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国内某王姓演员的帽子绿了,搞得尽人皆知众、老妪能解……
或许这件事对于吃瓜群众来说并没什么,可王之初却有点不淡定了。
第一,他也姓王!
第二,他也是农村娃!
第三,他也有个漂亮的女朋友,还是个校花。
第四,最最更关键的一点,他同宿舍有个哥们就姓宋!
太多太多的巧合让王之初不淡定了,尤其是在毕业一周前目睹了校花和姓宋哥们悄悄去了宾馆后,王之初彻底蛋疼了。
这件事情对王之初的打击很大,大学毕业后就断了所有人的联系,直接回到老家。
两年来,父母出车祸接连双亡,让本就心灰意冷的王之初变得更加颓废丧气,整日躺在父母留下的小农场里以酒度日。
就在昨天,王之初得知了校花和姓宋哥们结婚了,心如刀扎的他直接搬了几箱啤酒,躲在自家农场喝了个酣畅大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总之当他迷迷糊糊醒来后,发现外面的一切貌似有点不太一样。
大裤衩子大拖鞋,顶着乱蓬蓬的鸡窝头,提着半瓶没喝完的啤酒,王之初缓缓推开了农场大门。
一身的酒气隔着八条大街都能闻到,可王之初却丝毫不在意。
“握了棵草,这什么情况?”
当看到外面的情况后,因为震惊,王之初嘴巴大的都可以塞下一个台球。
“对面的小池塘呢?左边的小卖部呢?还有隔壁的二层小楼去哪儿了?人家还要看隔壁寡妇洗澡的!”
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大街上这一个个穿着古装的人是怎么回事?
道路两边那一栋栋木质建筑的房子又特么想搞什么飞机?
站在大街上,扫视着来来往往穿着奇异的行人,打量着一栋栋只有在古装片里才能见到的建筑。
一时间,王之初大脑直接短路了。
咳咳,难不成自己梦游了?
“那啥,大姐,这是哪儿呀?”
愣神片刻,抱着浓浓的好奇,王之初拦住了一名从身边经过的肥胖大姐。
“长……安城啊!”
可能是被王之初的一身打扮给吓到了,肥胖大姐明显楞了一下。
“长安城?”
王之初眉头一皱,貌似唐朝的首都就是长安。
咧嘴一笑,“大姐,你入戏好深呀,你们不会是在拍电视剧吧?我知道了,这里是‘竖店’对不对?”
“什么电视剧?什么竖店?你说啥子呢?”
肥胖大姐翻个白眼,可能以为王之初是神经病吧,挎着篮子快速离开。
难道不是梦游?
王之初充满疑惑的缓缓转身,正好瞅见自家的农场。
对呀!
如果是梦游,那自己身后的自家农场算怎么回事?
难不成,还把自家的农场给背着梦游了?
听着就很是扯犊子!
站在原地,整整目瞪口呆了十几分钟。
常年锻炼出来的脑洞,终于在此刻大开,让他不得不冷静的接受一个现实。
自己穿越了!
准确的说是自家的农场带着自己穿越了!
说是农场,其实是跟国外的那种大型农场没法比的。
其实呢,就是王之初自家农家小院里种了一些瓜果蔬菜。
另外,还饲养了一些猪马牛羊、鸡鸭鱼鹅等动物。
农场,只是王之初对此的美称。
至少说出去不算丢人!
凝神望去,那些猪马牛羊、鸡鸭鱼鹅还在农场中呢,它们竟然也跟着农场穿越了。
还能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王之初必须搞清楚自己穿越到哪儿了。
是华夏古代的某个时代,还是另外的其他时空中。
凝神望去,在自家农场的左边,竟然有家酒肆。
酒肆里坐着个貌美妇人,面前摆着十几个胭脂盒。
支着精致小巧的小巴,一会儿擦点粉,一会儿拿着一把小镜子欣赏着自己。
殊不知,桌下的那双修长大腿才是最诱人的。
在几近透明的白纱裙包裹下,是那么的绝伦、完美。
不知道还以为这不是酒肆,而是青楼呢。
“美女,能请教你一个问题嘛?”
王之初小心翼翼的来到就酒肆前,冲着貌美妇人道。
“请教问题可以,先买酒。”
貌美妇人头也不回的对着古铜镜化着妆。
“我有酒,够喝了,不用买。”
“有酒了?你那是什么酒?”
“啤酒啊!”王之初晃了晃手里的酒瓶。
“屁做出来的酒能好喝吗?伦家的桃花酒是用城外最清凉的白马河河水和自家种的桃花酿的,在这长安城里都是小有名气的,喝一口提神醒脑、喝两口永不疲劳,喝三瓶长生不老!”
“你确定你卖的不是肾宝?”
“什么宝?”
貌美妇人楞了一下。
“甭管是什么宝,你先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
“长安城啊。”
“我是想问,这里是哪个国家?哪个大陆?或者是哪个星球?”
“先买我的酒,我再告诉你。”
“你还真会做生意呀。”
为了搞清楚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王之初也豁出去了,随手从大裤衩里掏出最后一张毛爷爷递了上去。
“你给我一张纸干嘛?”
接过红扑扑的毛爷爷,貌美妇人的脸却绿了。
“这是人民币啊?难不成你要美元?港币?”
“什么元?什么币?我是要金子,没有金子,灵石也成。”
说这话,貌美妇人从衣袖里掏出两块东西放在桌子上,一块金灿灿的金子,一块泛着荧光的石头。
看到这块石头,想想刚才妇人所说的灵石,看过太多的王之初一下就明白了。
自己肯定是穿越到某个可以修炼的大陆了,什么翻江倒海、什么操控雷电、什么飞天遁地、什么驾驭妖兽。
反正比中国古代的那些神话还要神话!
“可我没有金子,也没有灵石呀!”
“那……”
这个问题可把美貌妇人难住了,也不再化妆,转身来打量和自己说话的这家伙,可刚刚转身,嘴巴就大了,“哎呦我去,小伙子穿的真凉快呀,想让我找一件东西来换都找不到。”
“其实我这t恤是阿迪达斯的,很值钱的,可以换。”
王之初无奈一笑。
“伦家要个男人的衣服干嘛?传出去会让街坊邻居笑话的。”
“额……那算了,我去问一下其他人吧。”
王之初没想到这个大陆的商家也这么鸡贼,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呀,一口闷掉酒瓶里的剩余啤酒,抡圆了胳膊就将酒瓶甩了出去。
“哎呦卧槽,哪个王八犊子偷袭本少爷?”
“这特么是个什么玩意,绿油油的,跟个棒槌似得。”
“不会是什么法宝吧?”
就在王之初意识到要坏事、准备溜进农场的时候,七八个人已经迎面走了过来,其中一人一手还捂着额头,一手提着自己甩出去的酒瓶。
“少年,还愣在那里干什么,赶快跑呀,他可是这长安城里的一霸!”
酒肆里的貌美妇人也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好心的提醒着王之初。
“一霸?难道他爸叫李刚?”
王之初好奇的询问一声。
谈起‘一霸’,几年前,王之初只服李刚的儿子。
近两年来,他只服赵日天和叶良辰!
“他叫宋长君,是长安城四大家族之一的宋家大公子!”
“那貌似挺严重的。”
都到这种时候,王之初还能做什么?
当然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不,走已经来不及了,要跑!!
“给本少爷站住,现在才知道跑,是不是有点晚啊?”
很快,七八人就将王之初给团团围住,捂着额头的宋长君直接朝着王之初迎面走来。
或许这件事对于吃瓜群众来说并没什么,可王之初却有点不淡定了。
第一,他也姓王!
第二,他也是农村娃!
第三,他也有个漂亮的女朋友,还是个校花。
第四,最最更关键的一点,他同宿舍有个哥们就姓宋!
太多太多的巧合让王之初不淡定了,尤其是在毕业一周前目睹了校花和姓宋哥们悄悄去了宾馆后,王之初彻底蛋疼了。
这件事情对王之初的打击很大,大学毕业后就断了所有人的联系,直接回到老家。
两年来,父母出车祸接连双亡,让本就心灰意冷的王之初变得更加颓废丧气,整日躺在父母留下的小农场里以酒度日。
就在昨天,王之初得知了校花和姓宋哥们结婚了,心如刀扎的他直接搬了几箱啤酒,躲在自家农场喝了个酣畅大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总之当他迷迷糊糊醒来后,发现外面的一切貌似有点不太一样。
大裤衩子大拖鞋,顶着乱蓬蓬的鸡窝头,提着半瓶没喝完的啤酒,王之初缓缓推开了农场大门。
一身的酒气隔着八条大街都能闻到,可王之初却丝毫不在意。
“握了棵草,这什么情况?”
当看到外面的情况后,因为震惊,王之初嘴巴大的都可以塞下一个台球。
“对面的小池塘呢?左边的小卖部呢?还有隔壁的二层小楼去哪儿了?人家还要看隔壁寡妇洗澡的!”
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大街上这一个个穿着古装的人是怎么回事?
道路两边那一栋栋木质建筑的房子又特么想搞什么飞机?
站在大街上,扫视着来来往往穿着奇异的行人,打量着一栋栋只有在古装片里才能见到的建筑。
一时间,王之初大脑直接短路了。
咳咳,难不成自己梦游了?
“那啥,大姐,这是哪儿呀?”
愣神片刻,抱着浓浓的好奇,王之初拦住了一名从身边经过的肥胖大姐。
“长……安城啊!”
可能是被王之初的一身打扮给吓到了,肥胖大姐明显楞了一下。
“长安城?”
王之初眉头一皱,貌似唐朝的首都就是长安。
咧嘴一笑,“大姐,你入戏好深呀,你们不会是在拍电视剧吧?我知道了,这里是‘竖店’对不对?”
“什么电视剧?什么竖店?你说啥子呢?”
肥胖大姐翻个白眼,可能以为王之初是神经病吧,挎着篮子快速离开。
难道不是梦游?
王之初充满疑惑的缓缓转身,正好瞅见自家的农场。
对呀!
如果是梦游,那自己身后的自家农场算怎么回事?
难不成,还把自家的农场给背着梦游了?
听着就很是扯犊子!
站在原地,整整目瞪口呆了十几分钟。
常年锻炼出来的脑洞,终于在此刻大开,让他不得不冷静的接受一个现实。
自己穿越了!
准确的说是自家的农场带着自己穿越了!
说是农场,其实是跟国外的那种大型农场没法比的。
其实呢,就是王之初自家农家小院里种了一些瓜果蔬菜。
另外,还饲养了一些猪马牛羊、鸡鸭鱼鹅等动物。
农场,只是王之初对此的美称。
至少说出去不算丢人!
凝神望去,那些猪马牛羊、鸡鸭鱼鹅还在农场中呢,它们竟然也跟着农场穿越了。
还能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王之初必须搞清楚自己穿越到哪儿了。
是华夏古代的某个时代,还是另外的其他时空中。
凝神望去,在自家农场的左边,竟然有家酒肆。
酒肆里坐着个貌美妇人,面前摆着十几个胭脂盒。
支着精致小巧的小巴,一会儿擦点粉,一会儿拿着一把小镜子欣赏着自己。
殊不知,桌下的那双修长大腿才是最诱人的。
在几近透明的白纱裙包裹下,是那么的绝伦、完美。
不知道还以为这不是酒肆,而是青楼呢。
“美女,能请教你一个问题嘛?”
王之初小心翼翼的来到就酒肆前,冲着貌美妇人道。
“请教问题可以,先买酒。”
貌美妇人头也不回的对着古铜镜化着妆。
“我有酒,够喝了,不用买。”
“有酒了?你那是什么酒?”
“啤酒啊!”王之初晃了晃手里的酒瓶。
“屁做出来的酒能好喝吗?伦家的桃花酒是用城外最清凉的白马河河水和自家种的桃花酿的,在这长安城里都是小有名气的,喝一口提神醒脑、喝两口永不疲劳,喝三瓶长生不老!”
“你确定你卖的不是肾宝?”
“什么宝?”
貌美妇人楞了一下。
“甭管是什么宝,你先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
“长安城啊。”
“我是想问,这里是哪个国家?哪个大陆?或者是哪个星球?”
“先买我的酒,我再告诉你。”
“你还真会做生意呀。”
为了搞清楚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王之初也豁出去了,随手从大裤衩里掏出最后一张毛爷爷递了上去。
“你给我一张纸干嘛?”
接过红扑扑的毛爷爷,貌美妇人的脸却绿了。
“这是人民币啊?难不成你要美元?港币?”
“什么元?什么币?我是要金子,没有金子,灵石也成。”
说这话,貌美妇人从衣袖里掏出两块东西放在桌子上,一块金灿灿的金子,一块泛着荧光的石头。
看到这块石头,想想刚才妇人所说的灵石,看过太多的王之初一下就明白了。
自己肯定是穿越到某个可以修炼的大陆了,什么翻江倒海、什么操控雷电、什么飞天遁地、什么驾驭妖兽。
反正比中国古代的那些神话还要神话!
“可我没有金子,也没有灵石呀!”
“那……”
这个问题可把美貌妇人难住了,也不再化妆,转身来打量和自己说话的这家伙,可刚刚转身,嘴巴就大了,“哎呦我去,小伙子穿的真凉快呀,想让我找一件东西来换都找不到。”
“其实我这t恤是阿迪达斯的,很值钱的,可以换。”
王之初无奈一笑。
“伦家要个男人的衣服干嘛?传出去会让街坊邻居笑话的。”
“额……那算了,我去问一下其他人吧。”
王之初没想到这个大陆的商家也这么鸡贼,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呀,一口闷掉酒瓶里的剩余啤酒,抡圆了胳膊就将酒瓶甩了出去。
“哎呦卧槽,哪个王八犊子偷袭本少爷?”
“这特么是个什么玩意,绿油油的,跟个棒槌似得。”
“不会是什么法宝吧?”
就在王之初意识到要坏事、准备溜进农场的时候,七八个人已经迎面走了过来,其中一人一手还捂着额头,一手提着自己甩出去的酒瓶。
“少年,还愣在那里干什么,赶快跑呀,他可是这长安城里的一霸!”
酒肆里的貌美妇人也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好心的提醒着王之初。
“一霸?难道他爸叫李刚?”
王之初好奇的询问一声。
谈起‘一霸’,几年前,王之初只服李刚的儿子。
近两年来,他只服赵日天和叶良辰!
“他叫宋长君,是长安城四大家族之一的宋家大公子!”
“那貌似挺严重的。”
都到这种时候,王之初还能做什么?
当然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不,走已经来不及了,要跑!!
“给本少爷站住,现在才知道跑,是不是有点晚啊?”
很快,七八人就将王之初给团团围住,捂着额头的宋长君直接朝着王之初迎面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