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大雨滂沱。
花童此刻的心情很不好,倒不是天色昏暗,也不是这家客栈没有早餐。实在是这条名叫亦修的大狗跟了他整个晚上,害得他找不到一家条件稍微好些的客栈投宿。
他在城东城南问了七八家,谁家也不愿意接待这个牧童打扮的穷小子和一条看上去受过伤却又凶巴巴的大狗。
这世间不以貌取人的又有几个?
总算在城西偏僻的窄巷里找到这家富悦客栈,掌柜的倒也实在,原本您带着条这么凶的狗,我们是不接待的,反正刚好小店今天没开张,没有别的客人,您愿意住的话,就五铢钱。就是小店只供应明天的午餐,晚餐今天我吃过了,懒得再做。
花童本想问早餐,想想也就算了,这世道黄巾四起连年征战,除了官宦人家,有条件吃早餐的确实不多。
于是他饿着肚子躺下,一早被瓢泼大雨吵醒,有些心烦意乱。
孙五的狗亦修就躺在他床头,睡梦中呜呜叫唤,淌着口水,应该是在梦中吃着什么好吃的。可是孙五却一直没有现身,他和他的狗向来是形影不离,花童不免为他担心。
虽说孙五的武功只在自己之上,加上一条蟒皮鞭犹如多了一对翅膀,花童亲眼见过孙五甩鞭勾住飞檐借势越过三丈高墙。可是江湖人心险恶,今时不同往日,孙五的人头现今价值十万钱。老虎再厉害,总有打盹的时候。一个人武艺再好,也架不住一群人的车轮战。
花童作为洛阳牡丹镖局玄武堂堂主,私自离开堂口已逾十天,万一镖局有事,如何向掌门交待?他的一身暗器功夫,都是掌门花颦所授。孙家对自己有收养之恩,洛阳牡丹对自己亦有再造之德。
想着这些,花童真有些去留两难。
就这时,他被一阵哐哐哐的砸门声惊到,竖耳倾听。
………………………………
进门的至少也有十多个人,脚步声沉重且杂乱无章。应该是带有官家身份,进门就骂骂咧咧给了掌柜的一巴掌,大白天开个门磨磨唧唧的,店里藏着强盗啊。
掌柜的陪着笑,各位大爷,是住店还是打尖?
有没有见过这个人?这条狗?听情形来人在给掌柜的看缉捕逃犯的画影图形。
花童坐起身,很少有画影图形找一条狗的,莫非是在找亦修?
掌柜的怔了征,指着空荡荡的大厅道,两三天没生意了,饭都没做,哪有什么人,什么狗?
花童一愣,旋即明白,掌柜的并不是真心想要袒护他,若是在他的店里找到逃犯,他的店也算是开到头了。
花童刚想着下午离店时多给他几个小钱,不管出发点如何,掌柜的毕竟也算仁义。不想孙五的亦修不早不晚,这时候醒了,汪汪叫了几声。
屋外突然间没了声音,好像方才说话的一干人凭空消失,变得一片死寂。
亦修应该也是很久没有进食了,叫了几声见无动静,竟垂下头,再次无精打采地趴在地上。
想来大厅内那些平日作威作福仗势欺人的衙役捕快,真的碰到硬茬时的样子,便是互相推诿畏缩不前。
僵持中大概过了半炷香的时间,不知有谁叫了声,方捕头到……
屋外一下子热闹起来,有表功劳的是小的先发现的我们已经包围了这里,有献媚的大人一到必定手到擒来。
就听得一个沉稳冷静却又中气十足嗓音中略带沙哑的声音由远及近,说道:“里面的人听着,我是武陵郡捕头方灏,我现在进来了。”
花童心里暗暗吃惊,他练的是暗器,凭他的听觉,就是在嘈杂的市场中也能分辨身边十丈内一根绣花针掉在地上的声音。这个叫方灏的捕头明明已经到了门口,却没有听到他一路走过来的脚步声,想来此人在轻功上的造诣必是不凡。
耳听得方灏笃笃笃敲了几下门,紧接着花童的房门竟然毫无征兆的轰然倒下。
要砸开这么个小客栈的门并非难事,难的在于,他只是用手指轻轻地敲了几下。
大厅里阿谀之声顿起,大人好功夫啊……
………………………………
花童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瘦削的黑衣人,背后背着把剑,冷冷站在门口。这个人的脸色是惨白的,似乎没有一丝血色,一双精光四射的黑眸向刀锋般扫过自己全身。
亦修看看这个人,垂下头,不敢看这个人的眼神。
“你不是孙五。”方灏说话的时候,花童发觉雨已经停了。
花童笑了笑,他不知道在这样的情形下自己怎么还笑得出来,道:“我不是。”
方灏道:“这条狗,叫亦修?”
花童道:“我叫它欢欢,欢乐的欢。”
这时有个胆大的捕快,走到门口看看狗道:“大人,这分明就是那条叫做亦修的狗。”
方灏也笑了笑,客客气气地说:“那就烦请公子和这条狗跟在下走一趟。”
花童觉着他笑的时候比不笑时那张白寥寥的脸更瘆人,接口问道:“你想请我吃饭?”
方灏摇头又点头,说:“不是我,是我家主公,请公子吃饭。”
花童再问:“有没有酒?”
方灏一愣,旋即道:“府上去年酿的桂花米酒还有十几坛。”
花童拎起包袱和长笛,边走边道:“那不早说,有酒有饭,还等什么?欢欢,走……”
众捕快吃惊地看着这一人一狗走出没有门的房间,走过方灏身边。原想着今日必有一场恶战,也不知会有多少伤亡,没想到事情竟发展得如此顺利。
花童走到大厅,拍了拍身上的衣裳,那神情便像一位诸侯准备去赴君王的盛宴。
“你说的地方远不远?远的话最好有一辆马车。”花童缓声道。
既然躲不过,那就坦然面对。既然该来的总要来,不妨活得潇潇洒洒。
方灏拍拍手,就听得院外传来一声马嘶和一串清脆的马蹄声,还真有辆马车停在这条偏僻的窄巷口。
花童坦然走上马车坐下,掀起窗口的竹帘冲院内大声道:“别忘了给店家十铢店钱。”他故意将住店的钱多说了一倍。
店门口有个捕快不满地低声嘟囔了一句:“你住店凭什么我们给钱?”
花童听到了,笑道:“因为我是你家主公的客人,现在是你家主公邀请我去喝酒。”
掌柜的喜上眉梢,笑脸哈腰朝方灏走去。三天没开张,开张遇到个好客人。
方灏冷哼一声,肩未动,手臂后探,背后长剑出鞘,在半空中划个半圆。剑尖划过掌柜的咽喉,鲜血喷涌而出的时候,他已走过掌柜的身边,没有一滴血溅到他的身上。剑归鞘,仿佛从未拔出过一般。
方灏道了声好,像是在回应花童的话。这一声好,盖住了掌柜的临死前双手捂住脖子的悲鸣。
花童此刻的心情很不好,倒不是天色昏暗,也不是这家客栈没有早餐。实在是这条名叫亦修的大狗跟了他整个晚上,害得他找不到一家条件稍微好些的客栈投宿。
他在城东城南问了七八家,谁家也不愿意接待这个牧童打扮的穷小子和一条看上去受过伤却又凶巴巴的大狗。
这世间不以貌取人的又有几个?
总算在城西偏僻的窄巷里找到这家富悦客栈,掌柜的倒也实在,原本您带着条这么凶的狗,我们是不接待的,反正刚好小店今天没开张,没有别的客人,您愿意住的话,就五铢钱。就是小店只供应明天的午餐,晚餐今天我吃过了,懒得再做。
花童本想问早餐,想想也就算了,这世道黄巾四起连年征战,除了官宦人家,有条件吃早餐的确实不多。
于是他饿着肚子躺下,一早被瓢泼大雨吵醒,有些心烦意乱。
孙五的狗亦修就躺在他床头,睡梦中呜呜叫唤,淌着口水,应该是在梦中吃着什么好吃的。可是孙五却一直没有现身,他和他的狗向来是形影不离,花童不免为他担心。
虽说孙五的武功只在自己之上,加上一条蟒皮鞭犹如多了一对翅膀,花童亲眼见过孙五甩鞭勾住飞檐借势越过三丈高墙。可是江湖人心险恶,今时不同往日,孙五的人头现今价值十万钱。老虎再厉害,总有打盹的时候。一个人武艺再好,也架不住一群人的车轮战。
花童作为洛阳牡丹镖局玄武堂堂主,私自离开堂口已逾十天,万一镖局有事,如何向掌门交待?他的一身暗器功夫,都是掌门花颦所授。孙家对自己有收养之恩,洛阳牡丹对自己亦有再造之德。
想着这些,花童真有些去留两难。
就这时,他被一阵哐哐哐的砸门声惊到,竖耳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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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门的至少也有十多个人,脚步声沉重且杂乱无章。应该是带有官家身份,进门就骂骂咧咧给了掌柜的一巴掌,大白天开个门磨磨唧唧的,店里藏着强盗啊。
掌柜的陪着笑,各位大爷,是住店还是打尖?
有没有见过这个人?这条狗?听情形来人在给掌柜的看缉捕逃犯的画影图形。
花童坐起身,很少有画影图形找一条狗的,莫非是在找亦修?
掌柜的怔了征,指着空荡荡的大厅道,两三天没生意了,饭都没做,哪有什么人,什么狗?
花童一愣,旋即明白,掌柜的并不是真心想要袒护他,若是在他的店里找到逃犯,他的店也算是开到头了。
花童刚想着下午离店时多给他几个小钱,不管出发点如何,掌柜的毕竟也算仁义。不想孙五的亦修不早不晚,这时候醒了,汪汪叫了几声。
屋外突然间没了声音,好像方才说话的一干人凭空消失,变得一片死寂。
亦修应该也是很久没有进食了,叫了几声见无动静,竟垂下头,再次无精打采地趴在地上。
想来大厅内那些平日作威作福仗势欺人的衙役捕快,真的碰到硬茬时的样子,便是互相推诿畏缩不前。
僵持中大概过了半炷香的时间,不知有谁叫了声,方捕头到……
屋外一下子热闹起来,有表功劳的是小的先发现的我们已经包围了这里,有献媚的大人一到必定手到擒来。
就听得一个沉稳冷静却又中气十足嗓音中略带沙哑的声音由远及近,说道:“里面的人听着,我是武陵郡捕头方灏,我现在进来了。”
花童心里暗暗吃惊,他练的是暗器,凭他的听觉,就是在嘈杂的市场中也能分辨身边十丈内一根绣花针掉在地上的声音。这个叫方灏的捕头明明已经到了门口,却没有听到他一路走过来的脚步声,想来此人在轻功上的造诣必是不凡。
耳听得方灏笃笃笃敲了几下门,紧接着花童的房门竟然毫无征兆的轰然倒下。
要砸开这么个小客栈的门并非难事,难的在于,他只是用手指轻轻地敲了几下。
大厅里阿谀之声顿起,大人好功夫啊……
………………………………
花童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瘦削的黑衣人,背后背着把剑,冷冷站在门口。这个人的脸色是惨白的,似乎没有一丝血色,一双精光四射的黑眸向刀锋般扫过自己全身。
亦修看看这个人,垂下头,不敢看这个人的眼神。
“你不是孙五。”方灏说话的时候,花童发觉雨已经停了。
花童笑了笑,他不知道在这样的情形下自己怎么还笑得出来,道:“我不是。”
方灏道:“这条狗,叫亦修?”
花童道:“我叫它欢欢,欢乐的欢。”
这时有个胆大的捕快,走到门口看看狗道:“大人,这分明就是那条叫做亦修的狗。”
方灏也笑了笑,客客气气地说:“那就烦请公子和这条狗跟在下走一趟。”
花童觉着他笑的时候比不笑时那张白寥寥的脸更瘆人,接口问道:“你想请我吃饭?”
方灏摇头又点头,说:“不是我,是我家主公,请公子吃饭。”
花童再问:“有没有酒?”
方灏一愣,旋即道:“府上去年酿的桂花米酒还有十几坛。”
花童拎起包袱和长笛,边走边道:“那不早说,有酒有饭,还等什么?欢欢,走……”
众捕快吃惊地看着这一人一狗走出没有门的房间,走过方灏身边。原想着今日必有一场恶战,也不知会有多少伤亡,没想到事情竟发展得如此顺利。
花童走到大厅,拍了拍身上的衣裳,那神情便像一位诸侯准备去赴君王的盛宴。
“你说的地方远不远?远的话最好有一辆马车。”花童缓声道。
既然躲不过,那就坦然面对。既然该来的总要来,不妨活得潇潇洒洒。
方灏拍拍手,就听得院外传来一声马嘶和一串清脆的马蹄声,还真有辆马车停在这条偏僻的窄巷口。
花童坦然走上马车坐下,掀起窗口的竹帘冲院内大声道:“别忘了给店家十铢店钱。”他故意将住店的钱多说了一倍。
店门口有个捕快不满地低声嘟囔了一句:“你住店凭什么我们给钱?”
花童听到了,笑道:“因为我是你家主公的客人,现在是你家主公邀请我去喝酒。”
掌柜的喜上眉梢,笑脸哈腰朝方灏走去。三天没开张,开张遇到个好客人。
方灏冷哼一声,肩未动,手臂后探,背后长剑出鞘,在半空中划个半圆。剑尖划过掌柜的咽喉,鲜血喷涌而出的时候,他已走过掌柜的身边,没有一滴血溅到他的身上。剑归鞘,仿佛从未拔出过一般。
方灏道了声好,像是在回应花童的话。这一声好,盖住了掌柜的临死前双手捂住脖子的悲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