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雁阁的速度很快,第二天一早关于万芳娘子的情报就已经整齐的放在案上。
万芳娘子名叫宁禾,因为她是花神庙的人二十二年前在宁河边捡到的弃婴。宁禾自小天生丽质,在花神庙中便是数一数二的美人;但是因为前几年花朝节时她都碰巧病了,故才没有成为万芳娘子。
虽然信息不多,但对于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来说,这些信息也足够了。
二十二年前,也正是少主失踪的那一年。
宣锦欢很迫切的想要见到宁禾,她的颈脖上应该有月牙胎记吧?只要等到最后验明正身,就可以写信将这个消息告知于宣司主了。
她们都无比虔诚的等待着最后的结局。
因为花神巡游,宁禾声名远扬,世人都说她是貌比仙子的绝代佳人。
这种传闻越传越广,更似有人刻意为之。
宣锦欢和伊谣议论起时,就觉得很是奇怪。王都向来是美女云集之地,怎么这些人见到宁禾姑娘后就好像百八辈子没有见过美女一样;更何况花神巡游上宁禾姑娘根本未曾以真实面目示人,他们所传言的一切皆是人云亦云罢了。
而在宫中听闻风声的朱菀青在下午匆匆出宫来到云雁阁,见到宣锦欢开口就问:“我听说你们找到少主的下落了?”
“还不确定,不过应该八九不离十了。”宣锦欢心情还算不错,与她说道。
“那可真是大喜事,从前我还担心着至少也要十年八年呢。”朱菀青也是欣喜不已,“所以少主到底是谁?我来王都时间也不短了,说不准我也曾经与少主见过呢。”
宣锦欢沉默了一会儿,才道:“花朝节上花神巡游的万芳娘子,宁禾姑娘。”
朱菀青惊得目瞪口呆:“万芳娘子?我听说她很美,你见过?”
宣锦欢愣了愣,苦笑摇头:“我没见过,也不过是听说而已。”
但是也正因为宁禾姑娘声名远扬,甚至传到了宫闱之中;朱菀青告诉宣锦欢,今天一早楚夫人就向皇帝请旨欲与万芳娘子相见一面,想看看那人口相传的究竟是何等美人。
“楚夫人?”不知为何宣锦欢就觉得有一种不好的感觉,“我记得她可是宠冠后宫的第一人。莫不是她想要与宁禾姑娘相比谁更为美丽?”听说宫中的女人最是见不得比她们貌美的女子,因为怕皇帝见异思迁她们就失宠了。
“这个,我还真不清楚。且我平素都是在文渊馆做事,寻常都鲜少见到后宫的娘娘们。”朱菀青摇摇头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两人说了一会儿关于宁禾姑娘的事,朱菀青突然转了话题问起:“锦欢师妹,你最近,可有见过西司的颜师兄?”
宣锦欢心里沉思,略有不明朱菀青为什么突然问起颜淇的事,毕竟现在颜淇就在云雁阁中:“怎么突然想到他了?他怎么了?”
“他,昨天晚上进宫寻我了,说是宫里传出的一些情报有不尽不实之嫌,恐怕是出了叛徒。”朱菀青神色有些犹豫,吞吞吐吐的说着,“但是他出宫的时候好像暴露了。”
原来是这里!难怪昨天晚上颜淇会受那么重的伤出现在云雁阁。
那么颜淇唤的那个朱姑娘,应该也就是朱菀青了。
宣锦欢就带朱菀青去到颜淇养伤的房间,告诉她现在情况的前因后果;朱菀青很是自责,跟着进去探望,就看见颜淇已经醒了坐在床上不知道在想着什么:“颜淇师兄。”她很是激动,若非颜淇有伤在身恐怕她就要扑过去了。
宣锦欢微微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默然不语。
“多谢锦欢师妹救命之恩。”颜淇朝宣锦欢拱了拱手感激道。
“颜师兄不必多礼;你有伤在身,好好休息。”宣锦欢看了眼朱菀青,觉得他们也许有话要说,就很自觉的道,“我先出去了,你们慢慢聊。”
朱菀青偏过头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的望了一眼宣锦欢,然后飞快的低下头。
以宣锦欢阅人无数的经验看来,这两个人怎么看怎么有问题。
不过说到底这与她无关,颜淇和朱菀青有什么问题让他们自己解决。
早上的情报上写得很清楚,宁禾姑娘现住在南边的驿馆;不过按照朱菀青的说法,今天一早宁禾姑娘就被楚夫人召进宫中了,按照规矩黄昏之前人也应该回来了。
对于少主的这件事情,宣锦欢很焦急,接下来她就要去驿馆找个机会验明正身。
这种事情择日不如撞日,又没有说一定要查到一个黄道吉日才能行动,宣锦欢就决定干脆今天晚上行动。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无论做什么坏事,都只适合在晚上进行。
宣锦欢穿上夜行衣,在铜镜前整理着衣服,伊谣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她身后:“锦欢姑娘,真的不需要我与你一同去吗?”
“又不是去打架斗殴的,人太多反而容易打草惊蛇。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伊谣姐你就安心等我的好消息吧。”宣锦欢对自己还是信心十足的,又把一根细小的琴弦缠绕在左手腕上,用衣袖遮盖好,也就不露痕迹了。
伊谣看得心惊胆战,总感觉她好像要把自己的手腕都绞出血印了:“姑娘,你这样,琴弦会不会伤到自己啊?看着真是挺骇人的。”
宣锦欢不以为意的笑笑,摇头:“我虽自小修习琴乐,但我义母传授给我的武功是暗杀术,其中最厉害的就是控制琴弦杀人夺命。小时候刚开始练习的时候也总是弄得满手都是伤,现在学会了也就习惯了。”她卷起衣袖露出手腕,条条琴弦缠紧了白暂的手腕,勒出道道痕迹,“有所得就必得有所弃,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的。”
伊谣盯着她手腕上的琴弦呆滞了一会儿,就露出一丝怯意:“锦欢姑娘,那你善自珍重。”
宣锦欢并不觉得有什么,反正从永安到王都几乎每一个人看见她习惯性缠在手腕上的琴弦都是这种惊异稀奇的表情,她早就习惯了。
万芳娘子名叫宁禾,因为她是花神庙的人二十二年前在宁河边捡到的弃婴。宁禾自小天生丽质,在花神庙中便是数一数二的美人;但是因为前几年花朝节时她都碰巧病了,故才没有成为万芳娘子。
虽然信息不多,但对于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来说,这些信息也足够了。
二十二年前,也正是少主失踪的那一年。
宣锦欢很迫切的想要见到宁禾,她的颈脖上应该有月牙胎记吧?只要等到最后验明正身,就可以写信将这个消息告知于宣司主了。
她们都无比虔诚的等待着最后的结局。
因为花神巡游,宁禾声名远扬,世人都说她是貌比仙子的绝代佳人。
这种传闻越传越广,更似有人刻意为之。
宣锦欢和伊谣议论起时,就觉得很是奇怪。王都向来是美女云集之地,怎么这些人见到宁禾姑娘后就好像百八辈子没有见过美女一样;更何况花神巡游上宁禾姑娘根本未曾以真实面目示人,他们所传言的一切皆是人云亦云罢了。
而在宫中听闻风声的朱菀青在下午匆匆出宫来到云雁阁,见到宣锦欢开口就问:“我听说你们找到少主的下落了?”
“还不确定,不过应该八九不离十了。”宣锦欢心情还算不错,与她说道。
“那可真是大喜事,从前我还担心着至少也要十年八年呢。”朱菀青也是欣喜不已,“所以少主到底是谁?我来王都时间也不短了,说不准我也曾经与少主见过呢。”
宣锦欢沉默了一会儿,才道:“花朝节上花神巡游的万芳娘子,宁禾姑娘。”
朱菀青惊得目瞪口呆:“万芳娘子?我听说她很美,你见过?”
宣锦欢愣了愣,苦笑摇头:“我没见过,也不过是听说而已。”
但是也正因为宁禾姑娘声名远扬,甚至传到了宫闱之中;朱菀青告诉宣锦欢,今天一早楚夫人就向皇帝请旨欲与万芳娘子相见一面,想看看那人口相传的究竟是何等美人。
“楚夫人?”不知为何宣锦欢就觉得有一种不好的感觉,“我记得她可是宠冠后宫的第一人。莫不是她想要与宁禾姑娘相比谁更为美丽?”听说宫中的女人最是见不得比她们貌美的女子,因为怕皇帝见异思迁她们就失宠了。
“这个,我还真不清楚。且我平素都是在文渊馆做事,寻常都鲜少见到后宫的娘娘们。”朱菀青摇摇头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两人说了一会儿关于宁禾姑娘的事,朱菀青突然转了话题问起:“锦欢师妹,你最近,可有见过西司的颜师兄?”
宣锦欢心里沉思,略有不明朱菀青为什么突然问起颜淇的事,毕竟现在颜淇就在云雁阁中:“怎么突然想到他了?他怎么了?”
“他,昨天晚上进宫寻我了,说是宫里传出的一些情报有不尽不实之嫌,恐怕是出了叛徒。”朱菀青神色有些犹豫,吞吞吐吐的说着,“但是他出宫的时候好像暴露了。”
原来是这里!难怪昨天晚上颜淇会受那么重的伤出现在云雁阁。
那么颜淇唤的那个朱姑娘,应该也就是朱菀青了。
宣锦欢就带朱菀青去到颜淇养伤的房间,告诉她现在情况的前因后果;朱菀青很是自责,跟着进去探望,就看见颜淇已经醒了坐在床上不知道在想着什么:“颜淇师兄。”她很是激动,若非颜淇有伤在身恐怕她就要扑过去了。
宣锦欢微微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默然不语。
“多谢锦欢师妹救命之恩。”颜淇朝宣锦欢拱了拱手感激道。
“颜师兄不必多礼;你有伤在身,好好休息。”宣锦欢看了眼朱菀青,觉得他们也许有话要说,就很自觉的道,“我先出去了,你们慢慢聊。”
朱菀青偏过头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的望了一眼宣锦欢,然后飞快的低下头。
以宣锦欢阅人无数的经验看来,这两个人怎么看怎么有问题。
不过说到底这与她无关,颜淇和朱菀青有什么问题让他们自己解决。
早上的情报上写得很清楚,宁禾姑娘现住在南边的驿馆;不过按照朱菀青的说法,今天一早宁禾姑娘就被楚夫人召进宫中了,按照规矩黄昏之前人也应该回来了。
对于少主的这件事情,宣锦欢很焦急,接下来她就要去驿馆找个机会验明正身。
这种事情择日不如撞日,又没有说一定要查到一个黄道吉日才能行动,宣锦欢就决定干脆今天晚上行动。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无论做什么坏事,都只适合在晚上进行。
宣锦欢穿上夜行衣,在铜镜前整理着衣服,伊谣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她身后:“锦欢姑娘,真的不需要我与你一同去吗?”
“又不是去打架斗殴的,人太多反而容易打草惊蛇。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伊谣姐你就安心等我的好消息吧。”宣锦欢对自己还是信心十足的,又把一根细小的琴弦缠绕在左手腕上,用衣袖遮盖好,也就不露痕迹了。
伊谣看得心惊胆战,总感觉她好像要把自己的手腕都绞出血印了:“姑娘,你这样,琴弦会不会伤到自己啊?看着真是挺骇人的。”
宣锦欢不以为意的笑笑,摇头:“我虽自小修习琴乐,但我义母传授给我的武功是暗杀术,其中最厉害的就是控制琴弦杀人夺命。小时候刚开始练习的时候也总是弄得满手都是伤,现在学会了也就习惯了。”她卷起衣袖露出手腕,条条琴弦缠紧了白暂的手腕,勒出道道痕迹,“有所得就必得有所弃,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的。”
伊谣盯着她手腕上的琴弦呆滞了一会儿,就露出一丝怯意:“锦欢姑娘,那你善自珍重。”
宣锦欢并不觉得有什么,反正从永安到王都几乎每一个人看见她习惯性缠在手腕上的琴弦都是这种惊异稀奇的表情,她早就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