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去,梦不在 第四十一篇 不再与爱情擦肩

小说:爱去,梦不在 作者:书凡 更新时间:2024-08-02 22:52:14 源网站:顶点小说
  爱情是一朵千瓣莲花,每一瓣都是我前世的盼望,每一瓣都有它的苦涩和清香。

  我的女友名叫媚儿,十分动听的名字,人如其名。都以为是我追求她,因为我是她所有男友里最平庸的一个,甚至有些俗气,花一分钱也要跟她计较。

  住在一起时我们就说好制,免得以后分了手汤汤水水说不清,反正我是她第个男友,她的爱情快餐到了我这能完结?我不信。有了媚儿,我再出去好有面子,因为媚儿的美貌动人,穿最素的衣服,也盖得住所有女人的*如花。

  总有人问我用了什么计策套住了媚儿。我说她追我了,听得人一脸打死也不信的表情。媚儿总是在旁边笑着说,当然是真的,我爱他能写能算能劳动,像刘巧儿爱上赵柱儿。她还知道《刘巧儿》。

  是在一次时装发布会上认识媚儿的。我去采访,模特们争相在我面前雀跃。大大小小的娱乐版中,我也算名记,此时被一群美女包围,自然是心花怒放。但我未忘记职责,只有媚儿,远远地坐在角落里,仿佛与她无关。我一时动了兴趣,越是被拒绝,越是被诱惑,大概媚儿是深谙此道的。我放弃采访冠军和亚军,来到媚儿面前,她只是十佳之外一名普通模特,却自有一分妖娆的气质,也说不清是哪里好,反正就是看了忘不掉,有点像张曼玉,细细的眼睛,小小的唇,笑起来都是狐狸一样的媚样。

  我问她为什么不热衷于媒体?这可是出名的好机会。她淡淡地说,出了名的女人岂不是更苦?就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暗叹她小小年纪悟性这么强,便一下认同了她。

  她先约我喝下午茶,闲闲淡淡地聊,并不说男欢女爱,只说眼下最喜欢的事情。我们竟然都喜欢这种寂静稍显落寞的茶馆,并不喜欢酒吧和蹦迪,这倒有点让我意外。因为她穿得实在前卫,看来表里如一不是很对。

  然后开始了交往。我略谈过两次恋爱,如蜻蜓点水,有感觉的不多,而媚儿早已是恋爱专家,认识她的人告诉我,小心啊,她可已是高手,不要人财两空。

  我岂会那么傻。财我没有,挣了就全花掉,甚至还有贷款,我开的车子,我怕自己的孙子都要还账。她又是自动跟我,我怎会有损失?

  于是两个人各付一半房租,菜每天她买,剩下的杂七杂八东西我去一次采购,日子过得还算清楚。我也问她为什么会找上我,据说她前任男友不是大款就是政界要员,或者有型有款的广告人。她淡淡一笑,看你好喽,想和你结婚。我一惊,什么?想和我结婚?她又笑,看你吃惊的样子,我怎么会想和你结婚?傻瓜。

  被她骂过傻瓜后才踏下心来。我才二十五岁,结婚?太可笑了吧?纵然她是美貌如花的媚儿?

  于是不去上班的时候,我坐在地毯上整理我的片子,媚儿就往脸上贴了鸡蛋清之类的东西,光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们总是把窗帘拉上,白天也如黑夜,灯总是亮着,电视总是开着,无聊的电视剧一个接着一个,不然,怎么打发无聊的时光?

  做饭多是我。我家传了一手好厨艺,川、鲁、粤各大门派我都会,媚儿总是叹为观止。她总是边吃边说,要真嫁给你也还行,至少可以吃一辈子美食。我说,你可以嫁一个厨师,比我更好,何苦找我这种没钱没势的人?

  她不语。一个人去沙发上看时尚类的杂志,看着看着就忘了从前的事,没心没肺地说,我能不能把头发染白了,然后再做一个板寸?我吓得要死,惊慌地说,你要是上午做了,下午你就搬东西走人吧。她骂我老土。老土就老土,至少她现在是我女友。

  我和媚儿不但钱财分得清楚,感情也是清楚。刚开始的时候我就说过,我不会和她结婚的。她结婚的对象是大款或者明星,都与我无关,但这并不防碍我喜欢她,喜欢一个人是莫名其妙的,她瘦瘦的骨头讨人喜欢,尽管她的情史太长。媚儿说她十五岁开始谈恋爱,最早的初恋是十岁,爱上邻居家的男孩儿,男孩儿十二岁,居然海誓山盟过。真让我笑得冒泡。她逼问我爱过谁,我想了想,真的没有,如果有,对她还有一点。也说不上是爱,喜欢吧。我又加了一句。她听我第一句还雀跃,听第二句就黯然,然后自言自语,为什么总找不到一个真心爱我的?

  渐渐就有点像老夫老妻。有时两个人懒懒地躺在床上,仿佛结婚多年。其实就这样下去,也许没什么不好?

  媚儿旧日男友打电话给她,我略有醋意,只是冷冷地把台换来换去,林忆莲正自怜自怨地唱着:男人久不见莲花,开始觉得牡丹美。是她在美国的男友。我揶揄她,怎么,男友给你办护照出国啊?还不收拾行李?她也不恼,也不解释,只说“哪里”便完结。我不要再问,好像多在意她一样,那就落了俗套。媚儿转身进厨房,为我做苏州小吃青团子。一种又甜又粘的东西,好像爱情,总是粘粘糊糊的,吃多了上火,不好消化,所以我不想轻易和谁水深火热地爱了。爱太难。

  媚儿是苏州人。难得她长这么高,而且真是媚儿多姿,像苏州的小桥流水。她说有一天带我去苏州,苏州会让人产生一种另类的想法。

  就真的去了苏州。媚儿带我去的园子全不是旅行社去的,都在苏州的角落里,又安静又美丽。又是春天,我看媚儿穿了旗袍在园子里轻移莲步,竟以为自己是江南才子一样的,那个时刻,有些许的伤感,说不出为什么。

  从苏州回来后我变了许多,第一次,我给媚儿买了丝绸的睡衣。她的身体在光滑而柔软的丝绸里飘荡时我有一种错觉,仿佛早就认识她一样。那一夜,我和她燃烧好久,她第一次流了眼泪,湿搭搭的滴在我胸前,弄得我手足无措。我差点就说嫁给我吧,忍了忍还是咽了下去,我自由的时光还没够,怎么可以进了婚姻这个牢笼?

  有一天媚儿跑到卫生间狂吐,然后脸色腊黄地出来。我问她怎么啦?她笑笑,可能晚上吃得鸡腿不干净。晚上我也吃鸡腿,可我一切都好。

  第二天正在外面拍片,被她打电话呼回来,说是病了。我提了水果进屋,看她脸色纸一样苍白。我急忙抱她,要不去医院?她在我怀里,婴儿一样安静,惨然一笑:已经从医院回来了。我急问什么病?她刮了刮我的鼻子,你的孩子,没了。

  我脑袋顿时变大。媚儿怀孕?然后去做了流产?天啊,我的孩子?我竟然怒吼她,为何不告诉我?我有权决定一切,我是孩子的父亲。媚儿流了眼泪,不告诉你是因为不想增加你的压力,免得你因为孩子而迫不得已和我结婚。这话让我心疼,这样的女子,还不值得我爱吗?我想等我有了房子就娶她吧。

  那些天我整日煲汤,把媚儿伺候得白白胖胖,每当我围上围裙去厨房时,就有一种家庭妇男之感,这感觉让我非常沮丧。尽管媚儿说我这样很酷,她还说她最爱的就是我这种居家男人的样子,然后说,不知道谁将来有福气可以嫁给你?

  我没有答她。其实想答她,但和她的那些男友相比,我实在自卑,最起码,连个小窝都没有。

  可是我已动了结婚的念头。我觉得自己离恶俗越来越近,无聊的人才想结婚。

  我们又和以前一样,只是觉得更亲近,毕竟,媚儿的腹中,有过我的骨肉。

  终于有一天,媚儿说要走。

  是要出国上学,我这才知她竟然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而且是理工科。这让我对她刮目相看,我甚至以为她只是高中毕业,然后趁着花样年华出来做模特的。她说要趁年轻学点东西,她选修服装设计,不晓得谁给她拿钱让她去那个浪漫之都。分别的时候我想伤感一下,但居然没有,只是和她每次出差一样到机场送她。她说,女人要趁年轻赶紧折腾,女人还不如衣服呢,衣服过了时,再过二三十年还有再卷土重来的时候,女人过了时,就是烂菜一堆。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怀念的。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的眼泪才下来。我已经开始怀念了,可惜媚儿看不到了,我为什么要哭呢,这时候应该哭的是媚儿,我知道她真的爱我。有一次她说梦话,说让我娶了她。回到小屋我一个人发呆,屋里到处是媚儿的气息,她的长筒丝袜,她没用完的沐浴液,还有浴池里的长发。我小心地拾起来,一点点卷好,放到抽屉里,这个动作像琼瑶阿姨小说中的情节,但我做起来充满伤感。我知道当媚儿离开时,我已经爱*。

  后来看一本书,说到爱。书里说,只有一个人真正爱上另一个人才会想到结婚。媚儿真的和我求过婚,可惜我错过了。晚上,给媚儿发邮件,你在巴黎还好吗?法国男人很浪漫吧?要不就考虑做个法国媳妇?我仍然是满嘴的不正经。

  只一会,就收到媚儿邮件,里面只一句话:爱情是一朵千瓣莲花,每一瓣都是我前世的盼望,每一瓣都有它的苦涩和清香。

  我呆呆地盯住屏幕,然后把这句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删去。我想根本不用保存了,因为它已在我心里生了根,永远都不可能忘记。

  我眼角湿湿,又打上了一句话,媚儿,学完了就回来吧,虽然结婚就落了俗套,但俗了就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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