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起 第二章 事情发生五天前

小说:锦瑟起 作者:上官知之 更新时间:2024-08-06 07:33:41 源网站:顶点小说
  梦是梦,终是要醒来。

  事发五天前,昆元二十六年,夏末,五天前。

  我应该早点提醒宋令箭的,村子里来了些陌生人,凶神恶煞,我应该早点提醒宋令箭,让她看好十一郎。

  可是来不及了。

  就在五天前,村里的李瓶儿与阿牛结婚,镇上能请的人都请了,大家都坐在一起喝喜酒,只有宋令箭没有来。她不喜欢热闹,更不喜欢这些繁琐的交际。如果她来了,她一定能很敏锐地发现异常,一定能阻止这场悲剧的发生。

  喜宴快要结束的时候,我看到院外走过几个男人,都很高大,穿着夜色里不显眼的暗色衣服,低着头很快就过去了。

  我问新娘李瓶儿:“瓶儿,那几个是你请来吃喜酒的么?怎么感觉这么脸生?”

  李瓶儿正在裹着红鸡蛋,往外瞧了一眼,摇头说:“不认识,可能是柳村或虹村来的什么人吧。最近老感觉有人在巷里走来走去的,一开门又没见着人,你说奇怪不奇怪?”

  我点点头,回想刚才那几个男人,都很高大槐梧,那种槐梧不像是干体力活的人,而是像项大哥那样,是勤走山野射箭拿刀的人。

  李瓶儿说:“要入秋了,天气层层冷,我听说呀,有些地方穷,入冬了吃不着野味又买不起肉,就喜欢捉那些跑在外面的土狗家畜什么的,一来是肉,二来怯寒,你呀,跟宋姑娘说说,虽然十一郎凶猛,但要真有人起了念头,毕竟还是斗不过那些刀刀枪枪的。”

  我心里有点发毛,但一想像十一郎这种外人光看看都害怕的样子,应该不会有人这么爱找事。

  我转头看了看邻桌,好像也在谈这个事情,本来应该热闹喧哗的喜酒宴,都因为这个话题而变得有点严肃。

  我觉得有点奇怪,虽然我们村地处偏远,不怎么有外村人来,但毕竟也是个有人活着的地,像宋令箭韩三笑,甚至是夏夏,都是五六年前外来的人,此前此后再没有陌生人来过,现在一下子同时来了几个男人,却要弄起来神神秘秘的?

  吃完喜酒我留夏夏在那帮忙,自己因为绣庄有点小事先回来了。

  七月的尾声,天已经没有那么热,此时走在路上刚刚好,还有点小风醉人。

  我特别喜欢在小巷子里钻,子墟的小巷都出了奇的干净,有些人家还会在自家门口立个石凳什么的,可供来往人行走累了坐一坐,镇上的人都很和气,夜可不闭户。

  出了小巷,裹了裹衣服,听到前面拐角处有几个男人在说话,声音很陌生,难道是刚才那几个外地客?

  我小心地躲到了巷角石凳下面。

  其中有一个说:“找到没有?这镇子畏生,别大白天的在市上晃。”

  另一个回答说:“残骸都一一翻过了,只找到些没用的钱币,只冲上来一个带头的和一个随从,都死绝没气了。”

  前面那个说:“尸体和残骸处理掉没有?”

  第三个人回答道:“尸身现在有人看着,等您发落。残骸已经处理了,不会有什么痕迹。”

  前面那个应该是带头的,又问:“不对,船上一共有三个人,另一个随从尸体没找到?”

  “翻遍了没有,可能已经葬身海腹了。”

  带头的说:“带我去验验那两具尸体。现在散开,别被人发现。”

  待他们走远了,我才从石凳下钻出来,什么尸体——什么海腹——什么残骸——

  糟了,他们该不会是什么杀人越货的强盗吧!

  吃完喜酒第二天,我本来想一大早就跟宋令箭讲这件事,为此我还特意想去山上找她,但是一到村口,我被别的事情耽搁了行程。

  可能这就是命中注定的,事情一环接一环,结果的发生谁也阻止不了,我该去怪谁呢?

  村口火树下,我又看到了那个大叔,花白的络腮胡,戴着个斗笠,身形佝楼,身边摆放着一个竹篮子,竹篮子上插着一些竹编的小玩意儿。他虽然来得不多,隔得时间也不定,但是每次我见着了总是会向他买东西,照顾一下生意。他做生意很老实,可能是哑巴的原因,为了避免讨价还价,所有的小手艺全只卖二钱。

  大叔一看到我就怯生生地笑了,他佝着身子小心翼翼地招了招手。几个月不见,感觉他又老了许多,头上的白发越来越多,眼角边上的皱纹也越来越深。也许是生活贫苦,时间在他脸上走得特别快,我这几个月,对他来说像是过了好几年。

  一股暖意涌上心头,我笑着走过去说:“大叔,这么早就来摆摊了呀——现在早市还没上,村里的人都还没起来呢。”

  大叔笑了笑,拿起篮子上的一对簪子,递给了我。

  簪子一绿一蓝,像孔雀的美屏,花样是蝴蝶的,通体为竹,只在蝴蝶蚕身上缀了湖蓝色和湖绿色的锦布,以作区分。

  我最喜欢蝴蝶。我欢喜地接了过来,拿在手里轻如无物,还有一阵竹叶的香味。

  “真好看。是一对的吗?”

  大叔腼腆地竖了竖拇指。

  我将簪子紧紧握在手里,生怕还有其他客人跟我抢似的,看着篮子里其他零碎的小东西道:“还有什么?好不容易见着您,我得多买点。大叔您的手艺这么好,为什么每次都是单品?而且每次还都是一个价钱,怎么有您这样做生意的。这么好看的簪子若是做多了卖,生意肯定好呀。”

  大叔摇了摇头。

  这次的编织的确很少,仿佛这大叔就是为了卖这对簪子才跋山涉水来的。我实在没借口照顾他的生意,只得道:“我正好想买个篮子,不如大叔这篮子也一并卖我吧。这样您回去也少个行当。我这有三两银子,够买您这一篮么?”

  大叔飞快摇手拒绝,我已经手快地把篮子抢来了,银子塞在他手里:“我可是大客,不能拒绝的。”

  大叔要将银子推来还我,紧紧握着我的手,他低头看着我手上的茧子,好久都没松开。

  这握手,像是父辈叔辈对晚辈的亲近,我并没有感觉到轻浮,反而感觉有些心酸,因为我想起了我爹,我也看到了他满手的老茧与伤痕,道:“您看我帮你都销完了,趁天还没热下来,您赶紧回去吧。我这有壶水,刚早间从凉井里打的,还放了些薄荷叶子,可清凉了。您带在路上喝吧。”我将本来要准备给宋令箭的薄荷水给了他。

  大叔接过水壶,眉间无比温柔地看着我。

  我笑着说:“下次若是来,别在这等了,这儿没多少人经过,若是我没来岂不是要错过了?您下次来了,去镇上找我吧,我住在正街四巷,你知道的我姓燕,镇上问一下——”我收回了话,差点忘记他是个哑吧,转声道,“就是镇口笔直过去,有红灯笼的那条直巷,巷里两户人家,我是左头那户开绣庄的,名叫子矜羡。我写给您看——”我四下想找点什么东西,把绣庄的名字写给他看。

  大叔伸出手,意思是让我写在他掌上。

  我拿着新买的小簪子,在他手上歪歪扭扭地写着练了几百次的绣庄名字。

  “我……我写得不好,大概就是这个样子。”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地笑了。

  大叔轻轻摸着被我写过字的手掌,仿佛上面留着比刀刻还要深的字迹,突然他紧紧握起拳,扭头飞快走了。

  是我字太丑,没认出来么?

  我把要去找宋令箭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开心地揣着簪子回家了。

  到家特意簪了一下蝴蝶簪子,两个都很漂亮,特别配我的发型,衬得我的脸都白了许多。

  大叔的篮子大小刚好放我做的四菜一汤,由于形状偏大,上面还可以再顶一个,实在很好用。

  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他们也该来吃饭了,刚要把饭菜拿到对院,就听到巷子里他们说话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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