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暮阳前世修了邪术,被仙门百家围剿,众叛亲离。
他死的时候,外面正下着大雪。
那是他被囚禁的第二十二天。
也是二十二天以来,他唯一一次挣脱锁链,逃出囚笼。
那时是他一生中,最孤立无援的时候。
他拖着残败不堪的躯体,在漫天大雪中,艰难无比地行走。
寒风呼呼地刮着,灌到他的嘴里,就好像利刃剐着他的喉咙。
一边剧烈地咳嗽,一边哇哇地往外吐血。
到了最后,他几乎没了任何力气,虚弱无力地倒在雪地里。
漫天大雪乌泱泱地压了下来,寒冷瞬间席卷了他的全身。
江暮阳当时在想,如果有人能伸手拉他一把就好了。
就拉一下就行了,就拉一下,就一下。
他不想死得像滩烂泥。
其实,他并不是从最开始,就是一滩烂泥的。
相反,他曾经风光无限过,也曾是修真界耀眼的明珠,身披锦绣,玉带华服。
灵宝法器唾手可得,青年才俊争相追逐,万千宠爱集于一身。
明眸皓齿,玉树临风,执剑斩妖邪,衣不染尘埃。
那时,江暮阳有个很好的师门,还有整个修真界人人敬畏,被誉为正道魁首,仙门之光的师尊。
在江暮阳十七岁之前,他一直活得顺风顺水。
师尊视他为亲子,对他疼爱有加,从不舍得苛责。
同门大师兄待他如亲弟,对他诸多袒护。
隔壁剑宗的少主与他自幼相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口口声声说,喜欢他,要与他结为道侣,一生一世一双人,此生绝不负他。
就连恶贯满盈,阴狠毒辣的魔界至尊,也拜倒在了江暮阳面前,满脸痴迷地求他不要走……
那时的江暮阳以为,自己的一生会像头顶的太阳一样,光芒万丈,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引来万众瞩目。
直到有一日,一个长得跟江暮阳有七分像的少年回来了。
那个少年自称自己才是苍穹派真正的小师弟裴锦衣。
还说,江暮阳体内流转的金丹,本应该是他的。
当时,江暮阳无比震惊,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从哪儿冒出这么个怪人来?
正准备厉声呵斥,却看见昔日的同门师兄弟,一个个越过他,冲到裴锦衣面前。
将裴锦衣里里外外拥得密不透风,一声声“小师弟”,“裴师兄”地喊着。
无比热切,又前所未有的热情。
江暮阳渐渐被挤出了人群,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
亲眼看着昔日最信任,最亲近的人,对裴锦衣嘘寒问暖。
他却连一句话都插不上,倍受冷落。
就只是因为,他是个冒牌货,是个替身。
从那时起,江暮阳头顶的天都塌了。
原来,整个修真界的人都知道,他是苍穹派小师弟裴锦衣的替身。
却只有他自己不知道。
后来,江暮阳就死了。
他活的时候,倨傲骄矜。
唯独死的时候,悄无声息。好像一片落叶,独自凋零。
江暮阳被三剑穿胸而过。
一剑,来自于他的好师尊。
一剑,来至于他的好师兄。
还有一剑,来自于他的青梅竹马。
三剑之后,江暮阳终于挣脱束缚,一个人跌跌撞撞,浑身浴血地逃出了牢笼。
他拼命地往前跑,浑然不顾身上的伤,所过之处,鲜血染红了白雪,在地上铺了一层红梅软泥。
最终体力不支倒在了雪地里,黑暗扼住了他的咽喉,寒冷浸透了他的骨头。
江暮阳睁大了眼睛,努力地望向灰蒙蒙的天。
周围安静极了,他甚至都能听见雪花落在他脸上,眉梢的声音。
听见血管寸寸断裂之后,鲜血争先恐后地奔腾而出的哗哗声。
他的喉咙里发出了咕噜咕噜的血泡。入鼻满是浓郁的血腥气,以及淡淡的清冷雪意。
不甘又痛苦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一直到江暮阳死后,他才彻底大彻大悟。
原来,他一直活在一本名为《仙门之光》的多箭头耽美文里,还是一个讨人嫌的死炮灰。
文里的主角受是苍穹派的小师弟,名唤裴清,字锦衣。
书里用一句诗来形容他:独立天地间,清风洒兰雪。
提到他的时候,书里会写:白日看云坐,清秋对雨眠。松月生夜凉,风泉满清听。
裴锦衣是一个实打实的万人迷,书里的男人们都爱他,为他痴,为他狂,为他哐哐撞大墙。
书里写炮灰攻看见他的反应——“只要裴清笑一笑,命都想给他”。
“裴清刚刚好似看了我一眼,好想怜爱他。”
“他看向我的一刹那,我连未来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裴锦衣性子清冷,雪肤玉骨,艳若海棠,生就一副销魂骨,惹无数俊男仙女争相追捧。
男的爱他,女的也爱他,老的想怜爱他,幼的仰慕他。
自幼拜在苍穹派,修的是无情大道,以天下苍生为己任,除恶扬善,一身正气。
少时成名,霁月风光,放眼整个修真界,无人能与他并肩。
身边所有人都喜欢他,尊重他,爱护他,奉他为神明,不忍心染指分毫。
对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奉为圭臬。
人人视他为白月光。
在一次下山游历时,苍穹派的二弟子陆晋元被魔人掳走,魔尊好美色,见色起意,放话要迎娶他为魔后。
裴锦衣得知后,为了救回师兄,一人一剑杀进了魔界。
一剑就劈开了半座魔宫,力逼魔尊放人,否则就捣毁整片魔域。
魔尊当时气势汹汹地出来应战,谁料惊鸿一瞥,神魂颠倒。
当场认定了裴锦衣,要与他喜结连理,连好不容易抢回来的陆晋元都抛之脑后。
裴锦衣自然不愿意,同魔尊大打出手之后,救走了陆晋元。
从那之后,魔尊就隔三差五过来骚扰裴锦衣,放下豪言,今生必要得到裴锦衣,否则就算白活。
刚开始魔尊追求裴锦衣,方法层出不穷,死缠烂打,纠缠不休。
屡次被裴锦衣拒绝之后,魔尊便恼羞成怒,声称要屠戮整个苍穹派,作为迎娶裴锦衣的红妆。
可不巧了,当时苍穹派的宗主,也就是裴锦衣的师尊已经闭关三年有余,事发当时,还未出关。
也可以说是,别人干仗他闭关,全程挂机到结局。
眼看着魔界大军压境,无数魔人从魔域中提刃涌入修真界,再渐渐冲向人间,肆意杀戮。
当时闹得民不聊生,生灵涂炭。
仙门百家得知后,纷纷联手,一夜之间各门各派互通书信,短短三天时间就组织了一场“诛魔大会”。
目的明确,并且空前绝后的统一——诛杀魔尊,封印魔族,拯救苍生,迫在眉睫。
裴锦衣认为,修真界和人间的浩劫,皆是因他而起,也应由他来结束。
便在战火冲天,仙魔交战的最为激烈之时,毅然决然地挺身而出。
为了师门众人的安危,也为了保护无辜受难的所有修士和凡人。
裴锦衣在与魔尊交战时,以自身为祭,设下阵法,与魔尊双双跌入魔域最深处。
自此后,战火终熄,可裴锦衣却再也没能回归。
同年,苍穹派的宗主下山时,偶然救下了一个小孩子。
这个孩子同幼年时期的裴锦衣,几乎生得一般无二。
更奇怪的是,这孩子身上有着裴锦衣残缺的金丹,以及微弱的气息。
但却并不是真正的裴锦衣,甚至,他就不是裴锦衣。
只不过就是裴锦衣在葬身魔域时,金丹离体,误打误撞地进入了一个普通凡人小孩的身体。
因为金丹的缘故,这孩子的气息,容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后来,宗主便把这孩子带回了苍穹派,一番诊断之后,发现这孩子原本已经死去。
多亏了裴锦衣破碎的金丹,才得以一息尚存。
也就是说,这半颗破碎的金丹,便是这孩子的命。
宗主不忍心看着一个无辜可怜的孩子,就这样惨然死去。
便没有取回金丹。
还收之为徒,悉心教导。
可由于这孩子体内有裴锦衣的金丹,从入苍穹派的那一刻,他的气息和容貌,一日比一日更接近裴锦衣。
到了最后,他彻底成了“裴锦衣”,渐渐地,他也成了众人眼中,裴锦衣的替身。
但这个替身注定只是个假的,替代品,不值钱的。
当真正的裴锦衣回来后,假的那一个,就应该彻底消失了。
而那个应该消失的替身,名叫江暮阳。
说起来这事就非常离奇。
他本名其实不叫江暮阳,中间没有那个暮字。原本是个普通高三学生,家境优渥,父母恩爱,兄弟和睦,模样俊秀,成绩中等偏上。
本应该一心一意准备高考的时候,却在一次上学路上见义勇为,为了保护孕妇和小孩,被歹徒连捅十几刀。
都没等到救护车赶到,就因为失血过多,惨死在了街头。
更惨的是,他死后穿书了,成为了书里非常讨人嫌的死炮灰。
这个炮灰活着的时候,惹人生厌,哗众取宠,虽然是个替身,却没有半点职业操守,总想着将正主取而代之。
各种做坏事,恶心人,往正主头上泼脏水,还几次三番意图玷污正主,真真就是个跳梁小丑。
慢慢将所有人对他的怜悯消磨殆尽,最终众叛亲离,被三剑穿胸,惨死在雪地里,无人给他收尸。
这还不是最惨的。
江暮阳穿书之后,正遇见人间闹饥荒,民不聊生,浮尸千里,饿殍遍野。
老百姓饿得啃树皮,吃观音土,赤红的眼,青白的脸皮,像活死人一样。
到了最后饿得不行了,就开始换子而食。
可怜的炮灰替身,彼时还是个六、七岁的小孩子。
在家年纪最小,生得也最文弱,不得父母喜欢,自然第一个被放弃掉。
正当他要被人大卸八块煮来吃的时候,就遇见了一位仙风道骨的尊者。
尊者的目光悲天悯人,温声细语地问:“你可愿跟着本座?”
那个小孩子面黄肌瘦,穿得破破烂烂,咬着手指头,满脸渴望地问:“跟着你就能吃饱饭吗?”
尊者微微一笑,向他伸出了手。
还将可怜的孩子带回万仞山,设法为其疗伤。
哪知孩子受了惊吓,病了足足半月,醒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
江暮阳仍旧记得很清楚,当时的自己失去了生平记忆,完完全全按照书里的剧情。
完美且悲惨地过完了炮灰替身的一生。
江暮阳原本以为,自己在书里“死”了,就能回家了。
谁知道天杀的老天爷,居然让他重生了!
不仅重生了,还重生到了命运转折的这一天!
在这一天,裴锦衣回来了。
只要一想到,待会儿要去见裴锦衣,江暮阳就惆怅得连声叹气。
真是日了狗了。
作者有话说:
替身和正主he,无生子。双洁。
原文万人迷受转攻;
万人迷的属性会慢慢转到受身上;
初期攻受模样很像,但很快受就会换脸。
低级魔兽修真界,各种丧尸,邪祟都会出现;
虐渣文,开头即重生。
下本开《误把病娇师尊当主角受》是师尊攻文,年上师徒。
系统发布世界任务,攻略一本名为《囚奴》的主角受。
任务完成之后,即刻回家。
牧白为了准时回家参加高考,毅然决然地选择执行任务。
在系统的提示之下,带着巨粗无比的金手指,一头扎进书中世界。
书里的清冷师尊名叫奚华,是个清冷病美人。生得艳若海棠,落泪时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只要看他一眼,就会激发心底最深的欲,不择手段也要将他占为己有。
所有人都想方设法地囚困他,折磨他,羞辱他,尽情在他身上享乐。
牧白穿成了奚华座下的小徒儿,为了尽快完成任务。
他开始兢兢业业地攻略任务目标。
先是各种讨好,撒娇,从暗戳戳地示好,到明晃晃地勾引,使劲了浑身解数。
结果毫无卵用。
就当牧白心(脑)灰(壳)意(生)冷(疼),准备摆烂,放弃攻略。
系统“滴”了一声:宿主你好,系统更新完毕,您攻略的任务目标名为“林素秋”,将是您的同门大师兄。请尽快攻略。
牧白:“?”
所以,他认错了主角受??
牧白痛定思痛,决定将对付师尊的招数,原封不动地对大师兄使一次。
谁曾想师尊竟然是个病娇,还是那种坏到离谱,恶得毫无任何理由的死病娇!
为了不被病娇拆了骨头,做成漂亮玩意儿。牧白连夜跑路。
可是很不幸,当夜就被抓了回来。
从那夜之后,牧白浑身上下就没有一块好皮。
系统发出惊恐的尖叫:宿主,您攻略错任务目标了!奚华是总攻!!
他死的时候,外面正下着大雪。
那是他被囚禁的第二十二天。
也是二十二天以来,他唯一一次挣脱锁链,逃出囚笼。
那时是他一生中,最孤立无援的时候。
他拖着残败不堪的躯体,在漫天大雪中,艰难无比地行走。
寒风呼呼地刮着,灌到他的嘴里,就好像利刃剐着他的喉咙。
一边剧烈地咳嗽,一边哇哇地往外吐血。
到了最后,他几乎没了任何力气,虚弱无力地倒在雪地里。
漫天大雪乌泱泱地压了下来,寒冷瞬间席卷了他的全身。
江暮阳当时在想,如果有人能伸手拉他一把就好了。
就拉一下就行了,就拉一下,就一下。
他不想死得像滩烂泥。
其实,他并不是从最开始,就是一滩烂泥的。
相反,他曾经风光无限过,也曾是修真界耀眼的明珠,身披锦绣,玉带华服。
灵宝法器唾手可得,青年才俊争相追逐,万千宠爱集于一身。
明眸皓齿,玉树临风,执剑斩妖邪,衣不染尘埃。
那时,江暮阳有个很好的师门,还有整个修真界人人敬畏,被誉为正道魁首,仙门之光的师尊。
在江暮阳十七岁之前,他一直活得顺风顺水。
师尊视他为亲子,对他疼爱有加,从不舍得苛责。
同门大师兄待他如亲弟,对他诸多袒护。
隔壁剑宗的少主与他自幼相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口口声声说,喜欢他,要与他结为道侣,一生一世一双人,此生绝不负他。
就连恶贯满盈,阴狠毒辣的魔界至尊,也拜倒在了江暮阳面前,满脸痴迷地求他不要走……
那时的江暮阳以为,自己的一生会像头顶的太阳一样,光芒万丈,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引来万众瞩目。
直到有一日,一个长得跟江暮阳有七分像的少年回来了。
那个少年自称自己才是苍穹派真正的小师弟裴锦衣。
还说,江暮阳体内流转的金丹,本应该是他的。
当时,江暮阳无比震惊,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从哪儿冒出这么个怪人来?
正准备厉声呵斥,却看见昔日的同门师兄弟,一个个越过他,冲到裴锦衣面前。
将裴锦衣里里外外拥得密不透风,一声声“小师弟”,“裴师兄”地喊着。
无比热切,又前所未有的热情。
江暮阳渐渐被挤出了人群,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
亲眼看着昔日最信任,最亲近的人,对裴锦衣嘘寒问暖。
他却连一句话都插不上,倍受冷落。
就只是因为,他是个冒牌货,是个替身。
从那时起,江暮阳头顶的天都塌了。
原来,整个修真界的人都知道,他是苍穹派小师弟裴锦衣的替身。
却只有他自己不知道。
后来,江暮阳就死了。
他活的时候,倨傲骄矜。
唯独死的时候,悄无声息。好像一片落叶,独自凋零。
江暮阳被三剑穿胸而过。
一剑,来自于他的好师尊。
一剑,来至于他的好师兄。
还有一剑,来自于他的青梅竹马。
三剑之后,江暮阳终于挣脱束缚,一个人跌跌撞撞,浑身浴血地逃出了牢笼。
他拼命地往前跑,浑然不顾身上的伤,所过之处,鲜血染红了白雪,在地上铺了一层红梅软泥。
最终体力不支倒在了雪地里,黑暗扼住了他的咽喉,寒冷浸透了他的骨头。
江暮阳睁大了眼睛,努力地望向灰蒙蒙的天。
周围安静极了,他甚至都能听见雪花落在他脸上,眉梢的声音。
听见血管寸寸断裂之后,鲜血争先恐后地奔腾而出的哗哗声。
他的喉咙里发出了咕噜咕噜的血泡。入鼻满是浓郁的血腥气,以及淡淡的清冷雪意。
不甘又痛苦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一直到江暮阳死后,他才彻底大彻大悟。
原来,他一直活在一本名为《仙门之光》的多箭头耽美文里,还是一个讨人嫌的死炮灰。
文里的主角受是苍穹派的小师弟,名唤裴清,字锦衣。
书里用一句诗来形容他:独立天地间,清风洒兰雪。
提到他的时候,书里会写:白日看云坐,清秋对雨眠。松月生夜凉,风泉满清听。
裴锦衣是一个实打实的万人迷,书里的男人们都爱他,为他痴,为他狂,为他哐哐撞大墙。
书里写炮灰攻看见他的反应——“只要裴清笑一笑,命都想给他”。
“裴清刚刚好似看了我一眼,好想怜爱他。”
“他看向我的一刹那,我连未来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裴锦衣性子清冷,雪肤玉骨,艳若海棠,生就一副销魂骨,惹无数俊男仙女争相追捧。
男的爱他,女的也爱他,老的想怜爱他,幼的仰慕他。
自幼拜在苍穹派,修的是无情大道,以天下苍生为己任,除恶扬善,一身正气。
少时成名,霁月风光,放眼整个修真界,无人能与他并肩。
身边所有人都喜欢他,尊重他,爱护他,奉他为神明,不忍心染指分毫。
对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奉为圭臬。
人人视他为白月光。
在一次下山游历时,苍穹派的二弟子陆晋元被魔人掳走,魔尊好美色,见色起意,放话要迎娶他为魔后。
裴锦衣得知后,为了救回师兄,一人一剑杀进了魔界。
一剑就劈开了半座魔宫,力逼魔尊放人,否则就捣毁整片魔域。
魔尊当时气势汹汹地出来应战,谁料惊鸿一瞥,神魂颠倒。
当场认定了裴锦衣,要与他喜结连理,连好不容易抢回来的陆晋元都抛之脑后。
裴锦衣自然不愿意,同魔尊大打出手之后,救走了陆晋元。
从那之后,魔尊就隔三差五过来骚扰裴锦衣,放下豪言,今生必要得到裴锦衣,否则就算白活。
刚开始魔尊追求裴锦衣,方法层出不穷,死缠烂打,纠缠不休。
屡次被裴锦衣拒绝之后,魔尊便恼羞成怒,声称要屠戮整个苍穹派,作为迎娶裴锦衣的红妆。
可不巧了,当时苍穹派的宗主,也就是裴锦衣的师尊已经闭关三年有余,事发当时,还未出关。
也可以说是,别人干仗他闭关,全程挂机到结局。
眼看着魔界大军压境,无数魔人从魔域中提刃涌入修真界,再渐渐冲向人间,肆意杀戮。
当时闹得民不聊生,生灵涂炭。
仙门百家得知后,纷纷联手,一夜之间各门各派互通书信,短短三天时间就组织了一场“诛魔大会”。
目的明确,并且空前绝后的统一——诛杀魔尊,封印魔族,拯救苍生,迫在眉睫。
裴锦衣认为,修真界和人间的浩劫,皆是因他而起,也应由他来结束。
便在战火冲天,仙魔交战的最为激烈之时,毅然决然地挺身而出。
为了师门众人的安危,也为了保护无辜受难的所有修士和凡人。
裴锦衣在与魔尊交战时,以自身为祭,设下阵法,与魔尊双双跌入魔域最深处。
自此后,战火终熄,可裴锦衣却再也没能回归。
同年,苍穹派的宗主下山时,偶然救下了一个小孩子。
这个孩子同幼年时期的裴锦衣,几乎生得一般无二。
更奇怪的是,这孩子身上有着裴锦衣残缺的金丹,以及微弱的气息。
但却并不是真正的裴锦衣,甚至,他就不是裴锦衣。
只不过就是裴锦衣在葬身魔域时,金丹离体,误打误撞地进入了一个普通凡人小孩的身体。
因为金丹的缘故,这孩子的气息,容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后来,宗主便把这孩子带回了苍穹派,一番诊断之后,发现这孩子原本已经死去。
多亏了裴锦衣破碎的金丹,才得以一息尚存。
也就是说,这半颗破碎的金丹,便是这孩子的命。
宗主不忍心看着一个无辜可怜的孩子,就这样惨然死去。
便没有取回金丹。
还收之为徒,悉心教导。
可由于这孩子体内有裴锦衣的金丹,从入苍穹派的那一刻,他的气息和容貌,一日比一日更接近裴锦衣。
到了最后,他彻底成了“裴锦衣”,渐渐地,他也成了众人眼中,裴锦衣的替身。
但这个替身注定只是个假的,替代品,不值钱的。
当真正的裴锦衣回来后,假的那一个,就应该彻底消失了。
而那个应该消失的替身,名叫江暮阳。
说起来这事就非常离奇。
他本名其实不叫江暮阳,中间没有那个暮字。原本是个普通高三学生,家境优渥,父母恩爱,兄弟和睦,模样俊秀,成绩中等偏上。
本应该一心一意准备高考的时候,却在一次上学路上见义勇为,为了保护孕妇和小孩,被歹徒连捅十几刀。
都没等到救护车赶到,就因为失血过多,惨死在了街头。
更惨的是,他死后穿书了,成为了书里非常讨人嫌的死炮灰。
这个炮灰活着的时候,惹人生厌,哗众取宠,虽然是个替身,却没有半点职业操守,总想着将正主取而代之。
各种做坏事,恶心人,往正主头上泼脏水,还几次三番意图玷污正主,真真就是个跳梁小丑。
慢慢将所有人对他的怜悯消磨殆尽,最终众叛亲离,被三剑穿胸,惨死在雪地里,无人给他收尸。
这还不是最惨的。
江暮阳穿书之后,正遇见人间闹饥荒,民不聊生,浮尸千里,饿殍遍野。
老百姓饿得啃树皮,吃观音土,赤红的眼,青白的脸皮,像活死人一样。
到了最后饿得不行了,就开始换子而食。
可怜的炮灰替身,彼时还是个六、七岁的小孩子。
在家年纪最小,生得也最文弱,不得父母喜欢,自然第一个被放弃掉。
正当他要被人大卸八块煮来吃的时候,就遇见了一位仙风道骨的尊者。
尊者的目光悲天悯人,温声细语地问:“你可愿跟着本座?”
那个小孩子面黄肌瘦,穿得破破烂烂,咬着手指头,满脸渴望地问:“跟着你就能吃饱饭吗?”
尊者微微一笑,向他伸出了手。
还将可怜的孩子带回万仞山,设法为其疗伤。
哪知孩子受了惊吓,病了足足半月,醒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
江暮阳仍旧记得很清楚,当时的自己失去了生平记忆,完完全全按照书里的剧情。
完美且悲惨地过完了炮灰替身的一生。
江暮阳原本以为,自己在书里“死”了,就能回家了。
谁知道天杀的老天爷,居然让他重生了!
不仅重生了,还重生到了命运转折的这一天!
在这一天,裴锦衣回来了。
只要一想到,待会儿要去见裴锦衣,江暮阳就惆怅得连声叹气。
真是日了狗了。
作者有话说:
替身和正主he,无生子。双洁。
原文万人迷受转攻;
万人迷的属性会慢慢转到受身上;
初期攻受模样很像,但很快受就会换脸。
低级魔兽修真界,各种丧尸,邪祟都会出现;
虐渣文,开头即重生。
下本开《误把病娇师尊当主角受》是师尊攻文,年上师徒。
系统发布世界任务,攻略一本名为《囚奴》的主角受。
任务完成之后,即刻回家。
牧白为了准时回家参加高考,毅然决然地选择执行任务。
在系统的提示之下,带着巨粗无比的金手指,一头扎进书中世界。
书里的清冷师尊名叫奚华,是个清冷病美人。生得艳若海棠,落泪时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只要看他一眼,就会激发心底最深的欲,不择手段也要将他占为己有。
所有人都想方设法地囚困他,折磨他,羞辱他,尽情在他身上享乐。
牧白穿成了奚华座下的小徒儿,为了尽快完成任务。
他开始兢兢业业地攻略任务目标。
先是各种讨好,撒娇,从暗戳戳地示好,到明晃晃地勾引,使劲了浑身解数。
结果毫无卵用。
就当牧白心(脑)灰(壳)意(生)冷(疼),准备摆烂,放弃攻略。
系统“滴”了一声:宿主你好,系统更新完毕,您攻略的任务目标名为“林素秋”,将是您的同门大师兄。请尽快攻略。
牧白:“?”
所以,他认错了主角受??
牧白痛定思痛,决定将对付师尊的招数,原封不动地对大师兄使一次。
谁曾想师尊竟然是个病娇,还是那种坏到离谱,恶得毫无任何理由的死病娇!
为了不被病娇拆了骨头,做成漂亮玩意儿。牧白连夜跑路。
可是很不幸,当夜就被抓了回来。
从那夜之后,牧白浑身上下就没有一块好皮。
系统发出惊恐的尖叫:宿主,您攻略错任务目标了!奚华是总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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