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的青春无处安放 第十七章

小说:当我们的青春无处安放 作者:彭湃 更新时间:2024-08-18 06:11:15 源网站:顶点小说
  我还记得,那天清晨的空气非常清新,微风拂过树叶的嫩芽,发出窸窣声响。阳光中透着沁人心脾的芬芳。我很想追上去,咧嘴笑着告诉她:“其实我还没吃。”也或者,当年的我并不想那么做,仅仅因为这是梦,所以如今的我才极力提醒着当年的自己,应该那样做。我朝她越来越小的背影追上去,仿佛只要追上她,故事就可以改写,罪孽也终将被救赎。可是来不及了啊,我知道追不上了,梦要醒了。

  一

  我以为我不会醒,我真希望我不会再醒。

  可我还是醒了。

  除了浑身上下仍残留着被子弹撕碎时的剧痛感,生命并没有我自以为的那么危险,我甚至都没底气说自己是否真有从鬼门关走一遭。我只是晕厥过去,再次睁眼时,很多熟悉的陌生的面孔拥挤在我模糊的视线中,受宠若惊的同时,我也明白过来,自己还在人间。如果没记错,上次我被这么多人围着是在十一岁的生日晚会上。在我老家,男孩十一岁的生日特别重要,隆重程度仅次于结婚和葬礼。那天我收到了很多礼物,其中最喜欢的是一套《机器猫》漫画,后来,听说那个蓝色胖子改名成了哆啦a梦,但我依然爱它。

  首先看到的是离我最近的哭成泪人儿的张雨乔,我真不明白,都三十岁的老姑娘了,泪腺怎么还这么发达啊,当初傅林森住院时她也是这样,哭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就差没有把星城的摩天轮给哭倒了。然后是秦大义跟年叔,不同的一老一少,相同的严肃跟担忧交织的表情,像是便秘了三天。之后再是芳姐,芳姐的微笑以及她和我保持的距离一样让人感到舒适。所有人里就数傅林森最淡定,他站在人群的最后面,似笑非笑地望着我,但我看得出他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狠狠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熟人差不多辨认完了,接下来是陌生人。

  比如站在我左边床头两个拿着小笔记本的便衣警察,都是我那天在警局见过的。还有一个男人,咦,真眼熟?在哪见过呢?喔,我想起来,是我爸。五年不见,他的意气风发差不多消失殆尽了,颓靡的老态倒是添了不少在脸上,之前最被他不耻的啤酒肚和双下巴,也没有放过他——曾经的艺术家气质消失殆尽,他完全是一个臃肿发福的中年男人了。整个房间里就他最尴尬,像初来乍到的转校生,满脸无所适从。

  我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

  还是傅林森最懂我,他挤进人群,把我稍微扶起来一点。我靠着枕头喘息了一会,微微侧头对警察说:“你看我现在这样了,跑不了的,能先给我点私人时间吗?”他们看起来刚当警察没多久,估计是被派来打杂的实习生也说不定,他们面面相觑了几秒,一言不发地出了房间。

  年叔和秦大义问候了我几句就走了,见我醒了他们也松了一口气,公司还有好多事情等着处理,说好下次来看我,他们就赶紧告辞了。临走年叔还叫走了泪眼汪汪的小乔,说有紧急任务交给她,最后房间里只剩下了傅林森和我爸。

  浑身不能动弹的我殷切地望了傅林森一眼:“给根烟行吗?”真好,事已至此,我又能回到从前的自己了,那个明明恬不知耻地向他提出无理要求还觉得一切都天经地义的自己。

  “这里不能抽烟。”他淡淡笑了。

  “去他妈的,老子过几天就得蹲监狱了,你能别对我这么残忍吗……”

  “不会的。”我爸远远站着,打断我的浮想联翩。因为好半天没开口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他深沉地注视着我,一字一句地说,“不会坐牢的。我已经给你找了律师,接下来我要说的话,你都给我听清楚。”

  我戏谑地扯了下嘴角,“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想想你妈。”他凌厉地堵住我的话,父亲的威严再次显露出来,他一定不知道,我有多怀念这样的他。因为只有这样,我才会错觉他还是那个让我骄傲、自豪,并且立志拼命追逐的父亲。

  “她这辈子够苦了,我们俩,总得有一个争气点。”父亲低着头。我想破口大骂的,我想恶毒地讥讽他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跟我讲这些。但我放弃了,我别过头去,闭上眼睛,我不知道自己哭了没。我只是很悲哀地发现,原来,我跟眼前这个男人斗了这么久,真正的赢家却是无情的岁月。

  而我们,都输了。

  二

  苏荷偷偷联系上我,希望我能借钱给她逃出国。我念及旧情没有先告诉警方,偷偷跟她见面,劝她自首。但她和谭峰拒绝了我。这时跟踪我的警察追上来,苏荷跟谭峰见行踪败露,想要逃跑,我试图阻止,最终被他们开枪打伤——后来我一直在想,谭峰当时之所以开枪射伤却不杀死我,或许就是为了帮我上演一出苦肉计用来顺利脱罪。

  他恨我,但他更爱苏荷。

  案情的发展是,两个犯罪嫌疑人照着早就准备好的逃生路线逃匿。谭峰背着苏荷从窗户口沿着绳子爬下,坐上事先准备好的快艇。快艇在夕江下游的一个村庄被发现,时间已经是第二天清晨,船板上有不少血迹,应该是中枪的苏荷留下的,两人都已不见踪影。警方后来又调遣了更多人力去搜查,还是一无所获。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也没人知道苏荷的死活。

  事件的最终版本,就是这样。

  在律师的辩护和各种关系的协助下,我无罪释放,安心养伤。

  当地报纸对这起事件的报道只有一个很小的版面,毕竟只涉及一名因公受伤的警察和一名企图劝降前女友而受伤的无辜市民,以及两个没能抓到的猖狂毒贩。另一方面,没能成功缉拿毒贩的警方也不愿大肆宣扬。比起当时沸沸扬扬的菲律宾反华大游行和台湾6.5级大地震这种大事件,这不过就是洪流之中的一粒沙石。

  只是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养成了看新闻的习惯。大大小小的新闻一条也不放过。我一边祈祷着自己不要发现“夕江下游”“惊现无名女尸”“抛尸案”之类字眼,却又一边疯狂地搜索着类似的新闻。每次看到都会心惊肉跳地点开进去,不肯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直到确定那人绝对不可能是苏荷才放心。

  整整一个月后,我渐渐试着相信,苏荷还活着。如果谭峰当时为了逃命真的将她抛尸夕江,那么现在也应该浮出水面了。毕竟要找一个活人很难,但要找到一个死人却容易得多。早前没多久星城一个花季女孩因为暴雨夜独自走夜路不慎掉入没有井盖的下水道,在大家都快遗忘这件事情时,失踪了将近一个月的她的尸体还是被找到了。所以,我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没有尸体,就代表苏荷没死。

  然而这份坚信永远只能在我清醒的时候。很多次我都梦到了苏荷,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噩梦。但在梦中她确实死了,她胸口那个血窟窿源源不断地奔涌出红色的血液,她朝我微笑,美丽而虚弱,皮肤逐渐透明。她用模糊的声音跟我说话,可我一句也听不见。我哭喊着求她别走。然后她就消失了。

  唯独有一次,梦很温柔地带着我回到更早的过去。那是2004年的春天,我跟她一起走在飘满玉兰花香的长长的林荫道上,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雨露。那是我们唯一一次都来得很早的清晨,两个人走在空旷的初中校园里。我还记得,那是在她被老师一口咬定偷窃而我带领全班同学抗议的三天后。我背着书包,趾高气昂,而她却微微颔首,收拢着双肩,紧张不安地走在我身旁,她需要很努力很认真才能跟上我步伐的节奏。就这样,我们一直走完了整条林荫道。在即将左拐走进教学楼的分岔路口,她突然驻足,鼓起勇气问我:“卫寻,你吃早饭了吗?”

  “啊,吃过了。”我是真的吃过了。

  “喔。”她点点头,往右边食堂的方向拐弯走了。

  那大概是我们彼此经历的第一场分离,那么的微不足道,却足以埋好整场命运的伏笔。

  我还记得,那天清晨的空气非常清新,微风拂过树叶的嫩芽,发出窸窣声响。阳光中透着沁人心脾的芬芳。我很想追上去,咧嘴笑着告诉她:“其实我还没吃。”也或者,当年的我并不想那么做,仅仅因为这是梦,所以如今的我才极力提醒着当年的自己,应该那样做。我朝她越来越小的背影追上去,仿佛只要追上她,故事就可以改写,罪孽也终将被救赎。可是来不及了啊,我知道追不上了,梦要醒了。

  三

  尘埃落定。

  二零一二年八月,盛夏。我不知道自己可否用这个成语来作为故事的结束。但我想,它确实结束了。

  曾有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段话,是一个女孩朴实的人生总结:十六岁时爱上一个男孩,相爱三年最终分手。一直忘不掉,一直孤单地生活着。后来嫁给另一个无微不至的好男人,亲人朋友都觉得我的人生圆满了。但只有我知道,从此,我的生命停止了摆动。

  短短一百字不到,却引来无数痴男怨女和文艺青年们的转载和哀叹。

  当时我还不屑地对这段矫情的文字嘲弄了好久,在输掉一场游戏,早上起不来床,吃饭时吃到一粒沙子,工资迟迟不发,要交房租等各种时候,我都会用阴阳怪气的口吻调侃道:操,老子的生命简直停止了摆动。

  如今我大概是遭到了报应吧,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这句话的杀伤力。我终于明白,何为孤单地生活着,何为生命停止摆动。只是这句话,我再也讲不出口。它像一颗毒瘤,依附在我左胸处,偷走血液里的温度,让心脏变得冰冷。

  还是有值得高兴的事。

  梦航二代——这个名字怎么听都二到极致的团队,却像一株坚强的野草在夹缝中生长起来,还是以谁都想象不到的速度。秦大义跟老王最终还是带着三十几号人从白鸟公司跳槽过来,据说这次的“叛变”打了汤嘉文一个措手不及,不过像他那么阴险冷血又不择手段的人,应该有办法帮白鸟公司的老总重振雄风,但我总觉得,比起动漫公司,他们更合适开一间整天集合在一起高喊“我能行”“我可以”的传销公司。

  至于刘凯希,跟陶子分手的一个月后,他就和一个富家千金闪婚了。当时我都还没来得及出院,就收到了他镀24k金的高富帅喜帖。从此以后,他成了某家分公司的董事长,曾经沦落街头的苦逼青年又当回了阔少爷。不过他不再热衷于一掷千金只为博红颜一笑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什么红颜啊,全他妈是祸水。

  大概跟陶子那段挫败的感情,让他变得成熟了。他长心眼了,不再游手好闲,拿着老爹和岳父的钱做起了正经事。比如投资我们梦航二代动漫传媒有限公司的第一部电影。我们筹划的第一部动画电影,是青春现实题材,大家都觉得,最近这几年缅怀青春的题材会越来越火,而我们又是扎扎实实在青春中挣扎彷徨过的一代人,没理由不以这个来作为公司的处女作。借用年叔霸气的话:做成功了,它就是咱们步入康庄大道的通行证;做失败了,那它也是咱们青春岁月的墓志铭。大家纷纷表示,年叔那十年文编果然没白做,这句话回头得加在宣传文案里。

  当天全体员工开会商量,电影要叫什么名字。激烈地讨论了一整个下午意见还是不统一。最后老王提出来:“要不就叫《当我们的青春无处安放》吧,有种虽然迷茫但还是努力活着的力量,忧伤中不乏积极向上,正能量中不缺人文关怀,名字听上去呢是有点矫情,但是,要没这些幼稚可笑又没心没肺的矫情,怎么能叫青春啊……”大家听得一愣一愣的,瞬间对老王肃然起敬,北大毕业的才子果然一般啊。

  名字顺利通过,大家积极投入工作。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是九月份。

  某个凌晨两点,毫无征兆地,我接到了一通陌生电话,号码像是国际长途。我心想不会是什么骗钱的电话吧,迟疑了下还是接了。那边沉默了十多秒,就在我要挂断时,一个声音平静地从听筒里传来:“我下星期结婚。”

  我这才反应过来,是简凝。

  “……恭喜。”我不知还能说点什么,又陷入沉默。没多久,那边又说:“昨天我妹妹来找我了,她很久没来找过我了。”声音波澜不惊。

  “哦,这样,她说什么了没?”尽管在听到她声音后,我就咬牙强迫自己表现得冷漠无情,为了她慢慢好转的病情,绝对不可以说任何让她动摇的话。可这一刻我的心还是提了起来,我不敢告诉她,自她走后,我确实很不习惯。

  而且,其实还有件事我没告诉任何人,简凝把那个保存了五年的手机还给我后,我找出通用的充电器,才发现手机并没坏。里面的短信存得满满当当,一条也没有删掉,全是我跟陆笙南的回忆。而收到她的最后一条短信,时间是那天凌晨三点多,内容是:白痴,你手机忘我家啦。

  我几乎可以想象,她十八岁生日的那晚,发完这条短信后,肯定马上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蠢事,她应该会狠狠拍下自己的脑袋笑自己笨吧,然后匆忙地翻身下床,穿上拖鞋,睡衣也来不及换,就抓着我的手机跑下楼去追我。她永远不会知道,那个决定,从此改变了她的一生。每次想到这我就心如淬火。生活多么残忍,活着的我们,又是多么脆弱。

  “她说,她原谅你了,忘了她吧。”沉默很久后,简凝说。

  “好。”

  ……

  三分钟的越洋电话,没有礼貌的再见,没有温情的晚安,就此僵冷结束。那晚我把头埋进了枕头里,极力扼杀着自己想哭的冲动。只是在后来,我又多了一个习惯,我不再听孙燕姿的歌,尤其是那些老歌,一秒钟都不能听。无论什么聚会,去唱ktv时谁要点了她的歌我就得立马起身上厕所,或者出门去假装接电话。

  偶尔,我也会梦到简凝,都是些稍纵即逝的片段。有时就连我自己都分不清哪些只存在于梦中哪些又曾真实发生过。但有一幕我记得特别清楚,我们坐在寂静的公用座椅上,彼此无言。那是在黄昏的候车大厅,乘客寥寥无几,不时有汽车的鸣笛和行李箱滚轮擦过大理石地板的声音。我们要去某个地方,车还没来。她低头安静地看着一本日本作家的小说,小开本,纯白色封面,边角上有淡雅的花纹。她看得出神,很久后,才缓缓抬起头,朝我淡淡一笑,“走吧。”

  我点点头,起身去提行李袋,梦总在这一刻醒来。

  九月末,初秋,我回了趟南水镇。

  自离婚后,我、爸,还有妈,三人终于碰面。不过是在陈曦老师的葬礼上。对我而言,她的死是有些突然的。但对我爸来说,却早有心理准备。她一直有遗传性败血病,从发作到死去,不过短短六七年;而这些年里,我父亲不惜妻离子散,也还是完完整整地尽了一个老师、情人和丈夫的责任。自上次一别不过短短三个月,爸又苍老了些许。葬礼上,他站在气氛并不压抑甚至有些热闹的人群中,一言不发,孤独得像一棵古松树。那时我好想走过去问一问他:他是不是真的很爱陈曦老师,胜过爱我妈跟我。

  当然我没有。或许长大的标志之一就是,对于很多事情,曾经耿耿于怀的答案,都已经不再重要。

  葬礼结束后的当晚,我们三人一起吃了顿饭。讽刺的是我们居然选择了麦当劳,就近找的地点。很早以前我们还是一家人时,也经常因为匆忙而跑去麦当劳随便吃点什么,那时候麦当劳还是很新奇的进餐场所,很多小孩都羡慕我。

  大家心不在焉地对坐着,忍受着小朋友跑来跑去的吵闹环境,都没说话。后来我爸象征性地吃了根薯条,抬起头,神色复杂地瞟了一眼我妈。在他沧桑面庞的衬托下,妈显得那么年轻,我早发现了,她今天化了很精致的妆,似乎为的就是让自己在情敌的葬礼上看上去更有尊严一点,毕竟,这是她唯一一次胜利的时候,尽管胜利的到来不是她努力的结果。

  “过得还好吗?”爸唐突地问。

  “还行。”妈回答,她想努力自然点,反而更不自然了。

  “你呢?”爸又问我。

  “也还行。”我回答。

  “那就好,那就好……”他无意义地重复着,不安地低下头,右手紧拽着裤子,直到十指发白。很奇怪,就是那一秒我突然就决定原谅眼前的男人了,我决定不再计较他曾经做过的一切,留给我的一切,以及他将要展现给我的一切。这些,我都不计较了。

  “听说解放路那一带开了家潮州菜馆还不错,咱们一起去吃吧。别吃这个了,垃圾食品没营养。”我看似漫不经心的话里透着别有用心的暗示。爸微微吃惊地抬头看了我一眼,再次低下头,我感觉他眼里的什么东西被点燃了。

  “也好,上次小刘还喊我去尝呢,当时有事没去成。”小刘是妈的一个麻友,她声音有些涩,似乎是紧张造成的。

  “那走吧。”我率先起身,仿佛自己才是领头的家长,而他们是两个刚吵完架不知如何重归于好的熊孩子,唯唯诺诺地跟在后面。

  爸,你一定不知道,其实我并没原谅你,我想可能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了吧。可该死的是,我又比谁都清楚,你其实就是个软弱又清高,外表冷漠严峻内心多愁善感的好人。所以,我决定让你以为我原谅了你,让妈以为我原谅了这个家。因为只有这样,你们或许才能好受点,而我希望你们能好受点。因为我在外漂泊了这么多年才终于搞明白一件事——无论如何,我最爱的人里始终有你们,我会一直这么爱你们,在我这该死的停止了摆动的生命彻底终结前。

  四

  参加完陈曦葬礼的三天后,傅林森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准确说,是在大家眼中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他主动提出陪我一起回趟老家,我同意了,因为当时我低估了自己,我以为我还没准备好,我还没勇气单独面对那个破碎的家。

  葬礼结束后的第二天傍晚,我们坐上最后一班长途大巴,从南水镇赶回星城。三个小时的高速公路上,车子摇晃得像个婴儿床。傅林森第一次在我眼前熟睡了,他脸上再看不到那种时刻都保持着的优雅,他终于也跟正常人一样,脸部肌肉因为疲倦而微微松弛,到后来,他的头索性靠在了我肩上。

  没多久,他被一次颠簸惊醒了。他朝我露出了睡眼惺忪的笑,很突然地,他轻描淡写地告诉我:“卫寻,我要走了。”

  “去哪?”我努力以他那种淡漠口吻回应。

  他想了想,“可能先去新疆和田那边看看。那边本来就落后,最近又发生了地震,但国内关注得不多。网上有人说那边缺老师,我想去当支教。”他笑笑,像是在心虚地跟我保证什么,“好歹我可是读了五年高中,教小朋友应该没问题。”

  “做多久。”

  “不会太久。然后继续走,我想趁年轻,多看看。”

  “你……”我犹豫着,还是问了,“还回来吗?”

  “不清楚。”

  “你这话算什么意思?”我来火了。

  “我只是……真的不清楚。”他轻轻地躲开了我咄咄逼人的直视。

  傅林森,这种时候你敢不敢别那么诚实,能不能别那么残忍。你别以为只有你了解我,我也了解你。你虽然看上去优柔寡断,但那不过是你太过温柔的保护色。你真正决定的事,从来没谁能改变对吗?你现在之所以告诉我,只是想不负责任地把善后的烂摊子推给我对吗?你个龟孙子。

  “滚吧,滚。”我没好气地骂了两句,努力让自己不那么感伤。隔了很久,我又说:“如果,哪天你撞见苏荷。帮我告诉她,我一直在等她。”

  “好。”

  当傅林森用平稳的声音毫不犹豫地答应我时,我更坚信了,苏荷还活着。

  之后傅林森就走了,我没去送他。

  过了几天,当所有人都跑来问我为什么不见他来上班时,我才觉得是时候宣布了,于是我去找芳姐替他办了离职手续,不过是个程序,对他没有任何用。至于他剩下的那点来不及结算的工资,我果断转给了自己,算是替他收拾烂摊子的补偿费。

  小乔是最后才知道这件事的,或者说,她选择最后才承认这件事。当晚我正要下班,跟她在办公室的门口对上,她没跟我打招呼,面无表情地撞开我的肩,径直走进办公室里。那一下撞得很用力,我知道她在生我的气,但我假装不知道。

  第二天,小乔没来上班。

  第三天,她来公司办离职手续。两个经验丰富身经百战的老员工突然辞职,这让年叔痛心疾首备受打击。他一边长吁短叹,一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小乔却态度坚决。

  “年叔你就签了吧。你瞧瞧我,身上还有房贷呢,都不在乎了。你不就少一个员工吗?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况我还不算好,你就放了我吧。”

  “哼,你们这群年轻人啊,就知道爱来爱去。人生不是只有爱情的。”年叔恨铁不成钢。

  “像你这种有老婆有儿子的人当然站着说话不腰疼呗。老娘我已经三十岁,再不抓紧找男人都要绝经了。”小乔风没心没肺地开着玩笑,看她这么有元气我又放心了。那天她收拾东西离开公司时,我追下楼去。她听到声音转身看我,并没有之前那种凶悍而怨怼的表情了。

  “得,什么都别说,我不会听的。”她态度坚定。

  “没,我只是来告诉你,他去新疆和田做支教了。”

  她一愣,“你就这么把他给卖啦?”

  “他可没说让我保密。不过这只是他的第一站,你要抓紧了。”我无奈又坦诚地歪了下嘴,“老实说,我不看好你。但我支持你。至少你喜欢的人还在,比我强。”

  她按耐不住狂喜,扔下手中的纸箱,冲上来抱住我,狠狠在我脸上亲了口,“小寻寻,老娘果然没看错你!咱们以后要当一辈子的好姐妹!”

  “姐妹你个球!赶紧滚,以后你走了没人跟我抢肉包子,我求之不得。”我反应过度地推开她,胡乱抹掉脸上的口红印,这才发现小乔双眼湿润了,这把我给吓坏了,“怎么啦,我刚说着玩的,你别哭啊。你这是干什么啊。”

  她拼命摇头,忍住了哭腔,“卫寻,你还记得今年六一儿童节咱们去游乐园玩那次吗?下午你跟贝贝还有芳姐去了水上乐园。剩下我跟大森两人,我一跟他独处就紧张,于是跑去买了两支冰激凌。我把冰激凌交到他手上时才想起他不爱吃草莓味,我慌里慌张地说要换,可他立马咬了一口,然后冲我笑了。你知道吗?他冲我笑了,我当时没忍住,伸手去帮他把嘴角的奶油擦掉了,他当时愣了一下,很认真地朝我说了声谢谢。虽然口气还是跟往常一样的礼貌,但我知道,那声谢谢是不同的。我说不准那种感觉,但我就是知道,他不是谢谢我的冰激凌,也不是谢谢我为他擦掉了奶油,他是在谢谢我喜欢他这件事。你懂吗卫寻?对于我的心意,傅林森有在做出回应。”她还是哭了,胡乱用手抹眼泪,“我本来不想说这些的,但我想你肯定能懂我。就是那天起,我知道自己没办法了,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不管他喜不喜欢我,我都喜欢他,不管他上哪,我都跟着他。”

  按照我的脾性,本来应该大声嘲笑她“你想太多了他回应你个屁”,但看着满脸泪水的小乔,我只是郑重伸开双手,心酸地抱了抱她:“保重。”

  她在我怀里点点头,吸了下通红的鼻子,咧嘴笑了,“你也是。”

  半个月后,我收到了小乔的微信。

  没有文字,只有一张自拍照。她跟傅林森并肩站在阳光明媚的户外,穿个一套用意大利文写着“我爱你”的白色情侣款t恤,后面是干净澄澈的蓝天。小乔表情夸张地朝镜头噘嘴,一张不再少女的脸上却溢满了少女初恋般的幸福,而傅林森则依然是那副纯良无害的淡淡微笑,帅得惨绝人寰。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套t恤一定是她连哄带骗让傅林森穿上的,反正傅林森也不认识意大利文。我这种人当然也不认识什么意大利文,刚从北海回来那段时间,苏荷曾每晚都会用不同语言的“我爱你”代替晚安。她发给我的最后一条短信正好是意大利文:tivogliobene。

  后来我才知道,这句话翻译成“我需要你”更贴切。

  我没有回小乔短信,更不想追问她找傅林森确认“作出回应”是真是假。

  因为对我而言,他们这么微笑着站在一起,就是我想看到的最好结局。

  五

  二零一二年秋天,我又回了一趟老家。妈的肝病又复发了,不过这次她不再需要别人拐弯抹角地提醒我了。她给我打电话说住院无聊,让我请假回去陪她两天。你看,自从那场葬礼后,我们之间都变得坦诚多了。有时候,示弱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相反,它会让彼此都觉得被需要。当我按照护士给的号码推开病房门时,爸正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两人没有聊天,却格外和谐。

  那一幕突然就让我感到莫名心酸。

  当晚我留下来陪妈,爸毕竟已是“外人”,先回去了。待到夜深人静,妈熟睡后,我跑到医院外面去找二十四小时超市,实在憋不住了,就想买包烟抽。南水镇虽然繁华不少,但深夜的街道还是相当冷清。晚上刚下过一场小雨,我走在湿漉漉的街道上,踏着鹅黄色的路灯,一家一家挨着找。走了老半天,才远远看到一家超市,我几乎是欣喜若狂地快步走过去,才发现是一家宠物超市店,仔细看,又像是一家私人宠物医院,反正毫无意义。

  正沮丧着,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抬头一看,居然是陈默。他披着一件白色大褂站在店门口,还没来得及拉下卷闸门。他的表情没有了以前的茫然和愁苦,变得随和。真意外,想不到他居然也是南水镇人,世界还真是小。

  “这么晚,上哪?”他问。

  “我妈住院,我今晚守着。想买包烟的,半天找不到店。”我苦笑,“你呢?怎么换工作啦?”

  “我刚跟我哥给一只金毛做完手术。”他脸上确实透着疲倦,取下沾满鲜血的手套,忙去柜台翻找出一包软白沙,递给我,“来,我哥的。”

  “谢谢。”我忙接过,边点燃边往他店里看,顺便感慨着:“想不到你都成兽医了。”

  “哪里,我哥才是医生。我就帮忙打个杂。”他谦虚着。

  “沈聪呢?还好吗?”我随口一问。

  他微微一愣,“她啊,挺好的,出国了。”

  “我还以为你俩是一对呢。”我坏笑。

  “哈哈,哪里,朋友而已。”他目光有一丝闪躲,似乎不愿再聊。我忙转移话题,又东拉西扯地聊了一阵子。突然之间,我很想问问他,是不是还有个叫小凉的同事,说来很巧,她现在正接管了我一个朋友的咖啡馆。但我没来得及问,他哥就从里面走出来,喊他快去帮忙收拾手术台。他哥是个大胖子,两人怎么看都不像亲兄弟。他站在原地朝我抱歉地笑了笑,取出一张新名片给我,上面有他店里的联系电话,让我有机会找他喝酒。我爽快地答应,离开前,还不忘再拿上一根烟。

  那张名片,我后来一直留着,却没再找过他。

  我在老家待了一个星期,妈手术很成功。医生说,如果三年内不复发就可以完全脱离危险,总之情况还算理想。我跟爸都松了一口气。第二天一大清早我就动身回星城了。公司步入正轨,工作越来越多,加上《当我们的青春无处安放》那个剧本,投资商对后面的情节不太满意,所以我还得回去重新修改。

  清晨八点,南水镇的街道刚即将热闹起来。马路上刚经过洒水车,被阳光照耀成波光粼粼的柔软红色。我家离汽车站不远,我拖着行李箱,一边呼吸新鲜空气一边悠闲地步行。就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我看到路边一家装潢熟悉的店面,走近一看,居然是“night小屋”,想不到这家专门从晚上开到清晨的夜间甜品店,分店都开到南水镇来了。

  这才想起我正好没吃早饭有些饿了,反正还有时间,我进去点了一杯牛奶和一份芒果蛋糕。服务员抱着点单本,怏怏地看着我,大概在抱怨我耽误了她们准时下班。就在我吃第一口时,不经意看到了坐在靠窗角落的位置,几乎完全背对着我的一个女孩,店里就我们两个人。她穿着黑色的波点连衣裙,带着草编的遮阳帽,黑色长发柔软地铺陈在洁白的背脊和纤细的手臂上。

  苏荷,那是我的第一个反应。

  我被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一大跳,我犹豫着要不要走上去,如果只是上前叫一声没关系吧,大不了认错人了就道个歉。可光是这个想法就让我紧张不已,我忙起身去了趟洗手间,我俯身撑在漱洗台上,用冷水冲把脸,这才鼓足了勇气。

  然而不过一分钟,当我走出洗手间时,女孩却不见了。

  她桌上是一杯冷掉的咖啡,盘子里的甜点也是芒果蛋糕,只吃了两口。不知为何,我更加确信她是苏荷了。我急忙冲到柜台询问服务生:“刚那位客人去哪了?”

  “哦,走了。”

  我一边掏钱付账一边继续问:“往哪边走的。”

  “左边?好像是左边吧,不好意思,真没太注意……”

  她没来得及把找零的钱拿给我,我已经冲出店门。我站在马路上焦急地四下寻找,却一无所获。接着我想到什么,立马往左跑,并转入一条幽深的小巷,一百米的距离,它的另一头,是通往南水镇河边上的一个露天喷泉广场,晚上的喷泉非常壮观,每星期五都会有水幕电影,因此总是聚集着很多人。当然,早上来这晨练和散步的居民也不少。我跑出巷口,微微刺眼的阳光陡然倾泻过来,清新的空气恍惚间让我回到了很多年前的那个清晨。

  人比我想象中的要多,我知道,苏荷一定调皮地藏在里面了。我走在人群中,不时躲避着推过来的早餐车和情侣们的双人自行车。我努力搜寻着流动人群中的黑色身影,以及那顶张扬的粉色蝴蝶结遮阳帽。

  “卫寻。”我听到有人在叫我,又可能没有。我猛地停下脚步,不敢再轻举妄动,生怕再次弄丢她。我焦虑地原地转圈,视线仍不放弃地徒劳搜寻着。周身的人群涌动,明亮的光线和轻快的欢笑声从四面八方涌过来,一浪一浪,快要将我淹没。

  突然之间,我潸然泪下,我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完)

  初稿2013.5.28

  定稿201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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