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媚之前从来没有离开过妖界,听从外面历练回来的人说,人间是个好物,平民百姓与修仙者和平共处,遍地繁华,美酒美食随处都是。
她对吃食的要求不高,不过到底年纪尚小,始终贪玩,遂没有多想便直接飞往人界。
离开妖界前,她得了妖王的嘱咐,到人界后记得收敛妖气。人界那儿有一群嗷嗷待哺的捉妖道士,当然,阿媚并没将这些道士放在眼里,区区凡夫俗子,还不配她堂堂妖界公主动手。
到人界的长安城后,阿媚捏了个口诀,收去浑身的妖气。
她站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像是一个小孩儿似的,周遭的一切对于她而言,都是极其新鲜的事物,怎么瞧怎么好玩。她兴致勃勃地从街头吃到街尾,摊档上的小玩意买了一大堆,抱了满怀。
她本想塞进乾坤袋里的,可乌溜溜的眼珠子一转,还是作罢。
出来历练,身上宝物太多,容易招惹小贼惦记,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她索性寻了一个无人的小巷,偷偷摸摸地把小玩意都塞了进去。
她提溜着乾坤袋口子上的黑皮绳,转了一圈,一副眉飞色舞的模样,纤细白皙的五指往乾坤袋一拍,嘀咕着:“之凉果真有先见之明,这赠别之礼太得我心。”
说完,她收起乾坤袋,往巷子外头走去。
刚出巷子,便有一道身影迎面撞来,阿媚躲得快,身子一闪,未料却撞上了另外一人,额头结结实实地撞了个响,只听“哎呦”一声,阿媚定睛一看,地上躺了个年轻的姑娘,穿着鹅黄衣裙,因蒙着深色面纱,看不清容貌。
鹅黄姑娘的额头被撞得又红又肿的。
“师妹!”
男子赶忙扶起地上的姑娘,“有没有伤到哪儿?”
阿媚反应过来,也想着去扶那姑娘,男子出声阻止:“不必了。”
阿媚说:“方才我并非有意,是……”话还没解释完,男子直接搀扶着姑娘匆匆离去。阿媚瞅着两人的背影,撇撇嘴,说:“不是你先撞上来的话,我也不会撞到……”
话音一顿,五指在腰带上摸了摸,她面色骤变,有怒气氤氲。
万万没有想到,她出来历练第一天,乾坤袋就被扒了,若搁在妖界里头,绝对能笑掉妖界众人大牙。
“好呀,偷东西竟然敢偷到你姑奶奶身上来了!”
.
阿媚知道人界的规矩,若此刻腾空飞行恐怕会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她只好在闹市里穿梭,双腿狂奔。闹市人多,阿媚已经记不得自己吓停了多少马车,还有撞到了多少路人。
她咬牙狂追,饱满圆润的额头已经冒出薄汗。
倏然间,碰上一堵人墙。
她眉眼也未抬,说了句“抱歉”,便直接绕过而行,岂料刚行一步,手腕便被一股力道紧紧地扣住。她当即一愣,回首抬眼望去,映入她眼帘的是一张气度不凡的脸。
是一个穿着紫袍子的男人。
乌眸深邃,仿佛有云海翻滚,深不可测。
他的双眼定在她的脸上,嘴唇轻抖,似是想说些什么。就在此时,阿媚打掉他的手,两道弯眉一蹙,说:“你要是哪儿撞伤了,在这儿等着,我追到小贼后再回来。”
说罢,步伐一迈,又匆匆跑开。
火红的背影宛若天边的落霞,炫丽而夺目,男子凝望了半晌,袖下的五指微微紧绷。
.
出了长安城后,人烟渐少,阿媚奔入树林,施法凌空而起。
天地广阔,落霞纷飞,偶尔有大雁掠过,然而方圆十里之内半个人影也没有。那两个看起来人模狗样的小贼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记得两个小贼是往这个方向跑的,可惜没有抓到。
一想到乾坤袋被偷了,阿媚心里在滴血,不说乾坤袋价值几何,她这一趟出来历练的所有细软都装在乾坤袋里了。人界行走,没有钱财傍身,怎一个“惨”字了得。
她咬咬牙,道:“不行,得找回来。”
她刚刚亲眼见到他们跑进树林里的,树林不小,一时半会肯定出不去,此刻他们一定在树林里的某一处。阿媚重新落地,开始地毯式搜寻。
然而,直到入夜,还是没见到两个小贼的人影。
阿媚一手擎着火把,一手摸着肚子,小脸蛋苦兮兮的。在妖界里,她是威风赫赫的公主,想吃什么一开口马上有人弄来,如今她饿得肚子直叫,在树林里窜来窜去的,瞧见能跑的动物就嘴馋。
阿媚想着要不要抓只兔子来烤。
就在此时,一股浓郁的肉香味飘来,诱得阿媚五脏六腑都活了过来。她使劲地咽了口唾沫,循着味道而去。没走多远,便瞧见烧得旺盛的火堆上架了一只香滑流油的烤鸡。
手腕粗的木棍不停地旋转。
比火光还要耀眼的是指骨分明的手掌,阿媚的目光慢慢地转到手掌主人的脸上,认出是今个儿在闹市里撞到的男人。
“饿不饿?”
他忽道,声音低沉,字正腔圆。
回答的是阿媚肚子的声音。
她轻咳一声,不太好意思,摸了摸鼻子,有点窘迫地说:“我东西被人偷了,之前追贼心切,不小心撞到你了。”
男人停止转动木棍,锋利的小刀一划,流油香喷喷的鸡腿出现在阿媚的眼前。
“要吃吗?”
阿媚如小鸡啄模式地点头。
男人眼里浮起笑意,说:“吃吧。”
阿媚接过鸡腿的时候,发现眼前男人的掌心里刀痕交错,完全看不清掌心的纹路,与他指骨分明的好看五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不动声色地收回手掌,同时又在烤鸡上熟练地划拉下一个翅膀。
翅膀很快便被解决。
男人动作十分豪爽,三下五除二就吃入肚里。他吃了两个鸡翅后,提着酒壶,灌了一大口后,直接用花袍子的袖口擦嘴,目光飘到阿媚身上。
阿媚吃得慢。
她捧着鸡腿,像是小松鼠似的一口一口地啃着骨头上的肉沫。
注意到男人的目光,她重重一咳,笑了声:“鸡腿之恩,没齿难忘,我欠你一个人情。以后你要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我能帮一定帮。”
鸡骨头被啃得一干二净。
她意犹未尽地瞥了眼烤鸡,仿佛心有灵犀一般,转眼间,男人便将剩下的鸡腿递给阿媚。
他直勾勾地看着她。
阿媚反应过来,“哎呀”一声,说:“忘记告诉你我的名字了,我唤作阿媚,明媚的媚。你以后若想找我……”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腰带,然而腰带上空无一物,她清清嗓子,说:“本来想给你一个信物的,不过我东西都被偷了。”
一想到这事儿,阿媚心里就来气。
人界里的人太猖狂了!竟然连她的东西都敢偷!千万别让她逮着了,不然她一定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她愤愤地咬了一口鸡腿肉,嚼在嘴里,两腮一鼓一鼓的。
第二个鸡腿吃完,他仍旧直勾勾地看着她。这会,阿媚有点不自在了,她问:“你……你怎么老看着我?”
“你长得像我的一个故人。”
阿媚恍然,难怪在闹市上用那么奇怪的眼神看她,“她是你的什么人?”
“她……”微微一顿,他嗓音变得沙哑,半天说不出话来。
她眨巴着眼睛:“嗯?”
她的目光太过澄澈,写满了疑问和好奇,他心中微沉,终究是避开了她的眼睛,道:“我先前捡到了一块玉佩。”他的掌心里多了一块白玉,雕刻着繁复的花纹。
她惊讶地道:“啊,是他们的东西!”
今天她撞到那个鹅黄姑娘的时候,在她身上见到过这块玉佩。她捏住玉佩,五指收紧,“就是这块玉佩的主人偷了我的东西,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他们一定是合伙的。”
能在她眼皮底下逃掉的,定不是普通人。
她仔细观察着玉佩。
“此物甚新,看起来不像是寻常配饰,应该是刚买不久的,且此玉水头足,是块好玉。长安城能卖这样的玉佩的商铺屈指可数,你明日可以去询问一番,兴许能有什么线索。”
听他侃侃而谈,阿媚不由认真打量起眼前的男人。
他生得气宇轩昂的,对长安城又如此熟悉,怎么看怎么像是大户人家里的贵公子。再瞧他穿着花里花俏的袍子,眼睛微微上挑,像是丹凤眼,又有点像是桃花眼,一股子说不出来的风流味。
阿媚问:“你是长安城人氏?”
他说:“不是,只是一介散修。”
她愣了下,没想到竟然是个修仙者。他又道:“不过我在人间待的时间长,你若不嫌弃,明日我可以与你一起去商铺问问。”他的目光微微一深,又问:“你也是散修?”
阿媚不愿暴露身份,只好说:“……是。”
虽说五界各不相干,但因修仙者的存在,人界和仙界显然要密切一些,且自古以来妖魔都是秽物,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捉妖除魔之士了。
所以她的身份是万万不能暴露。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他看着她,缓缓地说:“……璟流。”
她对吃食的要求不高,不过到底年纪尚小,始终贪玩,遂没有多想便直接飞往人界。
离开妖界前,她得了妖王的嘱咐,到人界后记得收敛妖气。人界那儿有一群嗷嗷待哺的捉妖道士,当然,阿媚并没将这些道士放在眼里,区区凡夫俗子,还不配她堂堂妖界公主动手。
到人界的长安城后,阿媚捏了个口诀,收去浑身的妖气。
她站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像是一个小孩儿似的,周遭的一切对于她而言,都是极其新鲜的事物,怎么瞧怎么好玩。她兴致勃勃地从街头吃到街尾,摊档上的小玩意买了一大堆,抱了满怀。
她本想塞进乾坤袋里的,可乌溜溜的眼珠子一转,还是作罢。
出来历练,身上宝物太多,容易招惹小贼惦记,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她索性寻了一个无人的小巷,偷偷摸摸地把小玩意都塞了进去。
她提溜着乾坤袋口子上的黑皮绳,转了一圈,一副眉飞色舞的模样,纤细白皙的五指往乾坤袋一拍,嘀咕着:“之凉果真有先见之明,这赠别之礼太得我心。”
说完,她收起乾坤袋,往巷子外头走去。
刚出巷子,便有一道身影迎面撞来,阿媚躲得快,身子一闪,未料却撞上了另外一人,额头结结实实地撞了个响,只听“哎呦”一声,阿媚定睛一看,地上躺了个年轻的姑娘,穿着鹅黄衣裙,因蒙着深色面纱,看不清容貌。
鹅黄姑娘的额头被撞得又红又肿的。
“师妹!”
男子赶忙扶起地上的姑娘,“有没有伤到哪儿?”
阿媚反应过来,也想着去扶那姑娘,男子出声阻止:“不必了。”
阿媚说:“方才我并非有意,是……”话还没解释完,男子直接搀扶着姑娘匆匆离去。阿媚瞅着两人的背影,撇撇嘴,说:“不是你先撞上来的话,我也不会撞到……”
话音一顿,五指在腰带上摸了摸,她面色骤变,有怒气氤氲。
万万没有想到,她出来历练第一天,乾坤袋就被扒了,若搁在妖界里头,绝对能笑掉妖界众人大牙。
“好呀,偷东西竟然敢偷到你姑奶奶身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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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媚知道人界的规矩,若此刻腾空飞行恐怕会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她只好在闹市里穿梭,双腿狂奔。闹市人多,阿媚已经记不得自己吓停了多少马车,还有撞到了多少路人。
她咬牙狂追,饱满圆润的额头已经冒出薄汗。
倏然间,碰上一堵人墙。
她眉眼也未抬,说了句“抱歉”,便直接绕过而行,岂料刚行一步,手腕便被一股力道紧紧地扣住。她当即一愣,回首抬眼望去,映入她眼帘的是一张气度不凡的脸。
是一个穿着紫袍子的男人。
乌眸深邃,仿佛有云海翻滚,深不可测。
他的双眼定在她的脸上,嘴唇轻抖,似是想说些什么。就在此时,阿媚打掉他的手,两道弯眉一蹙,说:“你要是哪儿撞伤了,在这儿等着,我追到小贼后再回来。”
说罢,步伐一迈,又匆匆跑开。
火红的背影宛若天边的落霞,炫丽而夺目,男子凝望了半晌,袖下的五指微微紧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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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长安城后,人烟渐少,阿媚奔入树林,施法凌空而起。
天地广阔,落霞纷飞,偶尔有大雁掠过,然而方圆十里之内半个人影也没有。那两个看起来人模狗样的小贼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记得两个小贼是往这个方向跑的,可惜没有抓到。
一想到乾坤袋被偷了,阿媚心里在滴血,不说乾坤袋价值几何,她这一趟出来历练的所有细软都装在乾坤袋里了。人界行走,没有钱财傍身,怎一个“惨”字了得。
她咬咬牙,道:“不行,得找回来。”
她刚刚亲眼见到他们跑进树林里的,树林不小,一时半会肯定出不去,此刻他们一定在树林里的某一处。阿媚重新落地,开始地毯式搜寻。
然而,直到入夜,还是没见到两个小贼的人影。
阿媚一手擎着火把,一手摸着肚子,小脸蛋苦兮兮的。在妖界里,她是威风赫赫的公主,想吃什么一开口马上有人弄来,如今她饿得肚子直叫,在树林里窜来窜去的,瞧见能跑的动物就嘴馋。
阿媚想着要不要抓只兔子来烤。
就在此时,一股浓郁的肉香味飘来,诱得阿媚五脏六腑都活了过来。她使劲地咽了口唾沫,循着味道而去。没走多远,便瞧见烧得旺盛的火堆上架了一只香滑流油的烤鸡。
手腕粗的木棍不停地旋转。
比火光还要耀眼的是指骨分明的手掌,阿媚的目光慢慢地转到手掌主人的脸上,认出是今个儿在闹市里撞到的男人。
“饿不饿?”
他忽道,声音低沉,字正腔圆。
回答的是阿媚肚子的声音。
她轻咳一声,不太好意思,摸了摸鼻子,有点窘迫地说:“我东西被人偷了,之前追贼心切,不小心撞到你了。”
男人停止转动木棍,锋利的小刀一划,流油香喷喷的鸡腿出现在阿媚的眼前。
“要吃吗?”
阿媚如小鸡啄模式地点头。
男人眼里浮起笑意,说:“吃吧。”
阿媚接过鸡腿的时候,发现眼前男人的掌心里刀痕交错,完全看不清掌心的纹路,与他指骨分明的好看五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不动声色地收回手掌,同时又在烤鸡上熟练地划拉下一个翅膀。
翅膀很快便被解决。
男人动作十分豪爽,三下五除二就吃入肚里。他吃了两个鸡翅后,提着酒壶,灌了一大口后,直接用花袍子的袖口擦嘴,目光飘到阿媚身上。
阿媚吃得慢。
她捧着鸡腿,像是小松鼠似的一口一口地啃着骨头上的肉沫。
注意到男人的目光,她重重一咳,笑了声:“鸡腿之恩,没齿难忘,我欠你一个人情。以后你要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我能帮一定帮。”
鸡骨头被啃得一干二净。
她意犹未尽地瞥了眼烤鸡,仿佛心有灵犀一般,转眼间,男人便将剩下的鸡腿递给阿媚。
他直勾勾地看着她。
阿媚反应过来,“哎呀”一声,说:“忘记告诉你我的名字了,我唤作阿媚,明媚的媚。你以后若想找我……”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腰带,然而腰带上空无一物,她清清嗓子,说:“本来想给你一个信物的,不过我东西都被偷了。”
一想到这事儿,阿媚心里就来气。
人界里的人太猖狂了!竟然连她的东西都敢偷!千万别让她逮着了,不然她一定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她愤愤地咬了一口鸡腿肉,嚼在嘴里,两腮一鼓一鼓的。
第二个鸡腿吃完,他仍旧直勾勾地看着她。这会,阿媚有点不自在了,她问:“你……你怎么老看着我?”
“你长得像我的一个故人。”
阿媚恍然,难怪在闹市上用那么奇怪的眼神看她,“她是你的什么人?”
“她……”微微一顿,他嗓音变得沙哑,半天说不出话来。
她眨巴着眼睛:“嗯?”
她的目光太过澄澈,写满了疑问和好奇,他心中微沉,终究是避开了她的眼睛,道:“我先前捡到了一块玉佩。”他的掌心里多了一块白玉,雕刻着繁复的花纹。
她惊讶地道:“啊,是他们的东西!”
今天她撞到那个鹅黄姑娘的时候,在她身上见到过这块玉佩。她捏住玉佩,五指收紧,“就是这块玉佩的主人偷了我的东西,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他们一定是合伙的。”
能在她眼皮底下逃掉的,定不是普通人。
她仔细观察着玉佩。
“此物甚新,看起来不像是寻常配饰,应该是刚买不久的,且此玉水头足,是块好玉。长安城能卖这样的玉佩的商铺屈指可数,你明日可以去询问一番,兴许能有什么线索。”
听他侃侃而谈,阿媚不由认真打量起眼前的男人。
他生得气宇轩昂的,对长安城又如此熟悉,怎么看怎么像是大户人家里的贵公子。再瞧他穿着花里花俏的袍子,眼睛微微上挑,像是丹凤眼,又有点像是桃花眼,一股子说不出来的风流味。
阿媚问:“你是长安城人氏?”
他说:“不是,只是一介散修。”
她愣了下,没想到竟然是个修仙者。他又道:“不过我在人间待的时间长,你若不嫌弃,明日我可以与你一起去商铺问问。”他的目光微微一深,又问:“你也是散修?”
阿媚不愿暴露身份,只好说:“……是。”
虽说五界各不相干,但因修仙者的存在,人界和仙界显然要密切一些,且自古以来妖魔都是秽物,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捉妖除魔之士了。
所以她的身份是万万不能暴露。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他看着她,缓缓地说:“……璟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