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端着粥,一边闻着味,林初雪走进了厨房,打开锅盖一看,她眼睛都看圆了。

  你妹的,他他他竟然大早上的烧龙虾鲍鱼粥?

  粥里还有一些黑乎乎的细条,莫非是海参?

  再看看自己碗里什么都没有的白米粥,林初雪气不打一处来啊!

  “好你个萧风,给我吃白米粥配咸鸭蛋,你自己却吃独食,你起码也要尊重下我这个金主吧?”

  “怪不得整天哭穷,你大早上就喝鲍鱼龙虾海参粥,你不穷,这个世界就没有穷人!”

  林初雪是身价上亿的总裁,自然看的出这粥的价值,光这龙虾与鲍鱼也要三四千块钱了呢,你不穷才真有鬼!

  想起萧风那一张臭屁的脸,林初雪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放下手中的小碗,捡了个大碗,将这份极品海鲜粥盛了个满满当当,一边吃,还一边香舌乱吐,喊烫烫。

  即便这样,一大碗的海鲜粥也,也被林初雪吃的干干净净。

  “哼。”

  林初雪擦了擦小嘴,再看只剩半锅的海鲜粥,幸福感瞬间爆棚哇!

  林初雪不是没吃过海鲜粥,恰恰相反,以她的身家想吃什么吃不起啊,但是一想到萧风回头懵逼傻眼的情况,她比吃了最顶级的双头鲍还开心。

  一路开开心心进了电梯,刚下到公寓门口,只见萧风满身泥泞,手上提了个红色塑料桶从小区公园走了过来。

  林初雪嘚瑟的走了过来,看到红色塑料桶里装的竟然是一指粗,几尺长的黑色大蚯蚓时,她俏脸瞬间就拉了下来,“咦,萧风你太恶心了吧,抓这些大蚯蚓干什么啊?!”

  萧风翻了翻白眼,“废话,当然是再吃!”

  蚯蚓又称土龙,既是顶级的中药材,也是营养丰富的滋补品。

  修炼对能量的消耗非常大,如今环境破坏严重,百年的山参已经非常罕见,只能通过海鲜等顶级食材来弥补。

  “咦,这么恶心的东西,你竟然拿来吃?萧风,你祖上该不会是岭南人吧,连虫子都不放过.......”

  说着,林初雪陡然语滞,像是被施了定身术般,指了指楼上,又指了指塑料桶,脸色无比苍白的说道,“萧风,你厨房的那锅粥里,该不会也放了这些吧?”

  “你怎么知道我厨房里还有粥?你该不会是偷吃了吧,那锅粥还没好,还要再加些料呢。”

  加...料....

  呕!呕!

  林初雪顿时胃里一阵翻滚,差点没当场呕出来啊!

  我靠!

  原来锅里那些黑乎乎的东西不是海参,竟然是这些恶心的蚯蚓?

  一想到嘴里含了那些红彤彤,黑乎乎的恶心东西,林初雪顾不得什么总裁形象,一路玩命的跑进了车里,开向最近的医院洗胃。

  萧风看着林初雪远走的背影,再低头看了看塑料桶,“过几天到海边能不能掉到好货,就看你们了。”

  拍了拍塑料桶,萧风回到了公寓,果然见到厨房的碗上有口红印,慧心一笑,“早知道你会偷吃,我就真应该把海参换成蚯蚓。”

  说完,转身从冰箱里拿出人参粉倒了小半袋下去,熄火,盛粥。

  倒不是萧风区别对待,普通人喝了这种粥,反而会补过头,也就进入了超凡境后,萧风才敢顿顿吃这么大补。

  瓯江一中。

  当萧风再次踏入高三一班的那一刻时,全班几十双目光都打在他的身上。

  先是爆打金超,再被林小蝶追求,昨天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轰动整个高三年级的大事啊,萧风不受关注都不可能。

  他大步走到林小蝶的座位上,像是捉小鸡般,一把就将埋在书本下面的美颈抓了起来,还伸手拍了林小小蝶的后脑勺两下,关心道,“林小蝶,林小蝶,你没事吧?”

  林小蝶原本稀松的美眸,瞬间睁大了一倍,含糊不清的吼道,“萧风你这个死人头,你在干什么哇......”

  身为林小蝶的保镖,萧风自然要对林小蝶负责,但见她精神抖擞的样子,这才放心下来,指了指她黑眼袋说道,“你以后晚上要早点睡,我刚才还以为你挂了。”

  挂你妹!

  就算你这个死人头被千刀万剐,万箭穿心,本仙女也照常活奔乱跳啊!

  林小蝶先是狂搓了下小脸,又是拿出小镜子照了照脸,发现发型没乱,这才心宽了不少,但她见到萧风一脸心安理得在翻书,又是气的不行。

  恨不得把屁股下的凳子飞过去,砸死萧风这个乌龟王八蛋算了!

  一想到昨天的尴尬,林小蝶瞬间万念俱灰,双眼瞪的跟铜铃似的,一边恶狠狠的瞪着萧风,一边诅咒道,“瞪死你,瞪死你,本仙女诅咒你生孩子没屁眼.......”

  “咳,咳。”

  这时林小蝶的同桌,一个留着小丸子发型的可爱妹纸,扶了扶眼镜,忍不住多嘴了一句,“小蝶,你干嘛这么抗拒萧风,你这个保镖人帅又关心你,每天有这样的帅哥保护,这多美好呀!”

  小丸子知道林小蝶的姐姐已经派了十几个保镖,但无一例外都被林小蝶的恶作剧给气跑了,唯独萧风能活到第二天,最关键的是这个保镖人还长的蛮帅的。

  林小蝶扭头气呼呼的瞪着同桌,“小丸子,你眼睛是不是瘸了啊,萧风这个死人头竟然也配得上帅哥的称号?你要是喜欢,你上啊!”

  小丸子往萧风的方向一撇,瞬间从头红到脚,嘟囔道,“那也要萧风哥哥主动追求我先嘛,毕竟我是一个女孩纸,矜持总是要的吧.......”

  我靠!

  还萧风哥哥?

  你怎么不说萧风欧吧啊!

  连同桌都开始发春替萧风求情,林小蝶瞬间就痿了,拿过书本直接盖在脸上,懒得在多说一句话。

  早课在一片片郎朗声度过,快到下课时间,金超猛的从教室外冲了过来吼道,“萧哥,有人要找你麻烦,你快躲起来啊!”

  “嗯?”

  萧风放下书本,多看了一眼金超,别人要找自己麻烦,这小子竟然特意跑来通风报信,看来人品不坏。

  再把书本拿起来,萧风仿佛没听见般。

  见萧风毫无上心的样子,金超一路小跑了过来,“萧哥,我真的不骗你,是咱们瓯江中学的杠把子,陈晓辉要找你的麻烦!”

  哗啦啦!

  此言一出,全班同学的课本径直从手中滑落,惊悚无比的看教室外,眼眸中皆是恐惧的要命。

  人的名,树的影,作为瓯江中学的扛把子,陈晓辉的名字就是有这么震撼力。

  “陈晓辉回来了?”

  “完了,陈晓辉回来,瓯江一中肯定又要掀起腥风血雨啊!”

  “听说陈晓辉不是选上了东海军区的特种兵了吗,为什么会在这种紧要关头回学校?”

  “这要用说吗,肯定是因为.......”

  随着全班的议论声,大家都看向了萧风。

  林小蝶从椅子从惊坐起来,急忙冲金超喊道,“千真万确?”

  金超急的满头大汗,“真的啊小蝶姐,我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吗!你赶紧让萧哥避避风头吧!”

  陈晓辉不光家庭优越,而且还是学生会主席,拳击社长,跆拳道社长,曾经创下一人独战十个小混混的光辉战绩,这是瓯江一中真正的实力扛把子啊,没有之一。

  正因为陈晓辉的光芒太耀眼,才破例被东海军区选中,成为瓯江中学历史上第一个特种兵候补,光是这一份光环,就可以笑傲整个瓯江市。

  而陈晓辉喜欢的人恰恰正是林小蝶,萧风昨天转校过来,他今天就回学校,这目标不言而喻。

  林小蝶也是急的满头香汗,走过来说道,“萧风,你还是赶紧躲躲比较好,陈晓辉肯定是请假出军营的,只要过了明天.......”

  林小蝶虽然平时古灵精怪了点,恨不得萧风被大卸十八块,但萧风真因为她受伤,她也会内疚的要死啊!

  就在林小蝶与金超准备架着萧风跑路时,教室外传来了一道冷冷的男声,“想跑吗?萧风,你未免也太出息了吧,就凭你怂样,有什么资格跟我抢小蝶。”

  话音刚落,就见门外进来一个身穿米色休闲装的高大男子,方脸,剑眉,鹰钩鼻,外面还披着一件蓝色的披风,走路时披风无风而动。

  他身后还跟着几个身强力壮的高三学生,那模样说不出的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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