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离桃平镇不足百里的地方,有一座大山,名为九泉山,山上有一座仙家洞府,名为云霄阁。
这个门派创派时间不足二百年,在整个修仙界,只能算是个新起的小门小派。
但在桃平镇附近,相比那些杂门散修,已经算的上是一个比较正规的门派了。
其掌门人洪涛山是一个玄武二境的修士,一手雷法颇有些威力,在当地的修仙圈子里,算得上是小有名气。
听说,这个掌门人原来是中土洲一个二流雷宗门派的外门弟子,后来门派被灭,逃难至此,才创立了云霄阁。
但此时,这个被当地散修十分畏敬的云霄阁,宗门法阵被毁,门徒全被屠杀殆尽,尸横遍野,随处可见法术碰撞后留下的焦黑痕迹。
原来作为宗门大殿的雷元殿牌匾,此时只剩下了一个残缺的“元”字。
而在大殿的正中间,此时正跪着五个人,他们分别是云霄阁掌门洪涛山和宗门的四大长老,只不过此时的他们再也没有往日的意气风发,一个个看起来实在是狼狈不堪,神色萎靡。
而在他们的面前,站着两个装束怪异的人,听声音分辨不出男女,衣服一黑一白,脸上都带着面具,这两人手中分别拿着一件法宝,名为夺魂勾和摄魄尺。
黑衣人将夺魂勾搭在其中一个名为李义的长老肩膀上,就看见这个长老的身子明显抖了一下。
于是这黑衣人就在李义肩膀上轻轻拍了拍,口中嗤笑道:“你不是一个宗门的长老吗?怎么胆小的像个鼠辈,难怪会被我们灭门。”
李义心中苦笑,心想能不害怕吗?就是眼前这两个瘟神,杀了自己全宗一百五十多条人命啊。
其中一个脾气火爆的长老直接破口大骂道:“你们这两个直娘贼,刚才为何不直接杀了老夫,来啊!”
“想死啊?那好吧,我就只好成全你咯。”那个黑衣人慢吞吞说道。
只见他拿起夺魂勾,凌空对着那位长老一指,一条虚幻的黑蛇就窜向了那个长老的眼睛,后者的一双眼睛顷刻之间就化成了一摊血水。
黑蛇直接进去了那位长老的识海之中,开始吞噬他的识海,而且还是慢刀子割肉,疼的他面目狰狞,可还是硬撑着不喊出声来。
就在这时,那个大殿的门口突然出现了一个年轻男子,身穿赤色长袍,长发飘飘,看起来十分俊郎,但身上却莫名的透着一股邪气,拍手称赞道:“好好好,看来这位道友还是一位铁骨铮铮的汉子,不错,不错啊!”
听到这个声音,那两个戴着面具的人立马站在一旁,迅速的埋下头。
下一刻,这个赤袍男子就出现在了洪涛山的面前,微微低下头,望着跪在地上的洪涛山,邪魅一笑,随口问道:“你就是这里管事儿的?”
“嗯。”洪涛山闷声道。
这个赤袍男子没有理睬洪涛山的态度,紧接着开口道:“那你知道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吗?”
听到这里,洪涛山再也忍不住了,凄然道:“目的?修真界向来都是弱肉强食,如今敌强我弱,还需要什么原因吗?”
“呵呵,话虽如此,但我也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人嘛,只要你好好回答我一个问题,说不定……”
说到这里,那个赤袍男子低下头,靠近了洪涛山,看着对方的眼睛,才继续说道:“说不定我就会放你一条生路呢?毕竟,你在我这里,不过就是一只一点点的蝼蚁罢了。”
“什么?”如果有生的希望,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放弃,特别是对于这些动辄活上几百年的修炼之人来说。
“这个问题啊,还得从一只赤雀说起,你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吗?”
半个时辰后,一行三人走出那座大殿,他们的身后,多了五具无头尸体。
“主人,您刚才为什么不直接搜魂呢?那样不是更方便些。”站在赤袍男子身后的白衣人忍不住问道。
前者转过头看了一眼后者,白衣人立马跪在地上,声音颤抖道:“属下该死!”
赤袍男子笑道:“小白,你怕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对吧?”
“那人毕竟是来自中土洲,虽然只是一个二流门派弟子,但身体中还是存在着禁制的嘛,强行搜魂,是不行的,懂了吗?小白。”
“是属下愚笨!”
“小白啊,在我手下做事,还是要放聪明点。不然的话,与其让你哪天被别人杀了,还不如我亲自动手的好。”
“是。”被赤袍男子称之为小白的人,听到这里,原本就垂下的头垂的更低了。
赤袍男子打开一把折扇,往后轻轻一扇,那座大殿顿时化为碾粉:“起来吧,准备去桃平镇,迟了的话,说不定那只小鸟就又要飞出我的手心了呢……”
————
吃过午饭后,雨下的渐渐小了,刘平三背上自己编的背篓,准备去山上摘些椿芽。
这个季节,正是吃椿芽的时候,摘回来拿水一煮,放上一把盐,就又可以对付一顿,这是刘平三这么多年独自生活总结出来的经验。
除了母亲刚去世的那两年,刘平三吃了两三年街坊领居的百家饭,十岁以后,刘平三就能够独自养活自己了。
农忙时给别人家出工赚点足够买油盐的铜钱,农闲时就跑到山上去摘野果,采野菜,或是下河抓鱼,基本上没有什么是刘平三不会的。
刘平三背着背篓,行走于山林之间,敏捷的就像是一只小野豹。
自从吃了那颗小果子后,刘平三就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体质一天比一天好,速度、力量、灵活度也在不断提高。
才过了半个时辰,刘平三就已经在山林里走了很多的地方,也摘了多半背篓的椿芽。
刘平三十分开心,这些椿芽,一些可以直接当做最近的主食,另一些则可以晒干,留到冬天吃,对了,还可以给陈爷爷送一些过去。
因为没有妻儿,陈爷爷从小就对刘平三非常好,每当他弄到什么好吃的了,就一定要让刘平三去他家跟他一起吃,冬天最冷的时候,就让刘平三搬过去跟他住在一起。
刘平三知道,如果没有陈爷爷,或许他早就死在某一个寒冷的冬季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刘平三开始哼起一首小调,这首小调是他跟陈爷爷学的。
“草茫茫,水坝旁
牵着牛儿放着羊
多云转阴收衣裳
明天还要上学堂
长大后,没牛羊
夏天只能躺床上
孤独的人想颗草
心却总是比天高
大树追光,日照迷惘
孤独的人,缺杯羹汤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聪明为上,勿迷惘,
嗯~~~~~,
……”
轻快的旋律回荡在山林之间,连带着整个世界,都仿佛平静了几分。
————
桃平镇外,隐逸行踪的炎狼一伙人,正站在一座山头之上,看着眼前的这一座小镇。
“主人,就是这里吗?”黑衣人询问道。
“嗯,我已经能够感觉到那只小赤雀的气息了。”
“那我们?”
“不着急,为了防止她再次逃跑,我们来给她编个大笼子,呵呵。”
这个门派创派时间不足二百年,在整个修仙界,只能算是个新起的小门小派。
但在桃平镇附近,相比那些杂门散修,已经算的上是一个比较正规的门派了。
其掌门人洪涛山是一个玄武二境的修士,一手雷法颇有些威力,在当地的修仙圈子里,算得上是小有名气。
听说,这个掌门人原来是中土洲一个二流雷宗门派的外门弟子,后来门派被灭,逃难至此,才创立了云霄阁。
但此时,这个被当地散修十分畏敬的云霄阁,宗门法阵被毁,门徒全被屠杀殆尽,尸横遍野,随处可见法术碰撞后留下的焦黑痕迹。
原来作为宗门大殿的雷元殿牌匾,此时只剩下了一个残缺的“元”字。
而在大殿的正中间,此时正跪着五个人,他们分别是云霄阁掌门洪涛山和宗门的四大长老,只不过此时的他们再也没有往日的意气风发,一个个看起来实在是狼狈不堪,神色萎靡。
而在他们的面前,站着两个装束怪异的人,听声音分辨不出男女,衣服一黑一白,脸上都带着面具,这两人手中分别拿着一件法宝,名为夺魂勾和摄魄尺。
黑衣人将夺魂勾搭在其中一个名为李义的长老肩膀上,就看见这个长老的身子明显抖了一下。
于是这黑衣人就在李义肩膀上轻轻拍了拍,口中嗤笑道:“你不是一个宗门的长老吗?怎么胆小的像个鼠辈,难怪会被我们灭门。”
李义心中苦笑,心想能不害怕吗?就是眼前这两个瘟神,杀了自己全宗一百五十多条人命啊。
其中一个脾气火爆的长老直接破口大骂道:“你们这两个直娘贼,刚才为何不直接杀了老夫,来啊!”
“想死啊?那好吧,我就只好成全你咯。”那个黑衣人慢吞吞说道。
只见他拿起夺魂勾,凌空对着那位长老一指,一条虚幻的黑蛇就窜向了那个长老的眼睛,后者的一双眼睛顷刻之间就化成了一摊血水。
黑蛇直接进去了那位长老的识海之中,开始吞噬他的识海,而且还是慢刀子割肉,疼的他面目狰狞,可还是硬撑着不喊出声来。
就在这时,那个大殿的门口突然出现了一个年轻男子,身穿赤色长袍,长发飘飘,看起来十分俊郎,但身上却莫名的透着一股邪气,拍手称赞道:“好好好,看来这位道友还是一位铁骨铮铮的汉子,不错,不错啊!”
听到这个声音,那两个戴着面具的人立马站在一旁,迅速的埋下头。
下一刻,这个赤袍男子就出现在了洪涛山的面前,微微低下头,望着跪在地上的洪涛山,邪魅一笑,随口问道:“你就是这里管事儿的?”
“嗯。”洪涛山闷声道。
这个赤袍男子没有理睬洪涛山的态度,紧接着开口道:“那你知道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吗?”
听到这里,洪涛山再也忍不住了,凄然道:“目的?修真界向来都是弱肉强食,如今敌强我弱,还需要什么原因吗?”
“呵呵,话虽如此,但我也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人嘛,只要你好好回答我一个问题,说不定……”
说到这里,那个赤袍男子低下头,靠近了洪涛山,看着对方的眼睛,才继续说道:“说不定我就会放你一条生路呢?毕竟,你在我这里,不过就是一只一点点的蝼蚁罢了。”
“什么?”如果有生的希望,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放弃,特别是对于这些动辄活上几百年的修炼之人来说。
“这个问题啊,还得从一只赤雀说起,你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吗?”
半个时辰后,一行三人走出那座大殿,他们的身后,多了五具无头尸体。
“主人,您刚才为什么不直接搜魂呢?那样不是更方便些。”站在赤袍男子身后的白衣人忍不住问道。
前者转过头看了一眼后者,白衣人立马跪在地上,声音颤抖道:“属下该死!”
赤袍男子笑道:“小白,你怕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对吧?”
“那人毕竟是来自中土洲,虽然只是一个二流门派弟子,但身体中还是存在着禁制的嘛,强行搜魂,是不行的,懂了吗?小白。”
“是属下愚笨!”
“小白啊,在我手下做事,还是要放聪明点。不然的话,与其让你哪天被别人杀了,还不如我亲自动手的好。”
“是。”被赤袍男子称之为小白的人,听到这里,原本就垂下的头垂的更低了。
赤袍男子打开一把折扇,往后轻轻一扇,那座大殿顿时化为碾粉:“起来吧,准备去桃平镇,迟了的话,说不定那只小鸟就又要飞出我的手心了呢……”
————
吃过午饭后,雨下的渐渐小了,刘平三背上自己编的背篓,准备去山上摘些椿芽。
这个季节,正是吃椿芽的时候,摘回来拿水一煮,放上一把盐,就又可以对付一顿,这是刘平三这么多年独自生活总结出来的经验。
除了母亲刚去世的那两年,刘平三吃了两三年街坊领居的百家饭,十岁以后,刘平三就能够独自养活自己了。
农忙时给别人家出工赚点足够买油盐的铜钱,农闲时就跑到山上去摘野果,采野菜,或是下河抓鱼,基本上没有什么是刘平三不会的。
刘平三背着背篓,行走于山林之间,敏捷的就像是一只小野豹。
自从吃了那颗小果子后,刘平三就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体质一天比一天好,速度、力量、灵活度也在不断提高。
才过了半个时辰,刘平三就已经在山林里走了很多的地方,也摘了多半背篓的椿芽。
刘平三十分开心,这些椿芽,一些可以直接当做最近的主食,另一些则可以晒干,留到冬天吃,对了,还可以给陈爷爷送一些过去。
因为没有妻儿,陈爷爷从小就对刘平三非常好,每当他弄到什么好吃的了,就一定要让刘平三去他家跟他一起吃,冬天最冷的时候,就让刘平三搬过去跟他住在一起。
刘平三知道,如果没有陈爷爷,或许他早就死在某一个寒冷的冬季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刘平三开始哼起一首小调,这首小调是他跟陈爷爷学的。
“草茫茫,水坝旁
牵着牛儿放着羊
多云转阴收衣裳
明天还要上学堂
长大后,没牛羊
夏天只能躺床上
孤独的人想颗草
心却总是比天高
大树追光,日照迷惘
孤独的人,缺杯羹汤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聪明为上,勿迷惘,
嗯~~~~~,
……”
轻快的旋律回荡在山林之间,连带着整个世界,都仿佛平静了几分。
————
桃平镇外,隐逸行踪的炎狼一伙人,正站在一座山头之上,看着眼前的这一座小镇。
“主人,就是这里吗?”黑衣人询问道。
“嗯,我已经能够感觉到那只小赤雀的气息了。”
“那我们?”
“不着急,为了防止她再次逃跑,我们来给她编个大笼子,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