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间发生的事总是让人措手不及。
这是乐阳秋回到村庄时的想法,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眼前的这一切,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他也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乐阳秋来到张十一身边晃着酒瓶道:“师父,你看,酒来了。”
张十一抬起了头道:“你小子...又在城里乱晃了吧,我...等你很久了。”
乐阳秋没有回话,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他忍着眼泪很久了。
张十一忽然笑着说:“傻小子,以前揍你都没见你掉眼泪。”
乐阳秋随手擦了擦眼角,否认自己流了眼泪。
张十一道:“来,扶着我,去你家吧,到时候赶不上你爹,我一个人在路上会孤单的。”
乐阳秋眼泪却决堤了,他把酒壶别在腰间,将张十一背起来往家里走去。一路的哭声与漫天的纸钱述说着凄凉的一切,乐阳秋感觉自己眼前的路越来越迷茫。一阵风袭来,卷起地上散落的纸钱和乐阳秋老旧的衣角。
“活了一辈子,争了一辈子,现在这般也算好的归宿了吧。”张十一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小了。
“师父,你说,我是不是没有用。”
“每个人都不可能把握住每一件事。”
“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做错什么?你们又做错什么?”乐阳秋用沙哑的声音吼着,他不明白,他什么都不明白。
“你要明白,世间万物没有什么是绝对的。”
“我只想要你们。而已。”
“命中注定罢了,你要记住无论处于何种境地,都不要抱怨世态,不能放弃底线,不必嫉恨他人,要珍重你最初的梦想。”张十一微弱的声音说完这句话,半垂着的眼帘终于还是合上了。
乐阳秋脚步一顿,低着头抽泣着,他抬头笑了笑,满是泪痕的脸带着笑总是让人莫名其妙的,乐阳秋轻轻的说着:“师父,我们回家。”
……
有时候变化来的猛烈,像一场猛烈的狂风吹乱你的一切。
乐阳秋的眼前是四坐坟茔,乐阳秋已经跪在这三天了,一身白衣的乐阳秋机械式的重复着烧纸钱的步骤,前面躺着的是他最亲的四个人,父母,弟弟,师父。这些日子以来,乐阳秋已经消瘦了不少。
“爹,娘,孩儿不孝。今后可能无法按时为二老上香了。”说完后,眼角还喊着泪的乐阳秋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阳春,哥哥若是回来的话,一定给你带你最爱吃的灵江鱼干。”
乐阳秋含着笑轻轻抚摸着刻着‘岳阳春’的墓碑说道。
“师父,酒给您带来了,您却一口也不喝,那徒儿我代你喝了。”说完乐阳秋大口的喝着酒壶中的酒,他第一次喝酒,以往家人和师父都不让他太早喝酒,刚喝完的乐阳秋却被呛了一大口。
“您总说咱们江湖人,就是要喝最烈的酒,果然很痛快。”乐阳秋的脸上不知道是酒水还是泪水,却依然妨碍不了现在这般狂放的乐阳秋。
乐阳秋起身看着后面几座新立起的坟茔,那里面躺着的有他的亲朋,有他的长辈,都是朝夕相处的一些人,乐阳秋突然感觉心里堵着慌,他握紧了手中古朴的长生剑,大声的说:“不报此仇,我乐阳秋誓不为人。”
有的时候,人总是不会永远的停留在一个地方,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
乐家谷外的路已经没有之前的欢乐了,娟娟的溪水似乎都比以往流的更加沉重了些,大风带起的沙尘让小路尽头一片朦胧。‘哒,哒’的马蹄声渐渐远去,什么也看不见,看到只是一匹老马,一件破旧的披风;听见的只是一曲凄凉的小曲儿,一阵缓慢的马蹄声。
……
白云山脉是中原大陆第二大的山脉,绵延不断,白云山脉周围大大小小的武林门派犹如繁星一般,其中北端的飘雪山庄是武林三大世家之一。
冬日的寒风总是太过霸气,尤其是群山中的冷风比其他地方都要咄咄逼人,转眼间,冷杉苍松都变成了琼枝玉珂,大地褪去了一秋的素衣,换上了洁白的新装。飘雪山庄的门口却不曾有着厚实的积雪,庄前的路上整齐明显的车辙印在这一方天地却是异常的明显。
今日的天气似乎比前几日更冷一些,飘雪山庄门口的下人们也只能靠在门墙的角落,好在也有着火盆能够取暖。
忽然间,山路尽头一阵疾驰的马蹄声传来,两面看门的下人听见了声音齐齐向远方看去,只见马蹄声伴着四散的雪花向着山门而来,枣红色的烈马在这一片雪白的山间显得那么的耀眼。眼见离着越来越近了,却不曾见到该马有减速的趋势。
“吁...!”一道清脆的女声从马上发出,那匹枣红色的烈马扬起了前蹄,随后重重的踏在了地上,鼻间喷出一股热气,其中一名下人赶紧过来拉住马匹,马上随即翻身下来一名女子,只见她穿着深色的织锦羽缎斗篷,内有一身月白色搀杂粉红色的衣裳上锈着水纹以及无规则的制着许多金银线条,手中握着一根短枪。
她把斗篷拨开,只见其发自然垂下,并束结肖尾垂于肩上,简单随意的结鬟于顶,其上随意的插着一件精雕的梅花白玉簪;而她的容貌虽不是惊世绝俗,却也自有一股轻灵之气,肌肤娇嫩、神态悠闲,她的确是一个非常美的人。
她是李梓桑,她不是闺阁中的小姐,而是江湖中的女人。
她喜欢骑马奔驰,也喜欢大碗喝酒,也喜欢耍自家最锋利的长枪。
很多人都见过她,在繁花似锦的城市,在荒无人烟的荒漠,在土匪纵横的山区,也有温婉宜人的江南。
武林中的人都不会忽视她手中的短枪,那是飘雪山庄的神兵之一踏雪枪。
江湖人也叫她‘踏雪神枪’,很简单,因为她很厉害。
“大小姐,庄主已经在书房了。”拉着马的下人说着。
李梓桑对着手心呼了口热气,搓了搓手才笑着说:“知道了,照顾好我这匹宝贝啊。”她的声音婉转悠扬,让人倍感舒适。
看到下人牵马走后,她也整了整自己的衣裳便向山庄内走去,沿路遇到的下人都会齐齐问好。山庄内的景色却不像外面的山间那么粗狂的冬日景象,山庄内的景象更加的景致,四处忙碌的人更加增添了许多生气。
“小妹,你怎么才回来,爹已经等你很久了。”一位从房内刚出来的男子看到李梓桑责问道,这位男子穿着一件蓝色云翔纹劲装,腰间系着犀角带,只缀着一枚白玉佩和披着一件白色大麾。该男子就是飘雪山庄的大少爷,李温书
“大哥,这不是回来了么,下次不敢了。”李梓桑看到李温书只能吐了吐舌头,挽着他的手臂说道。
李温书最疼爱自己的妹妹,即便犯错也不愿多说,只能拍了下李梓桑的头说道:“行行行,待会儿去书房见到爹时记得要承认错误,今天二叔也回来了。”
“二叔也回来了?大哥,那我先去了。”李梓桑听到自己二叔也回来了,顿时喜笑颜开松开挽着李温书的手向书房跑去。李温书只能摇了摇头便去忙自己的事去了。
这是乐阳秋回到村庄时的想法,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眼前的这一切,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他也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乐阳秋来到张十一身边晃着酒瓶道:“师父,你看,酒来了。”
张十一抬起了头道:“你小子...又在城里乱晃了吧,我...等你很久了。”
乐阳秋没有回话,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他忍着眼泪很久了。
张十一忽然笑着说:“傻小子,以前揍你都没见你掉眼泪。”
乐阳秋随手擦了擦眼角,否认自己流了眼泪。
张十一道:“来,扶着我,去你家吧,到时候赶不上你爹,我一个人在路上会孤单的。”
乐阳秋眼泪却决堤了,他把酒壶别在腰间,将张十一背起来往家里走去。一路的哭声与漫天的纸钱述说着凄凉的一切,乐阳秋感觉自己眼前的路越来越迷茫。一阵风袭来,卷起地上散落的纸钱和乐阳秋老旧的衣角。
“活了一辈子,争了一辈子,现在这般也算好的归宿了吧。”张十一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小了。
“师父,你说,我是不是没有用。”
“每个人都不可能把握住每一件事。”
“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做错什么?你们又做错什么?”乐阳秋用沙哑的声音吼着,他不明白,他什么都不明白。
“你要明白,世间万物没有什么是绝对的。”
“我只想要你们。而已。”
“命中注定罢了,你要记住无论处于何种境地,都不要抱怨世态,不能放弃底线,不必嫉恨他人,要珍重你最初的梦想。”张十一微弱的声音说完这句话,半垂着的眼帘终于还是合上了。
乐阳秋脚步一顿,低着头抽泣着,他抬头笑了笑,满是泪痕的脸带着笑总是让人莫名其妙的,乐阳秋轻轻的说着:“师父,我们回家。”
……
有时候变化来的猛烈,像一场猛烈的狂风吹乱你的一切。
乐阳秋的眼前是四坐坟茔,乐阳秋已经跪在这三天了,一身白衣的乐阳秋机械式的重复着烧纸钱的步骤,前面躺着的是他最亲的四个人,父母,弟弟,师父。这些日子以来,乐阳秋已经消瘦了不少。
“爹,娘,孩儿不孝。今后可能无法按时为二老上香了。”说完后,眼角还喊着泪的乐阳秋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阳春,哥哥若是回来的话,一定给你带你最爱吃的灵江鱼干。”
乐阳秋含着笑轻轻抚摸着刻着‘岳阳春’的墓碑说道。
“师父,酒给您带来了,您却一口也不喝,那徒儿我代你喝了。”说完乐阳秋大口的喝着酒壶中的酒,他第一次喝酒,以往家人和师父都不让他太早喝酒,刚喝完的乐阳秋却被呛了一大口。
“您总说咱们江湖人,就是要喝最烈的酒,果然很痛快。”乐阳秋的脸上不知道是酒水还是泪水,却依然妨碍不了现在这般狂放的乐阳秋。
乐阳秋起身看着后面几座新立起的坟茔,那里面躺着的有他的亲朋,有他的长辈,都是朝夕相处的一些人,乐阳秋突然感觉心里堵着慌,他握紧了手中古朴的长生剑,大声的说:“不报此仇,我乐阳秋誓不为人。”
有的时候,人总是不会永远的停留在一个地方,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
乐家谷外的路已经没有之前的欢乐了,娟娟的溪水似乎都比以往流的更加沉重了些,大风带起的沙尘让小路尽头一片朦胧。‘哒,哒’的马蹄声渐渐远去,什么也看不见,看到只是一匹老马,一件破旧的披风;听见的只是一曲凄凉的小曲儿,一阵缓慢的马蹄声。
……
白云山脉是中原大陆第二大的山脉,绵延不断,白云山脉周围大大小小的武林门派犹如繁星一般,其中北端的飘雪山庄是武林三大世家之一。
冬日的寒风总是太过霸气,尤其是群山中的冷风比其他地方都要咄咄逼人,转眼间,冷杉苍松都变成了琼枝玉珂,大地褪去了一秋的素衣,换上了洁白的新装。飘雪山庄的门口却不曾有着厚实的积雪,庄前的路上整齐明显的车辙印在这一方天地却是异常的明显。
今日的天气似乎比前几日更冷一些,飘雪山庄门口的下人们也只能靠在门墙的角落,好在也有着火盆能够取暖。
忽然间,山路尽头一阵疾驰的马蹄声传来,两面看门的下人听见了声音齐齐向远方看去,只见马蹄声伴着四散的雪花向着山门而来,枣红色的烈马在这一片雪白的山间显得那么的耀眼。眼见离着越来越近了,却不曾见到该马有减速的趋势。
“吁...!”一道清脆的女声从马上发出,那匹枣红色的烈马扬起了前蹄,随后重重的踏在了地上,鼻间喷出一股热气,其中一名下人赶紧过来拉住马匹,马上随即翻身下来一名女子,只见她穿着深色的织锦羽缎斗篷,内有一身月白色搀杂粉红色的衣裳上锈着水纹以及无规则的制着许多金银线条,手中握着一根短枪。
她把斗篷拨开,只见其发自然垂下,并束结肖尾垂于肩上,简单随意的结鬟于顶,其上随意的插着一件精雕的梅花白玉簪;而她的容貌虽不是惊世绝俗,却也自有一股轻灵之气,肌肤娇嫩、神态悠闲,她的确是一个非常美的人。
她是李梓桑,她不是闺阁中的小姐,而是江湖中的女人。
她喜欢骑马奔驰,也喜欢大碗喝酒,也喜欢耍自家最锋利的长枪。
很多人都见过她,在繁花似锦的城市,在荒无人烟的荒漠,在土匪纵横的山区,也有温婉宜人的江南。
武林中的人都不会忽视她手中的短枪,那是飘雪山庄的神兵之一踏雪枪。
江湖人也叫她‘踏雪神枪’,很简单,因为她很厉害。
“大小姐,庄主已经在书房了。”拉着马的下人说着。
李梓桑对着手心呼了口热气,搓了搓手才笑着说:“知道了,照顾好我这匹宝贝啊。”她的声音婉转悠扬,让人倍感舒适。
看到下人牵马走后,她也整了整自己的衣裳便向山庄内走去,沿路遇到的下人都会齐齐问好。山庄内的景色却不像外面的山间那么粗狂的冬日景象,山庄内的景象更加的景致,四处忙碌的人更加增添了许多生气。
“小妹,你怎么才回来,爹已经等你很久了。”一位从房内刚出来的男子看到李梓桑责问道,这位男子穿着一件蓝色云翔纹劲装,腰间系着犀角带,只缀着一枚白玉佩和披着一件白色大麾。该男子就是飘雪山庄的大少爷,李温书
“大哥,这不是回来了么,下次不敢了。”李梓桑看到李温书只能吐了吐舌头,挽着他的手臂说道。
李温书最疼爱自己的妹妹,即便犯错也不愿多说,只能拍了下李梓桑的头说道:“行行行,待会儿去书房见到爹时记得要承认错误,今天二叔也回来了。”
“二叔也回来了?大哥,那我先去了。”李梓桑听到自己二叔也回来了,顿时喜笑颜开松开挽着李温书的手向书房跑去。李温书只能摇了摇头便去忙自己的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