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就像一支利箭射穿了云朵的保护,直直钉在了土壤之中,蓬松的树叶在微风中不断发出“沙沙”的声音,一片广袤的森林植根在这里,也许是因为地区比较偏远的缘故,这里受人为破坏的影响也比较少,静谧的氛围早已被这里的动物所习惯,但伴随着一垛灌木丛的晃动,这里的平衡也就跟着被打破了。
“好累啊!阿白,你是不是走错方向了,怎么还没到啊!”
一阵阵沉闷的脚步声过后,一个一米大的白乎乎的头从灌木丛里伸了出来,它左看看,右看看,发现没有什么危险后才小心翼翼的走了出来,庞大的身躯被洁白而又卷曲的毛所覆盖,远看好像一个棉花糖一样,走路摇摇晃晃的样子十分可爱,四只短小的腿使得它的肚子几乎都要贴在地面上了,与其说是走,“爬”这个字倒是更适合它,红红的小眼睛看上去就像一个放大几十倍的红豆一样,没错,整体上看就像一个大号的兔子一样。
“阿白,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怂啊!身为一个男人,就要勇敢的向前冲啊!”
一个人影缓缓的从大号兔子的背上爬了起来,看起来敢情这是把它当成床了。
“真舒服啊!”那人打了个哈欠,然后就从背上了跳下去,几米的高度好像根本没有把它当成回事一样,就在即将落地的时候,一个青色的魔法阵从他脚下浮现,不停的缓慢的转动着,随即,一阵极速上升的气流减缓了他下落的速度,把他平稳的送到了地面上。
“吱~”阿白在旁边叫了一声,仿佛在抱怨着什么。
(你大大!本兔子明明是母的,看我晚上不把你家的萝卜全给吃了!)
“阿白,你有什么吃的吗?我快要饿死了啊!”那人拍了拍兔子的脑袋,无力的说道。
阿白象征性的“吱”了一声。
(让你出来玩不带吃的,活该饿死你!)
一道刺眼的阳光穿过树叶的包围照在了那人的脸上,使得他本能性的眨了一下眼睛。
“啊啊啊啊!连阳光都欺负我!早知道就不出来玩了,看我不回去把那本误人子弟的破书给烧了,可恶!三天了,连个人影都没有。”
在阳光的照耀下,那人的面貌也渐渐浮现了出来,洁白的肤色犹如一块极品的璞玉一般,排列有序的睫毛好像刷子一般轻刷着眼眸,宝石蓝色的眼睛宛如深海的海水一样透露着神秘,更重要的是披肩的白色短发好像蘑菇盖一样紧紧的把头给包裹住,完美的衬托出这面貌的美丽,这简直就好像一件经过精雕细琢的洋娃娃一样,可爱到了一种极致的状态。
如果是不熟悉他的人的话,一定会把他当成一个盖世美少女的!更加诡异的是,这个人竟然是一个男性,但千万不要这样笑话他,要不然你早上起来,你会发现你的脸上会莫名的出现三天都擦不掉的猫咪胡子和老虎王字,然后你就会请假三天不能去上班,再然后会被老板骂,扣三天工资,说不定你会因为这三天工资买不起房,还不了贷,仔细想一想这些连锁反应,还真是可怕啊!
话虽这样说,但他可是还有一个惊人的身份,他可是星愿之岛上三大种族之一,魔族的统治者-魔王,名为撒旦·宇华。
“啊啊啊!不管了,继续睡觉!”宇华一边说着,一边跳上了阿白的背。
“阿白,再给你半天时间,再找不到路,我就把你给炖了!”
“吱~”
究竟为什么魔王大人会沦落到这种地步,这件事就要追逐到三天前了……
三天前……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魔都-卡尔撒和往常一样有着来来往往的魔族在不停的忙碌着,他们平时里的样子和人族差不了多少,只不过就是头上多了两只角罢了!
一栋栋高耸的建筑物树立在这里,大魔法时代的到来导致人们对超自然的能力有了独特的了解,魔法作为时代的产物也就这样诞生了,人们通过肉体或物品提取出自然界的元素,再以另一种形式表现出来,整个过程也就构成了魔法的基本概念,而现在魔法已经近乎渗透到各行各业,各家各户了。
魔族的皇城-卡尔撒城就是集聚了超高水平的魔法所打造出来的,皇城总体显金色,因为有着S级风属性魔法的加成,它悬浮在卡尔撒正中心的上方约3000米的高空,这里也就是宇华的城堡了。
卡尔撒城-主城-魔王卧室
一个小小的身影在近乎十米大的床上不停的滚来滚去,悬殊的大小显得十分突兀,这也就是宇华以及他最爱的床了。
此时的他穿着一个洁白的兔子睡衣躺在床上,露出的足部小巧玲珑,所谓的“玉足”也就不过如此了,宇华手里捧着一本书从那里仔细的读着,越读越激动,眼睛仿佛闪着光芒似的,突然,他双手一合,“我决定了!我要去人族冒险去。”
宇华下了床走到桌子那边,提笔写下了一封信,然后把它压在了那本书的下面。
“来人!”宇华兴奋的说道。
“请问有什么吩咐吗?”一个侍女推门进来半跪在地上。
“一小时后,叫宇什来我房间!”
“是!”说完,侍女便退了下去。
看着侍女离去后,宇华走到衣柜那边,挑了一件适合丛林探险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后走到门旁边,把耳朵贴了上去,发现没什么动静后,便安然松了口气,走到卧室正中心。
“空间跳跃!”
四个正方形的白色魔法阵把宇华包裹住,然后突然闪了一下,魔法阵和宇华都已经在房间里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与此同时,在皇城的某一个位置,四个正方形的白色魔法阵凭空出现,进而缓缓合拢,宇华突然出现在了那里。
“嘻嘻,阿白,陪我出去玩吧!”宇华看着前方一个特大号的笼子说道。
笼子里面关着一个特大号的兔子,“吱~”,它叫了一声便转过头去,趴在地上,摊开肚皮睡觉去了,很显然,被拒绝了!
阿白,是宇华养的宠物,隶属于情绪兔,是一个非常稀少的物种。
情绪兔,顾名思义,它的眼睛会跟着情绪的变化而变化,比如当它想吃胡萝卜的时候,它的眼睛就会变成一个小号的胡萝卜,生气的时候,眼睛会变成一小团火猛烈燃烧着,它本身魔力适应能力极差,所以几乎没有什么战斗能力,除了眼睛会变化和体积大一点之外和普通的兔子几乎没有什么差别,所以作为情绪兔的阿白就一直被宇华拉出去当坐骑,不对,当移动的床了。
“去吧!我给你胡萝卜吃。”
一听到胡萝卜,阿白的口水便像瀑布一样流了下来,眼睛也跟着变成了萝卜的样子。
(不行!我是一个有追求的兔子,不会被这么一点的诱惑所打败的!除非……)
就这么一边想着,阿白的眼睛突然变成了两边各两个胡萝卜。
“好吧!我多给你一些。”
(我去!你怎么知道我心里想的什么?)
可怜的阿白到现在都不知道它的眼睛会变化,镜子这种东西宇华是绝对不会让阿白见到的,所以它一直都非常纳闷为什么自己想的东西都会被眼前这个可恶的家伙给猜出来。
(没错,一定是因为我太单纯了!嗯嗯嗯,一定是这样的)阿白就是这么安慰的自己。
一个小时后,那名侍女来到了一个黄色的大门门口,她敲了一下门,然后说道“宇什大人,魔王殿下叫你去他的房间找他。”
宇什是撒旦·宇华的弟弟。
“我知道了,你下去吧!”门内一个非常虚弱的声音传了出来。
“是!”
纵观门内是一个新的洞天,上千个扁长的魔导水晶悬浮在空中,一个个不停切换的画面在里面不停滚动着,这里是卡尔撒城的监控中心,同时也是宇什的居住地,他的任务就是维持魔都的治安。
此时的宇什眼睛下方带着浓浓的黑眼圈,很显然已经是好几天没有睡觉了。
“宇华哥找我?”宇什把手抵在了下巴上想了想,接着一脸正经的说道“嗯,肯定没有什么好事!”
几分钟后,宇什来到了宇华的房间。
“人呢?宇什找了找,发现房间里根本没有人,“又在搞什么猫腻?”
最后,他在桌子上发现了一封信,内容如下:
亲爱的弟弟,估计你已经忙于监察好久没睡觉了吧!我已经叫人给你煲了大补的汤,趁热喝了吧。对了!身为魔王,我决定我要去侦查敌情了,请不要找我,还有,我不在的期间,所有的事物全权交由你来负责。
看了这封信后,宇什觉得真是又爱又恨啊!从小他哥哥就一直欺负他,而这一次竟然叫人给他煲了汤,这可是十分感动的啊!可是,这家伙竟然擅作主张,独自一人出去了,肯定有什么事啊!
一边想着,宇什一边拿起了压在信上的那一本书,“人族美食大全”宇什缓缓地说道。
(我去!敢情这是跑人族去吃好吃的了。)
宇什叹了口气,没办法,这毕竟是他最爱最亲的哥哥啊!
“来人!把汤给我呈上来。”
几分钟后,一个侍女端着一个砂锅走了进来,把它放在了桌子上。
“下去吧!”
“是”
宇什看着眼前的砂锅舔了舔舌头,没想到哥哥竟然还记得他最爱吃的东西。
宇什满怀期待的把盖子拿了起来,发现里面竟然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只有一张白纸横在中间。
我的弟弟啊!我怕汤不好喝,所以我就帮你尝了尝味道,味道不错。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就这样,时间切回到现在
阿白继续驮着宇华行走在冬夜的冷风中,不对!在茂密的森林里继续游荡着。
“哗~哗~”
阿白把头伸出另一个灌木丛时,发现前方竟然是一个非常大的下坡,正当想回头时,突然脚底一滑,竟然连兔带人一起滚下了山坡。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阿白,我要杀了你!!!!!”
就这么三百六十度滚了几分钟后,终于停了下来,宇华从背上跳下来走到阿白的头那边,“我要掐死你啊!”,宇华把手放到阿白磨盘大的脖子上使了半天劲,可是一点用都没有。
“吱~”就在这时,阿白叫了一声。
“怎么了?”宇华停下了手头动作。
“吱~”
宇华转过身顺着阿白的视线看去,发现前方有着一栋栋泥土搭起来的小房子,许多的中年妇女在这里摆着地摊,七八岁的小孩来来回回的嬉戏着,一切都是那么的朴实。
“终于到了!”说完,宇华摸了摸头,把头上的树叶给摘了下来,便摊开双臂向人群中跑了出来。
“吱~”
(等等我!)
阿白抖了抖身体,也跟着宇华跑了过去。
“好累啊!阿白,你是不是走错方向了,怎么还没到啊!”
一阵阵沉闷的脚步声过后,一个一米大的白乎乎的头从灌木丛里伸了出来,它左看看,右看看,发现没有什么危险后才小心翼翼的走了出来,庞大的身躯被洁白而又卷曲的毛所覆盖,远看好像一个棉花糖一样,走路摇摇晃晃的样子十分可爱,四只短小的腿使得它的肚子几乎都要贴在地面上了,与其说是走,“爬”这个字倒是更适合它,红红的小眼睛看上去就像一个放大几十倍的红豆一样,没错,整体上看就像一个大号的兔子一样。
“阿白,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怂啊!身为一个男人,就要勇敢的向前冲啊!”
一个人影缓缓的从大号兔子的背上爬了起来,看起来敢情这是把它当成床了。
“真舒服啊!”那人打了个哈欠,然后就从背上了跳下去,几米的高度好像根本没有把它当成回事一样,就在即将落地的时候,一个青色的魔法阵从他脚下浮现,不停的缓慢的转动着,随即,一阵极速上升的气流减缓了他下落的速度,把他平稳的送到了地面上。
“吱~”阿白在旁边叫了一声,仿佛在抱怨着什么。
(你大大!本兔子明明是母的,看我晚上不把你家的萝卜全给吃了!)
“阿白,你有什么吃的吗?我快要饿死了啊!”那人拍了拍兔子的脑袋,无力的说道。
阿白象征性的“吱”了一声。
(让你出来玩不带吃的,活该饿死你!)
一道刺眼的阳光穿过树叶的包围照在了那人的脸上,使得他本能性的眨了一下眼睛。
“啊啊啊啊!连阳光都欺负我!早知道就不出来玩了,看我不回去把那本误人子弟的破书给烧了,可恶!三天了,连个人影都没有。”
在阳光的照耀下,那人的面貌也渐渐浮现了出来,洁白的肤色犹如一块极品的璞玉一般,排列有序的睫毛好像刷子一般轻刷着眼眸,宝石蓝色的眼睛宛如深海的海水一样透露着神秘,更重要的是披肩的白色短发好像蘑菇盖一样紧紧的把头给包裹住,完美的衬托出这面貌的美丽,这简直就好像一件经过精雕细琢的洋娃娃一样,可爱到了一种极致的状态。
如果是不熟悉他的人的话,一定会把他当成一个盖世美少女的!更加诡异的是,这个人竟然是一个男性,但千万不要这样笑话他,要不然你早上起来,你会发现你的脸上会莫名的出现三天都擦不掉的猫咪胡子和老虎王字,然后你就会请假三天不能去上班,再然后会被老板骂,扣三天工资,说不定你会因为这三天工资买不起房,还不了贷,仔细想一想这些连锁反应,还真是可怕啊!
话虽这样说,但他可是还有一个惊人的身份,他可是星愿之岛上三大种族之一,魔族的统治者-魔王,名为撒旦·宇华。
“啊啊啊!不管了,继续睡觉!”宇华一边说着,一边跳上了阿白的背。
“阿白,再给你半天时间,再找不到路,我就把你给炖了!”
“吱~”
究竟为什么魔王大人会沦落到这种地步,这件事就要追逐到三天前了……
三天前……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魔都-卡尔撒和往常一样有着来来往往的魔族在不停的忙碌着,他们平时里的样子和人族差不了多少,只不过就是头上多了两只角罢了!
一栋栋高耸的建筑物树立在这里,大魔法时代的到来导致人们对超自然的能力有了独特的了解,魔法作为时代的产物也就这样诞生了,人们通过肉体或物品提取出自然界的元素,再以另一种形式表现出来,整个过程也就构成了魔法的基本概念,而现在魔法已经近乎渗透到各行各业,各家各户了。
魔族的皇城-卡尔撒城就是集聚了超高水平的魔法所打造出来的,皇城总体显金色,因为有着S级风属性魔法的加成,它悬浮在卡尔撒正中心的上方约3000米的高空,这里也就是宇华的城堡了。
卡尔撒城-主城-魔王卧室
一个小小的身影在近乎十米大的床上不停的滚来滚去,悬殊的大小显得十分突兀,这也就是宇华以及他最爱的床了。
此时的他穿着一个洁白的兔子睡衣躺在床上,露出的足部小巧玲珑,所谓的“玉足”也就不过如此了,宇华手里捧着一本书从那里仔细的读着,越读越激动,眼睛仿佛闪着光芒似的,突然,他双手一合,“我决定了!我要去人族冒险去。”
宇华下了床走到桌子那边,提笔写下了一封信,然后把它压在了那本书的下面。
“来人!”宇华兴奋的说道。
“请问有什么吩咐吗?”一个侍女推门进来半跪在地上。
“一小时后,叫宇什来我房间!”
“是!”说完,侍女便退了下去。
看着侍女离去后,宇华走到衣柜那边,挑了一件适合丛林探险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后走到门旁边,把耳朵贴了上去,发现没什么动静后,便安然松了口气,走到卧室正中心。
“空间跳跃!”
四个正方形的白色魔法阵把宇华包裹住,然后突然闪了一下,魔法阵和宇华都已经在房间里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与此同时,在皇城的某一个位置,四个正方形的白色魔法阵凭空出现,进而缓缓合拢,宇华突然出现在了那里。
“嘻嘻,阿白,陪我出去玩吧!”宇华看着前方一个特大号的笼子说道。
笼子里面关着一个特大号的兔子,“吱~”,它叫了一声便转过头去,趴在地上,摊开肚皮睡觉去了,很显然,被拒绝了!
阿白,是宇华养的宠物,隶属于情绪兔,是一个非常稀少的物种。
情绪兔,顾名思义,它的眼睛会跟着情绪的变化而变化,比如当它想吃胡萝卜的时候,它的眼睛就会变成一个小号的胡萝卜,生气的时候,眼睛会变成一小团火猛烈燃烧着,它本身魔力适应能力极差,所以几乎没有什么战斗能力,除了眼睛会变化和体积大一点之外和普通的兔子几乎没有什么差别,所以作为情绪兔的阿白就一直被宇华拉出去当坐骑,不对,当移动的床了。
“去吧!我给你胡萝卜吃。”
一听到胡萝卜,阿白的口水便像瀑布一样流了下来,眼睛也跟着变成了萝卜的样子。
(不行!我是一个有追求的兔子,不会被这么一点的诱惑所打败的!除非……)
就这么一边想着,阿白的眼睛突然变成了两边各两个胡萝卜。
“好吧!我多给你一些。”
(我去!你怎么知道我心里想的什么?)
可怜的阿白到现在都不知道它的眼睛会变化,镜子这种东西宇华是绝对不会让阿白见到的,所以它一直都非常纳闷为什么自己想的东西都会被眼前这个可恶的家伙给猜出来。
(没错,一定是因为我太单纯了!嗯嗯嗯,一定是这样的)阿白就是这么安慰的自己。
一个小时后,那名侍女来到了一个黄色的大门门口,她敲了一下门,然后说道“宇什大人,魔王殿下叫你去他的房间找他。”
宇什是撒旦·宇华的弟弟。
“我知道了,你下去吧!”门内一个非常虚弱的声音传了出来。
“是!”
纵观门内是一个新的洞天,上千个扁长的魔导水晶悬浮在空中,一个个不停切换的画面在里面不停滚动着,这里是卡尔撒城的监控中心,同时也是宇什的居住地,他的任务就是维持魔都的治安。
此时的宇什眼睛下方带着浓浓的黑眼圈,很显然已经是好几天没有睡觉了。
“宇华哥找我?”宇什把手抵在了下巴上想了想,接着一脸正经的说道“嗯,肯定没有什么好事!”
几分钟后,宇什来到了宇华的房间。
“人呢?宇什找了找,发现房间里根本没有人,“又在搞什么猫腻?”
最后,他在桌子上发现了一封信,内容如下:
亲爱的弟弟,估计你已经忙于监察好久没睡觉了吧!我已经叫人给你煲了大补的汤,趁热喝了吧。对了!身为魔王,我决定我要去侦查敌情了,请不要找我,还有,我不在的期间,所有的事物全权交由你来负责。
看了这封信后,宇什觉得真是又爱又恨啊!从小他哥哥就一直欺负他,而这一次竟然叫人给他煲了汤,这可是十分感动的啊!可是,这家伙竟然擅作主张,独自一人出去了,肯定有什么事啊!
一边想着,宇什一边拿起了压在信上的那一本书,“人族美食大全”宇什缓缓地说道。
(我去!敢情这是跑人族去吃好吃的了。)
宇什叹了口气,没办法,这毕竟是他最爱最亲的哥哥啊!
“来人!把汤给我呈上来。”
几分钟后,一个侍女端着一个砂锅走了进来,把它放在了桌子上。
“下去吧!”
“是”
宇什看着眼前的砂锅舔了舔舌头,没想到哥哥竟然还记得他最爱吃的东西。
宇什满怀期待的把盖子拿了起来,发现里面竟然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只有一张白纸横在中间。
我的弟弟啊!我怕汤不好喝,所以我就帮你尝了尝味道,味道不错。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就这样,时间切回到现在
阿白继续驮着宇华行走在冬夜的冷风中,不对!在茂密的森林里继续游荡着。
“哗~哗~”
阿白把头伸出另一个灌木丛时,发现前方竟然是一个非常大的下坡,正当想回头时,突然脚底一滑,竟然连兔带人一起滚下了山坡。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阿白,我要杀了你!!!!!”
就这么三百六十度滚了几分钟后,终于停了下来,宇华从背上跳下来走到阿白的头那边,“我要掐死你啊!”,宇华把手放到阿白磨盘大的脖子上使了半天劲,可是一点用都没有。
“吱~”就在这时,阿白叫了一声。
“怎么了?”宇华停下了手头动作。
“吱~”
宇华转过身顺着阿白的视线看去,发现前方有着一栋栋泥土搭起来的小房子,许多的中年妇女在这里摆着地摊,七八岁的小孩来来回回的嬉戏着,一切都是那么的朴实。
“终于到了!”说完,宇华摸了摸头,把头上的树叶给摘了下来,便摊开双臂向人群中跑了出来。
“吱~”
(等等我!)
阿白抖了抖身体,也跟着宇华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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