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巴特尔也没有给清宁一个答案,到底是允还是不允。不过第二日明旭并未离开草原。
清宁心中开心极了,阿爹终究还是让了一步。
接下来的十日,清宁虽也有去明旭处走走,但却不敢停留太长的时间了。她怕自己与明旭太过亲密惹怒了阿爹,将明旭再次赶出草原。
十日后,火节如约而来。
今日是冬日里难得的一个好日子,太阳照在身上,暖暖的,舒服极了。
清宁一身火红的骑装出现在众人的眼前,虽不是嫁衣,但清宁的貌美依旧惊艳了场上无数的男男女女。
祭祀火神的仪式并不复杂,不过一个时辰便完成了。接下来,便是让大家都期待已久,热血沸腾的比武了。
草原公主的比武招亲一共分三个环节。第一,摔跤;第二,赛马;第三,箭术。这三样是草原儿郎必须会的本领,尤其是骑射,那就好比大家的第二张脸般重要。
在这些人中,有一人显得极为扎眼,那便是明旭!
虽然众人都对出现在这里的这个外族人有着疑惑,甚至是敌意。但看着上座的大王并没有说什么,大家也便不敢多言了。一心只想着一会儿能够表现出色,赢得公主的青睐。
比试很快就开始了,第一场便是摔跤。规矩很简单,一炷香为限,香灭后仍旧能够留在圈子内的,便算是优胜。
虽然圈子很大,但是参与的人也多。一开始大家便毫不客气的动手了。明旭对摔跤其实并不擅长,但好在身上有武,也不至于让人几下弄出圈外去。
清宁倒是没有太过担忧,她有见识过一次明旭的身手,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保证自己始终站在圈内,并没有太大的难度。
巴特尔和阿日斯兰却是皱起了眉头。这个云川侯一看便是以守为主的,仗着自己身形敏捷,一点也不吃亏。
一炷香后,圈子里的人依旧有很多。
第二场便是赛马,原本是让跑的最快的十人进入下一轮的。但清宁临时兴起,征询了巴特尔的意见后,改了规则。
清宁起身,跃上自己的马,对着准备就绪的众人道:“现在我们改改规矩,能跑赢本公主便进入下一轮,不管多少人。但若是一个都没有,那么本公主想着,你们也实在没脸说要娶本公主的话了吧?”
听着清宁的话,那些求亲的都还未着急,倒是阿日斯兰先急了起来。
“阿爹,您怎么能让清宁这般胡闹呢?清宁的马术在草原上可算的上是数一数二的了,若真是......”
“无妨,清宁说的也没有错,若是连清宁一个女子都跑不赢,如何谈的上是草原上最优秀的儿郎!”巴特尔笑着道。
况且巴特尔不相信一个长在西辽王室的人能够跑的赢他们这些自小长在马背上儿女。
随着号角声响起,众人犹如离弦的箭一般飞奔出去。在众多的人当中,有一道十分耀眼的红色一路领先着......
草原上赛马可不是单纯的跑跑便好的,那是要钻火圈,要互相搏斗较量的。
所以说除了自己本身的本事外,选的马也是至关重要的。
清宁是女子,又是公主,自然没有人敢对她动手的。加上她跑在前面,也实在没有几个能追的上的。
明旭的马是今日一早安安送来的,他知道这算是清宁的一份心意,所以现在几乎是尽自己最大努力在比。
原本马天生是怕火的,但这些草原上的马似乎早已训练出来了,对于钻火圈一事,极少有退却的。
明旭作为外族人自然是有不少人来攻击他的,不过好在明旭在马上依旧灵活,并未显得太过弱势。
看着明旭从原本并不怎么靠前的位置,一点一点的挤到前面,巴特尔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意料之外的惊讶,甚至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全神贯注的看着比赛的情况。
在最后一个火圈的时候,明旭终于追上了清宁的马。在经过清宁的时候,明旭认真道:“我一定会赢得,等我!”
最后到达终点的时候,有六人在清宁前面,而剩下的人自然也就淘汰了。
最后一项是箭术,一人三支箭,第一箭射靶,第二箭射鸟,第三箭自行选择物件和距离。
六个人各自领了箭,准备就绪后,便上马向着指定的地方去了。
其实前两项对于草原上的人来说都不是难事,主要比的就是最后一项了,那才是能真正让你露身手的地方。
明旭手上拉着弓,瞄着箭靶。
他心中很清楚,这一次的比试谁输谁赢,全凭巴特尔的一句话,所以他若是要赢,就要用压倒性的方式。
但想要在骑射上用这种方式赢过这些草原男子,那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挑战。
在思索间,其余人的第一箭已经射出,皆是正中靶心。明旭看着这样的情况,放下手中的箭,在众人或诧异,或不屑,或鄙夷的眼光中,纵马后退了约五十米。
拉弓,放箭,“咚――”
正中靶心。
如此虽然不能证明自己就是这些人里面最优秀的,但起码可以让他们知道自己并不会比他们差。
第二箭射的是鸟。因为正值冬季,草原上已经没有鸟了,所以鸟都是事先准备好的。开始之后便有人将鸟笼子里的鸟放了出来。
这一次明旭能比的只有快了。
几乎是鸟刚刚飞出的片刻,明旭手中的箭也脱手而出了。结果也如他所愿。
终于到了最关键的最后一箭了。其余的五人都先后选择了自己要射的东西,并且一一上场表演了。
明旭不得不承认,在骑射方面草原人有着天生的优势。
但即便如此,明旭也没有一丝一毫的退缩。他虽不是长在草原的,但对于习武射箭之事一直都是从严要求自己的,从不敢有一刻懈怠。因为在他那样的成长环境中,只有足够优秀才能得到别人的关注。
明旭从怀中掏出了一枚特制的银环,直径不过一个拇指的大小。明旭亲手用红线将银环悬挂在了前方五十米的架子上。
清宁心中开心极了,阿爹终究还是让了一步。
接下来的十日,清宁虽也有去明旭处走走,但却不敢停留太长的时间了。她怕自己与明旭太过亲密惹怒了阿爹,将明旭再次赶出草原。
十日后,火节如约而来。
今日是冬日里难得的一个好日子,太阳照在身上,暖暖的,舒服极了。
清宁一身火红的骑装出现在众人的眼前,虽不是嫁衣,但清宁的貌美依旧惊艳了场上无数的男男女女。
祭祀火神的仪式并不复杂,不过一个时辰便完成了。接下来,便是让大家都期待已久,热血沸腾的比武了。
草原公主的比武招亲一共分三个环节。第一,摔跤;第二,赛马;第三,箭术。这三样是草原儿郎必须会的本领,尤其是骑射,那就好比大家的第二张脸般重要。
在这些人中,有一人显得极为扎眼,那便是明旭!
虽然众人都对出现在这里的这个外族人有着疑惑,甚至是敌意。但看着上座的大王并没有说什么,大家也便不敢多言了。一心只想着一会儿能够表现出色,赢得公主的青睐。
比试很快就开始了,第一场便是摔跤。规矩很简单,一炷香为限,香灭后仍旧能够留在圈子内的,便算是优胜。
虽然圈子很大,但是参与的人也多。一开始大家便毫不客气的动手了。明旭对摔跤其实并不擅长,但好在身上有武,也不至于让人几下弄出圈外去。
清宁倒是没有太过担忧,她有见识过一次明旭的身手,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保证自己始终站在圈内,并没有太大的难度。
巴特尔和阿日斯兰却是皱起了眉头。这个云川侯一看便是以守为主的,仗着自己身形敏捷,一点也不吃亏。
一炷香后,圈子里的人依旧有很多。
第二场便是赛马,原本是让跑的最快的十人进入下一轮的。但清宁临时兴起,征询了巴特尔的意见后,改了规则。
清宁起身,跃上自己的马,对着准备就绪的众人道:“现在我们改改规矩,能跑赢本公主便进入下一轮,不管多少人。但若是一个都没有,那么本公主想着,你们也实在没脸说要娶本公主的话了吧?”
听着清宁的话,那些求亲的都还未着急,倒是阿日斯兰先急了起来。
“阿爹,您怎么能让清宁这般胡闹呢?清宁的马术在草原上可算的上是数一数二的了,若真是......”
“无妨,清宁说的也没有错,若是连清宁一个女子都跑不赢,如何谈的上是草原上最优秀的儿郎!”巴特尔笑着道。
况且巴特尔不相信一个长在西辽王室的人能够跑的赢他们这些自小长在马背上儿女。
随着号角声响起,众人犹如离弦的箭一般飞奔出去。在众多的人当中,有一道十分耀眼的红色一路领先着......
草原上赛马可不是单纯的跑跑便好的,那是要钻火圈,要互相搏斗较量的。
所以说除了自己本身的本事外,选的马也是至关重要的。
清宁是女子,又是公主,自然没有人敢对她动手的。加上她跑在前面,也实在没有几个能追的上的。
明旭的马是今日一早安安送来的,他知道这算是清宁的一份心意,所以现在几乎是尽自己最大努力在比。
原本马天生是怕火的,但这些草原上的马似乎早已训练出来了,对于钻火圈一事,极少有退却的。
明旭作为外族人自然是有不少人来攻击他的,不过好在明旭在马上依旧灵活,并未显得太过弱势。
看着明旭从原本并不怎么靠前的位置,一点一点的挤到前面,巴特尔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意料之外的惊讶,甚至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全神贯注的看着比赛的情况。
在最后一个火圈的时候,明旭终于追上了清宁的马。在经过清宁的时候,明旭认真道:“我一定会赢得,等我!”
最后到达终点的时候,有六人在清宁前面,而剩下的人自然也就淘汰了。
最后一项是箭术,一人三支箭,第一箭射靶,第二箭射鸟,第三箭自行选择物件和距离。
六个人各自领了箭,准备就绪后,便上马向着指定的地方去了。
其实前两项对于草原上的人来说都不是难事,主要比的就是最后一项了,那才是能真正让你露身手的地方。
明旭手上拉着弓,瞄着箭靶。
他心中很清楚,这一次的比试谁输谁赢,全凭巴特尔的一句话,所以他若是要赢,就要用压倒性的方式。
但想要在骑射上用这种方式赢过这些草原男子,那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挑战。
在思索间,其余人的第一箭已经射出,皆是正中靶心。明旭看着这样的情况,放下手中的箭,在众人或诧异,或不屑,或鄙夷的眼光中,纵马后退了约五十米。
拉弓,放箭,“咚――”
正中靶心。
如此虽然不能证明自己就是这些人里面最优秀的,但起码可以让他们知道自己并不会比他们差。
第二箭射的是鸟。因为正值冬季,草原上已经没有鸟了,所以鸟都是事先准备好的。开始之后便有人将鸟笼子里的鸟放了出来。
这一次明旭能比的只有快了。
几乎是鸟刚刚飞出的片刻,明旭手中的箭也脱手而出了。结果也如他所愿。
终于到了最关键的最后一箭了。其余的五人都先后选择了自己要射的东西,并且一一上场表演了。
明旭不得不承认,在骑射方面草原人有着天生的优势。
但即便如此,明旭也没有一丝一毫的退缩。他虽不是长在草原的,但对于习武射箭之事一直都是从严要求自己的,从不敢有一刻懈怠。因为在他那样的成长环境中,只有足够优秀才能得到别人的关注。
明旭从怀中掏出了一枚特制的银环,直径不过一个拇指的大小。明旭亲手用红线将银环悬挂在了前方五十米的架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