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一路向东
左山每想到太阳血脉的冷酷就从心里打哆嗦,他不是怕事之人,但这跟怕无关,这跟意志有关网游之天下无双。【看书网//
有些人,是很容易摧毁人的意志的。
左山叹了口气,轻轻拿起了自己的破吉他,他还是决定,自己还是不要去追杀了。
不管他是不是太阳血脉,自己还要留在安月,还要上课,还要继续等李画醒来,但他暗中下了一个决定,如果吴选真的是太阳血脉传承者,他就提前杀了李画。
这就是循环,这注定是一个死循环,而且是一个恶性的死循环。
一声音起,左山的破吉他终于奏出了他今天的第一个音节。
满晓军站在路上,望着远去的五个人,他没有跟上去,他有着自己的方法找到吴选,并不需要跟着这些人,但他知道,这些人也是要杀吴选的,跟自己同一个目的。
满晓军不会让这些人赶在自己的前面,这些人杀死了,自己就没有钱拿了,他需要钱。
至于这些人把目标杀死,自己说成是自己杀死的来骗钱这种想法,满晓军想都没有想过。
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职业操守,也应该有自己原则,满晓军觉得,自己是一个有原则的杀手。
这个时代,最糟糕的事就是,想要有原则的活着。
以此上推一百年,最糟糕的事,就是想要有原则的活着。
再由此上推五百年,最糟糕的事,是想要有原则的活着。
从现在上推到人类有纪元开始,最最糟糕的事,就是想要有原则的活着。
因为,原则是建立在强大的实力上的,就算你实力强在到恐怖,想要有原则性的活着也不容易,你不但要战胜外来的挑战,还有内在自己的挑战。
满晓军很为自己骄傲,事实上,他也有理由骄傲,因为,他是个有原则的人。
满晓军笑了笑,转身上了自己的车,点火,他拿起一个电话,拨号,通后,他一脸的笑容:“小星,我出去办点事,不出意外的话,五天后回来。”
电话那边说了句什么,满晓军挂了电话。
推挡,车向前开,满晓军打开了车载cd,里面唱着歌,满晓军望着车里悬挂着的女孩照片笑了笑,然后一路向东而去。
车呼啸而过,后备箱里静静的躺着一只箱子,箱子里,有满晓军用来吃饭的家伙,那是一把m110新型狙击步枪。
向东,一路向东。
东面,有条山脉,太行山脉。
满晓军的目标,就在太行山脉。
太行山脉。
吴选望着自己建好的木屋,满意的笑了笑,走进一片草地,他捡起一只被自己下的套套住的兔子回来,杀好,放在火上烤了一个小时,等到兔子全身流油,他把兔子拿了下来。
从中间撕开,他提着去了爷爷的坟边,把一半兔子肉放在爷爷的墓前:“爷爷,吃饭了。”
他坐着,吃得非常的香,这就是他在山里的生活,简单而直接。
每天,就是打猎吃饭,以前从学校回来后,他都是过的这样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他很满意,很知足校园全能高手。
但他知道,这样的生活,以后再也不会有了,因为自己的身上,背负了太多了东西。
他知道自己临跳河时的最后一击会给铁小磊带来什么,也知道谷梁笙一定不会放过自己。
他一定会追杀自己,所以他才会回到这里,他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是森林,这里是他的主场。
他从小在森林里长大,他喜欢森林,喜欢这铺天盖地的绿。
这里有许多的野兽,很危险,但吴选知道,真正的危险,来自人类,人类,从来都是世界上最为危险的动物。
他们向着毁灭一切的方向狂奔而去,并且毫不为意,却还认为这是在保护一切。
这是多么可笑又可悲的自信。
一个文明的毁灭,不是取决于外界,而是这个文明的本身。
人类,正在毁灭这个星球上的一切。
吴选喜欢动物,喜欢这些不会说人话的生物,相比于马上要到来的人,吴选觉得这些动物可爱极了。
虽然打猎时会杀死很多动物,他也见惯了动物的自相残杀,这是弱肉强食的世界,这是生存的无上法则。但他还是讨厌那些乱杀一切的人,因为他们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生存以外的东西。
他吃得很快,但决不发出声音,半只兔子很快被他吃完,他拍了拍自己的手,对着爷爷的坟微微一笑:“爷爷,我吃饱了。”
话说完,他转身进了走进了自己的木屋,几分钟后,他又出来,在树上砍了几根粗大的树枝,坐下,耐心的把这些树枝全都削成尖状的木棍。
他做得非常的认真,也非常的仔细,耐心,在他的身上从来都不缺。
做了大约有几十根这样的尖棍,他站了起来,手拿着一把砍刀,在远处砍了几根粗大的藤条,这些藤条已经很粗大了,但他还是把两根缠在一起搓了起来。
如此反复,他搓了三根这样的绳子,接着,把这些一根一根的挂在了木屋两边的小树上,由于绳子的力量太大,把这些碗口粗细的小树都拉得弯曲向下。
把那些尖棍都别在绳子上,然后弄了些粗棍用力绞着那些绳子,一直绞到自己这在绞不动时,他停了下来。
把粗棍用力扎在地下,他拍了拍手,望了望贴着地面的那些尖棍,他微微一笑:“来吧,虽然死不了,但也决对会伤到你们。”
他的这些简单的陷阱根本伤不到像左山和谷梁笙那样的强者,但还是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另外,他根本不知道来追杀自己的会是什么人。
不排除左山和谷梁笙那样的强者,更不排除还有比他们强大的人。
究竟多强大算强大?吴选不知道,他知道的是,如果左山和谷梁笙两人中的任何一个能把自己困住,那自己就一定会被他们杀死。
是的,自己有可能会死。
但他很宁定。
谁都会死,虽然技不如人,可他不会束手待毙,就算是左山和谷梁笙来了也不行,没有人能让他把自己的命双手献上。
这源自他长在骨髓里的骄傲。
抬头望了望,他迈开步子,走向了爷爷常常仰望的地方。
这个地方,离他们住的地方并不远,大约有一公里左右。
吴选在这个地方站定,学着爷爷的样子,抬头望天。
天上,什么也没有。
他不知道爷爷为什么要在这个地方望天,是在追忆他老人家以前的岁月吗?可这里,吴选感觉不到岁月的味道。
缓缓坐下,他两手合什,默默运转起身上的灵气。
自从黑气入体以来,他就再没有修练自身的秘籍,也不能练,因为黑气把他自身的灵气全逼到了脚下。
再入异界,他进行了一次蜕变,他感觉,自己的灵气又回来了,跟自身的黑气完美的融合,成为了一体。
双后刚刚合上,他闭目进入空灵状态。
任督二脉已经被打通,他进入了“灌脉”二级。仅仅是听了小李画的一曲歌声,他就把黑气和本身灵气做到了融合,然后又升了一级。
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也知道自己现在想不明白。
想不明白的事,索性不去想。
空灵状态,他身体飘起,人在半空,他的面色变得很是严肃,他感觉到了这里的灵气,虽然不多,但正源源不断的进入他的身体,冲刷着他周身的穴道。
这种感觉让他很舒服,一黑一白两道劲气也相安无事,吴选感觉,自己家传的秘籍,自己终于入了门,接下来,才是真正的修行。
盘膝在空中半个小时,他落了下来,这个时间,已经是他的极限,而且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看到这套功法有任何的攻击力。
妙手期,只是接骨。
灌脉期,只是强身。
都是提高自身的抗击打能力,摇了摇头,他知道这种事急不得。
修行之事,本是逆天而行,太快了反而不正常。
站起,他望着远处的山林,眼睛望不到外面,他嘴角向翘:“你们要来了吗?”
话说完,他突然打了个哆嗦,一阵恶心的感觉浮上心头。
他皱眉,刚才的感觉,就像是被一条蛇盯上了一样,滑腻而让人讨厌。
甩甩头,他大步走向了自己的木屋。
离此一百五十里处。
头上纹着三号的光头喉咙里“嗬嗬”有声,两眼向外突着,眼睛中一片血红。
他两手前伸:“他就在前方,我刚才锁定他了,他没有走远,就在前方。宝贝啊,等着我。”
一号一挥手:“前进。”
三号两手前伸着开始了奔跑,后面,四个人紧跟着他,这些人,不用车,没有任何的交通工具,就是靠跑。
五人跑得非常的快,随着五人的跑动,地上起了五条烟龙,准确的画出五人奔跑的路线。
离五人六十里,离吴选九十里处。
一只烟头带着红光被弹出了车窗,满晓军把车窗升起,眼睛望着前方,嘴角带着的,是自信的笑容。
满晓军有着自己的方法,长期的部队生活,久久的狙击生崖,让他如一只狼一样敏锐,又如一只蛇一样的冷静。
他很快就查出了吴选的去向,其实不难,吴选能去的地方也没有几个,而回老家的山里,是他最容易选择的,概率非常高。
满晓军喜欢大山,喜欢丛林,尽管丛林里狙击枪发挥的效率不会太高,但他喜欢丛林,喜欢那抬头不见天,低头不见地的地方。
他如一只野兽一样,长久的暗行狙击,让他有了野兽一样的直觉,也如一只野兽一样无情。当然,对照片上的女孩除外。
车到山前,满晓军下了车。
从后备箱中拿出自己的狙击枪,又拿起一把手枪,还有一把军刀。
军刀放进裤子里的军刀鞘里,手枪别在腰间,狙击枪背在后背上,满晓军向大山里走去。
边走,他会注意到一些花花草草,天已经黑了,可他走得一点也不急,仍旧是慢慢前进。但他的路线,跟吴选走过的一模一样。
半夜,吴选在木屋的黑暗中突然睁开了双眼,然后身子诡异的向一侧移动,轻飘飘的下了木床,两手撑着地面慢慢升起,眼睛从木头的一个缝隙里向外看。
外面很黑,什么也看不到,但他知道,有人来了。
满晓军手中的狙击枪瞄准镜带着夜视功能,他的准星套着木屋的小门,静静的等着,他认为,时间属于自己,因为,屋里的人早晚会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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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山每想到太阳血脉的冷酷就从心里打哆嗦,他不是怕事之人,但这跟怕无关,这跟意志有关网游之天下无双。【看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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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山叹了口气,轻轻拿起了自己的破吉他,他还是决定,自己还是不要去追杀了。
不管他是不是太阳血脉,自己还要留在安月,还要上课,还要继续等李画醒来,但他暗中下了一个决定,如果吴选真的是太阳血脉传承者,他就提前杀了李画。
这就是循环,这注定是一个死循环,而且是一个恶性的死循环。
一声音起,左山的破吉他终于奏出了他今天的第一个音节。
满晓军站在路上,望着远去的五个人,他没有跟上去,他有着自己的方法找到吴选,并不需要跟着这些人,但他知道,这些人也是要杀吴选的,跟自己同一个目的。
满晓军不会让这些人赶在自己的前面,这些人杀死了,自己就没有钱拿了,他需要钱。
至于这些人把目标杀死,自己说成是自己杀死的来骗钱这种想法,满晓军想都没有想过。
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职业操守,也应该有自己原则,满晓军觉得,自己是一个有原则的杀手。
这个时代,最糟糕的事就是,想要有原则的活着。
以此上推一百年,最糟糕的事,就是想要有原则的活着。
再由此上推五百年,最糟糕的事,是想要有原则的活着。
从现在上推到人类有纪元开始,最最糟糕的事,就是想要有原则的活着。
因为,原则是建立在强大的实力上的,就算你实力强在到恐怖,想要有原则性的活着也不容易,你不但要战胜外来的挑战,还有内在自己的挑战。
满晓军很为自己骄傲,事实上,他也有理由骄傲,因为,他是个有原则的人。
满晓军笑了笑,转身上了自己的车,点火,他拿起一个电话,拨号,通后,他一脸的笑容:“小星,我出去办点事,不出意外的话,五天后回来。”
电话那边说了句什么,满晓军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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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呼啸而过,后备箱里静静的躺着一只箱子,箱子里,有满晓军用来吃饭的家伙,那是一把m110新型狙击步枪。
向东,一路向东。
东面,有条山脉,太行山脉。
满晓军的目标,就在太行山脉。
太行山脉。
吴选望着自己建好的木屋,满意的笑了笑,走进一片草地,他捡起一只被自己下的套套住的兔子回来,杀好,放在火上烤了一个小时,等到兔子全身流油,他把兔子拿了下来。
从中间撕开,他提着去了爷爷的坟边,把一半兔子肉放在爷爷的墓前:“爷爷,吃饭了。”
他坐着,吃得非常的香,这就是他在山里的生活,简单而直接。
每天,就是打猎吃饭,以前从学校回来后,他都是过的这样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他很满意,很知足校园全能高手。
但他知道,这样的生活,以后再也不会有了,因为自己的身上,背负了太多了东西。
他知道自己临跳河时的最后一击会给铁小磊带来什么,也知道谷梁笙一定不会放过自己。
他一定会追杀自己,所以他才会回到这里,他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是森林,这里是他的主场。
他从小在森林里长大,他喜欢森林,喜欢这铺天盖地的绿。
这里有许多的野兽,很危险,但吴选知道,真正的危险,来自人类,人类,从来都是世界上最为危险的动物。
他们向着毁灭一切的方向狂奔而去,并且毫不为意,却还认为这是在保护一切。
这是多么可笑又可悲的自信。
一个文明的毁灭,不是取决于外界,而是这个文明的本身。
人类,正在毁灭这个星球上的一切。
吴选喜欢动物,喜欢这些不会说人话的生物,相比于马上要到来的人,吴选觉得这些动物可爱极了。
虽然打猎时会杀死很多动物,他也见惯了动物的自相残杀,这是弱肉强食的世界,这是生存的无上法则。但他还是讨厌那些乱杀一切的人,因为他们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生存以外的东西。
他吃得很快,但决不发出声音,半只兔子很快被他吃完,他拍了拍自己的手,对着爷爷的坟微微一笑:“爷爷,我吃饱了。”
话说完,他转身进了走进了自己的木屋,几分钟后,他又出来,在树上砍了几根粗大的树枝,坐下,耐心的把这些树枝全都削成尖状的木棍。
他做得非常的认真,也非常的仔细,耐心,在他的身上从来都不缺。
做了大约有几十根这样的尖棍,他站了起来,手拿着一把砍刀,在远处砍了几根粗大的藤条,这些藤条已经很粗大了,但他还是把两根缠在一起搓了起来。
如此反复,他搓了三根这样的绳子,接着,把这些一根一根的挂在了木屋两边的小树上,由于绳子的力量太大,把这些碗口粗细的小树都拉得弯曲向下。
把那些尖棍都别在绳子上,然后弄了些粗棍用力绞着那些绳子,一直绞到自己这在绞不动时,他停了下来。
把粗棍用力扎在地下,他拍了拍手,望了望贴着地面的那些尖棍,他微微一笑:“来吧,虽然死不了,但也决对会伤到你们。”
他的这些简单的陷阱根本伤不到像左山和谷梁笙那样的强者,但还是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另外,他根本不知道来追杀自己的会是什么人。
不排除左山和谷梁笙那样的强者,更不排除还有比他们强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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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自己有可能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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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会死,虽然技不如人,可他不会束手待毙,就算是左山和谷梁笙来了也不行,没有人能让他把自己的命双手献上。
这源自他长在骨髓里的骄傲。
抬头望了望,他迈开步子,走向了爷爷常常仰望的地方。
这个地方,离他们住的地方并不远,大约有一公里左右。
吴选在这个地方站定,学着爷爷的样子,抬头望天。
天上,什么也没有。
他不知道爷爷为什么要在这个地方望天,是在追忆他老人家以前的岁月吗?可这里,吴选感觉不到岁月的味道。
缓缓坐下,他两手合什,默默运转起身上的灵气。
自从黑气入体以来,他就再没有修练自身的秘籍,也不能练,因为黑气把他自身的灵气全逼到了脚下。
再入异界,他进行了一次蜕变,他感觉,自己的灵气又回来了,跟自身的黑气完美的融合,成为了一体。
双后刚刚合上,他闭目进入空灵状态。
任督二脉已经被打通,他进入了“灌脉”二级。仅仅是听了小李画的一曲歌声,他就把黑气和本身灵气做到了融合,然后又升了一级。
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也知道自己现在想不明白。
想不明白的事,索性不去想。
空灵状态,他身体飘起,人在半空,他的面色变得很是严肃,他感觉到了这里的灵气,虽然不多,但正源源不断的进入他的身体,冲刷着他周身的穴道。
这种感觉让他很舒服,一黑一白两道劲气也相安无事,吴选感觉,自己家传的秘籍,自己终于入了门,接下来,才是真正的修行。
盘膝在空中半个小时,他落了下来,这个时间,已经是他的极限,而且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看到这套功法有任何的攻击力。
妙手期,只是接骨。
灌脉期,只是强身。
都是提高自身的抗击打能力,摇了摇头,他知道这种事急不得。
修行之事,本是逆天而行,太快了反而不正常。
站起,他望着远处的山林,眼睛望不到外面,他嘴角向翘:“你们要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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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此一百五十里处。
头上纹着三号的光头喉咙里“嗬嗬”有声,两眼向外突着,眼睛中一片血红。
他两手前伸:“他就在前方,我刚才锁定他了,他没有走远,就在前方。宝贝啊,等着我。”
一号一挥手:“前进。”
三号两手前伸着开始了奔跑,后面,四个人紧跟着他,这些人,不用车,没有任何的交通工具,就是靠跑。
五人跑得非常的快,随着五人的跑动,地上起了五条烟龙,准确的画出五人奔跑的路线。
离五人六十里,离吴选九十里处。
一只烟头带着红光被弹出了车窗,满晓军把车窗升起,眼睛望着前方,嘴角带着的,是自信的笑容。
满晓军有着自己的方法,长期的部队生活,久久的狙击生崖,让他如一只狼一样敏锐,又如一只蛇一样的冷静。
他很快就查出了吴选的去向,其实不难,吴选能去的地方也没有几个,而回老家的山里,是他最容易选择的,概率非常高。
满晓军喜欢大山,喜欢丛林,尽管丛林里狙击枪发挥的效率不会太高,但他喜欢丛林,喜欢那抬头不见天,低头不见地的地方。
他如一只野兽一样,长久的暗行狙击,让他有了野兽一样的直觉,也如一只野兽一样无情。当然,对照片上的女孩除外。
车到山前,满晓军下了车。
从后备箱中拿出自己的狙击枪,又拿起一把手枪,还有一把军刀。
军刀放进裤子里的军刀鞘里,手枪别在腰间,狙击枪背在后背上,满晓军向大山里走去。
边走,他会注意到一些花花草草,天已经黑了,可他走得一点也不急,仍旧是慢慢前进。但他的路线,跟吴选走过的一模一样。
半夜,吴选在木屋的黑暗中突然睁开了双眼,然后身子诡异的向一侧移动,轻飘飘的下了木床,两手撑着地面慢慢升起,眼睛从木头的一个缝隙里向外看。
外面很黑,什么也看不到,但他知道,有人来了。
满晓军手中的狙击枪瞄准镜带着夜视功能,他的准星套着木屋的小门,静静的等着,他认为,时间属于自己,因为,屋里的人早晚会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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