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过雨后,空气中总是混合着草木与泥土的清香味。
羡尘闭着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鼻翼煽动,享受着一夜细雨之后早晨空气里的味道。
尽管已经是初春,但是早春的风依然是刺骨的寒冷,羡尘裹紧自己身上补满补丁的小袄,蹲在墙角,享受着阳光晒在身上懒洋洋的惬意感觉。
这时候,吱呀的一声轻响,羡尘身后院子中的房门被屋子中的人推开了。
羡尘急忙睁开眼睛,起身迎上前去朝着从木门中刚走出来的人鞠躬行礼。他的眼睛因为在阳光下晒的时间太长,这个时候不管看什么东西都变成了绿色。这让羡尘不敢抬头,心中砰砰跳着,只是双手垂在身侧,恭恭敬敬地候在旁边等待吩咐。
“哦,你是……”
羡尘这才想起来自己竟然忘了给公子介绍自己,不由得心中暗骂自己,他轻轻地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剧烈跳动的心脏,可是说出话来却依然在颤抖,“给公子请安,我是郝掌柜驿站的小厮。公子第一次来我们镇子郝掌柜提前得到了消息,特地派我来给公子引个路的。”
羡尘说着,声音逐渐平复,眼睛也渐渐地恢复了正常,不再看到哪里都是绿色的了。于是偷偷地抬头瞄了一眼那公子的靴子,看起来虽然是一双赶路穿的千层底,但是工角齐整,黑里卷白,一看就是用了心裁制的,穿上定是舒服的很,从侧面看去似乎还有一层晕光。或许还有可能水浸不透。
“你好。”
一只素白的手伸到了羡尘的前面,径直将羡尘垂在一侧的手拉起握住。那只手很白,五指笔直如同青葱,手背竟然也如同手心一样白净,被握在这样的手中,柔软滑嫩,简直就是一双女人的手。
“我叫寻涯,你叫什么名字?”
羡尘一脸呆滞地抬头,迎面对上了那双清秀的眸子。清晨的阳光将寻涯公子的头发上染上了一层炫色的光晕,明媚的笑容让人有一种错觉,似乎阳光是从寻涯身上散发出去一样。羡尘心中一动,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在以后的时间里,他必定要时常回想起来这一瞬间。
那公子看起来年纪还不到十五,穿着一身藏青色的长袍,手中握着一柄竹木绢布末端带着块莹润翠玉的扇子,笑意微微的面庞,淡淡的目光打量着羡尘。
羡尘不由自主地直起了腰,舌头却打了一个结,“回……回公子话,我叫羡尘。”
“哦?羡尘吗?好有趣的名字。”那公子松开羡尘的手,后退一步一手托腮,微微打量着羡尘,显出正在思考的模样,“为何羡尘呢?本来你我就生在尘世之中,应该羡仙才对。”
“公子,仙本不存,如何羡之?”
寻涯公子一下子愣住了,思量一阵之后,脸上绽放出来更加灿烂的笑容,映照着金色的阳光,竟然看得羡尘不由得呆住了。
“有趣,哈哈哈,有趣……”他用扇子拍着手掌,哈哈大笑。
“来来来,我们到屋子里面去。”寻涯公子随意地将手臂搭在羡尘的肩膀上,两人一起进屋。
“喏……这次我想去永胜关外看一看,你知道路吗。”寻涯公子一扫长袍,施施然地坐在了木椅上,放下扇子,拿起桌上的茶碗,轻轻吹了一吹,抿嘴品了起来。
“如果想去永胜关外面瞧瞧的话,公子还是早些出发。晚上能赶在太阳落山的时候赶到郝掌柜的驿站别院。从这里到永胜关沿路都有郝掌柜的驿站,大概十天的路程。”
“你去过永胜关吗?”寻涯公子放下手中的茶碗,抬起头,皱着眉略微担心地打量着羡尘仍然十分稚嫩的脸庞。
“我没去过,但是按照掌柜的吩咐,路线都熟熟地记在心里了。”羡尘拍了拍自己单薄的胸膛自信地说,却只是发出了空洞的回响。
寻涯公子嘴角上翘,勉强忍住,“好,你等我一下,半个时辰之后出发。”说完再不停留,转身回内屋去了。
“是,尊公子吩咐。”羡尘抱拳退下去了,走到院外之后就转到了门旁,他垂下了头,细细地想着和那公子之间的对话。越来越觉得这个公子一定是从不得了的地方来的人。他的身上没有一点污渍,那双手又白又嫩的,更何况他的鞋上面一粒灰尘都没有。羡尘心中窃喜,这一趟算是摊到了好活计,把公子服侍高兴了没准还能落得一些赏赐。
去年冬天小虎就给一个从天京来的大官引路,那个大肚肥脑的男人随身带了十几个宠妾,把小虎子整天累的晕天黑地的,可是最后那官也真是出手大方,随手就给了小虎子一枚金铢。小虎子一下子腰杆挺直了起来,回到镇子上就请了所有人一人一串糖葫芦,也踏踏实实地威风了一把。
羡尘看着自己已经洗得有些发白的黑布裤子,和脚上已经补了三层的纳布底布鞋,想着如果这次能多赚一点钱,没准能给姐姐买一身新衣服,上次姐姐在那家裁缝铺里面盯着那件杏黄绣青花的料子看了好长时间,虽然姐姐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但是眼中的渴望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掩饰的。
羡尘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姐姐有多长时间都没有新衣服,羡尘都记不清了。两个人的衣服总是洗了又洗。为了省得小羡尘淘气将衣服弄破,姐姐特意给他膝盖的地方套了层粗布。姐姐手巧,看着也不那么难看。只是鞋子还是很费,每过一年就得重新捡些旧布料子做一双新的。
对,还要给姐姐买一双好看的鞋子,就像那位公子脚上穿的那样。羡尘心里这么想着,心中打定主意,反倒坦然起来,于是就靠在石狮子旁边又闭起眼睛享受起温暖的阳光来。
阳光把整个世界都变成了橙色,就像是在母亲的子宫里面睁开了双眼一样。从小羡尘就有这么一个毛病,喜欢到没有人的地方一个人躺在太阳底下,闭着眼睛,像是冬天的老狗那样贪婪地吸收着热量,一呆就是一天。常常惹得姐姐生气,却总是改不了。
在安和镇,像羡尘这样的孩子有一百多个,很多都是十年前那场大战的孤儿。郝振根郝掌柜菩萨心肠,见不得这些孩子们在冰天雪地里面挨饿受冻,于是就将他们收留到自己的客栈里面,教他们识些字学学礼,待人接物。之后或者是派到大家院里面去做侍童或者是像羡尘这样给来到镇子里的大家子弟带路,随从服侍,赚的一点辛苦钱,也够这些孩子们日常花销,糊口度日了。
这家院子就是郝掌柜开的一间客栈,独门独院,专门给那些世家子弟或者是有身份的人来歇脚。安和镇东北边就是号称天下第一雄关的永胜关,永胜关在蓟西和蓟东两山之间,就像是一条大鱼被拦腰斩断之后露出来的脊骨。每年的春夏交际,时不时的总有一些慕名而来的人到这里领略天下第一雄关的风采。而朝廷驻守永胜关的守军也很配合地每年都在春秋两季开放永胜关来让那些文人骚客来参观,顺便收一点散银,也好平时买点水酒来喝。
于是,那从永胜关城墙上一眼望到塔玛查干大草原上的壮丽景色很是吸引了一些文采卓绝之人,也写下了无数的精彩诗篇。只不过很多人笔下的永胜关都是壮阔瑰丽的景象,却很少有人还记得永胜关外就是当年著名的古战场,从古以来不知道在这片狭长的土地上打了多少仗,死了多少人。据传说十年前和北蛮王大战的地方就在永胜关外面,如果出关之后运气好的话还能捡到北蛮王佩刀上掉落的珍珠。当然从来没有人能视被守军的弓箭射成筛子的风险为无物,所以北蛮王佩刀上的珍珠到底长什么样也没有人知道了。
羡尘闭着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鼻翼煽动,享受着一夜细雨之后早晨空气里的味道。
尽管已经是初春,但是早春的风依然是刺骨的寒冷,羡尘裹紧自己身上补满补丁的小袄,蹲在墙角,享受着阳光晒在身上懒洋洋的惬意感觉。
这时候,吱呀的一声轻响,羡尘身后院子中的房门被屋子中的人推开了。
羡尘急忙睁开眼睛,起身迎上前去朝着从木门中刚走出来的人鞠躬行礼。他的眼睛因为在阳光下晒的时间太长,这个时候不管看什么东西都变成了绿色。这让羡尘不敢抬头,心中砰砰跳着,只是双手垂在身侧,恭恭敬敬地候在旁边等待吩咐。
“哦,你是……”
羡尘这才想起来自己竟然忘了给公子介绍自己,不由得心中暗骂自己,他轻轻地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剧烈跳动的心脏,可是说出话来却依然在颤抖,“给公子请安,我是郝掌柜驿站的小厮。公子第一次来我们镇子郝掌柜提前得到了消息,特地派我来给公子引个路的。”
羡尘说着,声音逐渐平复,眼睛也渐渐地恢复了正常,不再看到哪里都是绿色的了。于是偷偷地抬头瞄了一眼那公子的靴子,看起来虽然是一双赶路穿的千层底,但是工角齐整,黑里卷白,一看就是用了心裁制的,穿上定是舒服的很,从侧面看去似乎还有一层晕光。或许还有可能水浸不透。
“你好。”
一只素白的手伸到了羡尘的前面,径直将羡尘垂在一侧的手拉起握住。那只手很白,五指笔直如同青葱,手背竟然也如同手心一样白净,被握在这样的手中,柔软滑嫩,简直就是一双女人的手。
“我叫寻涯,你叫什么名字?”
羡尘一脸呆滞地抬头,迎面对上了那双清秀的眸子。清晨的阳光将寻涯公子的头发上染上了一层炫色的光晕,明媚的笑容让人有一种错觉,似乎阳光是从寻涯身上散发出去一样。羡尘心中一动,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在以后的时间里,他必定要时常回想起来这一瞬间。
那公子看起来年纪还不到十五,穿着一身藏青色的长袍,手中握着一柄竹木绢布末端带着块莹润翠玉的扇子,笑意微微的面庞,淡淡的目光打量着羡尘。
羡尘不由自主地直起了腰,舌头却打了一个结,“回……回公子话,我叫羡尘。”
“哦?羡尘吗?好有趣的名字。”那公子松开羡尘的手,后退一步一手托腮,微微打量着羡尘,显出正在思考的模样,“为何羡尘呢?本来你我就生在尘世之中,应该羡仙才对。”
“公子,仙本不存,如何羡之?”
寻涯公子一下子愣住了,思量一阵之后,脸上绽放出来更加灿烂的笑容,映照着金色的阳光,竟然看得羡尘不由得呆住了。
“有趣,哈哈哈,有趣……”他用扇子拍着手掌,哈哈大笑。
“来来来,我们到屋子里面去。”寻涯公子随意地将手臂搭在羡尘的肩膀上,两人一起进屋。
“喏……这次我想去永胜关外看一看,你知道路吗。”寻涯公子一扫长袍,施施然地坐在了木椅上,放下扇子,拿起桌上的茶碗,轻轻吹了一吹,抿嘴品了起来。
“如果想去永胜关外面瞧瞧的话,公子还是早些出发。晚上能赶在太阳落山的时候赶到郝掌柜的驿站别院。从这里到永胜关沿路都有郝掌柜的驿站,大概十天的路程。”
“你去过永胜关吗?”寻涯公子放下手中的茶碗,抬起头,皱着眉略微担心地打量着羡尘仍然十分稚嫩的脸庞。
“我没去过,但是按照掌柜的吩咐,路线都熟熟地记在心里了。”羡尘拍了拍自己单薄的胸膛自信地说,却只是发出了空洞的回响。
寻涯公子嘴角上翘,勉强忍住,“好,你等我一下,半个时辰之后出发。”说完再不停留,转身回内屋去了。
“是,尊公子吩咐。”羡尘抱拳退下去了,走到院外之后就转到了门旁,他垂下了头,细细地想着和那公子之间的对话。越来越觉得这个公子一定是从不得了的地方来的人。他的身上没有一点污渍,那双手又白又嫩的,更何况他的鞋上面一粒灰尘都没有。羡尘心中窃喜,这一趟算是摊到了好活计,把公子服侍高兴了没准还能落得一些赏赐。
去年冬天小虎就给一个从天京来的大官引路,那个大肚肥脑的男人随身带了十几个宠妾,把小虎子整天累的晕天黑地的,可是最后那官也真是出手大方,随手就给了小虎子一枚金铢。小虎子一下子腰杆挺直了起来,回到镇子上就请了所有人一人一串糖葫芦,也踏踏实实地威风了一把。
羡尘看着自己已经洗得有些发白的黑布裤子,和脚上已经补了三层的纳布底布鞋,想着如果这次能多赚一点钱,没准能给姐姐买一身新衣服,上次姐姐在那家裁缝铺里面盯着那件杏黄绣青花的料子看了好长时间,虽然姐姐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但是眼中的渴望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掩饰的。
羡尘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姐姐有多长时间都没有新衣服,羡尘都记不清了。两个人的衣服总是洗了又洗。为了省得小羡尘淘气将衣服弄破,姐姐特意给他膝盖的地方套了层粗布。姐姐手巧,看着也不那么难看。只是鞋子还是很费,每过一年就得重新捡些旧布料子做一双新的。
对,还要给姐姐买一双好看的鞋子,就像那位公子脚上穿的那样。羡尘心里这么想着,心中打定主意,反倒坦然起来,于是就靠在石狮子旁边又闭起眼睛享受起温暖的阳光来。
阳光把整个世界都变成了橙色,就像是在母亲的子宫里面睁开了双眼一样。从小羡尘就有这么一个毛病,喜欢到没有人的地方一个人躺在太阳底下,闭着眼睛,像是冬天的老狗那样贪婪地吸收着热量,一呆就是一天。常常惹得姐姐生气,却总是改不了。
在安和镇,像羡尘这样的孩子有一百多个,很多都是十年前那场大战的孤儿。郝振根郝掌柜菩萨心肠,见不得这些孩子们在冰天雪地里面挨饿受冻,于是就将他们收留到自己的客栈里面,教他们识些字学学礼,待人接物。之后或者是派到大家院里面去做侍童或者是像羡尘这样给来到镇子里的大家子弟带路,随从服侍,赚的一点辛苦钱,也够这些孩子们日常花销,糊口度日了。
这家院子就是郝掌柜开的一间客栈,独门独院,专门给那些世家子弟或者是有身份的人来歇脚。安和镇东北边就是号称天下第一雄关的永胜关,永胜关在蓟西和蓟东两山之间,就像是一条大鱼被拦腰斩断之后露出来的脊骨。每年的春夏交际,时不时的总有一些慕名而来的人到这里领略天下第一雄关的风采。而朝廷驻守永胜关的守军也很配合地每年都在春秋两季开放永胜关来让那些文人骚客来参观,顺便收一点散银,也好平时买点水酒来喝。
于是,那从永胜关城墙上一眼望到塔玛查干大草原上的壮丽景色很是吸引了一些文采卓绝之人,也写下了无数的精彩诗篇。只不过很多人笔下的永胜关都是壮阔瑰丽的景象,却很少有人还记得永胜关外就是当年著名的古战场,从古以来不知道在这片狭长的土地上打了多少仗,死了多少人。据传说十年前和北蛮王大战的地方就在永胜关外面,如果出关之后运气好的话还能捡到北蛮王佩刀上掉落的珍珠。当然从来没有人能视被守军的弓箭射成筛子的风险为无物,所以北蛮王佩刀上的珍珠到底长什么样也没有人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