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九八零年的七月,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不管是作为记忆还是现实都是如此。华北大地的凉爽早已过去,炎热的夏季则继续扩展。
今天小暑!
县高中,天空已经阴沉了大半天,放学铃刚响,米大的雨粒就呼呼啦啦的随着跑出教室的学生落了下来,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宿舍门口,郑诚正倚着门框,左手捧着黄豆酱瓶,右手拿着硬绷绷的杂面馍,塑像似的看着这个风雨濛濛中的校园。
按着记忆中的力度,他咬了一口光滑如蛋壳,硬的如瓷砖的馒头,打滑了!后槽牙狠狠地在舌头上留下了印记。
郑诚的眼泪当时就下来了,真疼。
这时,几个学生正跑着路过,泥水随着脚底四散飞舞。郑诚叹了口气,用油腻的袖子抹了抹眼角。
谁能想到,只是一顿小酒,他就遇到了重生这回事?可怜他挣了一辈子的钱,那么多,还没花完呐?!
转眼,郑诚又不禁一拍脑门,还真是不知福。仔细想想,他年轻了三十多岁,就算再多钱也大赚了吧!
咬下了一块馒头,一边机械的嚼着,郑诚捏了捏自己的细胳膊腿,真瘦。对他来说,面黄肌瘦不止是一个成语,完全就是对他现在的准确形容啊。
说是重生到过去,倒也不完全准确,也许是他的到来产生了影响,这个世界也有了些小小的变化,比如,食堂的菜从记忆中永远的两毛,变成了两毛五!简直丧心病狂!幸好他不吃食堂。
至于别的,郑诚的记忆本来就有些模糊,也实在不知道还有哪里不同了。
感受着身上年轻的气息,他几乎要再次热泪盈眶。重生前,他的精神跟身体状态已经相当糟了,如今有机会重来,心里的兴奋无以言表。
他正发着呆,一个少年披着蛇皮袋,端着搪瓷缸子,踢泥带水的从雨幕冲了过来。
看到郑诚,这家伙还眉开眼笑的冲他挥挥手,“让开点!我刹不住车啦!”
郑诚知趣的挪了挪,让开了宿舍门。
腾腾腾!
少年身上带着一层水汽,脚底飞舞着泥水,冲到宿舍里,一直快撞到另一边的墙才停了下来。
“李……聪聪,你没拿伞?”郑诚试着问道。
他对这少年还有印象,问这句也是确认而已,嗯,确认名字。
“没,你忘了?早就散架了!”少年把蛇皮袋挂到床帮子上,走到门口,胶皮鞋底在门框上刮了刮泥。
他的个子比郑诚低一点,很壮,但皮肤却白,浓眉大眼的还算端正。不过,这人脾气却跟长相不怎么搭,脾气火爆,喜欢跟一群不良少年混在一块。
李聪聪的父亲是村支书,大伯还是县供销社管事的,所以家境比郑诚要好的多。
俩人并不在一个村,是初中同班同学,也是当时唯二考到县高中的两人。因为有这个联系,加上脾气相投,他们一直都很要好,连回家也一块。从县城到家五六十里路,郑诚又没有自行车,每次回家如果没有李聪的自行车,他这高中还真不一定读的下来呢。
李聪聪跟郑诚不一样,他平常吃的都是学校食堂,而且常买那种有一点肉花的菜。隔着一米多远,郑诚就看到了他搪瓷缸子里的菜,白菜炒肉,不禁咽了口吐沫。
“给,你的蒸馍忘了拿了?”李聪聪把手里的两个杂粮馒头递了过来。
看着还冒白汽的馒头,郑诚这才想起来,他们是可以在学校食堂热馒头的。只是他今天心乱的厉害,把这忘了,刚才自顾自的拿着凉馒头就在那啃。
郑诚接过馒头,食欲终于勾起了一些,大大咬了一口。
“吃点!?”李聪聪把缸子向郑诚递了递。
“嗯。”郑诚把筷子从酱瓶拿出来,随手夹了一块肉片。
“哈!你今天怎么吃了?”李聪聪像是发现新大陆一般,好奇的看着他。
郑诚送到一半的筷子顿时停下,看着李聪聪,不禁老脸一红。他才想起来,他以前确实不吃李聪聪的菜的,不是不想,而是分寸问题。
有些起皮的唇角挑了挑,郑诚还是把肉片塞到嘴里,管他呢!如果是当初的自己,那铁定要不好意思好久,但现在的他嘛,脸皮跟教室墙也能比一比。
不过,只吃了一块,郑诚就不再动筷了。人家推让是客气,他要不知进退,那就只能损坏了友谊。
又让了两句,看郑诚真的不再吃了,李聪聪就把白面馒头掰碎了跟菜搅拌起来,大口的吃着。
“对了,我堂姐明天找你,有事。”李聪聪腮帮子鼓鼓囊囊的,突然说道。
明天他们就放暑假了,郑诚也是刚知道。
“你堂姐?”郑诚找了找记忆,很快想起来了。
李聪聪的堂姐叫李莹,现在在县百货商店当会计。郑诚跟她没什么亲戚,所以她喊郑诚过去其实是有些奇怪的。不过李聪聪跟郑诚都知道怎么回事,八成还是为了郑诚的大哥。
叹息一声,记忆如同幻灯片似的在脑子里闪现,郑诚心里突然堵的厉害。
郑诚家总共兄妹三个,他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妹妹,而他哥哥郑直跟李莹原本正是初中同学,还是前后桌。
就像许多电视剧剧情一般,俩人互有好感,至于到了哪个程度,那郑诚就不知道了。不过,这些都没什么用,家庭条件差距太大了!一个是县里的干部家庭,一个是抗锄头的农民,怎么可能呢?
后来的结果也确实如此,俩人闹了一阵,终于还是没走到一块。李莹的父亲当时知道了这事,还找到郑诚他们家,一顿冷嘲热讽,气的郑诚的老爹好几天吃不下东西。后来,李莹的父亲又找了个人家,也不管女儿的抗议,匆匆把她嫁了过去。
受到这事的打击,郑诚的大哥一蹶不振了好久,婚事也拖到了二十大几。其实这也不是因为痴情什么的,实在是李莹那老爹不地道,到处败坏他大哥的名声,什么势利眼,攀高枝,癞蛤蟆一类的,村民又好胡嚼舌根,一来二去那名声就不像样了。加上他们家那几年也实在困难,连辩解都缺底气,名声不好,婚事自然更成了问题。
若不是郑诚后来大学毕业工作,家里经济条件好了点,说不得他大哥就打光棍了。就这,因为年纪太大,他大哥一个高大帅小伙,娶的亲却并不如意。
“知道啥事不?”三两口把馍送下肚,郑诚心不在焉的问道。
“俺大爷知道她跟你哥的事了!”李聪聪用筷子搅着混成一团的馍菜,闷声答道。
“啥?”郑诚吓了一跳。“他咋知道的?”
“那谁知道。我昨个去他家吃饭看到俺大爷跟俺姐在那吵呢。”
“这么快……时间不对啊!”郑诚嘀咕道。
他记得清楚,这事是在他高二上学期才闹起来的,离这会小半年呢!
不用说,又是什么蝴蝶效应?只是,他自个到底是什么品种的蝴蝶,这扑扇的威力也太大了吧?
就着屋檐落下来的雨水,俩人刷了碗筷,就一人披着一个蛇皮袋,往教室的方向跑去。
今天小暑!
县高中,天空已经阴沉了大半天,放学铃刚响,米大的雨粒就呼呼啦啦的随着跑出教室的学生落了下来,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宿舍门口,郑诚正倚着门框,左手捧着黄豆酱瓶,右手拿着硬绷绷的杂面馍,塑像似的看着这个风雨濛濛中的校园。
按着记忆中的力度,他咬了一口光滑如蛋壳,硬的如瓷砖的馒头,打滑了!后槽牙狠狠地在舌头上留下了印记。
郑诚的眼泪当时就下来了,真疼。
这时,几个学生正跑着路过,泥水随着脚底四散飞舞。郑诚叹了口气,用油腻的袖子抹了抹眼角。
谁能想到,只是一顿小酒,他就遇到了重生这回事?可怜他挣了一辈子的钱,那么多,还没花完呐?!
转眼,郑诚又不禁一拍脑门,还真是不知福。仔细想想,他年轻了三十多岁,就算再多钱也大赚了吧!
咬下了一块馒头,一边机械的嚼着,郑诚捏了捏自己的细胳膊腿,真瘦。对他来说,面黄肌瘦不止是一个成语,完全就是对他现在的准确形容啊。
说是重生到过去,倒也不完全准确,也许是他的到来产生了影响,这个世界也有了些小小的变化,比如,食堂的菜从记忆中永远的两毛,变成了两毛五!简直丧心病狂!幸好他不吃食堂。
至于别的,郑诚的记忆本来就有些模糊,也实在不知道还有哪里不同了。
感受着身上年轻的气息,他几乎要再次热泪盈眶。重生前,他的精神跟身体状态已经相当糟了,如今有机会重来,心里的兴奋无以言表。
他正发着呆,一个少年披着蛇皮袋,端着搪瓷缸子,踢泥带水的从雨幕冲了过来。
看到郑诚,这家伙还眉开眼笑的冲他挥挥手,“让开点!我刹不住车啦!”
郑诚知趣的挪了挪,让开了宿舍门。
腾腾腾!
少年身上带着一层水汽,脚底飞舞着泥水,冲到宿舍里,一直快撞到另一边的墙才停了下来。
“李……聪聪,你没拿伞?”郑诚试着问道。
他对这少年还有印象,问这句也是确认而已,嗯,确认名字。
“没,你忘了?早就散架了!”少年把蛇皮袋挂到床帮子上,走到门口,胶皮鞋底在门框上刮了刮泥。
他的个子比郑诚低一点,很壮,但皮肤却白,浓眉大眼的还算端正。不过,这人脾气却跟长相不怎么搭,脾气火爆,喜欢跟一群不良少年混在一块。
李聪聪的父亲是村支书,大伯还是县供销社管事的,所以家境比郑诚要好的多。
俩人并不在一个村,是初中同班同学,也是当时唯二考到县高中的两人。因为有这个联系,加上脾气相投,他们一直都很要好,连回家也一块。从县城到家五六十里路,郑诚又没有自行车,每次回家如果没有李聪的自行车,他这高中还真不一定读的下来呢。
李聪聪跟郑诚不一样,他平常吃的都是学校食堂,而且常买那种有一点肉花的菜。隔着一米多远,郑诚就看到了他搪瓷缸子里的菜,白菜炒肉,不禁咽了口吐沫。
“给,你的蒸馍忘了拿了?”李聪聪把手里的两个杂粮馒头递了过来。
看着还冒白汽的馒头,郑诚这才想起来,他们是可以在学校食堂热馒头的。只是他今天心乱的厉害,把这忘了,刚才自顾自的拿着凉馒头就在那啃。
郑诚接过馒头,食欲终于勾起了一些,大大咬了一口。
“吃点!?”李聪聪把缸子向郑诚递了递。
“嗯。”郑诚把筷子从酱瓶拿出来,随手夹了一块肉片。
“哈!你今天怎么吃了?”李聪聪像是发现新大陆一般,好奇的看着他。
郑诚送到一半的筷子顿时停下,看着李聪聪,不禁老脸一红。他才想起来,他以前确实不吃李聪聪的菜的,不是不想,而是分寸问题。
有些起皮的唇角挑了挑,郑诚还是把肉片塞到嘴里,管他呢!如果是当初的自己,那铁定要不好意思好久,但现在的他嘛,脸皮跟教室墙也能比一比。
不过,只吃了一块,郑诚就不再动筷了。人家推让是客气,他要不知进退,那就只能损坏了友谊。
又让了两句,看郑诚真的不再吃了,李聪聪就把白面馒头掰碎了跟菜搅拌起来,大口的吃着。
“对了,我堂姐明天找你,有事。”李聪聪腮帮子鼓鼓囊囊的,突然说道。
明天他们就放暑假了,郑诚也是刚知道。
“你堂姐?”郑诚找了找记忆,很快想起来了。
李聪聪的堂姐叫李莹,现在在县百货商店当会计。郑诚跟她没什么亲戚,所以她喊郑诚过去其实是有些奇怪的。不过李聪聪跟郑诚都知道怎么回事,八成还是为了郑诚的大哥。
叹息一声,记忆如同幻灯片似的在脑子里闪现,郑诚心里突然堵的厉害。
郑诚家总共兄妹三个,他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妹妹,而他哥哥郑直跟李莹原本正是初中同学,还是前后桌。
就像许多电视剧剧情一般,俩人互有好感,至于到了哪个程度,那郑诚就不知道了。不过,这些都没什么用,家庭条件差距太大了!一个是县里的干部家庭,一个是抗锄头的农民,怎么可能呢?
后来的结果也确实如此,俩人闹了一阵,终于还是没走到一块。李莹的父亲当时知道了这事,还找到郑诚他们家,一顿冷嘲热讽,气的郑诚的老爹好几天吃不下东西。后来,李莹的父亲又找了个人家,也不管女儿的抗议,匆匆把她嫁了过去。
受到这事的打击,郑诚的大哥一蹶不振了好久,婚事也拖到了二十大几。其实这也不是因为痴情什么的,实在是李莹那老爹不地道,到处败坏他大哥的名声,什么势利眼,攀高枝,癞蛤蟆一类的,村民又好胡嚼舌根,一来二去那名声就不像样了。加上他们家那几年也实在困难,连辩解都缺底气,名声不好,婚事自然更成了问题。
若不是郑诚后来大学毕业工作,家里经济条件好了点,说不得他大哥就打光棍了。就这,因为年纪太大,他大哥一个高大帅小伙,娶的亲却并不如意。
“知道啥事不?”三两口把馍送下肚,郑诚心不在焉的问道。
“俺大爷知道她跟你哥的事了!”李聪聪用筷子搅着混成一团的馍菜,闷声答道。
“啥?”郑诚吓了一跳。“他咋知道的?”
“那谁知道。我昨个去他家吃饭看到俺大爷跟俺姐在那吵呢。”
“这么快……时间不对啊!”郑诚嘀咕道。
他记得清楚,这事是在他高二上学期才闹起来的,离这会小半年呢!
不用说,又是什么蝴蝶效应?只是,他自个到底是什么品种的蝴蝶,这扑扇的威力也太大了吧?
就着屋檐落下来的雨水,俩人刷了碗筷,就一人披着一个蛇皮袋,往教室的方向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