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应笑我 第40章

小说:多情应笑我 作者:酒小七 更新时间:2024-08-18 05:39:55 源网站:顶点小说
  八月十六赶上相国寺的万姓交易大会。林芳洲早起时头虽还有点疼,却不愿错过这样的热闹,吃过早饭,便坐着马车去了相国寺。

  万姓交易大会的人果然很多,比肩叠踵的。正赶上秋季,许多瓜果熟了,又便宜又好吃。相国寺大门口不远处有胡人摆开摊子卖烤肉,香气远飘十里,还可搭售官造的好酒。

  肉和酒都是极好的,却也远不及慧普和尚的炖猪肉受欢迎。猪肉还没炖好,早有人排起长龙般的队伍,等着抢呢。

  林芳洲想吃猪肉,又不想排队,纠结一番,只好先去别处玩。

  往西走了不远,却见那路边搭着一溜的长棚,棚里人声鼎沸,吆五喝六的很喧闹。林芳洲问十七道:“那是什么?”

  “公子,那是斗蟋蟀的棚头。”

  林芳洲笑道,“我还奇怪呢,怎么昨日在潘楼南街也没看到几个好促织儿,我还以为京城人不爱玩呢,原来都在这里了。”

  说着,三人走过去。只见那些棚头搭得十分宽敞,有送茶水的伙计在人群里奔走。路的另一头,都是小贩,也有卖蟋蟀的,也有卖笼子的。那笼子有竹丝的,有金银的,竟还有象牙的,小笼子只有拳头那般大,大的笼子,堪比鸟笼,里头摆设着亭台楼阁,很是精美。

  林芳洲见一排长棚里,有一个棚头十分醒目,又大又气派。她心道,好马配好鞍,这样壮丽的棚头,里面的蟋蟀想必也是最好的。于是他们走进这一个大棚头里。

  棚里喊声震天,可见厮杀得有多激烈。林芳洲个子瘦小,很轻易挤进人群,只见那斗盆里的两只蟋蟀,一个是大个子,浑身青黑,身伟体长,另一个稍小一些,赤黄色,身躯矫健灵活。

  两只蟋蟀正战得难解难分。

  两个蟋蟀的主人,一个正喊得声嘶力竭,另一个却是双唇紧闭,只盯着斗盆,默然不语。

  不说话的那人,林芳洲竟然见过,正是昨日在潘楼南街卖金雕的汉子。

  林芳洲觉得很新奇,看了一会儿,她挤出人群,找到另一头桌旁记账的伙计,说道:“我压一百钱,赌那黄的蟋蟀赢。”

  伙计看都懒得看她,只是轻轻翻了个白眼,答道,“对不住了客人,我们这棚头里,一次至少压一两银子。”

  林芳洲倒吸凉气:“赌得这样大?”

  “一两银子也算大?”那伙计冷笑着,朝着人群努了努嘴,“斗盆里两个将军,赌的可是三百两纹银呢,对阁下来说岂不是要大破天?”

  林芳洲轻轻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赌这样大啊,一两银子呢,太贵了……”

  十七有点看不下去,“公子,咱……咱不缺钱啊……”

  林芳洲便狠了狠心,咬牙道,“好,我就压一两银子,赌那黄的赢!”

  交了银子,伙计发给她一个木制的小牌子,上面用红字写着“一两”。倘若压另一头赢,小牌子的字就是黑的。

  韩牛牛问道,“公子,我看那黄的比黑的小很多,我们为什么不压黑的?”

  “这你就不懂了,”林芳洲摇了摇手指,笑道,“俗话说,‘白不如黑,黑不如赤,赤不如黄’,那赤黄的蟋蟀是个中极品,依我看,黑的打不过它。”

  她这话音刚落,却见人群一阵骚动,有人笑道,“成了!”说着哄然散开,跑到伙计这里还牌子,少部分人领钱。众人都谈论方才的战况,兴高采烈者有之,情绪低落者有之。

  伙计伸着脖子问那桌旁的裁判官:“怎样?”

  裁判官答道:“黄天霸王把黑熊力士咬死了,确认无误。”

  韩牛牛由衷赞道:“公子你真厉害!”

  林芳洲笑而不语,把手中的牌子一抛,“去领钱。”

  “嗯!”

  裁判官问那黑熊力士的主人:“黑熊力士死了,蔡公子是否要将它安葬?这棚头对面有个叫李七的,最会给促织儿做丧事。”

  蔡公子气道,“败军之将,还做什么丧事!”说着把那黑熊力士的尸体捏起来,狠狠往地上一掷,又上脚用力一踩,然后拨开人群,头也不回地走了。

  裁判官摇头道,“黑熊力士给你敛的财也有好几百两了,小郎君这样无情,”接着又调转看向另一人,“沈小官人,你的黄天霸王已经赢了,请把它收回去吧,下一场还有人等着呢。”

  那沈小官人却说,“我这蟋蟀被咬破了,想来也活不长,我也不要了。”

  林芳洲大喜,连忙上前说道,“你不要了?不要就给我吧!”

  旁人见林芳洲这样,纷纷上前讨要。

  林芳洲把手举高,道:“我出十两银子!”

  周围寂静无声,再没人和她争了。

  蟋蟀是用来斗的,十两银子买个快要死的蟋蟀,怎么看都像是傻子才会做出来的事。

  沈小官人问林芳洲:“你为什么要花钱买它?它已经快不行了。”

  “我……我从未见过这样好的蟋蟀,想买来玩一天。”

  那沈小官人也是个性情中人,道,“你既喜欢,便送你何妨。”

  林芳洲大喜,“多谢沈小官人成全。”

  他摇头笑道,“我在家行二,你叫我沈二便好,‘小官人’来‘小官人’去的,听得人牙酸。”

  林芳洲觉得这人倒十分对她的脾气,便笑道:“那我就叫你沈二郎吧。”

  “好,你怎么称呼?”

  “我姓林,在家排老大,你叫我林大郎。”

  林芳洲心里惦记着受伤的黄天霸王,与那沈二郎客套几句之后,便匆匆告别了。

  万姓交易大会她也不逛了,赶紧回家,回到家时,直接冲进云微明的书房。

  “小元宝!”

  她风风火火的,把他吓了一跳。

  荷风与荷香正在外面听候使唤,见林公子这样毫无顾忌硬闯进去,便有些不满。

  荷香:“他怎么也不敲门呢!”

  荷风:“他与殿下情同手足,这种话你以后不要说了。”

  书房里,云微明放下手中的笔,问道,“怎么了?”

  林芳洲笑嘻嘻地坐在他身边,“我问你个问题。”

  “嗯?”

  她的笑容有些淫荡,简直不能直视,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别过脸去。

  林芳洲说,“你……还是不是童子呀?”

  他莫名的有些气,“我早说过,我已经大了,不是小孩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问……想问……”林芳洲一咬牙,爽快说了:“想问你还是不是处男。”

  他心里一跳,脸庞无法控制地红了,偷偷地看她一眼,小声说道,“问这个做什么。”

  “你就回答我是不是。”

  他垂着眼睛不看她,红着脸点了一下头,“嗯。”

  林芳洲高兴极了,“太好了!借我点尿。”

  “……”他呆了一呆,“什么意思?”

  “童子尿,我要童子尿,有用。”

  他深深吸了口气,压抑着怒气,咬牙说道,“你出去。”

  “不要那么小气嘛……”

  “林芳洲,你欺人太甚。”

  “哎呀,我手疼,手疼!”

  “……”

  林芳洲最后成功从小元宝那里讨到了童子尿。她又发动全院的小厮,在花园里捉了些蚯蚓,等蚯蚓拉了些粪便,她把那童子尿和蚯蚓粪混合均匀了,用毛笔蘸着涂在黄天霸王的伤口上。

  韩牛牛问道,“公子,为何要这样羞辱一只小虫?我看它怪可怜的。”

  “不是羞辱,我给它疗伤呢!”

  这样涂了几天,那黄天霸王的伤口果真愈合了。林芳洲像伺候亲爹一样伺候它,养了有十来天,它终于恢复生龙活虎。

  林芳洲给它取了个新的名字,叫“镇山小将军”。她带着镇山小将军去那棚头里玩,不敢赌大的,每次只赌十两,每日只战两场,逢战必赢。

  这样过了约莫四五天,镇山小将军渐渐地成为棚头里的一个霸主。

  林芳洲在棚头里再次遇到沈二郎,沈二郎见到完好如初的镇山小将军,啧啧称奇,问道:“你用了什么法子把它治好?”

  林芳洲神秘一笑,“独家秘笈,概不外传。”她又担心他把它要回去,于是试探着问道,“它既然已经好了,要不,我把它还给你?”

  沈二郎却是摇头,“我既说了给你,若是再要回来,我成什么人了?”

  林芳洲深深为沈二的人品折服了。

  沈二郎又道:“只不过,你为何每次只赌十两?我当初买这蟋蟀时,花了百两银子。它很厉害,你放心赌。”

  “你花了一百两银子?买它?”

  “嗯。”

  林芳洲心想,果然是个败家子!

  她说道,“我前些天在潘楼南街看到过你,你当时在卖金雕。你说你急用钱。”

  “嗯,”沈二点点头,接着指了指镇山小将军,“就是为了买它。”

  林芳洲不是很能理解这年头的纨绔子弟。

  她在茶棚里与那沈二郎叙了一会儿,得知他家原来是贩马的,他长到二十多岁,族中嫌他不成器,他赌气之下,带着银钱来京城历练。他心里没算计,才不消几个月,把钱都花完了,于是变卖手里的东西度日,把仆人也卖了,最后才开始卖金雕。

  林芳洲好奇道,“金雕最后卖了多少钱?”

  “一千两。”

  “还真有人买。”

  “你不要看不起我那金雕,我在它身上花的钱,也不止千两了。”

  “是,是……”

  ……

  林芳洲天天去棚头里厮混,那沈二郎也经常来,两人渐渐成为朋友,沈二郎今年二十六,比林芳洲大,林芳洲便唤他“沈二哥”,他唤林芳洲“林弟”。

  在棚头里,林芳洲渐渐的声名鹊起,许多纨绔听说了,都想结交她,只因她竟然会医治蟋蟀。她为人低调,只说自己是来京城玩的,从不提三皇子的名号。京城里人口有一百多万,每天都有许多外地人涌入京城,鱼龙混杂,见怪不怪,因此众人都以为她是个家道败落的公子,也不作他想。

  林芳洲第二次把受伤的蟋蟀带回家时,又去找云微明。她看到荷风荷香围着她们的三皇子殿下,把他伺候得像神仙一般,周围服侍的也都是丫鬟,没有一个男子。林芳洲很担忧,偷偷对云微明说,“你要洁身自好,不要被她们勾了去。不要和那些丫头鬼混。”

  他心里一甜,灌了蜜一般。他问道:“为什么这样说?”

  “你不知道你的童子尿有多好用。”

  “……”蜜里有毒,毒得他肝疼。

  林芳洲:“你再借我一些。你知道吗,原来京中人都不会治蟋蟀。今日这个是别人拜托我治的,治好了有十两银子的诊金,比治人赚得还多呢。”

  他怒极反笑,“你自己来取。”

  林芳洲在脑子里想了一下她扶着小元宝的小弟弟让他撒尿的情形……她是没有这个勇气的,于是讪讪地走了。回去之后她想了个好办法,以后再有人拜托她医治蟋蟀,就让他们自己带童子尿。

  如此过了些日子,她每天玩得几乎忘记归家。过了九月十五,季节到了,蟋蟀渐渐的死的死藏的藏。这一天,林芳洲穿一身素净的衣服,不及吃早饭便出门了,云微明奇怪道:“你做什么去,这样着急?”

  “今天拔山将军下葬,我早点去送个行。”

  “……谁?”

  “拔山将军。”

  “满朝文武我都认识,没听过这样的名号。”

  “哦,拔山将军是个蟋蟀。”

  “……”他无奈地摇头,“你都结交了一群什么人。”

  拔山将军的葬礼很隆重,也几乎宣布了今年斗蟋蟀活动的落幕。大部分棚头都拆了,剩下一些破破烂烂懒得拆的,也再没伙计看着,只偶尔有一些浮闲浪荡子在这附近散散步,缅怀一下今年热烈的战况。

  林芳洲与沈二郎成为好朋友,两人以兄弟相称。那沈二郎出手阔绰,吃饭时总是抢着结账,林芳洲也不好占人便宜,也与他一起抢。

  十七觉得他们好无聊。

  不能斗蟋蟀,沈二郎带着林芳洲一同看了几场蹴鞠比赛,从此林芳洲有了新的爱好。

  却不知,因这新的爱好,她差一点送掉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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