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一,年意正浓。
一大早,莫秋风就被莫秋柔摇晃着叫醒,睁着朦胧的双眼,有些无精打采。和他相比,床边的莫秋柔显得神采奕奕,嘴边挂着兴奋的笑容。
“哥哥,快起床了,你答应要陪我去市里玩的。”
在他们这,孩子少年流行初一早上外出踏青游玩。而昨天晚上,莫秋风确实答应早上要陪莫秋柔去市里游玩。不过,因为昨晚12点过后才睡,莫秋风此时还有些嗜睡。至于和他同时睡觉的莫秋柔,倒是一反常态精神抖擞。
“哥哥,快点啦。”
“哦哦。”
半躺在床头边,晃去睡意之后,莫秋风打了个哈哈,“我要换衣服,你先出去吧。”
“哦,哥哥记得要快点。”
莫秋柔应了一声,这才出了房间,先去楼下吃早餐。而莫秋风揉了揉太阳穴后,也起床整理,洗漱过后下了楼。
到餐厅的时候,父母和妹妹已经在就餐,后者咬着筷子,愤愤道:“哥哥,你太慢了。”
“呃,主要是我还有点困。”
莫秋风无奈地笑笑,在莫秋柔身边坐下后,叹道:“平时也没见你这么勤快。”
莫秋柔美目一蹬,却是诺诺地没有反驳。想必她自己也知道,平时的时候,她是极为赖床的,起个床,有时候能磨蹭个十分钟左右。
“啊呀,哥哥你快点啦。”
“好好。”
莫秋风应了一声,开始吃起早餐。早餐依旧是叶淑琳一手包办的蒸蛋、凉菜以及小米粥,那淡淡的香味让莫秋风胃口大开。
“小风,吃慢点。”
一边,见莫秋风有点狼吞虎咽的样子,叶淑琳开口道了一声,“也不急这一时,小心别噎着了。”
“哦,好的。”
闻言,莫秋风放缓了点速度,而一边的莫秋柔早已吃完,正睁着大眼睛等着莫秋风。
一边,正在看报纸的莫守毅想起件事,从报纸中探出头,“秋风,等会你和小柔要搭公交车去市内?”
“没有啊。”
莫秋柔顺口接了一句,带着点小兴奋,“哥哥让苏阳大哥开车接我们去的。”
“哦,这样啊。”
莫守毅点了点头,旋即又叮嘱道:“大过年的,人一定很多,在市里要小心一点,实在有问题就找你们三叔。”
这是家里第一次让兄妹俩,在没有看护的情况下去市里,担忧是在所难免的。所幸,因为年关忙碌的原因,莫守尚就在市内的超市巡视工作,有麻烦倒可以第一时间找上他。
“好的,爸。”
莫秋风应了一声,顺便解决掉早餐,而这时候苏阳开着车子适时地赶来了。兄妹俩离开之前,叶淑琳又冲着莫秋风说道:“小风,记得好好照顾你妹妹,别让她乱跑。”
“妈妈偏心,为什么就只说我一个。”
车子渐渐驶离,莫秋柔在车后座嘀咕了一声,神色颇有不忿。而莫秋风见状笑道:“因为你顽皮啊。”
“我才不皮,皮的是秋震。”
莫秋柔抗议了一声,不过旋即就被莫秋风接口一句,“和我比起来,你就算很顽皮了。”
“呃。”
有心想要反驳莫秋风,莫秋柔却只能张张口,别过脸不理会莫秋风了。而后者则笑着对正在开车的苏阳说道:“苏阳,这次麻烦你了,大年初一让你来接送我们。”
“老板客气了。”
苏阳一边开车,一边浅笑着回答道:“其实我也准备去市里采购点年货的,倒也是顺路。”
“再说,老板您都照顾我这么久了,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呢。”
事实上,自从有了伊人公司司机的工作后,苏阳在附近一片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成功青年’,不菲的收入令他成为很多同龄人羡慕的对象,对此苏阳自然是无比感谢莫秋风的。
退一步来说,他还是莫秋风的首位歌迷来着。
对于苏阳的感谢,莫秋风笑笑没有说话,而一边的莫秋柔此时也平了心中不忿,对着苏阳嚷嚷道:“苏阳大哥,放歌放歌,我要听好听的歌。”
此举正好应了苏阳的心意,笑着说道:“好咧。 ”
片刻后,音乐声在车内响起,歌曲是邓丽君版的《恭喜发财》,倒也应景。不过,相对刘德华版的《恭喜发财》,莫秋风还是比较倾向于后者的,可惜后者现在还没有出。
要不要盗走这首在05年春晚出现的歌?
莫秋风心中突然冒出这么一个想法,不过旋即就被自己打消了。
算了,最近有点懒不去弄了,反正前三首歌创出的局面还没有消退,就保持现在这样吧。
想了一会儿,一丝丝困意上涌,莫秋风便靠在车后背上闭眼小憩,权当补个觉了。对此,身边的莫秋柔极度鄙视,却也没有打扰莫秋风,在后面对着苏阳用手势示意声音小点。
原本苏阳是准备将兄妹俩直接送到步行街入口的,奈何快到的时候堵车甚是严重,不得以只能将两人送到这边。莫秋风和莫秋柔倒是不介意,在分别之前还叮嘱苏阳开车小心点。
下了车之后,莫秋风和莫秋柔算是真正感受到年关的红火程度。在街上,除了车子之外的地方,几乎都站满了人,不远处的步行街更是如此,人头攒动。
见此,莫秋风为了安全,将莫秋柔的柔夷攥在手中,还不忘偏头叮嘱,“小柔,等会要跟紧我,不要乱跑。”
“嗯。”
莫秋柔应了一声,倒是没有反驳,想必眼前的火爆程度也令她大吃一惊,有些诺诺了。
走在人群中,莫秋风尽量避免和别人的身体接触。对于处女座的他来说,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习惯。而莫秋柔稍稍落后一步,享受莫秋风为她开路的行为。
路过一家服装店的时候,莫秋风下意识的顿了顿脚步,因为这家店门口有一个小音箱,此时正在播放莫秋风无比熟悉的歌曲-老鼠爱大米。
后世,店面播放音乐吸引顾客注意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在现今这个行为却是不常见,这家店的店主想法倒是挺先进的。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新年来了,只为增添一丝欢乐气息?
没有为此深究,莫秋风拉着妹妹走向步行街那边。而莫秋柔则是好奇地看了一样那个音箱,嘟哝道:“这首歌现在好红哦。”
来至步行街的时候,第一眼见到的是街头边摆着的小吃摊,这是莫秋柔最为喜欢的东西。从某种程度来说,步行街对她最大的诱惑力就是这个。
要说起来,莫秋柔倒是和其他女性不太一样,她不太喜欢逛街买衣服买饰品,她现在的大多衣服和饰品,反而是莫秋风为她挑选的。莫秋风常言,逛街的吸引力,在莫秋柔身上完全转变为美食对她的吸引力了。
简单来说,小吃货。
熟悉妹妹的爱好,莫秋风在经过小吃摊的时候都会放慢脚步,好让莫秋柔好好看看有什么喜欢的小吃。当然,他对莫秋柔的零食方面也不是特别放纵,事实上一些对身体有害的小吃,诸如油炸类、铁板烧之类的,他都会限制数量。
莫秋柔也清楚哥哥的想法,所以在这一类的小吃上并没有多大注意,就本身而言,她更倾向于、爆米花以及小糖人之类的小吃。
不过几分钟的时间,莫秋柔手上便多了小糖人。这种用蔗糖水沏出的糖果棒,向来深受小女孩的喜爱。至于莫秋风,则多了一杯现榨甘蔗汁。
“哥哥,快看,那边有人在唱歌诶。”
莫秋风下意识地顺着莫秋柔所指的方向看去,确实看到一名街头艺人在步行街的街边即兴演唱。在那名街头艺人身边,此时也站着不少人。出于国人对凑热闹的本性,莫秋风拉着妹妹走了上前。
近看这名街头艺人,二十来岁的青年,衣着发型有些褴褛,不过他的双眼倒是颇为澄净。而他的声线,按着莫秋风的看法,还算是比较不错的。就是,少了一些歌曲的魂魄。
歌曲的魂魄,那是和纯音乐乐音同样的东西,由表演者与歌曲本身产生的共鸣而来。举个简单例子来说,一个身心愉悦的人,是无法好好诠释一首伤感歌曲的,反之亦然。
这名街头艺人,欠缺的就是这个,他的声线虽好,但还是少了歌曲的魂魄。这种歌曲,虽然能让人暂且倾听,但无法让人留下印象。
正想着,这名街头艺人已经结束了一首歌的表演,换了另一首歌,而让莫秋风感到古怪的是,这首歌变成了他‘所写’的三首歌之一,《孤单北半球》。
而这次,莫秋风倒是从他的歌声中听出那么点意思,淡淡的,徘徊的孤单。
目光在青年所有的装备上扫视一眼,莫秋风便有些了然。
他的全部装备都很简单,一把木制吉他,一个小音箱,一个行李箱,附和所有流浪歌手的要求。
又是一个对音乐怀有执着梦想的人...
莫秋风发了一下呆,不由得想到自己的老师张绣。眼前这名青年,同样抱着对音乐的憧憬,不过,和张绣相比,他欠缺了一定的音乐才华。
在这个世界上,怀揣梦想却无法实现的人不在少数,眼前的青年,只不过是其中一份子而已。
静静聆听了这名青年的几首歌后,莫秋风才拉着莫秋柔离开。在离开之前,拿出两张十元的纸币放置在青年身前的音箱上,在那里已经有一元到五十元不等的纸币。
倒不是莫秋风小气,他敢肯定,只要他露出百元钞票,下一刻就会被一些小偷盯上。
事实上,哪怕只有二十元,年龄不大的莫秋风还是让周边的人颇为讶异,就连那名青年也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以表谢意。
在离开了一段距离后,莫秋风扯了扯莫秋风的衣袖,在后者目光看过来后,疑惑地问道:“哥哥,你刚才为什么要给那个人钱啊?”
莫秋风想了想,笑着说道:“因为我们听他唱歌了啊,所以一人给十块,加起来是二十块哦。”
“可是...”莫秋柔顿了顿,轻声道:“那样子,就像是给乞丐钱啊。我觉得,刚才那位大哥哥不像是乞丐啊。”
“不,小柔你想错了。”
莫秋风微微一笑,为妹妹解疑道:“他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换取报酬的。以物易钱,以几首歌的表演换取一定的报酬,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要说起来,只不过是他的做法有点低微了,但,若非必要,谁会想着这么做呢?”
“啊?我听不懂。”
“呵呵,小笨蛋。”
“我不是笨蛋,哥哥才是笨蛋。”
一大早,莫秋风就被莫秋柔摇晃着叫醒,睁着朦胧的双眼,有些无精打采。和他相比,床边的莫秋柔显得神采奕奕,嘴边挂着兴奋的笑容。
“哥哥,快起床了,你答应要陪我去市里玩的。”
在他们这,孩子少年流行初一早上外出踏青游玩。而昨天晚上,莫秋风确实答应早上要陪莫秋柔去市里游玩。不过,因为昨晚12点过后才睡,莫秋风此时还有些嗜睡。至于和他同时睡觉的莫秋柔,倒是一反常态精神抖擞。
“哥哥,快点啦。”
“哦哦。”
半躺在床头边,晃去睡意之后,莫秋风打了个哈哈,“我要换衣服,你先出去吧。”
“哦,哥哥记得要快点。”
莫秋柔应了一声,这才出了房间,先去楼下吃早餐。而莫秋风揉了揉太阳穴后,也起床整理,洗漱过后下了楼。
到餐厅的时候,父母和妹妹已经在就餐,后者咬着筷子,愤愤道:“哥哥,你太慢了。”
“呃,主要是我还有点困。”
莫秋风无奈地笑笑,在莫秋柔身边坐下后,叹道:“平时也没见你这么勤快。”
莫秋柔美目一蹬,却是诺诺地没有反驳。想必她自己也知道,平时的时候,她是极为赖床的,起个床,有时候能磨蹭个十分钟左右。
“啊呀,哥哥你快点啦。”
“好好。”
莫秋风应了一声,开始吃起早餐。早餐依旧是叶淑琳一手包办的蒸蛋、凉菜以及小米粥,那淡淡的香味让莫秋风胃口大开。
“小风,吃慢点。”
一边,见莫秋风有点狼吞虎咽的样子,叶淑琳开口道了一声,“也不急这一时,小心别噎着了。”
“哦,好的。”
闻言,莫秋风放缓了点速度,而一边的莫秋柔早已吃完,正睁着大眼睛等着莫秋风。
一边,正在看报纸的莫守毅想起件事,从报纸中探出头,“秋风,等会你和小柔要搭公交车去市内?”
“没有啊。”
莫秋柔顺口接了一句,带着点小兴奋,“哥哥让苏阳大哥开车接我们去的。”
“哦,这样啊。”
莫守毅点了点头,旋即又叮嘱道:“大过年的,人一定很多,在市里要小心一点,实在有问题就找你们三叔。”
这是家里第一次让兄妹俩,在没有看护的情况下去市里,担忧是在所难免的。所幸,因为年关忙碌的原因,莫守尚就在市内的超市巡视工作,有麻烦倒可以第一时间找上他。
“好的,爸。”
莫秋风应了一声,顺便解决掉早餐,而这时候苏阳开着车子适时地赶来了。兄妹俩离开之前,叶淑琳又冲着莫秋风说道:“小风,记得好好照顾你妹妹,别让她乱跑。”
“妈妈偏心,为什么就只说我一个。”
车子渐渐驶离,莫秋柔在车后座嘀咕了一声,神色颇有不忿。而莫秋风见状笑道:“因为你顽皮啊。”
“我才不皮,皮的是秋震。”
莫秋柔抗议了一声,不过旋即就被莫秋风接口一句,“和我比起来,你就算很顽皮了。”
“呃。”
有心想要反驳莫秋风,莫秋柔却只能张张口,别过脸不理会莫秋风了。而后者则笑着对正在开车的苏阳说道:“苏阳,这次麻烦你了,大年初一让你来接送我们。”
“老板客气了。”
苏阳一边开车,一边浅笑着回答道:“其实我也准备去市里采购点年货的,倒也是顺路。”
“再说,老板您都照顾我这么久了,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呢。”
事实上,自从有了伊人公司司机的工作后,苏阳在附近一片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成功青年’,不菲的收入令他成为很多同龄人羡慕的对象,对此苏阳自然是无比感谢莫秋风的。
退一步来说,他还是莫秋风的首位歌迷来着。
对于苏阳的感谢,莫秋风笑笑没有说话,而一边的莫秋柔此时也平了心中不忿,对着苏阳嚷嚷道:“苏阳大哥,放歌放歌,我要听好听的歌。”
此举正好应了苏阳的心意,笑着说道:“好咧。 ”
片刻后,音乐声在车内响起,歌曲是邓丽君版的《恭喜发财》,倒也应景。不过,相对刘德华版的《恭喜发财》,莫秋风还是比较倾向于后者的,可惜后者现在还没有出。
要不要盗走这首在05年春晚出现的歌?
莫秋风心中突然冒出这么一个想法,不过旋即就被自己打消了。
算了,最近有点懒不去弄了,反正前三首歌创出的局面还没有消退,就保持现在这样吧。
想了一会儿,一丝丝困意上涌,莫秋风便靠在车后背上闭眼小憩,权当补个觉了。对此,身边的莫秋柔极度鄙视,却也没有打扰莫秋风,在后面对着苏阳用手势示意声音小点。
原本苏阳是准备将兄妹俩直接送到步行街入口的,奈何快到的时候堵车甚是严重,不得以只能将两人送到这边。莫秋风和莫秋柔倒是不介意,在分别之前还叮嘱苏阳开车小心点。
下了车之后,莫秋风和莫秋柔算是真正感受到年关的红火程度。在街上,除了车子之外的地方,几乎都站满了人,不远处的步行街更是如此,人头攒动。
见此,莫秋风为了安全,将莫秋柔的柔夷攥在手中,还不忘偏头叮嘱,“小柔,等会要跟紧我,不要乱跑。”
“嗯。”
莫秋柔应了一声,倒是没有反驳,想必眼前的火爆程度也令她大吃一惊,有些诺诺了。
走在人群中,莫秋风尽量避免和别人的身体接触。对于处女座的他来说,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习惯。而莫秋柔稍稍落后一步,享受莫秋风为她开路的行为。
路过一家服装店的时候,莫秋风下意识的顿了顿脚步,因为这家店门口有一个小音箱,此时正在播放莫秋风无比熟悉的歌曲-老鼠爱大米。
后世,店面播放音乐吸引顾客注意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在现今这个行为却是不常见,这家店的店主想法倒是挺先进的。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新年来了,只为增添一丝欢乐气息?
没有为此深究,莫秋风拉着妹妹走向步行街那边。而莫秋柔则是好奇地看了一样那个音箱,嘟哝道:“这首歌现在好红哦。”
来至步行街的时候,第一眼见到的是街头边摆着的小吃摊,这是莫秋柔最为喜欢的东西。从某种程度来说,步行街对她最大的诱惑力就是这个。
要说起来,莫秋柔倒是和其他女性不太一样,她不太喜欢逛街买衣服买饰品,她现在的大多衣服和饰品,反而是莫秋风为她挑选的。莫秋风常言,逛街的吸引力,在莫秋柔身上完全转变为美食对她的吸引力了。
简单来说,小吃货。
熟悉妹妹的爱好,莫秋风在经过小吃摊的时候都会放慢脚步,好让莫秋柔好好看看有什么喜欢的小吃。当然,他对莫秋柔的零食方面也不是特别放纵,事实上一些对身体有害的小吃,诸如油炸类、铁板烧之类的,他都会限制数量。
莫秋柔也清楚哥哥的想法,所以在这一类的小吃上并没有多大注意,就本身而言,她更倾向于、爆米花以及小糖人之类的小吃。
不过几分钟的时间,莫秋柔手上便多了小糖人。这种用蔗糖水沏出的糖果棒,向来深受小女孩的喜爱。至于莫秋风,则多了一杯现榨甘蔗汁。
“哥哥,快看,那边有人在唱歌诶。”
莫秋风下意识地顺着莫秋柔所指的方向看去,确实看到一名街头艺人在步行街的街边即兴演唱。在那名街头艺人身边,此时也站着不少人。出于国人对凑热闹的本性,莫秋风拉着妹妹走了上前。
近看这名街头艺人,二十来岁的青年,衣着发型有些褴褛,不过他的双眼倒是颇为澄净。而他的声线,按着莫秋风的看法,还算是比较不错的。就是,少了一些歌曲的魂魄。
歌曲的魂魄,那是和纯音乐乐音同样的东西,由表演者与歌曲本身产生的共鸣而来。举个简单例子来说,一个身心愉悦的人,是无法好好诠释一首伤感歌曲的,反之亦然。
这名街头艺人,欠缺的就是这个,他的声线虽好,但还是少了歌曲的魂魄。这种歌曲,虽然能让人暂且倾听,但无法让人留下印象。
正想着,这名街头艺人已经结束了一首歌的表演,换了另一首歌,而让莫秋风感到古怪的是,这首歌变成了他‘所写’的三首歌之一,《孤单北半球》。
而这次,莫秋风倒是从他的歌声中听出那么点意思,淡淡的,徘徊的孤单。
目光在青年所有的装备上扫视一眼,莫秋风便有些了然。
他的全部装备都很简单,一把木制吉他,一个小音箱,一个行李箱,附和所有流浪歌手的要求。
又是一个对音乐怀有执着梦想的人...
莫秋风发了一下呆,不由得想到自己的老师张绣。眼前这名青年,同样抱着对音乐的憧憬,不过,和张绣相比,他欠缺了一定的音乐才华。
在这个世界上,怀揣梦想却无法实现的人不在少数,眼前的青年,只不过是其中一份子而已。
静静聆听了这名青年的几首歌后,莫秋风才拉着莫秋柔离开。在离开之前,拿出两张十元的纸币放置在青年身前的音箱上,在那里已经有一元到五十元不等的纸币。
倒不是莫秋风小气,他敢肯定,只要他露出百元钞票,下一刻就会被一些小偷盯上。
事实上,哪怕只有二十元,年龄不大的莫秋风还是让周边的人颇为讶异,就连那名青年也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以表谢意。
在离开了一段距离后,莫秋风扯了扯莫秋风的衣袖,在后者目光看过来后,疑惑地问道:“哥哥,你刚才为什么要给那个人钱啊?”
莫秋风想了想,笑着说道:“因为我们听他唱歌了啊,所以一人给十块,加起来是二十块哦。”
“可是...”莫秋柔顿了顿,轻声道:“那样子,就像是给乞丐钱啊。我觉得,刚才那位大哥哥不像是乞丐啊。”
“不,小柔你想错了。”
莫秋风微微一笑,为妹妹解疑道:“他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换取报酬的。以物易钱,以几首歌的表演换取一定的报酬,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要说起来,只不过是他的做法有点低微了,但,若非必要,谁会想着这么做呢?”
“啊?我听不懂。”
“呵呵,小笨蛋。”
“我不是笨蛋,哥哥才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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