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事三桩 第四章 :同学会

小说:诡事三桩 作者:猎人大叔 更新时间:2024-08-20 10:11:57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周夕被警察盘问后交代了发生的一切,显然,这灵异的故事并不能说服法治社会的民警。可警察又找不到任何周夕杀人的证据,单凭周夕口中的故事,似乎并不能给他定罪。无可奈何,最终也只好将他定为首要嫌疑犯给放了。

  “警官,我说的都是真的,我认罪,是我被诅咒了,是我害死了他们。”

  周夕不愿离开警局,他真的希望自己能够死掉,只要别再连累无辜的人。

  警官眉头拧在一起,朝周夕走过来:“我真想不通,还真有你这样一心求死的人?周先生,我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同时也不会冤枉任何一位好人。现在,警方在尸体、现场都不能发现任何与你相关的指纹和证据,你回去吧。”

  警官摆摆手:“还有,我建议你去看一下心理医生。”

  “我不能这样走,我睡前遇到的最后一个人,会被我害死的!”周夕大叫,执意要留在警局。

  警官不耐烦了:“所以呢?就算我相信你了,你要留在警局害死我?”

  周夕无话可说,只得离开了派出所。

  “头儿,你怎么看?”周夕离开后,年轻的女警察凑到警官身边。

  警官点了一根烟:“我干这行儿这么多年了,他还真是头一个。我必须承认,他编的故事无懈可击,表情、神态,没有一点破绽。他好像真的是被诅咒了一样,那种恐惧不是正常人能装出来的。”

  女警察问:“那,难道真的有鬼?”

  警官吐出肺里的烟圈:“可能他真的撞见鬼了吧。要不然这个周夕,就是个典型的高智商罪犯。”

  周夕颓废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身体好似失了气力。再次路过那条巷弄,他发誓这辈子再也不会觉得这个死胡同陌生。他摇摇晃晃的走进去,胡同尽头依然什么都没有。

  “草,该死!那个老头呢,卖书的老头呢!?”周夕崩溃地大叫,跪坐在地上,眼泪不住地夺眶而出。

  过了会,他从巷子走出来,回到家里。

  路上,很多人跟他擦肩而过,他脑子里浑浑噩噩的,好像隐约瞟到了一个女人,那是位中年女人,那个女人刚刚到这偏远的地方,买了一瓶消毒液。毕竟,她偷用了单位的那瓶还需要补上。

  周夕到家后,给自己准备了一些爱吃的东西,配着酒液不住地往自己嘴里塞。为了不因自己再发生命案,今天,他决意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几瓶啤酒下肚,他看了看时钟,已经十一点了。

  “十一点,好熟悉的时候啊。”周夕满脸通红地看着钟表的指针。

  “对,对了,老子那天晚上就是十一点,进了那条该死的胡同,遇见了那混蛋老头,买了那书。。。”

  周夕再次跑出家门,手里还提着酒瓶。

  “妈的,老子要去找那老头算账!”

  夜里,街上空无一人,周夕径直地跑到巷弄里,这次,眼前的景象让他呆住了。

  死胡同里,摆着一个小板凳,上面放置着军大衣、狗皮帽子、口罩、绷带。

  前面是一个破旧的书摊子,上面的旧书大多是名著、教材之类的。

  还有一本一个字都没有的书。

  ……

  周夕的酒一下子全醒了:“怎,怎么可能,这本书不是被警察拿走了吗?我不可能记错的,警察今早来找我的时候,他把杨经理尸体的断手,还有那本书都带走了!”

  ……

  周夕仿佛意识到了什么,慢慢地朝书摊走过去,穿上了军大衣,挂上口罩,把狗皮帽子往自己的脑袋上扣。

  “对,只要把这本书卖出去,诅咒就会传给下一个人,我就不用受苦了。”

  他坐到板凳上,肩上感到一阵疼痛,原来是今早肩上掉的那块肉,伤口没包扎好。

  “刚好这里还有绷。。。”

  “绷带。。。”

  周夕咽了咽吐沫,这才意识到,那晚遇见的老头把绷带缠在手上,应该不是为了代替手套取暖。

  “而是他的手上。。。掉了一块肉。。。吧。。。”

  “所以,老头说有人病了,其实也不是家人生病,他就是指他自己被诅咒了。。。”

  “所以,他接过钱时别扭的动作,也是真的因为疼痛。。。”

  周夕呆坐在板凳上,静静地等着下一位可怜人进入这条巷弄。

  终于,他等到了。

  是一个戴着棒球帽的小孩。

  周夕的声带发出声音:“卖……卖书……”

  周夕的嗓音彻底变了,变得低沉、沙哑,让人听了不寒而栗。

  就跟那个老头,一模一样。

  我,我的声音。。。

  周夕捏着自己的喉咙,可嗓音却无论如何也没一点变化。

  沙哑的声音再次从周夕的嗓子里挤出来。

  “小伙子,买本书吧……”

  “好啊!”戴着棒球帽的小孩高兴地走了过来。

  小孩摸了摸下巴,兴致很浓地挑书。

  然后拿起了那本书。

  一个字都没有的书。

  ……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尖叫声中,周夕挣扎地惊醒,此时,他正倒在自己家里的地板上,身边是他昨晚吃剩的残羹剩菜,还有很多啤酒的空瓶子。

  “原来,是梦。。。”

  周夕揉着自己宿醉的太阳穴,窗外的阳光射进屋子,他看了看表,已经是早上了。

  他突然直起了身子。

  “不!我又睡了一晚!也就是说,今天我又要害死一个人了!”

  周夕立刻用手机查看着新闻,可今天好像没有发生什么命案,至少,现在还没有。他松了一口气,走到洗手间,他惊奇的发现自己脸上的伤痊愈了。动了动肩膀,他发现自己肩膀上也一点伤痕都没有。

  好像,之前掉肉的事情,都没发生过。

  “难道都是梦?”

  周夕一时间分不清楚,直到他回到房间里,看到自己的书桌上静静地躺着一本书。

  黑色封面上,没有一个字。

  他咬咬舌头止住自己心中蔓延的恐惧。

  “可是,今天书上面没有断手。。。”

  周夕强忍着惊吓走到那本书旁,书里仍然一个字都没有,唯有最后一页写着。

  “现在,你可以看到一切了。”

  周夕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就像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再也没见过公司的保洁阿姨一样。

  几天后,此事被公安局草草结案,周夕被认定无罪,继续回到公司上班了,除了换了一位经理以外,自己的生活似乎没什么变化。

  终于,这件事好像就这样结束了,至少,周夕是这样认为的。

  可如果,这只是一个开端呢?

  ……

  “喂,王宁。”周夕把手机贴在耳边。

  “哥们,你到了吗?不是说了同学会是十一点吗?这都十一点五分了。”电话那边传来一阵抱怨。

  “喂,我可是刚下飞机赶回来的,才迟到五分钟而已,干嘛大惊小怪。”

  “行了,你赶紧来吧,我有事跟你说。”王宁挂断了电话。

  周夕耸耸肩,走在去往同学会酒店的路上,心里不禁想着高中时候的事。

  他们班只有八个人,当时除了他跟王宁,还有一个胖子,叫侯志远,他们三个是关系最好的铁哥们,经常一起打游戏、看美女、吃火锅。

  此外,还有三个人也是一个小团体,他们都很聪明,成绩名列前茅。就是他们比较调皮,喜欢搞一些恶作剧,几乎所有人都被他们的鬼点子整过。

  还有一个苗族男孩,他比较孤僻,成天阴气沉沉的,就喜欢自己一个人在角落呆着。

  最后一个女孩,她的年纪比我们大两岁,听说是对自己高考成绩不满意,留了两级。毕竟多读了两年书,到我们这届,她的成绩很出色,就一起被分到我们的实验班里了。

  不仅如此,作为班里唯一一个女生,她还有着一张姣好的脸蛋,再加上略微年长的气质,又让她高冷了不少,她一直被全班人认为是班级的女神,让周夕现在想起她还会想入非非。

  “也不知道这次回家来的机票,新上任的经理能不能给我报销了。”

  周夕嘀咕着,推开了酒店的大门。

  服务生恭敬地鞠躬:“先生你好,找人吗?”

  “恩,包房302。”

  服务生笑眯了眼睛,憨态可掬地说:“三年二班同学聚会是吧?预定的人真有心,特意订了我们302包房,寓意多好呀!”

  周夕附和地笑笑,他认为这个数字最多只是一个巧合而已吧,这个服务员也太能胡乱联系了。

  到了包房里,屋中只坐着零星的几个人,周夕数了数。

  四个。

  恩,更准确地说是三个人,还有一个小孩。

  那三个人分别是王宁、高中时的女神,王诗涵、还有那个平时跟大家交集很少的苗族人,吴疆。算了算,还没到场的就剩平时喜欢捣蛋的调皮鬼三人,还有侯志远了。

  至于那个小孩,周夕心里念叨:“这小孩得有十岁了吧,这是谁家孩子呀?没听说班级里哪个结婚这么早的呀。”

  “周夕,好久不见。”

  周夕眼前出现了一张清丽白腻的脸庞,樱桃小嘴边带着若隐若现的微笑。吊灯发出暖黄色的光芒照射在她明彻的眼睛之中,让它们像极了一对闪烁的星星。

  这女人就是当年周夕的同窗女神,王诗涵。

  她今天穿了一身随意的黑色小礼服。一头乌黑的长发云朵般盘在后脑,露着光洁的额头,化着淡淡精致的妆容。那身上黑色小礼服勾勒出纤细的腰肢,白色的纯棉打底衫扎进黑色套裙中。

  最吸引目光的是她那穿着黑丝的双腿,十寸高跟鞋的映衬下让其更显修长匀称。

  王诗涵在周夕的印象中一直言行举止端庄娴雅。今天依然如此,就连打招呼的一颦一笑之间也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风韵。

  “周夕?”王诗涵看着略略发愣的周夕。

  “啊?对,恩,好久不见。”

  周夕尴尬地回应,这才发现王诗涵伸出的手已经停在空中很久了,他赶忙握住,让自己尽量地显得自然些。

  握手间,周夕突然眼前一黑。

  这次,不是因为见到美女的紧张,而是有一个声音他在脑中一闪而过。

  “现在,你可以看到一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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