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家的那一刻,夏毅没有半点后悔,上一世他早已看清家里人的真面目,那个家早就容不下他了。

  他所渴望的亲情,不过都是空中楼阁,父母和弟弟妹妹就没一个有良心的,继续留在那里,就是给别人添砖加瓦。

  他已经彻底厌恶上一世被他视作生命般重要的家庭,如今只想极力摆脱它的束缚。

  “离开家只是第一步,下一步要找沈幼薇说清楚,坚定不移地把她娶回家。”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裤兜,兜里只有几分钱和几张粮票,连张毛票都没有。

  上一世他在县城砖窑厂勤勤恳恳上工一个月,月薪五块钱。

  他只留五毛钱当伙食费,剩下四块五都会寄回家里,一年下来给家里攒下五十多块。

  这么辛苦挣来的钱,他一点儿福没享着,全都被马秀琴花在夏阳夏清两个白眼狼身上。

  以前他在砖窑厂干得极为卖力,生怕弟弟妹妹们过得不好,如今回头一看,他可真是够傻的!

  要是能把上交给马秀琴的那些积蓄要回来就好了!

  如果真想把沈幼薇娶回家,就凭他兜里的几分钱够干啥?

  总不能刚把人家娶回家,就让人家跟着自己喝西北风吧?

  在这个年代想要娶媳妇儿,条件再差都得给新家添上三十二条腿。

  条件好点儿的家庭,那都是直接拿出三转一响当排面的。

  他既然想把沈幼薇这样的城里姑娘风风光光娶进门,三转一响肯定少不了,而且还得盖新房,让沈幼薇跟着自己过顿顿有肉的好日子,绝不能委屈了人家!

  夏毅正思考着如何赚钱,不知不觉间便来到了知青点。

  知青点位于朝阳村一个相对偏僻的地方,要穿过好几条蜿蜒的山路。

  那里邻近金鸡山,一到傍晚就能看到落日斜晖,只有住在那里的知青才懂得欣赏这样的美景。

  根据前世的记忆,夏毅依稀记得沈幼薇就住在这一片,但具体是哪个宿舍他不记得了。

  知青点聚集了不少村里的闲散人员,那些没结婚的男人,最喜欢在这里扎堆了。

  有相中的女知青,他们就跟狗皮膏药一样往上贴,谁要是能把女知青娶回家,那就相当于祖坟冒青烟了。

  只是这些在城里生活的女知青都清高得很,寻常男人根本入不了她们的眼。

  除非像夏毅这种生来就模样俊俏的男人,可能会让她们忍不住多看两眼。

  夏毅在知青点附近徘徊了很久,都没看到沈幼薇的身影。

  “毅哥,你咋在这儿呢?是来找幼薇的嘛?她今天不在,赶早去了趟县城,到现在还没回来。说是要添件新衣服,为你俩的好日子做准备呢。”

  说话的人是与沈幼薇住一块儿的另一位女知青杨柳依。

  她为人落落大方,是沈幼薇在朝阳村最好的朋友,只不过她的回城调令下来了,这两个月就要回城了。

  夏毅顿了一会儿,说:“那等她回来,你帮我转告她一声。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娶她!”

  “我妈要是给她介绍我弟弟,那根本不是我的意思,让她一定不要误会。”

  “很多事情一时半会儿解释不清楚,等我跟她见了面,我再和她细说。”

  说完这些话,他转身就要离开知青点。

  身后的杨柳依急声问道:“毅哥,那你现在要去哪儿啊?”

  夏毅顿住脚步,道:“要去县城里搞钱,我娶幼薇不是嘴上说说的。”

  看着夏毅离去的背影,杨柳依心里说不出的羡慕。

  她啥时候才能遇到这种真心实意对自己的好男人啊?

  她与夏毅在朝阳大队的时候见过几面,在大队里夏毅是出了名的任劳任怨,踏实能干,偶尔还会帮女同志们多分担些农活儿,给很多女同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要不是沈幼薇先看上,她都想留在朝阳村嫁给夏毅了。

  “幼薇真有福气啊,能找到毅哥这样的好男人。”

  ……

  离开知青点的夏毅打定主意要去县城里搞钱。

  因为想要让沈幼薇过门,需要好多好多钱。

  光是三转一响的聘礼就需要四百多块,还要买宅基地盖新房办酒席。

  这些杂七杂八加起来需要好几千块,可他这会儿身上连一毛钱都掏不出来。

  要是回砖窑厂继续搬砖,靠每个月省吃俭用攒下来的四块五,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攒够这些钱。

  “重活一世,要好好想想赚钱的门道了。”

  他缓缓地抬起头,恰好看到金鸡山郁郁葱葱的山林,要是能进山里打些野味儿,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可他出门实在太着急,都没从家里拿什么武器工具。

  一旦进了崇山峻岭,那是危险重重,若是遇上了山里的野兽,可能会丧命!

  金鸡山的老树林子,连一些经验丰富的猎户都不敢轻易踏足。

  要是打不了野味儿的话,能找到些山货,拿到县城里也能卖上好价钱。

  因为他记得前世有个村里的小伙子,在金鸡山附近的山林里找到了成片的鸡油菌和喇叭菌,骑着自行车拿到县城卖给某家缺货的饭店,一天就挣一百多。

  当时还以为这小子是在吹牛逼,没想到这一世却被夏毅捷足先登了。

  只见厚厚一片松针腐叶之下,成片成片新鲜的菌菇从泥土中冒出。

  夏毅连忙脱下外套,把它们全都捡在衣服里,直到衣服被塞得很满才作罢。

  就在他准备离开金鸡山时,突然停住了脚步。

  “真是意外收获啊!”

  夏毅连忙放下裹着菌子的衣服,用手扒拉几下泥土,把一株天麻给拔出来。

  这是一株可以入药的寄生草本,要是煮着吃,能够治疗风湿和头痛。

  虽然目前还没有被列入中药材,但已经有很多药材收购站开始高价收购了。

  夏毅又在附近找了一圈,把这些挖出来的天麻塞得裤兜里鼓鼓囊囊才下山。

  下山的时候,他恰好看到了金鸡山的天边飘着一抹晚霞。

  上一世他从未好好欣赏过,这一世他不会再错过这些优美的风景!

  “给沈幼薇在三转一响的基础上,加上一个咔擦吧,让她记录下所有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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