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然时值十二月份,临近过年了,古城的气温骤降,让人有些措手不及。
南方的湿冷天气并不是靠着穿厚点的衣服就能抵御的,哪怕是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拉链拉得紧紧的,也阻止不了刺骨的寒风往脖领里钻。
这也导致了一些饭后散步,广场跳舞等业余活动纷纷取消,人们宁可待在家里看电视也不愿意上街吹冷风。
所以,原本到了半夜也热闹的平街一下便冷清了下来。
晚上九点多,平街早已行人稀疏,半个小时都见不到一个过路的人影,街上的店除了一些做宵夜的餐饮店之外,也都早早地关了门。
一家名叫奋进超市的小超市却仍亮着灯,门口一张大幅的招聘公告还特别用彩灯给照着。
这家两个门面,总共一百平不到的超市内,超市老板罗群此时左手拿着一包花生米,右手拎着一瓶五粮液十二年回到了柜台后面,半躺进一张看着就十分专业的电竞椅上,柜台上一台闪着充满科幻跑马灯的顶配rog全家桶十分瞩目。
可能有人就要问了,就这么一家小超市,竟然喝五粮液十二年,那一天的营业额估计都不够一瓶酒的。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罗群表面上是小超市老板,实际上是大商超的老板,古城市总共十三家大型商场有三家是他的,还有十几家连锁超市和六栋楼收租。
自从他父亲罗奋进在他大三那年因为癌症去世后,他作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了罗奋进的所有产业,从此开始了二十三岁便提前开始了退休生活。
从罗奋进那一代开始,罗家便在平街生活,罗群也在平街长大。
平街奋进超市作为平街罗家的龙兴之地,在罗奋进与罗群心中有着无与伦比的地位,所以在夜班营业员因为老家母亲病重请假回家后,一直在退休状态无所事事的老板罗群,索性亲自上阵,反正游戏在哪打不是打。
当然,主要也是因为临近年关,也不是太好招人,不然作为懒狗一条的罗群,是肯定不会来值夜班的。
就在罗群刚坐下,准备给自己倒杯酒,电脑中语音频道内,一个熟悉的头像闪动了起来,罗群连忙戴上了耳麦。
只听耳麦中一个充满磁性的低沉声音响了起来。
“群哥,赶紧上号,就等你了,快点。”
“哟,今天早上我特地确认过,太阳是打东边升起来的,怎么山哥违背自然规律,不去关爱那些缺爱的姐姐啊。”
罗群抿了口酒,呵呵笑着。
“山哥这是海里待久了,偶尔上岸透透气,与民同乐一下。”这时,另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小超子见了本王,还不赶紧下跪恭请圣安。”叫山哥的男人听着发小的调侃也不生气,反而吃吃地笑着说。
回复他的,却是一顿的嘴臭。
这叫山哥的,叫定军山,光听名字就知道,是个军人世家,家里不是退伍军人,就是现役军人,剩下的就是在当兵的路上,曾荣获过个人一等功和全国散打冠军,武力值简直爆表。
而那个小超子,都叫他超哥,真名叫陈超钱,没错,不是超前,而且超钱,按照超哥他爸的说法,因为家里太有钱了,所以希望超哥能够超越金钱的束缚,做一个高尚的人。
这两个,都是罗群的发小,三人的生日都在同一个月之内,而且还是前后邻居,按照大人的说法,这仨小子从出生开始,除了睡觉之外,就是成天混在一起,甚至是睡觉也经常睡在一起,三人自封平街铁三角,兄弟齐聚,所向披靡。
山哥的年纪最大,比超哥早了三天,理所当然地成了这个小团体的老大,从小就长得结实高壮,还长得特别帅,是铁三角中的武力和颜值担当,每次闯祸挨打,都是靠他顶上,成年后便去当了兵,两年义务兵加三年士官,总共五年,现在二十六岁,现在是个散打教练。
因为长得帅,性子还特别招女性喜欢,所以成了附近出名的海王,只不过不会搞出格就是了。
至于超哥,那就更是个神人,需要着重讲一下。
陈超钱除了长得普普通通,个子只有169cm比较矮之外,剩下的简直就是人生赢家的标准模板。
超哥他爸从小包工头起家,经过几十年打拼,硬是成了古城数一数二的开发商,作为家中独子,粗略估计以后能继承几十亿的家产。
而超哥从小也一直是大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性格乖巧,还是个学霸,小初高三个阶段,要不是山哥和罗群拖后腿,超哥不想跟他们分开,他跳级能跳得别人怀疑人生,最后考上了顶级医科大学,用了四年硕士毕业,现在在市人医一边读博一边当住院总,据说等博士毕业就直接上主治。
自然而然的,超哥就成了铁三角中的背锅大王,因为有他在前面顶着,大人都舍不得责怪,能少挨好多顿打。
有钱又有才的超哥,从大学毕业开始,他的人生也毕业了,妥妥的人生赢家。
至于罗群,说他长得帅吧,比不过山哥,说他有才吧,重点大学肄业,守着继承的产业便提前开始退休生活。
作为铁三角的狗头军师,时不时脑子一抽,会产生点奇妙的想法,比如别人用擦炮炸粪坑很壮观,他就想着用二踢脚会不会更壮观,比如盗墓小说最火的时候,带着哥俩计划掘了自家祖坟,虽然从自制的洛阳铲被发现并被揍了一顿掘祖坟未遂,以及等等等等各种花式作死,都是由他发起的,是三人的闯祸发动机。
因为超哥11点还要去医院值班,所以三人闲扯了一会便开始上号打游戏,到十一点准时散伙,该值班的值班,该睡觉的睡觉,该看店的看店。
罗群酒量一般,喝酒纯粹是无聊过过瘾,就着一包花生米喝了不到二两就觉得有点微醺了,便把酒收了起来,准备趁着酒意打个盹。
这时,小超市后门突然被打开,一个粉嫩可爱的短发女孩穿着飒爽的警服走了进来,手里还拎着四个保温盒。
“群哥,你妈给我做了宵夜,我给你拿了一些过来。”
女孩叫向春梅,是罗群隔墙的邻居,从小光屁股长大的青梅竹马,因为男人的组织里不允许存在女性,所以向春梅并没有入选平街铁三角,现在在平街派出所当一名户籍警。
“儿子在熬夜看店,王美丽不关心儿子,却给你做宵夜,不如还是你管王美丽叫妈吧。”
向春梅听了罗群的话,不知想到了什么,红了红脸没说话,将保温盒一一打开。
罗群撇了撇嘴,看了看已经摆开的保温盒,还挺丰盛,一大碗的白粥,一个小咸菜,加上一盒小笼包一盒饺子,顿时肚子感到饿了起来。
“你今天怎么又加班啊,吃了没有?没吃就在我这吃了吧,我一个人也吃不了那么多。”
看着向春梅还穿着警服,就知道她刚从所里回来。
“今天警情有些多,所里忙不过来,我就帮了会忙,我在所里吃过了,你赶紧吃吧,保温盒我明天早上过来收。”
向春梅的声音有些柔柔的。
“嗯嗯,那你赶紧回去睡吧。”
罗群唏哩呼噜地喝着粥,含糊着说道。
向春梅点点头,便又从后门离开。
平街是条老街,他们的家都在平街后面的农家院,别看是老街后面的房子,平街的富豪可不少,不同于那些老旧大杂院,这里的农家院全是新农村标准的五层楼大院,邻里团结和谐,住着比大别墅舒服。
正吃着呢,超市玻璃门外闪了下光,然后响了一声汽车喇叭。
罗群赶紧丢下筷子套上羽绒服,反身从后面柜台抽了一条烟扔进塑料袋,又从货架上胡乱拿了几瓶咖啡和方便面塞了进去便往门外走去。
一辆黑色的帕萨特此时正停在对面,见罗群出来,便打开车窗露出一个有些瘦小的眼镜青年。
此人正是要去医院值班的超哥。
“赶紧赶紧,这天冷的有些邪门,车里的暖气别给我放跑了。”
超哥被冷风一激,冻得直打哆嗦。
“海王山哥还没虚,你倒是先虚了。”
罗群将手里的东西递了进去,副驾驶座位上果然放着几个熟悉的保温盒,得,所有人都有宵夜,就亲儿子没有。
“滚。”
超哥骂了一句,赶紧关上车窗绝尘而去。
别看超哥在他们三个人里最乖,却因为经常要熬夜值班的关系,却是三人里面第一个学会抽烟的,而且烟瘾最大。
罗群朝着车屁股比了个中指,把手塞进羽绒服的兜里,缩着脖子转身打算回店里,却发现一个佝偻的身影正站在招聘公告的前面,好像眼神不太好,正凑近了看上面的内容,脸都快贴到板上面了。
“你这大半夜来找工作的,我可是第一次见。”
罗群哈着冷气笑着说道。
那人听到罗群的话,便转了过来。
罗群借着灯光上下打量了那人一眼,猜不出具体年纪,看着像个六七十的老头,但你又会感觉他其实没那么老,那是个看着就感觉十分沧桑的男人,嘴唇干裂,脸上全是风吹日晒的痕迹,佝偻着身子让他看着有些矮,一身破旧的军绿色棉大衣,一双劳保棉鞋,风尘仆仆的,很符合务工人员的形象。
身边的地上放着一个黑色的皮包,看着像是江海牌的,上面的皮革已经一块一块掉得差不多了,二三十年前还挺流行这款的,另外还有一个无比巨大的行李箱,起码装下两个成年人应该没啥问题,罗群估摸着除非是定制,那这个行李箱应该就是市面上能找到最大号的行李箱了,行李箱把手上还紧紧绑着好几根短木棍模样的东西,不知道干嘛用的。
不过,这人从第一眼便给罗群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有一双明亮而又坚毅的眼神,仿佛里面充满了故事,让罗群忍不住地想要听一听这个男人背后到底有什么故事。
见男人眯着眼看着自己不说话,罗群便说道:“我是这家超市的老板,就是我在招工,想找工作就进来吧。”
南方的湿冷天气并不是靠着穿厚点的衣服就能抵御的,哪怕是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拉链拉得紧紧的,也阻止不了刺骨的寒风往脖领里钻。
这也导致了一些饭后散步,广场跳舞等业余活动纷纷取消,人们宁可待在家里看电视也不愿意上街吹冷风。
所以,原本到了半夜也热闹的平街一下便冷清了下来。
晚上九点多,平街早已行人稀疏,半个小时都见不到一个过路的人影,街上的店除了一些做宵夜的餐饮店之外,也都早早地关了门。
一家名叫奋进超市的小超市却仍亮着灯,门口一张大幅的招聘公告还特别用彩灯给照着。
这家两个门面,总共一百平不到的超市内,超市老板罗群此时左手拿着一包花生米,右手拎着一瓶五粮液十二年回到了柜台后面,半躺进一张看着就十分专业的电竞椅上,柜台上一台闪着充满科幻跑马灯的顶配rog全家桶十分瞩目。
可能有人就要问了,就这么一家小超市,竟然喝五粮液十二年,那一天的营业额估计都不够一瓶酒的。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罗群表面上是小超市老板,实际上是大商超的老板,古城市总共十三家大型商场有三家是他的,还有十几家连锁超市和六栋楼收租。
自从他父亲罗奋进在他大三那年因为癌症去世后,他作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了罗奋进的所有产业,从此开始了二十三岁便提前开始了退休生活。
从罗奋进那一代开始,罗家便在平街生活,罗群也在平街长大。
平街奋进超市作为平街罗家的龙兴之地,在罗奋进与罗群心中有着无与伦比的地位,所以在夜班营业员因为老家母亲病重请假回家后,一直在退休状态无所事事的老板罗群,索性亲自上阵,反正游戏在哪打不是打。
当然,主要也是因为临近年关,也不是太好招人,不然作为懒狗一条的罗群,是肯定不会来值夜班的。
就在罗群刚坐下,准备给自己倒杯酒,电脑中语音频道内,一个熟悉的头像闪动了起来,罗群连忙戴上了耳麦。
只听耳麦中一个充满磁性的低沉声音响了起来。
“群哥,赶紧上号,就等你了,快点。”
“哟,今天早上我特地确认过,太阳是打东边升起来的,怎么山哥违背自然规律,不去关爱那些缺爱的姐姐啊。”
罗群抿了口酒,呵呵笑着。
“山哥这是海里待久了,偶尔上岸透透气,与民同乐一下。”这时,另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小超子见了本王,还不赶紧下跪恭请圣安。”叫山哥的男人听着发小的调侃也不生气,反而吃吃地笑着说。
回复他的,却是一顿的嘴臭。
这叫山哥的,叫定军山,光听名字就知道,是个军人世家,家里不是退伍军人,就是现役军人,剩下的就是在当兵的路上,曾荣获过个人一等功和全国散打冠军,武力值简直爆表。
而那个小超子,都叫他超哥,真名叫陈超钱,没错,不是超前,而且超钱,按照超哥他爸的说法,因为家里太有钱了,所以希望超哥能够超越金钱的束缚,做一个高尚的人。
这两个,都是罗群的发小,三人的生日都在同一个月之内,而且还是前后邻居,按照大人的说法,这仨小子从出生开始,除了睡觉之外,就是成天混在一起,甚至是睡觉也经常睡在一起,三人自封平街铁三角,兄弟齐聚,所向披靡。
山哥的年纪最大,比超哥早了三天,理所当然地成了这个小团体的老大,从小就长得结实高壮,还长得特别帅,是铁三角中的武力和颜值担当,每次闯祸挨打,都是靠他顶上,成年后便去当了兵,两年义务兵加三年士官,总共五年,现在二十六岁,现在是个散打教练。
因为长得帅,性子还特别招女性喜欢,所以成了附近出名的海王,只不过不会搞出格就是了。
至于超哥,那就更是个神人,需要着重讲一下。
陈超钱除了长得普普通通,个子只有169cm比较矮之外,剩下的简直就是人生赢家的标准模板。
超哥他爸从小包工头起家,经过几十年打拼,硬是成了古城数一数二的开发商,作为家中独子,粗略估计以后能继承几十亿的家产。
而超哥从小也一直是大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性格乖巧,还是个学霸,小初高三个阶段,要不是山哥和罗群拖后腿,超哥不想跟他们分开,他跳级能跳得别人怀疑人生,最后考上了顶级医科大学,用了四年硕士毕业,现在在市人医一边读博一边当住院总,据说等博士毕业就直接上主治。
自然而然的,超哥就成了铁三角中的背锅大王,因为有他在前面顶着,大人都舍不得责怪,能少挨好多顿打。
有钱又有才的超哥,从大学毕业开始,他的人生也毕业了,妥妥的人生赢家。
至于罗群,说他长得帅吧,比不过山哥,说他有才吧,重点大学肄业,守着继承的产业便提前开始退休生活。
作为铁三角的狗头军师,时不时脑子一抽,会产生点奇妙的想法,比如别人用擦炮炸粪坑很壮观,他就想着用二踢脚会不会更壮观,比如盗墓小说最火的时候,带着哥俩计划掘了自家祖坟,虽然从自制的洛阳铲被发现并被揍了一顿掘祖坟未遂,以及等等等等各种花式作死,都是由他发起的,是三人的闯祸发动机。
因为超哥11点还要去医院值班,所以三人闲扯了一会便开始上号打游戏,到十一点准时散伙,该值班的值班,该睡觉的睡觉,该看店的看店。
罗群酒量一般,喝酒纯粹是无聊过过瘾,就着一包花生米喝了不到二两就觉得有点微醺了,便把酒收了起来,准备趁着酒意打个盹。
这时,小超市后门突然被打开,一个粉嫩可爱的短发女孩穿着飒爽的警服走了进来,手里还拎着四个保温盒。
“群哥,你妈给我做了宵夜,我给你拿了一些过来。”
女孩叫向春梅,是罗群隔墙的邻居,从小光屁股长大的青梅竹马,因为男人的组织里不允许存在女性,所以向春梅并没有入选平街铁三角,现在在平街派出所当一名户籍警。
“儿子在熬夜看店,王美丽不关心儿子,却给你做宵夜,不如还是你管王美丽叫妈吧。”
向春梅听了罗群的话,不知想到了什么,红了红脸没说话,将保温盒一一打开。
罗群撇了撇嘴,看了看已经摆开的保温盒,还挺丰盛,一大碗的白粥,一个小咸菜,加上一盒小笼包一盒饺子,顿时肚子感到饿了起来。
“你今天怎么又加班啊,吃了没有?没吃就在我这吃了吧,我一个人也吃不了那么多。”
看着向春梅还穿着警服,就知道她刚从所里回来。
“今天警情有些多,所里忙不过来,我就帮了会忙,我在所里吃过了,你赶紧吃吧,保温盒我明天早上过来收。”
向春梅的声音有些柔柔的。
“嗯嗯,那你赶紧回去睡吧。”
罗群唏哩呼噜地喝着粥,含糊着说道。
向春梅点点头,便又从后门离开。
平街是条老街,他们的家都在平街后面的农家院,别看是老街后面的房子,平街的富豪可不少,不同于那些老旧大杂院,这里的农家院全是新农村标准的五层楼大院,邻里团结和谐,住着比大别墅舒服。
正吃着呢,超市玻璃门外闪了下光,然后响了一声汽车喇叭。
罗群赶紧丢下筷子套上羽绒服,反身从后面柜台抽了一条烟扔进塑料袋,又从货架上胡乱拿了几瓶咖啡和方便面塞了进去便往门外走去。
一辆黑色的帕萨特此时正停在对面,见罗群出来,便打开车窗露出一个有些瘦小的眼镜青年。
此人正是要去医院值班的超哥。
“赶紧赶紧,这天冷的有些邪门,车里的暖气别给我放跑了。”
超哥被冷风一激,冻得直打哆嗦。
“海王山哥还没虚,你倒是先虚了。”
罗群将手里的东西递了进去,副驾驶座位上果然放着几个熟悉的保温盒,得,所有人都有宵夜,就亲儿子没有。
“滚。”
超哥骂了一句,赶紧关上车窗绝尘而去。
别看超哥在他们三个人里最乖,却因为经常要熬夜值班的关系,却是三人里面第一个学会抽烟的,而且烟瘾最大。
罗群朝着车屁股比了个中指,把手塞进羽绒服的兜里,缩着脖子转身打算回店里,却发现一个佝偻的身影正站在招聘公告的前面,好像眼神不太好,正凑近了看上面的内容,脸都快贴到板上面了。
“你这大半夜来找工作的,我可是第一次见。”
罗群哈着冷气笑着说道。
那人听到罗群的话,便转了过来。
罗群借着灯光上下打量了那人一眼,猜不出具体年纪,看着像个六七十的老头,但你又会感觉他其实没那么老,那是个看着就感觉十分沧桑的男人,嘴唇干裂,脸上全是风吹日晒的痕迹,佝偻着身子让他看着有些矮,一身破旧的军绿色棉大衣,一双劳保棉鞋,风尘仆仆的,很符合务工人员的形象。
身边的地上放着一个黑色的皮包,看着像是江海牌的,上面的皮革已经一块一块掉得差不多了,二三十年前还挺流行这款的,另外还有一个无比巨大的行李箱,起码装下两个成年人应该没啥问题,罗群估摸着除非是定制,那这个行李箱应该就是市面上能找到最大号的行李箱了,行李箱把手上还紧紧绑着好几根短木棍模样的东西,不知道干嘛用的。
不过,这人从第一眼便给罗群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有一双明亮而又坚毅的眼神,仿佛里面充满了故事,让罗群忍不住地想要听一听这个男人背后到底有什么故事。
见男人眯着眼看着自己不说话,罗群便说道:“我是这家超市的老板,就是我在招工,想找工作就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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