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十分干净,叶蓁满意的点了点头。
租房寸土寸金也有它的道理,比如这厨房用具就很齐全,只是恰好碰上一屋子不会做饭的罢了,现在倒是便宜了叶蓁。
酸辣白菜和酸辣土豆丝,叶蓁要做的是这个世界最基本的两个菜。
白菜和土豆这种东西在饕鬄大陆是没有的,可以说这个世界厨师用的东西和饕鬄大陆没有一丝相似之处,也不知是没被发掘出来还是根本没有。
虽然没见过,但这不妨碍一个神厨的敏锐直觉,更何况还有记忆在。
土豆削皮,这是一门技术活。
作为一个神厨,刀工自是没话说,把食材原料加工成一定规格形状,食材原料复杂多样,烹饪方式也不同,所以对规格和形状有严格的要求。
去皮后,叶蓁先是把土豆切成片状,然后成丝,根根均匀,不粗不细。
别看只是简单的一道菜,但丝切的粗了会有些生,不容易入味,细了则会粘锅,味重,若粗细不均,则不美观。
一道菜,规格一致,均匀统一,形状美观,带给人的视觉感官和价值不同。
土豆丝好了,那么辅料葱姜蒜也在叶蓁的手下成型。
辅料是为了美味菜肴,是辅助角色,所以形状都要小于主食材。
上锅时,油量,火候这都需要一点不多一点不少。
叶蓁一系列的动作行云流水,并没有刻意,但却如教科书般标准。
不多时,锅里翻炒的土豆丝就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香气,带着淡淡的辣味和酸味,只是闻着味道就让人有了肚子饥饿的感觉,恨不得马上下饭吃上几口。
叶蓁把土豆丝盛盘,金黄的土豆丝上翻滚着红彤彤的辣椒,偶有零星的黑芝麻呈现在视线中,摆在盘子里说不出的好看与诱人。
仅是一盘土豆丝,色香味俱全!
没有浪费时间,叶蓁紧接着炒了酸辣白菜。
相比土豆丝,酸辣白菜也不简单。
这道菜最重要的是火候,尤其不能太大,不然白菜失了水分味道会降很多。
酸辣白菜的味道很辣,带着丝白菜特有的清甜,和刚刚的酸辣土豆丝不遑多让,都是香味扑鼻,适合下饭的菜色。
刚刚收拾好厨房准备大吃一顿,却不想租房的门铃响起。
叶蓁蹙眉,这个时间点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谁有时间回来?
把门打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秀美的脸。
“叶蓁?你在家啊,还好还好,幸好你在,不然我可就进不来了。到门口才发现忘带钥匙了,你是我的救星!哇,好香的味道,你在做饭?”
女人眼神一亮,匆匆进了门,把手里提着的东西都放在了茶几上。
叶蓁看着她跑到桌边,一副垂涎模样望着桌上的两盘菜,那吃货的样子让人忍俊不禁。
“你不上班?”
回来的女人叫明媚,就是和男友合租主卧的室友。
“哦哦,这不今天有事儿么,就请假了,回来的急没带钥匙,想着碰碰运气,没想到恰好你在家,不是听温贤说你住院了吗?怎么回来了?”
叶蓁头上的纱布已经拆了,只留下淡淡的痕迹,看不出是哪儿不舒服。
温贤以往作为原主的青梅竹马,有时候也会来做客,认识她的室友不稀奇。
“我和他分手了”叶蓁淡漠的说了声,显然对这事没什么多说的。
明媚也聪明,虽然震惊,但看出她不想多说,就在餐桌边坐下,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望着叶蓁,意思很明显,桌上的菜能分我一半不?
叶蓁进厨房又拿了碗和筷子,递给明媚。
“哈哈,叶蓁你真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明媚拿着筷子夹了土豆丝就喂进嘴里,酸辣清脆的口感让人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当下也顾不上说话,即便没有主食明媚也吃的格外开心。
叶蓁也尝了尝自己重生后做的第一顿饭。
土豆丝,酸味适中,辣味溢香,清脆爽口。
白菜,酸辣滋味渗入的恰到好处,白嫩嫩水淋淋,还带着甜味。
恩,这两个菜虽然没有灵气,但是作为一道美食来说还是合格的,没想到这个世界的食材口感都不错,味道也让人满意。
叶蓁决定,一定要把这些食材在玉葫芦空间里都种植一些,让它们变成灵植,到时候再来做一遍这个菜,想必滋味能更甚一筹!
“哇,叶蓁,你以前不是不做饭的么?怎么今天心血来潮了,而且你做的菜也太好吃了,就是和五星级酒店的大师傅比也不差什么吧?”
明媚打了个饱嗝,满脸幸福的神色,嘴上赞不绝口。
“五星级酒店?”
叶蓁略微思索,以原主的条件是没机会去五星级酒店吃东西的,所以没有对比,她也不清楚这个世界的高级美味食材和她做的对比有什么区别。
“是啊,我也没去过,不过就你做菜的这水准,绝对强的逆天!好吃!”
明媚拍了拍桌,以为叶蓁是在自卑自己做的菜不如五星级酒店,当下就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眼神,恨不得把所有能够夸赞美食的词语全都说出来。
作为一个神厨,被夸赞食物美味的话已经听得多了,不过明媚是第一个吃到她重生后做的第一道菜的人,她的夸赞带给叶蓁的感觉和以往不同。
“对了,我看你身体也没什么大碍了,要不晚上和我一起出门?城柯生日,在阳光大酒店订了餐,我们好歹也是室友,就一起去吧?”
不知是不是因为菜肴太美味,明媚突然觉得以前挺陌生的室友现在变得格外可爱,心里也生出一些亲昵,关系仿佛迈开了一大步般。
王城柯是明媚的男朋友,也算是叶蓁的室友了。
“我就不去了”
叶蓁淡淡的摇了摇头,虽然有些奇怪明媚的态度,但还是拒绝了。
他们虽然是室友,但是关系说不上好,顶多是认识,参加生日这种事还是算了吧,她也不是个爱热闹的人。
“哎呀,你就去吧,阳光大酒店的菜色不错,你也可以去尝尝!”
明媚撇撇嘴,不死心的夸赞起酒店的菜肴,她知道叶蓁这个室友的条件,像阳光大酒店这种地方她是肯定没去过的。
却不知这句话戳中叶蓁软肋,作为一个吃货,不可能和吃的过不去!
------题外话------
我最喜欢土豆丝,虽然它并没有什么营养!
租房寸土寸金也有它的道理,比如这厨房用具就很齐全,只是恰好碰上一屋子不会做饭的罢了,现在倒是便宜了叶蓁。
酸辣白菜和酸辣土豆丝,叶蓁要做的是这个世界最基本的两个菜。
白菜和土豆这种东西在饕鬄大陆是没有的,可以说这个世界厨师用的东西和饕鬄大陆没有一丝相似之处,也不知是没被发掘出来还是根本没有。
虽然没见过,但这不妨碍一个神厨的敏锐直觉,更何况还有记忆在。
土豆削皮,这是一门技术活。
作为一个神厨,刀工自是没话说,把食材原料加工成一定规格形状,食材原料复杂多样,烹饪方式也不同,所以对规格和形状有严格的要求。
去皮后,叶蓁先是把土豆切成片状,然后成丝,根根均匀,不粗不细。
别看只是简单的一道菜,但丝切的粗了会有些生,不容易入味,细了则会粘锅,味重,若粗细不均,则不美观。
一道菜,规格一致,均匀统一,形状美观,带给人的视觉感官和价值不同。
土豆丝好了,那么辅料葱姜蒜也在叶蓁的手下成型。
辅料是为了美味菜肴,是辅助角色,所以形状都要小于主食材。
上锅时,油量,火候这都需要一点不多一点不少。
叶蓁一系列的动作行云流水,并没有刻意,但却如教科书般标准。
不多时,锅里翻炒的土豆丝就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香气,带着淡淡的辣味和酸味,只是闻着味道就让人有了肚子饥饿的感觉,恨不得马上下饭吃上几口。
叶蓁把土豆丝盛盘,金黄的土豆丝上翻滚着红彤彤的辣椒,偶有零星的黑芝麻呈现在视线中,摆在盘子里说不出的好看与诱人。
仅是一盘土豆丝,色香味俱全!
没有浪费时间,叶蓁紧接着炒了酸辣白菜。
相比土豆丝,酸辣白菜也不简单。
这道菜最重要的是火候,尤其不能太大,不然白菜失了水分味道会降很多。
酸辣白菜的味道很辣,带着丝白菜特有的清甜,和刚刚的酸辣土豆丝不遑多让,都是香味扑鼻,适合下饭的菜色。
刚刚收拾好厨房准备大吃一顿,却不想租房的门铃响起。
叶蓁蹙眉,这个时间点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谁有时间回来?
把门打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秀美的脸。
“叶蓁?你在家啊,还好还好,幸好你在,不然我可就进不来了。到门口才发现忘带钥匙了,你是我的救星!哇,好香的味道,你在做饭?”
女人眼神一亮,匆匆进了门,把手里提着的东西都放在了茶几上。
叶蓁看着她跑到桌边,一副垂涎模样望着桌上的两盘菜,那吃货的样子让人忍俊不禁。
“你不上班?”
回来的女人叫明媚,就是和男友合租主卧的室友。
“哦哦,这不今天有事儿么,就请假了,回来的急没带钥匙,想着碰碰运气,没想到恰好你在家,不是听温贤说你住院了吗?怎么回来了?”
叶蓁头上的纱布已经拆了,只留下淡淡的痕迹,看不出是哪儿不舒服。
温贤以往作为原主的青梅竹马,有时候也会来做客,认识她的室友不稀奇。
“我和他分手了”叶蓁淡漠的说了声,显然对这事没什么多说的。
明媚也聪明,虽然震惊,但看出她不想多说,就在餐桌边坐下,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望着叶蓁,意思很明显,桌上的菜能分我一半不?
叶蓁进厨房又拿了碗和筷子,递给明媚。
“哈哈,叶蓁你真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明媚拿着筷子夹了土豆丝就喂进嘴里,酸辣清脆的口感让人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当下也顾不上说话,即便没有主食明媚也吃的格外开心。
叶蓁也尝了尝自己重生后做的第一顿饭。
土豆丝,酸味适中,辣味溢香,清脆爽口。
白菜,酸辣滋味渗入的恰到好处,白嫩嫩水淋淋,还带着甜味。
恩,这两个菜虽然没有灵气,但是作为一道美食来说还是合格的,没想到这个世界的食材口感都不错,味道也让人满意。
叶蓁决定,一定要把这些食材在玉葫芦空间里都种植一些,让它们变成灵植,到时候再来做一遍这个菜,想必滋味能更甚一筹!
“哇,叶蓁,你以前不是不做饭的么?怎么今天心血来潮了,而且你做的菜也太好吃了,就是和五星级酒店的大师傅比也不差什么吧?”
明媚打了个饱嗝,满脸幸福的神色,嘴上赞不绝口。
“五星级酒店?”
叶蓁略微思索,以原主的条件是没机会去五星级酒店吃东西的,所以没有对比,她也不清楚这个世界的高级美味食材和她做的对比有什么区别。
“是啊,我也没去过,不过就你做菜的这水准,绝对强的逆天!好吃!”
明媚拍了拍桌,以为叶蓁是在自卑自己做的菜不如五星级酒店,当下就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眼神,恨不得把所有能够夸赞美食的词语全都说出来。
作为一个神厨,被夸赞食物美味的话已经听得多了,不过明媚是第一个吃到她重生后做的第一道菜的人,她的夸赞带给叶蓁的感觉和以往不同。
“对了,我看你身体也没什么大碍了,要不晚上和我一起出门?城柯生日,在阳光大酒店订了餐,我们好歹也是室友,就一起去吧?”
不知是不是因为菜肴太美味,明媚突然觉得以前挺陌生的室友现在变得格外可爱,心里也生出一些亲昵,关系仿佛迈开了一大步般。
王城柯是明媚的男朋友,也算是叶蓁的室友了。
“我就不去了”
叶蓁淡淡的摇了摇头,虽然有些奇怪明媚的态度,但还是拒绝了。
他们虽然是室友,但是关系说不上好,顶多是认识,参加生日这种事还是算了吧,她也不是个爱热闹的人。
“哎呀,你就去吧,阳光大酒店的菜色不错,你也可以去尝尝!”
明媚撇撇嘴,不死心的夸赞起酒店的菜肴,她知道叶蓁这个室友的条件,像阳光大酒店这种地方她是肯定没去过的。
却不知这句话戳中叶蓁软肋,作为一个吃货,不可能和吃的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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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土豆丝,虽然它并没有什么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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