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们都吃了个半饱之后,吴鸿生就留下一半的男人看家。

  女人孩子都跟着上山去。

  上山的这一路上,正好采摘一些蘑菇菌子,和野果吃。

  吴家村在祁阳山脉的山脚下。

  祁阳山脉的最高海拔,差不多有4000多米。这里植被茂密,野生动物极多。树木也非常的高大。

  当十多个人进山的时候,就如同小蚂蚁爬进了大森林。如果对山区不够熟悉的话,很容易在里面迷路。

  吴鸿生以前艰难谋生的时候,是当过一段时期的猎人的。

  他会挖陷阱,也会射箭。

  由于家族是武将世家出身。他从三岁开始,就跟骑马射箭结下了不解之缘。

  后头家族遭难,他们吴家的子弟也是靠着手上的功夫,才艰难的活下来的。

  吴鸿生手里拿着长木棍儿,带着自己的家人,在山上的小道上走。

  “都注意些啊!这山上的蛇虫鼠蚁极多,你们都打起精神来警醒一些!”

  山上的温度比山下的温度,起码低几度。

  爬山爬的越高,山上的温度就越低,而且寒冷的山风吹的人直打哆嗦。

  这在前进的一路上,吴桂芳就听见自己的大儿媳,一边气喘吁吁的往前走,一边埋怨道,“爹娘,咱们就不要在山上修屋子吧?”

  “你看这山上路,真的不好走。而且,山上的匪徒也多。离村子太远的话,咱们一大家子的人要是被劫被杀了,谁也不知道啊……”

  “这样的事情在咱们村里头,以前又不是没有发生过!那一家十多口人,死的老惨了……”

  这个事情是王金莲十年前,亲眼见到的。

  十年前发生的那个惨案,仿佛就发生在她的眼前。

  王金莲至今还记得,那位流着长白胡须的县老爷,带着十多个捕快,跑到他们吴家村办理这个案子。

  那一具具被割开喉咙,被切开四肢的尸体,就被那些捕快们,从山上抬到山下来。

  而且,那些不成形的尸体,都被他们放到他们吴家村的祠堂。

  这些人都是吴家村的人。

  理应吴家族人帮忙来收尸。

  王金莲那会儿趁着婆婆没注意,想着偷个懒,跑到祠堂外边瞧热闹去了。

  这一瞧可不得了。

  她当时就看到地上,那血淋淋的一片。

  当天晚上回去了之后,她就连着做了十多个噩梦。

  这些年来,那个惨痛的场景,一直都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从这件事当中,王金莲就认识到了,不管是女人也好,还是男人也罢,生活在这个世道,同一个血缘关系的人就必须要抱团!

  聚族而居,才是正道。

  要不然,就会稀里糊涂的成为别人的刀下亡魂。

  王金莲有这样的认识,是因为她有这样深刻的亲身经验。

  然而,比她活的时间长,比她见识的还要多的吴鸿生,他其实早就想到了这个问题。

  所以他今天上山,是带着艰巨任务的。

  他必须尽可能的在山上,寻找一个易守难攻的地方。

  昨天晚上,他的老妻悄悄的,向他了交代老底。

  她说神仙赏给她的那个洞天福地里,有很多废铁……

  吴鸿生当时她说这话的时候,精神就是一震。

  他们这些人,现在是手无寸铁。只要他们有了解,他们就可以打造工具。

  而且打造杀人的工具。

  吴鸿生的大伯二伯,包括他亲爹,都是武将出身。

  虽然他们当了官都不大。

  都是五品的守备,六品的千总。

  可是,如果家族里的人都是当着这样的官,这就说明他们吴家当时的实力,在北方那一块区域来说,还是算不错的了。

  一个家族繁荣兴盛100多年,靠的不仅仅是机遇,还有眼光。

  更重要的是,他们靠的就是自己的真本事。

  吴鸿生天生就有,作为一个武将的警觉性和敏锐性。

  他知道,凭借媳妇儿她手上的东西,这山上几百人的匪徒,根本就不算什么!

  这些年,他一直勤练家学武艺。只要他手上有大刀,有弓箭,他带上二十精兵,就能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他不怕他们来,他就怕他们不来!

  到时候,他正好让自己的儿子侄子孙子们,在他们身上练练手。

  ……

  此时此刻的王金莲,并不知道自己的公公心里头,已经盘算好了一个疯狂的计划。

  她如果知道的话,她肯定会对着吴家村的人,大声的宣传,她公公疯了!

  吴桂芳跟着吴鸿生,在山上走了半个多小时。她就发现自己,好像撑不住了。

  她大汗淋漓,四肢酸软,两腿抽筋。

  穿着一双草鞋的脚,都打起了很多个水泡。

  看见自己的老妻才走这么远就撑不住,吴鸿生想了想,就直接把她背了起来。

  “走吧。”

  看见自己的公公,在白日之下背着婆婆走,手里也拿着一根棍子的王金莲,就不屑的撇了一下嘴。

  她最看不起的,就是公公这一点了。

  他一个大老爷们,只要一看到自己的媳妇儿渴了,饿了,累了,他就特别的在意。开始啥事都迁就,她这个最会装病的婆婆了。

  王金莲不忿的心想,也不知道婆婆这个人,是不是上辈子烧了高香了?

  这辈子竟然遇到了,这么一个把她看的很重的男人。

  王金莲只要一想到,自己公公婆婆还是表兄表妹的关系,她心里头就特别的不舒服。

  想当年的时候,她跟自己的大表哥的感情,也挺好的。

  如果不是她的爹娘,看上了吴家的彩礼钱,如果不是她的家里人,嫌弃她那英俊的大表哥穷,王金莲相信自己这个时候,早就跟大表哥生了七八个孩子了!

  王金莲当年情窦初开。

  她对于那个只大她三岁的大表哥,还是相当的喜欢和爱慕的。

  她每次跟他待在一块的时候,她像是有说不完的话。

  大表哥非常的风趣。

  他总是喜欢逗她笑。他那会儿,还经常性的给她送花,送山上的野果吃,而且,他还会送她小泥鳅,说让她多吃一点,补补肉……

  一想到自己过去,跟那个男人相处的点点滴滴,王金莲突然就红了眼眶,差一点就落下了泪。

  她跟大表哥,是典型的有缘无份啊。

  她心想,这里现在要是跟他在一起的话,她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快活。

  自己现在的男人,闷的不行,三棍子都打不出个屁来,他哪里比得上大表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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