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呷!呷!”
空气中突然传来几声响亮的尖声唳叫,在城门周际回响不绝,久久萦绕。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空中,果不其然城门的上空,出现了一个影子。在灰蒙夜色的映衬下,黑色影子显得格外庞大。
乞丐看得真真切切,那是一只双翼扩张,体型如野猪般大小的猛禽,双爪锋利如刃的空中杀手猎隼。
此刻,它正在挥舞着乌黑发光的翅膀,盘旋在城楼上空。忽得,猛隼像受了惊似地把翅膀一侧,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向下俯冲。
它巨大的影子迅速地掠过高翘的城楼顶尖、绿茫茫的树海柳梢,又冲到高处去了。
“哒哒哒……”
一阵似乎是马蹄铁与石砖路碰撞而导致的沉闷声响,贴着地面传来,紧接着地表居然轻微颤动起来。
但,伴随着声源距离的逐渐减短,众人才对这一连串声响有了更加清晰的判断:不间断的马蹄声里,还夹杂着厚重金属相撞声、低沉马儿喘息声……
不出一盏茶的功夫,在面摊食客惊讶的眼神之中,一支骑兵队从北城门中如离弦之箭般飞快冲出。
约摸二三十人组成的铁骑兵队中,人人身着墨黑发亮的铁甲,腰间挎着沙场弯刀,头上戴的黑红头盔上高高翘起的鲜明盔缨更显示这他们身份的不凡。
“这可是朝廷在京口驻军中的精锐之所在,玉侯的心肝宝贝——飞龙队啊!”
“据说他们的坐骑都是三千两白银一匹的西域良马……”
“可不是嘛。”
几个食客轻声议论着。
辍行在铁骑队伍最后头的,是一个骑着照夜玉狮子的体格健壮的中年骑士。当驱马到达那家面摊时,中年骑士急忙拉扯缰绳,勒住烈马。
整支队伍随即停了下来。
中年骑士在马背上侧身,低下桀骜不驯的头颅,把面摊里的食客挨个扫视了一遍,尔后从马背上跳下来。
果不其然,其他骑士也下马。
“哈哈……”一边笑着,中年骑士一边不紧不慢的走向正在闷头吃面的乞丐。
年轻女子眼见这面相不善,又一脸奸笑的官兵头子朝着自己这边走来,急忙拍了拍乞丐的肩膀。
乞丐这才抬头,不舍的放下碗筷,往中年骑士看了看,愤愤道:“笑什么笑,结账!”
“哦。”中年骑士立马收敛了笑容,在腰带里随意摸了摸,居然摸出来一块银子。
“十两,应该够了。”
“啪”的一声响动,十两银子落到桌子上。
“走吧。”
“走。”乞丐用油亮光滑的袖子胡乱揩了揩嘴,站起来。
年轻女子一脸的疑惑,询问道:“走?去哪里?”
“你不是要去我家吗?怎么,不想去了?”
“真的?”年轻女子仍旧满腹狐疑,但还是站了起来,跟着乞丐就走。
“那还有假。”
乞丐把女子小心扶上马背,然后一脸释然的抬头看着城门,脸上分明这些几个字:爷回来了。
城门上方石碑上的“京口”二字有些斑驳了,但仍能够辨认。
“怎么了?”
乞丐没有回答,他依然保持着仰望城门的姿势,遮挡双眼视线的黑发再次被风吹乱,让人有点看不清他的表情。
整个人看上去竟有些说不出的悲凉和落寞。
“是不是累了?”中年骑士关切地问道,“上马吧。”
“没事,我想走走。”乞丐摆摆手,牵起缰绳,终于迈步向前。
既然主子坚持步行,骑士们也不好阻拦,只能牵着马,静静地跟在后头。
于是,在众人的注视下,乞丐,女子,骑士们慢悠悠进了城。
在场的几个女子直羡慕那个年轻女子,极度渴望能享受到她独坐马背,所有男人步行的待遇。
“掌柜的,这乞丐和玉侯什么关系?为什么侯爷的飞龙队在他面前都得低三下四,不敢高声言语?”
女掌柜没有回答小二的问题,反而追问道:“乞丐?谁是乞丐?”
“什么?什么意思?”
女掌柜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世子……世子回来了。”
“就是四年前离家出走,去四海游历的世子?”小二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实在没想到那个乞丐就是名震京口的玉侯儿子——世子温凉。
换做其他人,谁会把一个贫困落魄的乞丐和身份高贵的世子联系在一起?再者,哪个世子会把自己捯饬成乞丐模样?哪个世子不是锦衣在身,腰缠万贯?
“京口还能有几个世子?”冷冷的抛下一句,掌柜的就去了后厨。
那这世子温凉可真不是一般的门阀子弟,小二直后悔方才愚蠢至极去刁难以乞丐模样示人的世子,“完了完了,我可是得罪了这小祖宗,还怎么在京口待下去?”
穿过可好几条街道,一行人终于走到了一条可并行五辆马车的大道。在大道尽头,便是玉侯府邸——整个京口城最权威的地方。
一排红纸大灯笼,挂在高处,使得侯爷府邸门厅前一片光亮,黑色门柱也沾了光,变得漆亮。
稳稳坐在马背上的年轻女子,自然是看到了这些景象,忍不住赞叹道:“的确很气派。纵然已经看过不少富商大贾的府邸,但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气派的府邸!”
入了侯府,乞丐世子就带着美人儿直奔他的世子大院了。
江湖之上,很久前就有传闻,说玉侯世子的大院不仅是王府的中心所在,而且是整个北方最华贵的地方。
当这个被世子戏称为“紫葡萄”的年轻美女踏进世子大院的正房时,方知江湖传言非虚。
房间四角立着汉白玉的柱子,四周的墙壁全是白色石砖雕砌而成,上乘黄金雕成的大株兰花在白石之间妖艳的绽放。房间里,青色的宫府专供纱帘随风而漾,程扶摇站在这阔达近十丈的建筑里,脚下踩着紫貂细绒织造的软毯,如果不是见过些不大不小的世面,她早就晕过去了,只不过脑海中一直浮现两个字:奢华。
“软柿子,你还真没骗我。这世子大院竟然出其不意的奢华,看来它不单单是北方重地这么简单了。只是可惜了,这么些年它都没有主人疼爱,荒废了许多人间少有的奢华。你看看,这南方官窑的青花瓷器都蒙尘了,金丝楠木的椅子相比冰冷得不耐久坐了……”
“出其不意这个词用得好,我喜欢。我做事还就是喜欢出其不意。出其不意的拥有让人眼红的富足,又出其不意的冷落这些让人眼红的富足。紫葡萄,你与其唤我软柿子,不如称我为出其不意公子。”
说着,冷落了屋中玩物四年的世子出其不意的拿起桌上的一件青铜古鼎,仔细的端详起来。
看到软柿子的神色有了往日难得一见的正经,程扶摇知道这番正经必然不会长久,说不定下一秒这位世子就会出其不意把双手伸到自己的胸脯上了,于是不正经的调侃:“是啊,是时候改一改我对你的称呼了,老是叫你软柿子的确不好。不过,你是不是也得改改?这一声声的紫葡萄说出口,总让人觉得轻浮,又不太雅观?世子您说是不是?”
“葡萄多好吃,晶莹透亮的成熟葡萄像黑珍珠般透射出诱人的色彩……赏心悦目之余,你就会禁不住垂涎欲滴。而紫葡萄呢,又大又圆,更是符合我的口味。可在你嘴里,这可口水果怎么就轻浮且不雅了呢?”
被世子如此诡辩,程扶摇无法反驳,也无心反驳了,“是是是,是我出其不意的不正经了。”
“哎,这就对了嘛。知错就认,是个好孩子。”世子爽朗一笑,丝毫不在乎一口白牙已晾在风中,“不说了,我先去厢房洗个澡,好好捯饬捯饬自己。你先歇息片刻,待会儿会有侍女来服侍你沐浴更衣。嗯,就这样。”
经世子这么一说,程扶摇还真觉得他们俩和这奢侈华贵的环境有点格格不入了。可让她感到别扭的是,世子说话用词有些不妥当。
走了没两步,世子突然回头,满脸期待的发问:“扶摇,你可知道我真姓名?”
“你父是当朝红人玉侯温正虞,那么你定然姓温。至于你的名,我还真不知道。还往世子赐教。”
“我叫温凉,有酒可温的温,天气转凉的凉,适合在转凉天气里温酒的温凉。还有,你还是叫我软柿子罢,听着舒服。”
说完,世子温凉便去了西厢房。待到他回到正房,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剃掉了胡须,修剪了乱发,洗去了污垢,更换了新衣,温凉一改往日的颓废,身上多了不少的精气神。
这才是一个公子哥该有的模样!
原来这出其不意的世子温凉相貌端正,也算是英俊潇洒,不过乞丐世子双重身份在短时间内转变,着实让程扶摇有些不太适应。
说来也是,习惯了贫困拮据,突然之间掉到金银堆里,一般人还真会不适应。相反,过惯了锦衣玉食的富足生活,转瞬潦倒粗疏,反而坦然自若。
五年前的温凉就是这样,现在的温凉也是这样。
享受过了至高无上的待遇,也就无憾,往后的变化也就不重要了。而自小在贫民窟里的长大的人,有朝一日腰缠万贯,通常适应不了由穷转富的差距,会迷失本性,希冀拥有更多的财富。
程扶摇虽不太情愿,但还是换了身衣裳,被两个娇艳侍女一前一后更了衣。这身衣裳,竟然贴合自己的身材,穿上去正好合身。程扶摇想不明白,难道侯府的侍女还能未卜先知,为自己量身定做了这套衣裳?
“这套锦缎暗花装可是我姐姐最喜欢衣服了,你穿上它,愈发显得我姐姐的品味不俗了。”
“你姐姐的?”程扶摇吃惊不已,一来实在没想到温凉还有个姐姐,二来温凉竟然会把自己亲姐姐的心肝宝贝轻易送给自己,“既然是你姐姐的,我怎么能不经过她的同意,就穿上这身衣服呢?不妥不妥……”
“没有什么不妥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温凉的背后居然多了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看上去也就二八年华,当真是神出鬼没。
“嫂嫂你就放心穿吧,这些衣裳虽然漂亮,但已许久无人穿了。自从大姐拜师许大哲,就朴素大戒,无意于此。与其让它们压了箱底,倒不如自寻主人,重现价值。更何况,嫂嫂穿上这身衣服,比姐姐都要美。”
小姑娘初次见面就称自己为嫂嫂,程扶摇便断定她是温凉的妹妹无疑了。原来,温凉不止有个姐姐,还有个聪明伶俐的妹妹。
这姑娘年纪不大,嘴巴可真的甜。
“小姐见笑了。”
程扶摇倒也谦虚,不过从两个侍女的眼神中看得出来,这一身衣裳美,自己也是实打实的美。如果一个女人连这点自信都没有,还能算得上美女?
就在程扶摇为自己的天资暗暗得意的时候,发现这软柿子又不正经了,此刻两只眼睛正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的突兀处看,却没有意识到两个人之外其他人的存在。
两人世界还好,说些污言秽语倒不打紧,但这时候这混蛋竟当着妹妹的面“出其不意”的不正经起来,程扶摇羞得面红耳赤,只能干咳了几声,以此来提醒软柿子。
温凉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转移话题,缓解尴尬:“回来这么久了,我……我去给父亲母亲请安。妹妹,你可要好生照顾你嫂嫂。”
“放心吧凉哥,我就算亏待嫂嫂,也不能让未出世的侄子受委屈啊。”
“有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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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突然传来几声响亮的尖声唳叫,在城门周际回响不绝,久久萦绕。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空中,果不其然城门的上空,出现了一个影子。在灰蒙夜色的映衬下,黑色影子显得格外庞大。
乞丐看得真真切切,那是一只双翼扩张,体型如野猪般大小的猛禽,双爪锋利如刃的空中杀手猎隼。
此刻,它正在挥舞着乌黑发光的翅膀,盘旋在城楼上空。忽得,猛隼像受了惊似地把翅膀一侧,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向下俯冲。
它巨大的影子迅速地掠过高翘的城楼顶尖、绿茫茫的树海柳梢,又冲到高处去了。
“哒哒哒……”
一阵似乎是马蹄铁与石砖路碰撞而导致的沉闷声响,贴着地面传来,紧接着地表居然轻微颤动起来。
但,伴随着声源距离的逐渐减短,众人才对这一连串声响有了更加清晰的判断:不间断的马蹄声里,还夹杂着厚重金属相撞声、低沉马儿喘息声……
不出一盏茶的功夫,在面摊食客惊讶的眼神之中,一支骑兵队从北城门中如离弦之箭般飞快冲出。
约摸二三十人组成的铁骑兵队中,人人身着墨黑发亮的铁甲,腰间挎着沙场弯刀,头上戴的黑红头盔上高高翘起的鲜明盔缨更显示这他们身份的不凡。
“这可是朝廷在京口驻军中的精锐之所在,玉侯的心肝宝贝——飞龙队啊!”
“据说他们的坐骑都是三千两白银一匹的西域良马……”
“可不是嘛。”
几个食客轻声议论着。
辍行在铁骑队伍最后头的,是一个骑着照夜玉狮子的体格健壮的中年骑士。当驱马到达那家面摊时,中年骑士急忙拉扯缰绳,勒住烈马。
整支队伍随即停了下来。
中年骑士在马背上侧身,低下桀骜不驯的头颅,把面摊里的食客挨个扫视了一遍,尔后从马背上跳下来。
果不其然,其他骑士也下马。
“哈哈……”一边笑着,中年骑士一边不紧不慢的走向正在闷头吃面的乞丐。
年轻女子眼见这面相不善,又一脸奸笑的官兵头子朝着自己这边走来,急忙拍了拍乞丐的肩膀。
乞丐这才抬头,不舍的放下碗筷,往中年骑士看了看,愤愤道:“笑什么笑,结账!”
“哦。”中年骑士立马收敛了笑容,在腰带里随意摸了摸,居然摸出来一块银子。
“十两,应该够了。”
“啪”的一声响动,十两银子落到桌子上。
“走吧。”
“走。”乞丐用油亮光滑的袖子胡乱揩了揩嘴,站起来。
年轻女子一脸的疑惑,询问道:“走?去哪里?”
“你不是要去我家吗?怎么,不想去了?”
“真的?”年轻女子仍旧满腹狐疑,但还是站了起来,跟着乞丐就走。
“那还有假。”
乞丐把女子小心扶上马背,然后一脸释然的抬头看着城门,脸上分明这些几个字:爷回来了。
城门上方石碑上的“京口”二字有些斑驳了,但仍能够辨认。
“怎么了?”
乞丐没有回答,他依然保持着仰望城门的姿势,遮挡双眼视线的黑发再次被风吹乱,让人有点看不清他的表情。
整个人看上去竟有些说不出的悲凉和落寞。
“是不是累了?”中年骑士关切地问道,“上马吧。”
“没事,我想走走。”乞丐摆摆手,牵起缰绳,终于迈步向前。
既然主子坚持步行,骑士们也不好阻拦,只能牵着马,静静地跟在后头。
于是,在众人的注视下,乞丐,女子,骑士们慢悠悠进了城。
在场的几个女子直羡慕那个年轻女子,极度渴望能享受到她独坐马背,所有男人步行的待遇。
“掌柜的,这乞丐和玉侯什么关系?为什么侯爷的飞龙队在他面前都得低三下四,不敢高声言语?”
女掌柜没有回答小二的问题,反而追问道:“乞丐?谁是乞丐?”
“什么?什么意思?”
女掌柜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世子……世子回来了。”
“就是四年前离家出走,去四海游历的世子?”小二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实在没想到那个乞丐就是名震京口的玉侯儿子——世子温凉。
换做其他人,谁会把一个贫困落魄的乞丐和身份高贵的世子联系在一起?再者,哪个世子会把自己捯饬成乞丐模样?哪个世子不是锦衣在身,腰缠万贯?
“京口还能有几个世子?”冷冷的抛下一句,掌柜的就去了后厨。
那这世子温凉可真不是一般的门阀子弟,小二直后悔方才愚蠢至极去刁难以乞丐模样示人的世子,“完了完了,我可是得罪了这小祖宗,还怎么在京口待下去?”
穿过可好几条街道,一行人终于走到了一条可并行五辆马车的大道。在大道尽头,便是玉侯府邸——整个京口城最权威的地方。
一排红纸大灯笼,挂在高处,使得侯爷府邸门厅前一片光亮,黑色门柱也沾了光,变得漆亮。
稳稳坐在马背上的年轻女子,自然是看到了这些景象,忍不住赞叹道:“的确很气派。纵然已经看过不少富商大贾的府邸,但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气派的府邸!”
入了侯府,乞丐世子就带着美人儿直奔他的世子大院了。
江湖之上,很久前就有传闻,说玉侯世子的大院不仅是王府的中心所在,而且是整个北方最华贵的地方。
当这个被世子戏称为“紫葡萄”的年轻美女踏进世子大院的正房时,方知江湖传言非虚。
房间四角立着汉白玉的柱子,四周的墙壁全是白色石砖雕砌而成,上乘黄金雕成的大株兰花在白石之间妖艳的绽放。房间里,青色的宫府专供纱帘随风而漾,程扶摇站在这阔达近十丈的建筑里,脚下踩着紫貂细绒织造的软毯,如果不是见过些不大不小的世面,她早就晕过去了,只不过脑海中一直浮现两个字:奢华。
“软柿子,你还真没骗我。这世子大院竟然出其不意的奢华,看来它不单单是北方重地这么简单了。只是可惜了,这么些年它都没有主人疼爱,荒废了许多人间少有的奢华。你看看,这南方官窑的青花瓷器都蒙尘了,金丝楠木的椅子相比冰冷得不耐久坐了……”
“出其不意这个词用得好,我喜欢。我做事还就是喜欢出其不意。出其不意的拥有让人眼红的富足,又出其不意的冷落这些让人眼红的富足。紫葡萄,你与其唤我软柿子,不如称我为出其不意公子。”
说着,冷落了屋中玩物四年的世子出其不意的拿起桌上的一件青铜古鼎,仔细的端详起来。
看到软柿子的神色有了往日难得一见的正经,程扶摇知道这番正经必然不会长久,说不定下一秒这位世子就会出其不意把双手伸到自己的胸脯上了,于是不正经的调侃:“是啊,是时候改一改我对你的称呼了,老是叫你软柿子的确不好。不过,你是不是也得改改?这一声声的紫葡萄说出口,总让人觉得轻浮,又不太雅观?世子您说是不是?”
“葡萄多好吃,晶莹透亮的成熟葡萄像黑珍珠般透射出诱人的色彩……赏心悦目之余,你就会禁不住垂涎欲滴。而紫葡萄呢,又大又圆,更是符合我的口味。可在你嘴里,这可口水果怎么就轻浮且不雅了呢?”
被世子如此诡辩,程扶摇无法反驳,也无心反驳了,“是是是,是我出其不意的不正经了。”
“哎,这就对了嘛。知错就认,是个好孩子。”世子爽朗一笑,丝毫不在乎一口白牙已晾在风中,“不说了,我先去厢房洗个澡,好好捯饬捯饬自己。你先歇息片刻,待会儿会有侍女来服侍你沐浴更衣。嗯,就这样。”
经世子这么一说,程扶摇还真觉得他们俩和这奢侈华贵的环境有点格格不入了。可让她感到别扭的是,世子说话用词有些不妥当。
走了没两步,世子突然回头,满脸期待的发问:“扶摇,你可知道我真姓名?”
“你父是当朝红人玉侯温正虞,那么你定然姓温。至于你的名,我还真不知道。还往世子赐教。”
“我叫温凉,有酒可温的温,天气转凉的凉,适合在转凉天气里温酒的温凉。还有,你还是叫我软柿子罢,听着舒服。”
说完,世子温凉便去了西厢房。待到他回到正房,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剃掉了胡须,修剪了乱发,洗去了污垢,更换了新衣,温凉一改往日的颓废,身上多了不少的精气神。
这才是一个公子哥该有的模样!
原来这出其不意的世子温凉相貌端正,也算是英俊潇洒,不过乞丐世子双重身份在短时间内转变,着实让程扶摇有些不太适应。
说来也是,习惯了贫困拮据,突然之间掉到金银堆里,一般人还真会不适应。相反,过惯了锦衣玉食的富足生活,转瞬潦倒粗疏,反而坦然自若。
五年前的温凉就是这样,现在的温凉也是这样。
享受过了至高无上的待遇,也就无憾,往后的变化也就不重要了。而自小在贫民窟里的长大的人,有朝一日腰缠万贯,通常适应不了由穷转富的差距,会迷失本性,希冀拥有更多的财富。
程扶摇虽不太情愿,但还是换了身衣裳,被两个娇艳侍女一前一后更了衣。这身衣裳,竟然贴合自己的身材,穿上去正好合身。程扶摇想不明白,难道侯府的侍女还能未卜先知,为自己量身定做了这套衣裳?
“这套锦缎暗花装可是我姐姐最喜欢衣服了,你穿上它,愈发显得我姐姐的品味不俗了。”
“你姐姐的?”程扶摇吃惊不已,一来实在没想到温凉还有个姐姐,二来温凉竟然会把自己亲姐姐的心肝宝贝轻易送给自己,“既然是你姐姐的,我怎么能不经过她的同意,就穿上这身衣服呢?不妥不妥……”
“没有什么不妥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温凉的背后居然多了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看上去也就二八年华,当真是神出鬼没。
“嫂嫂你就放心穿吧,这些衣裳虽然漂亮,但已许久无人穿了。自从大姐拜师许大哲,就朴素大戒,无意于此。与其让它们压了箱底,倒不如自寻主人,重现价值。更何况,嫂嫂穿上这身衣服,比姐姐都要美。”
小姑娘初次见面就称自己为嫂嫂,程扶摇便断定她是温凉的妹妹无疑了。原来,温凉不止有个姐姐,还有个聪明伶俐的妹妹。
这姑娘年纪不大,嘴巴可真的甜。
“小姐见笑了。”
程扶摇倒也谦虚,不过从两个侍女的眼神中看得出来,这一身衣裳美,自己也是实打实的美。如果一个女人连这点自信都没有,还能算得上美女?
就在程扶摇为自己的天资暗暗得意的时候,发现这软柿子又不正经了,此刻两只眼睛正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的突兀处看,却没有意识到两个人之外其他人的存在。
两人世界还好,说些污言秽语倒不打紧,但这时候这混蛋竟当着妹妹的面“出其不意”的不正经起来,程扶摇羞得面红耳赤,只能干咳了几声,以此来提醒软柿子。
温凉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转移话题,缓解尴尬:“回来这么久了,我……我去给父亲母亲请安。妹妹,你可要好生照顾你嫂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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