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七七看着手里多出来的一毛钱,陷入了深深沉思。
上一世,她噶一个蛋八百。
价格童叟无欺,堪称全市最……贵。
可她手艺好啊,经由她手噶蛋的猫,零感染,零死亡,发胖率百分百。
靠着这门手艺,林七七年入百万。
别说一毛,就算是一百掉在地上,她不见得会弯腰去捡。
毕竟有这功夫,她已经噶了一只猫……蛋了。
古人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文钱难倒好汉,林七七现在相信了。
她将一毛钱放进了自己口袋,动作那是相当的利索。
仿佛动作停顿一下,都是对那一毛钱的不尊重。
不对,她不是要钱的。
她是来抢夺金手指的。
小说里,女主有一个空间,空间里能够养鱼,种菜,养猪。
靠着这个金手指,女主吃穿不愁,还收获了大批物资和林青书在黑市斗起了法。
不过这也不是重点。
重点是,空间的载体是一块玉,而那块玉一开始是林青书得到的,至于怎么到女主手上的,小说没交代。
既然这是女主的金手指,她必抢不可!
“大哥,我要过生日了!”林七七眨巴眼睛,暗示林青书得给自己准备生日礼物。
觉得暗示不够,林七七继续开口,“大哥我喜欢玉!”
林青书收到暗示,不,明示。
“我会想办法给你弄一块!”
“那你只能给我送礼物,不能给别人!”
林青书这会儿恍然大悟,所以说了这么多,就是怕他对堂妹更好?
难道他上次给堂妹糖的事儿,被发现了?
林青书倒不是更喜欢堂妹,主要是那会儿,他也算是有求于林卿清,一颗糖而已,应该……
林青书对上妹妹真诚的眼神,微微顿了顿,心里那点想法,一下子消失了。
算了,到底是亲的!
“知道了!”
林七七自认为得到了大哥的承诺,心中大喜。
作为报酬,她决定教教这个大哥,给他上一课。
“大哥!”
“嗯?”
“钱这东西吧,够用就行!”
林青书觉得妹妹还想要钱,又想掏口袋。
猛地想起,他只有带一毛钱的习惯。
剩下都是十块,面值太大,找不开。
算了!
不给了。
林七七等了半天,没等来他大哥掏口袋的动作,瞬间有些失望,脑袋都耷拉下来了。
不对,她不是要钱的,她是上课的。
林七七轻声咳嗽一声,“钱这东西,够用就行!要想保值,还得是黄金,古董,字画!”
所以,你个笨蛋,应该知道,去黑市换什么好吧?
现金有啥用,随着购买力的下降,可能会成为一堆废纸。
黄金,玉器,古董字画就不一样了。
只要保得住,等以后,别说自个儿,就是子子孙孙,那都够了!
林七七自认为自己教给林青书的这堂课,价值千金,大摇大摆的走了。
恰好林卿清也洗完了碗。
林老太交给她们装粮食的布袋,竹篮,竹筐,以及粮本和各种供应证,比如副食品供应证,日用品供应证,以及购煤本。
再就是一辆破旧的老式手推车。
别看这手推车破旧,在没有自行车的人家里,可是好宝贝。
除了买粮食拿出来溜溜,其他时候,林老太都是藏自己床底下的。
“领了粮,马上回家,不准在大街上瞎逛!”
“除了粮食,什么都不准买。”
“发的副食品、日用品票证,一张都不准丢,回来我会问大院邻居的,少一张你们俩小心自己的皮!”
林老太连着交代好几遍,哪怕林七七和林卿清两个离大杂院快二百米了,还能看到林老太盯梢的身影。
不愧是小说里第一难缠。
林七七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身边的女主。
农历三月,天气已经转暖,由于条件限制,林卿清只穿了一件灰色长袖,衣服有些过于宽大,穿在身上,不算合身。
且腋下还有两个补丁,林卿清举手抬足之间,都能瞧见。
这衣服是她娘伍翠英的衣服,是棉织厂之前的厂服,现在棉织厂厂服全是白色,所以这衣服现在匀给了林卿清。
如果不是出门,林卿清也不大舍得穿。
这年头,大街上不知道多少人穿补丁衣,就连领导人也是如此。
大部分人以穿补丁衣为荣,林卿清虽然也是,可到底是年轻女孩儿,谁不喜欢好看的衣服。
没有好看的,那就退而求其次,少那么几个补丁,也算是小小的满足虚荣心。
林卿清长相清纯,加上长期营养不良,人瘦弱,给人一种弱柳扶风的感觉。
多看几眼,就容易对她升起保护欲。
小说里,也将她列为美强惨。
林七七用现代人的眼光只看五官,林卿清确实五官精致,就是吃的不好,脸色有些蜡黄,黑眼圈很重,眼袋过大。
当然,她自己现在也大差不差。
脸色不怎么好,人瘦。
林七七估计自己现在身高一米六五左右,体重也就八十来斤,估计是穿越前,无数女人梦中体重。
不过林七七用实际身材证明,这个身高,配这个体重,真的报看!
建议把这个身高和体重当成梦想的女孩子,可以及时止损!!!
说回小说女主,林卿清真正蜕变,还是得到空间之后,据说空间里,有一口灵泉,林卿清每天喝几口灵泉水,不仅气色变好,人也多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气质。
反正蜕变之后的林卿清,将京市来的男主,迷得五迷三道的。
为她疯,为她狂,为她咣咣撞大墙。
林七七现在越来越迫不及待,见一见这女主金手指了。
也许是林七七肆无忌惮打量的眼神,让林卿清很不爽,她不悦的冲林七七道:“看什么看?是又有什么坏主意吗?”
对这个和自己同一天出生,却比自己小了半天的堂妹,林卿清实在是喜欢不起来。
很不礼貌。
而且很贪婪。
太喜欢抢自己东西,现在连看自己的眼神,都不掩饰了。
随根儿,一家子都不是好东西!
林七七嘴角上扬,她知道女主不喜欢自己,没事儿,她也不喜欢。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再说,你没看我,又怎么会知道我在看你?所以也请你别看我!”
“你……”林卿清被气的不轻。
她不再理会林七七。
而是加快脚步。
林老太说过,林七七不能离开自己半步。
她走的快,林七七也必须如此。
林七七穿书以来, 第一次感受到女主的报复。
小轮车被林卿清推的飞快,而她也不得不跟着狂奔。
等到了目的地,林七七气喘吁吁。
上一世,她噶一个蛋八百。
价格童叟无欺,堪称全市最……贵。
可她手艺好啊,经由她手噶蛋的猫,零感染,零死亡,发胖率百分百。
靠着这门手艺,林七七年入百万。
别说一毛,就算是一百掉在地上,她不见得会弯腰去捡。
毕竟有这功夫,她已经噶了一只猫……蛋了。
古人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文钱难倒好汉,林七七现在相信了。
她将一毛钱放进了自己口袋,动作那是相当的利索。
仿佛动作停顿一下,都是对那一毛钱的不尊重。
不对,她不是要钱的。
她是来抢夺金手指的。
小说里,女主有一个空间,空间里能够养鱼,种菜,养猪。
靠着这个金手指,女主吃穿不愁,还收获了大批物资和林青书在黑市斗起了法。
不过这也不是重点。
重点是,空间的载体是一块玉,而那块玉一开始是林青书得到的,至于怎么到女主手上的,小说没交代。
既然这是女主的金手指,她必抢不可!
“大哥,我要过生日了!”林七七眨巴眼睛,暗示林青书得给自己准备生日礼物。
觉得暗示不够,林七七继续开口,“大哥我喜欢玉!”
林青书收到暗示,不,明示。
“我会想办法给你弄一块!”
“那你只能给我送礼物,不能给别人!”
林青书这会儿恍然大悟,所以说了这么多,就是怕他对堂妹更好?
难道他上次给堂妹糖的事儿,被发现了?
林青书倒不是更喜欢堂妹,主要是那会儿,他也算是有求于林卿清,一颗糖而已,应该……
林青书对上妹妹真诚的眼神,微微顿了顿,心里那点想法,一下子消失了。
算了,到底是亲的!
“知道了!”
林七七自认为得到了大哥的承诺,心中大喜。
作为报酬,她决定教教这个大哥,给他上一课。
“大哥!”
“嗯?”
“钱这东西吧,够用就行!”
林青书觉得妹妹还想要钱,又想掏口袋。
猛地想起,他只有带一毛钱的习惯。
剩下都是十块,面值太大,找不开。
算了!
不给了。
林七七等了半天,没等来他大哥掏口袋的动作,瞬间有些失望,脑袋都耷拉下来了。
不对,她不是要钱的,她是上课的。
林七七轻声咳嗽一声,“钱这东西,够用就行!要想保值,还得是黄金,古董,字画!”
所以,你个笨蛋,应该知道,去黑市换什么好吧?
现金有啥用,随着购买力的下降,可能会成为一堆废纸。
黄金,玉器,古董字画就不一样了。
只要保得住,等以后,别说自个儿,就是子子孙孙,那都够了!
林七七自认为自己教给林青书的这堂课,价值千金,大摇大摆的走了。
恰好林卿清也洗完了碗。
林老太交给她们装粮食的布袋,竹篮,竹筐,以及粮本和各种供应证,比如副食品供应证,日用品供应证,以及购煤本。
再就是一辆破旧的老式手推车。
别看这手推车破旧,在没有自行车的人家里,可是好宝贝。
除了买粮食拿出来溜溜,其他时候,林老太都是藏自己床底下的。
“领了粮,马上回家,不准在大街上瞎逛!”
“除了粮食,什么都不准买。”
“发的副食品、日用品票证,一张都不准丢,回来我会问大院邻居的,少一张你们俩小心自己的皮!”
林老太连着交代好几遍,哪怕林七七和林卿清两个离大杂院快二百米了,还能看到林老太盯梢的身影。
不愧是小说里第一难缠。
林七七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身边的女主。
农历三月,天气已经转暖,由于条件限制,林卿清只穿了一件灰色长袖,衣服有些过于宽大,穿在身上,不算合身。
且腋下还有两个补丁,林卿清举手抬足之间,都能瞧见。
这衣服是她娘伍翠英的衣服,是棉织厂之前的厂服,现在棉织厂厂服全是白色,所以这衣服现在匀给了林卿清。
如果不是出门,林卿清也不大舍得穿。
这年头,大街上不知道多少人穿补丁衣,就连领导人也是如此。
大部分人以穿补丁衣为荣,林卿清虽然也是,可到底是年轻女孩儿,谁不喜欢好看的衣服。
没有好看的,那就退而求其次,少那么几个补丁,也算是小小的满足虚荣心。
林卿清长相清纯,加上长期营养不良,人瘦弱,给人一种弱柳扶风的感觉。
多看几眼,就容易对她升起保护欲。
小说里,也将她列为美强惨。
林七七用现代人的眼光只看五官,林卿清确实五官精致,就是吃的不好,脸色有些蜡黄,黑眼圈很重,眼袋过大。
当然,她自己现在也大差不差。
脸色不怎么好,人瘦。
林七七估计自己现在身高一米六五左右,体重也就八十来斤,估计是穿越前,无数女人梦中体重。
不过林七七用实际身材证明,这个身高,配这个体重,真的报看!
建议把这个身高和体重当成梦想的女孩子,可以及时止损!!!
说回小说女主,林卿清真正蜕变,还是得到空间之后,据说空间里,有一口灵泉,林卿清每天喝几口灵泉水,不仅气色变好,人也多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气质。
反正蜕变之后的林卿清,将京市来的男主,迷得五迷三道的。
为她疯,为她狂,为她咣咣撞大墙。
林七七现在越来越迫不及待,见一见这女主金手指了。
也许是林七七肆无忌惮打量的眼神,让林卿清很不爽,她不悦的冲林七七道:“看什么看?是又有什么坏主意吗?”
对这个和自己同一天出生,却比自己小了半天的堂妹,林卿清实在是喜欢不起来。
很不礼貌。
而且很贪婪。
太喜欢抢自己东西,现在连看自己的眼神,都不掩饰了。
随根儿,一家子都不是好东西!
林七七嘴角上扬,她知道女主不喜欢自己,没事儿,她也不喜欢。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再说,你没看我,又怎么会知道我在看你?所以也请你别看我!”
“你……”林卿清被气的不轻。
她不再理会林七七。
而是加快脚步。
林老太说过,林七七不能离开自己半步。
她走的快,林七七也必须如此。
林七七穿书以来, 第一次感受到女主的报复。
小轮车被林卿清推的飞快,而她也不得不跟着狂奔。
等到了目的地,林七七气喘吁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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