛霄立马拿过去打开。

  然后,脸色就变得正经严肃起来:“宜安,从见你的第一面起,我就对你有好感了。随着后面的接触越来越多,我对你的喜欢,就越来越多,慢慢的,就变成了非你不可,这一颗心里面,满满的装着的全是你,你的笑容,你的怒容,你的伤心,我全记在心里,我一直觉得,咱们两个就是命中注定的爱人,我爱你,你是我的生命,若是没有你,我接下来的一辈子,也就活的没什么意思了,所以,我求你嫁给我,我保证我以后会对你好的,疼你爱你,在你开心的时候为你开心,在你伤心难过的时候逗你开心,我们以后,一起看日出,一起看日落,好不好?”

  不等宋宜安说话,周围起哄的人就又开始喊答应他。因为宋宜安也算是名人了学校里九成的人都知道他们两个是一对,所以喊起来完全不用担心这求婚会不成功。

  果然,下一刻,宋宜安就伸手了。盛霄笑的半张脸上都是嘴巴,立马将戒指拿出来要给宋宜安带上,只可惜太激动了点儿,手都抖起来了,好半天都没能带上。

  宋宜安忍不住笑:“用不用帮忙?”

  “不用不用,这就好了。”盛霄连忙说道,求婚的戒指怎么能让女朋友自己带呢?那当然是自己亲手带上去才能更表示自己的心意,才能更光明正大的宣布自己的主权。

  终于带上去,盛霄仰头看宋宜安,宋宜安低头看着他,脸上带着笑容。逆着阳光,盛霄觉得,宋宜安整个人都在发光,自己的女朋友,果然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人了。

  “起来吧。”宋宜安伸手,盛霄将手放在宋宜安手心,顺着那力道起身,顺势将人抱在怀里:“你答应我了,那以后你就是我媳妇儿了,咱们什么时候结婚?”

  “这个,回家再讨论吧。”宋宜安还真没想过什么确切的时间,这一点儿在现代和古代都是差不多,定亲之后,距离成亲的时间有长的有短的。有些是及笄之后定亲,那就过两年才成亲,有些是立马定亲,定完就结。之前盛霄也只是问她希望求婚仪式是什么样的,所以她自己也就只考虑过求婚的事情,现在忽然说到结婚,宋宜安就有些不知道怎么应对了。

  现在结吧,总觉得太早了点儿。但是往后推吧,好像也没什么必要,毕竟,她和盛霄也已经在一起两年了,该了解的都已经了解了,该说的也都说过了,结婚好像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不用想太多就行了。

  可结婚之后的日子,肯定是和现在不一样的。想着宋宜安又有些紧张,现在她是和朱凤一起生活,看朱凤一年十二个月里面有十一个月是在外面拍戏,所以大部分时间,她是一个人生活的。

  一个人生活挺自在的,想去约会了就去约会,不想去约会了就自己窝在家里,想自己动手做吃的了就自己动手,自己不想做了就叫外卖。晚上可以一个人躺在床上逛论坛,白天可以光着脚在沙发上看电视。

  等结婚了呢,自己的生活就要被另外一个人入侵了,吃饭要两个人一起,睡觉要两个人一起,做什么都要两个人一起,总觉得,会不习惯。

  可是现在不习惯,以后也总是要习惯的。总不能一辈子不结婚吧?

  “你喜欢什么样的房子?咱们是另外买一个新房子,还是将现在的房子给重新装修了?”盛霄兴致勃勃的问道,一边问,一边挥挥手,示意飞机赶紧飞走,又拉着宋宜安去找清洁机器人,交了罚款,看着清洁机器人将地面收拾干净了,这才拉着宋宜安慢悠悠的往外走。

  宋宜安想起来刚才的事情还在笑:“罚款交了多少?”

  “不少,学校本来就是为了减少这种事情,我的还是好了,只用将花瓣给扫走就行了,有些哥儿们在地上画画啊,或者点蜡烛啊,或者堆沙子啊,这样更难收拾,那罚款就足够他们两三个月的生活费了。qiuyelou”

  盛霄笑眯眯的说道,当然了,都是大学生了嘛,所以学校也并不是完全杜绝这种告白的事情的,只要你交得起罚款,那就随便告白吧。只要事后记得找机器人清理就行,否则,罚款可是要翻好几倍的。

  “咱们在说房子的事情,宜安你不要岔开话题,还有,既然我求婚成功了,咱们是不是该去拍婚纱照了?你喜欢什么样的风格的?古代的还是现代的还是未来的?还有婚礼,你喜欢什么风格的?你想要去哪儿举办婚礼?婚礼之后还有蜜月,你想去哪儿度蜜月?不如咱们出国吧?”

  宋宜安眨眨眼,伸手捏了盛霄一下:“一个个来,先拍婚纱照,风格只能挑选一个吗?我三种都要不可以吗?”

  “可以可以,不过,你还要确定婚礼是什么风格的,然后咱们定制婚纱或者婚礼服,你喜欢什么样子的?”盛霄再次问道,宋宜安就有些为难了,她更习惯古代的,但是对现代的婚纱也挺感兴趣的。

  她也不是个犹豫不决的,只考虑了三分钟就做了决定了:“要古代的,咱们的婚礼服,我要亲自做。”

  盛霄立马呆住了:“你说,咱们的婚礼服,你要自己做?那可很费功夫的,我听说,古代的嫁衣,都是从小就开始做的,好几年才能做一件。”

  说着盛霄就有些着急了:“你该不会是想等五六年之后才嫁给我吧?宜安,好宜安,我求你了,别那么久好不好?咱们早点儿结婚好不好?”

  宋宜安忍不住笑:“谁说要五六年,只要一两年就行了。”

  “那也不行,我是恨不得立马将你娶回家的,一两年太慢了点儿,咱们不如就选现代的婚礼?我现在就去找设计师,咱们立马量体裁衣,婚纱很快就能做好的。”盛霄立马出主意,见宋宜安还有些犹豫不决,就赶紧说道:“婚礼服可以等咱们结婚以后再做,到时候不管你做几年都行。”

  宋宜安无语:“都结婚了还做什么婚礼服,做了给谁穿?”

  “等咱们结婚十周年,或者二十周年的时候,咱们再举办一次婚礼,庆祝一下结婚纪念日,或者,留给我们的女儿。”盛霄笑眯眯的说道,宋宜安脸红,结婚都还没轮到呢,女儿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呢。

  但是,又有些心动,可心动之后,立马就摇头了:“我就喜欢古代的那种风格的,要么你就等着。”

  盛霄无奈:“我不等着我还能做什么?不如这样,我帮你找几个人帮忙?”这年代,会刺绣的人也是有的,但那都是大师,是要供起来的,手工做一件衣服都贵的咬死的,更不要说这种长期的做嫁衣的事情了,但结婚就是一次的事情,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所以盛霄就觉得,自家媳妇儿高兴是最重要了。

  她喜欢嫁衣,那就做嫁衣,结婚的时候穿着自己喜欢的衣服,欢欢喜喜的嫁给自己最喜欢的人,才会是一辈子最高兴的一天。要不然,穿着自己其实不是那么满意的衣服,就算嫁的是自己喜欢的人,这份儿高兴里面也要掺杂一些不高兴,回忆起来未免会有些遗憾。

  所以,盛霄希望,自己的婚礼是宋宜安最喜欢的,能让她最开心的。

  宋宜安点头:“嫁衣做好的时候,咱们就结婚。”

  “好,我等你。”盛霄点头,又将话题扯到拍婚纱照上面去了,他自己虽然没拍过,但朋友里面有结过婚的,打听了摄影师哪个最好,立马就带着宋宜安上门了,连家都没有回。

  大约是为了快点儿敲定这件事情,过去只是商谈了半个小时,盛霄已经连订单都下好了。

  回家和朱凤一说,朱凤简直无语了:“所以说,你们明天是要去拍婚纱照?拍完婚纱照,婚礼的事情让盛霄负责,你就开始在家里做嫁衣了?”

  宋宜安点头:“是这样没错。”

  朱凤搂着宋宜安假哭:“天哪,实在是没天理,我刚回来两天,你就告诉我这么一个消息,虽然是好消息,但是,以后难道就剩下我一个人在家吗?你就忍心扔下你亲爱的姐姐吗?”

  “好了,你也快点儿嫁给盛大哥,这样咱么不就又是一家人了吗?”事情定下来了,宋宜安反而没有之前那害羞了,还能笑嘻嘻的打趣朱凤:“再说,还有一年多呢,你着急什么啊。”

  “我不着急,着急是别人。”朱凤也笑,伸手摸了摸宋宜安的头发:“总觉得,咱们还是刚刚相认那会儿,我恨不得将所有的好东西都给你,恨不得时时刻刻能将你带在身边,可一转眼,就已经是两年过去了,你也已经要嫁人了,你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也已经闯出来名头了,你也能自己赚钱了,你开始不依靠我这个姐姐了,我心里又觉得欣慰,又觉得难过,因为我没能给你最好的生活,因为我觉得你留在我身边的时间太短了,可是,既然你喜欢,我就开心了。在找到你之前,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找到你,在找到你之后,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你能开开心心一辈子,美满幸福。”

  说着,挥一挥拳头:“你可一定要过的好,每天都是笑盈盈的,这样我也才能安心,你要是过的不好,或者盛霄对你不好,给你委屈受了,可也千万别忍着,只管和我说,我来保护你。”

  宋宜安眼眶微红,眼睛酸涩,趴在朱凤的肩膀上笑:“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遇见了你,你放心吧,就是为了你,我也会每天都开开心心,让自己过的幸福的,要是我哪天不开心了,我一定会回来找你为我做主的。”

  顿了顿,又岔开话题:“咱们又不是生离死别,说的那么伤感做什么?我只是嫁人,又不是出国什么的,实在不行,就让盛霄将房子买到对面或者隔壁去,你哪天回来了,咱们就住在一起,又不是一辈子不见面了,开心点儿。”

  朱凤也笑:“好,确实是应该开心点儿,你能找到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我替你高兴。为了庆祝盛霄求婚成功,为了庆祝你能嫁人,咱们今天晚上,不醉不归!”

  又叫来了严梦,三个女孩子,叫了外卖,又拿了红酒,开了瓶子就开始喝。喝多了就开始胡扯,说小时候的事情,说长大后的事情,说以后的事情。

  严梦很是不满:“你们两个,一个有男朋友了,一个已经快出嫁了,同样是姐妹,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天天要在家面对老妈的催婚,催的我脑袋都是疼的,你们说,怎么才能让她不说呢?”

  朱凤幸灾乐祸:“这个简单,你去大街上随便拉一男人,然后和阿姨说,你要结婚了,阿姨保证就不催你了。”

  严梦瞪大眼睛,一脸镇静:“这么缺德的主意你是怎么想出来的,万一对方是结过婚了呢?不行不行,婚姻大事,不能将就,我还是要先等着,哪怕一辈子嫁不出去呢,我也要等着,我绝对不能随随便便的找个人将就。”

  这种事情,宋宜安没有说话的地儿。在她看来,相亲有相亲的好,爱情有爱情的好。有些人天生慢热,你让她自己去找个人来谈恋爱,那说不定一辈子都等不到,但是你让她相亲结婚了呢,那以后细水长流的,说不定感情就有了。

  说完了话,又抱着酒瓶子唱歌。一开始是只朱凤一个人唱,后来严梦加进去了,再后来,宋宜安也加进去了。唱完了现代的唱古代的,无所谓跟不跟的上调子,随便唱。

  唱完了就弹琴,古琴和钢琴,再加上严梦在一边拿板凳当鼓,一时之间,倒也欢快的很。

  “今天喝的痛快了。”朱凤笑眯眯的说道,伸手招呼严梦和宋宜安:“来来来,咱们来拍闺蜜照,一二三,一起笑!”

  拍完了直接发网上,再喝肯定就要多了,所以宋宜安叫了机器人来收拾,顺便将另外两个人给送上楼。自己换了衣服,就端着一杯茶窝在飘窗上往下看。

  两辈子加起来,终于要嫁人了。哦,也不能说终于,因为她两辈子的目标都不是为了嫁人,而是想要安稳。什么叫安稳呢?就是想吃什么吃什么,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做什么做什么,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而不是要早起学规矩,每天可以在床上在沙发上随意摆姿势,而不是端着架子装木头人。每天可以想去哪儿去哪儿,而不是身边跟着几十个人。

  现在这样,就叫安稳了。

  想着,又觉得自己有些矫情。什么叫安稳呢?你心里觉得安稳了,那你这辈子就是安稳了。上辈子不自由了,但是富贵了,这辈子自由了,但是没地位了。

  这世上,总有一些事情是不能如意的。唔,好像地位权势什么的,也不在她的需求之内。

  对了,马上要结婚了,结婚之后,是不是要生孩子了呢?那她会生一个男孩儿还是女孩儿?或者,要多生几个?想太多,脑子就更加昏昏沉沉了,到后来甚至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了,总之,有些困,既然困,那就睡觉吧。

  一觉醒来,天色大亮,外面阳光正好。宋宜安躺在床上,先点开光脑看,等看见通讯那儿,瞬间惊呆了,竟然有十几个通讯,忙点开,全都是盛霄的。

  正打算拨回去,就见屏幕上又出现盛霄的头像,是盛霄又给打过来了。宋宜安忙接听,点的太快,完全没察觉出来自己这会儿还是躺在床上的。

  第一次衣冠不整的接听盛霄的通讯,连那边的盛霄都有些呆住了,好半天才吱吱呜呜的说道:“宜安,你还没起床啊?”

  宋宜安这才反应过来,迅速将屏幕调整成不可见,立马翻身起来换衣服,一边换一边问道:“怎么了,我看你一早就给我那么多通讯,是出了什么事情吗?”

  看不见却是越发的让人联想翩翩,尤其是听见那边窸窸窣窣的声音,盛霄虽然努力的将自己的思绪往回拽了,但有些不是你想拽就能拽回来的。

  这是在脱衣服?这是在穿衣服?穿的是什么?

  越想越觉得脸上发热,那边宋宜安没听见回答,又问了一遍:“是发生什么重要的事情了吗?盛霄,盛霄,你在不在?”

  一边问,一边将光屏调整好,盛霄一看,衣服已经穿好了,立马觉得有几分遗憾,但想想很快就能结婚,就将这几分遗憾扔到一边去了,忙笑道:“你忘记今天要拍结婚照了吗?我一早给你打通讯,你一直没有接,我还以为,你这是要反悔了呢。”

  宋宜安捂脸:“对不起,我昨天喝多了,忘记这回事儿了,现在已经迟到了怎么办?”

  “没关系,我和摄像师那边联系过了,下午过去也可以。”盛霄忙说道,又有些小心翼翼:“为什么喝那么多,是不是心里不开心?”

  “不是不是,你别想多了,就是我答应了你的求婚,我姐一激动,就叫了梦姐来一起庆祝,所以才喝多了,我不是不开心,而是太开心了。”宋宜安笑着说道,看那边的盛霄:“你放心吧,我若是不愿意,那一开始就不会答应的,我既然答应,那这辈子你没有反悔,我就永远不会反悔。”

  盛霄连忙说道:“我绝对不会反悔的,我这辈子,最爱的人就是你了,我唯一爱的,也只有你。”

  宋宜安噗嗤一声笑出来:“好了,我知道了,那你过来接我吧,我先去吃点儿东西垫垫肚子。”

  盛霄忙应了一声,挂断了通讯,就起身下楼,然后,就看见盛霆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立马有些惊讶:“大哥你还没去公司?平常这时候,你不都已经在公司了吗?”

  盛霆轻咳了一声:“你昨天不是求婚成功了吗?”

  盛霄点头,盛霆抿抿唇,好半天才说道:“你媳妇儿就没说舍不得她姐姐吗?你就没想过,要是朱凤也能一起嫁过去,你媳妇儿定然会很开心吗?”

  盛霄将这话在心里咀嚼了两三遍,忽然笑起来:“大哥你是不是着急了?”

  盛霆衡量了几分钟,点头:“自然着急,要不然,等你结婚了,我要是还形单影只,也就只能来你们这儿蹭饭吃了,一天蹭三顿,顺便再加个夜宵。要是朱凤担心宜安,我还得带着朱凤来蹭饭。”

  言下之意,电灯泡不止一个人,当电灯泡的日子也不是一两天。

  盛霄求婚成功,也不在意他家大哥的这点儿威胁了,反而有点儿同情大哥,这爱情长跑,跑的也太久了点儿,伸手拍拍自家大哥的肩膀,留下建议:“对自己心爱的女孩子,就不能一直强硬,凤姐这人呢,嘴硬心软,大哥你还是要多多卖惨,关键时候要示弱,要让凤姐同情你,这样成功率才会大一些。”

  一边说,一边往外走:“我约好了时间拍结婚照,正好这会儿凤姐应该没事儿,你可以找凤姐去问问,看凤姐喜欢什么样的结婚仪式之类的,大哥,要主动出击啊,你就是太含蓄了,所以好几年没表白,追求爱人嘛,就是要脸皮厚一点儿才行。”

  说着出门,留下盛霆坐在沙发上摸了摸自己的脸:“脸皮厚一点儿?还能多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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